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娘以往很听白若梨的话,此番却突然忤逆了自己的师父,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说,“集安王不爱她,纵然她有千般万般的好,只这一点不好她便输了!”
白若梨伸手摸了摸她的头,“皇甫子枫不爱王嫣爱华夭,并不是因为华夭好而王嫣不好,也不是因为华夭比王嫣好在哪里,而是因为在他想爱一个人的时候华夭正好出现了,于是她在他的眼里心里便是千好万好。而王嫣,纵然她在世人眼中是十全十美的,他的心里填满了别人,再也不能给她留一丝一毫的地方。”
顿了一下,白若梨又说,“但是,王嫣没有输,华夭也没有赢。”
“为什么师父?明明是华夭赢了啊!”
“媚娘,师父和你说过的。”
“师父,不一样的。你说我们是输给了所爱之人的心意,可是如今集安王与华夭两情相悦,而那个王嫣不过是个后来者,如何能相提并论?且不说王嫣破坏了集安王和华夭的姻缘,就单单是集安王于她不过是一旨指婚,又如何能有什么天长地久的感情?”
“依你所言,输的更不是王嫣了。不过是因为一纸婚约,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更何况只是要她嫁人呢!”
“不喜欢可以拒绝啊,人皇又不是不近人情非要强迫她,她为什么要去破坏别人的感情呢?”
“太仆令大人这一辈子可谓是谨小慎微、兢兢业业,如此方才博得皇上信任、同僚敬佩、百姓爱戴,才有了这一世的美名。王嫣为人子女,不能让父母为之骄傲,也不能让其背负骂名啊!”
“不过是拒婚,能有什么骂名?”
“王嫣不过一介女子,古训有言,女子在家从父,纵然她有万般不对,旁的人也不会认为是她自己的意思,只以为是其父的想法。那人皇肯定会想,与天子做亲家,太仆令都不肯,是瞧不起皇家,还是瞧不起自己最受宠爱的儿子?”
“人皇想的真多,真可怕!”
“这就可怕了?我们人类有句古话,天子一怒,浮尸千里。”
“人皇竟会为了这种事杀那么多人?那不就是所谓的暴君吗?”
“你这笨狐狸,我只是打个比喻,你竟当真了。平日里怎么不见你这般听我的话?你若是早早如此,修为还不一日千里!”
“师父,咱们这是说别人的事呢,怎么又扯上我了?”
“好好好,我继续说。人皇虽不至于浮尸千里,但最起码王府上下连带仆人学生百十来口是保不住了。”
“你们人类真复杂,还是我们狐狸活的逍遥自在!”
“还是那句话,王嫣只是个无辜的女子,凭什么要她来拒婚,成全了人家的爱情牺牲自己全家呢?”
“师父,我辩不过你,我不说就是了!横竖你也就是欺负欺负我这个孤苦无依的小狐狸罢了!”媚娘边说边鼓着腮帮子,小模样可爱极了。
白若梨莞尔一笑,“又皮痒了不成?不如师父陪你过几招?也好看看你的修为有没有进步。”
突然,她面色一寒,怒斥道,“什么人?滚出来!”
听到白若梨的呵斥声,宸月背在身后握成拳的右手缓缓地松开。
显然,他比她更早发现了来人,只等那人暴露就一击毙命。可是,她也发现了来人的踪迹,于是他就沉寂下来,安心地看着她在人前威风凛凛的样子。
这大概就是爱情最好的模样,喜欢你,所以想要让你以最光彩夺目的模样出现在众人之前,而我,只要默默守护在你的身后就好。
下一刻,真的有人滚了出来,从媚娘之前藏身的阴影里,和她之前的位置隔了不过几步远。
那是个圆滚滚的胖子,身上穿着锦衣卫的飞鱼服,外面罩着黑色绣暗纹的披风,腰间别着绣春刀,腰带将整个肚子勒成了两半,至于他的长相,只能说是和善,看上去一副无害的样子。
或许是由于体型的缘故,又或许是慑于白若梨,他真的是骨碌碌滚出来的。
不知是出于偶然还是计划为之,那胖子正好滚到了白若梨面前两步处。
“呦,这是谁啊?这不是锦衣卫百户冯统冯大人吗?不年不节的,冯大人怎好行如此大礼?”白若梨出言讽刺道。
泥人也有三分土性,再好的脾气也有磨没的一天。自打几年前宸月受伤,皇甫震天屡屡派人前往月华庄,名为探视,实则监视,而作为御前最衷心的狗――锦衣卫去月华庄的次数最多,这位冯统冯大人更是时不时的就以各种理由去小住几日。
初时白若梨还能笑脸相迎,次数多了就连笑都笑不出来了。
皇甫震天年轻时也是一代贤明之君,胸怀天下,自然也有容人之量。临到老了,却越发不如从前。
冯统闻言,急忙起身,胡乱地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扯出招牌的笑来,笑的见牙不见眼,谄媚道,“这不是怕惹夫人生气嘛!夫人此去京都危险重重,多个人多份照应不是?”
“你的意思是我还需要你的照应不成?”白若梨挑眉,笑的温柔。
冯统连忙摆手,讪笑道,“夫人这是说的哪里话?且不说庄主神功盖世,就是夫人也不是我能比拟的。让我来照应夫人,真真是折煞我了!”
顿了一下,冯统又说,“不过,如今正逢乱世,百越挥军而来,各地流寇四起,夫人和庄主对京都又不熟悉,着实不妥。我虽打不过夫人,但对地形却很是熟悉,对夫人也是有些用处的!”
冯统身为锦衣卫百户,眼力自然了得,加之留住月华庄,时间一久也就看的十分明白,于是知道宸月和白若梨夫妇二人真正做主的到底是谁。
宸月虽然强大,却事事都要顺着白若梨的心意,于是大小事都是白若梨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