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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泡妞圣手

王子恒利用了三天的时间终于看完了图书馆所有的书。当然,身体的消耗也是相当惊人的,但是王子恒现在大脑开发了25%,据当代科学家预测。人类只要将大脑开发到20%,其余的脑潜力就会自动打开,而且开发的越多,打开的就越快。

虽然王子恒只将脑能力限制到了25%,但是学习能力简直是常人的四十倍左右,更不要说知识储备能力了。至于现在,他已经发现了很多不对的地方。

他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名叫“贝塔”的王国,虽然不知道地域有多广泛,但是根据史料记载,这王国在百年来虽然内部繁荣昌盛,但是周边的王国总是想吞并这个王国,因为这个王国四季如春,而且收到了贝塔大帝—也就是第一代开创这座城市的人的眷顾。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贝塔大帝是一名武者,传说也是近世纪最后一个达到天帝等级而踏破虚空进入了被世人成为“神域”的地方。

而书籍中也描写到,很多关于武技和灵技的的描述,虽然王子恒并不知道他们的意义,但是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即使面对着未知的事物,王子恒他本身就作为一名疯狂的科学家,越未知神秘的东西,他就越想去探究。

因为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有很多,所以才有了理论科学和实验科学。甚至物理学不也是分为现代物理学和经典物理学吗?

可能这世界真的有像他曾看过的电影里面的一些神技,甚至飞行,王子恒更激动了起来。

但是激动归激动,他现在把所有带来的东西都吃的精光。

无奈之下,虽然满腹经纶,但是学院在这个城市下一次招人已经临近了,按照以前的算法,刚好是半个多月,但是学院测试费用需要3个银币。

这里货币只有四种:最贵的是属性晶石。如果有木属性的,那就翻了三倍。基本晶石就是三阶晶石。高阶的没有人会当做货币花出去。

一颗晶石大概等于100金币,1金币为10个银币。1银币却等于100个铜币。

在城市工作的话,薪水待遇高一些的才会有1银币的月薪。想要弄到虽然已现在王子恒的能力绰绰有余,但是问题在于。怎么才能在半个之内弄到三个银币呢……

王子恒皱了皱眉眉头,但是很快又舒展开了。因为他除了极度聪明意外,办事的时候是不择手段的。

很快他就在一家招募市里看见一个佣人一样的人正吆喝着招伴学书童。

以王子恒的能力,即便是当老师也绝对是绰绰有余,这三天他在图书馆的收获可是一个字都没忘。

简单的了解了情况之后,仆人对这个帅气的小伙子似乎印象非常好,两人也很聊得来。其实不然,王子恒只是仗着自己博学多才,知道佣人喜欢什么话题,就装作像是遇到了知己的样子。演的出神入化,这也是得益于脑潜力开发之后,他对自己各个肌肉甚至喜怒哀乐都能控制的无比自然。如果放在当今社会,估计也是影帝级别的人物。

沿路他和佣人聊着没营养的话,但是到了之后,王子恒看着这气派无比的大门和围墙,甚至是庭院,都非常考究。

仆人领着子恒带到了主子面前,那家男主人满面红光,大腹便便,简直像堆在了凳子上一样,金缕锦袍,还有一块一眼就知不是凡物的玉佩。

胖老爷见到来的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帅哥,不满的开了口:马六!(仆人的名字)怎么带来个丧门星?穿个白褂子,真丧兴,也不知道几斤几两?!赶快让他换身衣服!

仆人一听马上鞠了一躬去找衣服,前脚一走。胖子主人又带着他懒洋洋的声调说话了:“你,把权家四训和陈茂笔书,给我背一遍!”

王子恒一听,马上就开始背诵,而且语速惊人,毕竟陈茂笔书的字数可不少,也不知道这胖子为什么让背这个……

刚背了不到三分钟。胖子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好小子,年纪轻轻的倒是肚子里有点墨水。这段时间你就和我之前请的先生去教大少爷!”

话音刚落,仆人也不知道从哪里已经找到了一套书童的衣服,帮着子恒把衣服换好了。

王子恒:“且慢。大哥,这衣服对我来说有特殊的意义,还请大哥让我自己保管吧”

仆人应道:那好说,走,咱们就去书房看看大少爷。

沿路无话,咱们书说简短。

大少爷现在正在书房里和先生读书,王子恒看了一下,这大少爷也是个胖墩,和他爹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但是身材魁梧,看上去十五六岁,而王子恒今年也才17岁。

这会,大少爷正在和先生学的是:识字写字……

王子恒并没有笑,可是大少爷却很开心,之前他就让他爹给他找一个伴读书童,因为这老先生太严厉了一点.。

看见来了一个同龄人,简直高兴地不得了,东一嘴西一嘴的就开始说的他自己的故事。

至于为什么他突然想学习了呢,是因为他也想参加埃尔顿学院的考核,如果精神力能够达标,或者身体足够强壮的话,就可以进入学院,学院有年龄限制,超过25岁的学院就不收了。而东门药铺的老板的女儿,今年21,长的是貌美如花,这次也要去参加学院的考试,一提到药铺老板的女儿,大少爷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王子恒正色道:“大少爷一表人才,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简直是人中龙凤。叶小姐更是也是花容月貌,沉鱼落雁,两人简直是天生一对。谁要说大少爷配不上她,我第一个就和他过不去!”

王子恒拍起马屁,脸上却是一脸的正义,因为对大少爷这种本身就没有什么自知之明的人,简单粗暴的马屁就是最有效直接的。

大少爷先是楞了一下,但是明显很开心:“王兄所言极是!虽然你的英俊仅次于我,但是我听说叶琪不喜欢没文化的人,这次我学习识字写字,也是为了能更好的追到叶琪小姐,可是王兄出口成章,让我压力极大啊”

王子恒正色道:“我姓王的从来不做横刀夺爱之事,虽然叶小姐很漂亮,但是我愿忍痛割爱,成全大少爷您!”

大少爷果然感动无比:”老天佑我来了一个这么好的兄弟,以后不要叫我大少爷了,和我爸妈一样,叫我黄大壮就行了“

教书的老师傅越看越急:“大少爷,您不还是要写字认字的嘛怎么突然要和……这个姓王的书童成兄弟啦?“

大少爷不耐烦的推了推手:”行了。你就回去吧,别耽误我正事。要不我让我爹说一声?你明天就都不用来了“

先生虽然很不满,但是看着那不菲的薪金,收起文房四宝就离开了。

王子恒也不含糊:“黄大壮,我有一方法可让你明天就见到叶小姐?”

黄大壮一愣但是脸上马上就蹦出了喜悦:“如果真能的话,我就和你是拜把子的兄弟了!”

王子恒神秘的笑了笑:“大壮,你那有没有零用钱“

大壮笑眯眯的说:当然有了,而且还不少呢,我一天只有三个金币的零花钱,但是不怎么用,所以攒下了不少,说完,他就跑到了内务,取了一个钱袋,沉颠颠的样子,还晃了晃。王子恒根据眼睛观察和双耳效应准确的听着金币在里面摩擦和发出的叮当声。几乎连思考都没有思考:“62枚。对不对。”

黄大壮疑惑的打开了袋子,查了起来,然后惊讶的喊了出来:“哇塞!王兄!你也太厉害了!你怎么知道的!难道说……是灵技?不不,灵视是灵王才能有的……你难道……”

王子恒:“根据袋子大小蒙的数。就把你吓成这样?我要灵王对你家图谋不轨的话,早不就下手了”

黄大壮听完哈哈一笑,似乎对自己的失态很尴尬,比起17岁的灵王,还是蒙数这个解释更好接受~

说完,两个人就带着金币出门去了商场,一路上王子恒都一直告诉王大壮一句话,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之后,王子恒买了溶金墨,顾名思义,是灵者灌输灵力让金块液化,然后保存在容器里。价格不菲。一次就花掉了32个金币。之后王子恒还买了很多水晶容器,但是这个世界水晶似乎并不是很稀有,但是买了十二个也是花掉了6金币。

剩下的高级裱纸,和烫金请帖再加上大量的鲜花。有玫瑰,茉莉,薰衣草等,这些加一起才花了不到两个金币。

之后,王子恒写了一封情书,虽然他以前从没写过,但是他有一颗超强的大脑,长短句,四六体,笔下生花,畅快淋漓,字字珠玑,行文如高山流水,自然流畅。这就是文学底蕴,阅书无数,博古通今的好处一览无遗。

再加上王子恒对身体的控制能力,简直就是文学大家的手笔。最后印上了王大壮的印章。

在之后的时间里,王子恒一边解释情书的意思,一边诉说一些典故,并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记下来,最后,一边用普通的笔再写一首诗。但是内容就比较隐晦了,黄大壮虽然不是个文盲,但是让他理解一些隐晦的诗简直是太难为他了。

最后王子恒交代,剩下的时间里,一直到晚上,王子恒都会忙一些其他的事情。而王大壮他也知道明天能否让叶琪对他刮目相看就是看明天的表现了。一直就模仿着王子恒的笔体写着王子恒的那首诗。

说王大壮笨,他也不笨,他虽然胖了点,但是脂肪下的肌肉肯定很健硕。爆发力也很强。这点瞒不过王子恒的感知。

而王子恒现在要做的,就是提取那三种花的精油!虽然设备简陋,但好在王大壮有钱,买了特别多,看样子萃取法和侵液发都用不了了,只好用水蒸气蒸馏法来做。

即使材料简单,但是王子恒可是专门在研究机构待过的,水蒸气蒸馏法也是可以提取出精油的,再加上王子恒的不断改良,终于在子时完成了所有的蒸馏,装在三个精致的水晶小瓶子里。

多出来的一点点,王子恒将它们混合起来,小心的喷在了请帖和情书上~

第二天鸡鸣之后,王子恒和黄大壮同时醒来,昨晚大壮已经把笔体练得炉火纯青了,这才叫下人把装了情书的请柬送了过去。一边帮黄大壮换衣服,一边又在黄大壮扇子上题了一首诗:“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莫愁前路无知己,愿待寒舍有红颜。”

王子恒根据黄大壮之前描述的,大体知道了叶琪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他根据叶琪来之后会问的问题和两人会谈到什么。

已经猜了个七七八八,黄大壮也是倒背如流。好在这个公子哥还爱好些茶艺。最后只要把话题转到茶上面就可以了。

可以说准备万全。

果然不出所料,叶琪看了情书惊讶无比,感动之余她还觉得黄大壮文采通天,但是并不外漏,原来是有原因的!

所以,叶琪带着一份怀疑,一份惊讶,一份喜悦。来到了大壮的书房。

敲了敲门,大壮一改常态,表现出洒脱的一面,亲自给叶琪开了门。并语出惊人:摔碎瑶琴凤尾寒,子期不在对谁弹!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

叶琪问道:“那你觉得知己难求,为何还在之前作出那么庸俗的事呢”

黄大壮笑道:“谁人不爱钱财,我这样做只是迫不得已,不过我那次做了之后才知道,叶琪姑娘果然视金钱如粪土!

见到如此“焕然一新”的黄大壮,怀疑消散了一点……娇羞的说:“那确实是我的不对,我取消之前向你所说的话,并且正式向你道歉。“

大壮忙到:“心不在,可闭三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况且,叶琪姑娘只说的是在市井中的那个我,并不是真正的我~没有道歉的理由。“

叶琪现在彻底相信了,其实在市井中俗不可耐的那个人,其实是个真君子,而且学识通天,妙笔如花,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叶琪反而犹豫了起来:“那……黄兄弟,所说的知己,可是我么?”

黄大壮将扇子题词的那面冲着叶琪问道:“那叶姑娘你说是不是呢?叶姑娘是出了名的才女,你写的诗歌我也拜读过。你也是个不追名逐利的人啊”

叶琪听了这话,心中有些悸动,似乎很多公子哥都没有打动过她的心……白净的脸上也出现了微微的红晕……

“黄兄弟说笑了,在下的拙作怎么能和黄兄弟比”

黄大壮听了这话,差点就美的笑出了声,连忙调整一下情绪,正色道:“叶姑娘过谦了,书童,上茶!”

约莫一刻钟,黄大壮似乎完全进入了角色,但是眼看着又要扯到了那个世界的一些诗人。眼看就要漏了陷,王子恒赶快咳嗽了两声:“抱歉打扰了大少爷和叶姑娘的谈心,但是少爷你忘记你下午要去给你四姑奶祝寿的事了嘛?“

黄大壮才如梦初醒一般:“哎呀,百善孝为先,对不住了,叶姑娘,有时间再促膝长谈吧,在此,我想提首诗送给你!”

叶琪娇羞的回答道:“好啊,黄兄弟的诗,是我的荣幸,我一定会仔细推敲的。”

王大壮本身就有些武者的潜力,而且不知道练了多少遍,粘好了溶金,写的速度也是奇快无比。样子虽然和王子恒的字体几乎一样,可惜缺了一份潇洒。但是叶琪是绝对不会发现的。

之后,黄大壮又端出来了一个精密的小盒。

叶琪见状:“黄兄弟既然说我们是知己,那为什么还要送如此贵重的东西?”

黄大壮微微一笑:“谁说里面是贵重的东西了?”言毕,轻轻地打开了盒子,还没开盖,一股清香的问道就扑面而来。

这种香味很奇怪,浓郁但是不腻,清新至极。而且三种花香混合在一起,气味似乎更加奇特了。

叶琪虽然不爱金银珠宝,但是女人嘛,还是很喜欢这几瓶精油的味道的。而且因为之前没遇到过,所以更加奇怪的问道:“先生这几瓶价值不菲吧。”

黄大壮说着台词:“如果你喜欢的话,送给你,那它们就是价格不菲,你要不收下的话,那就是分文不值。因为我做出它的初衷,就是送给你啊!”

叶琪脸上微微一红,美眸闪动。最后收下了那三盒精油。然后才和大壮不舍得的道别。

不过王子恒虽然对自己的外貌并不在乎,但是从叶琪并没有多关注他的情况下,他知道,黄大壮,真的捡了个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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