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连串的实验,林厌发现,他确实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这可以说自己就是一个移动的电脑硬盘了。
有了这样的本事,他不想浪费,当年在学校的时候因为成绩差,学什么都不成,现在有了这样的天赋,当然要好好珍惜。
“以我现在过目不忘的本事,如果从高中重新学习,我想不用一年就能把高中包括大学所有的课程都学会,然后把各种学位证书考到手,再去找工作时,不说当个金领,至少一个高级白领的工作是没跑了。”林厌得意的想道。
“只是重新学习要花很多钱,目前还不是我能承受的,先存些钱再作打算。”
他大学毕业后,并没有赚钱工作,而是将全部积蓄拿来学厨师了,目前林厌可以说完全是一个穷光蛋。
光靠卖早点赚钱,还是有些慢,他觉得有必要去找一份工资不错的工作。
至于面试和笔试的问题不大,IT方面的工作,他可以找些相关的笔试资料,将上面的题目背下来,林厌相信,只要对方给他机会,那他一定能成功通过面试和笔试的。
有了这样的打算,林厌便停止了继续卖包子的工作,第二天,他到新华书店寻找相关的书籍,书店的书很多,可是并没有他想要的,然后又去网吧搜寻。
还是网上的资料齐全,才一搜索,他需要的东西就全都找到。
无奈林厌手机不是智能机,那些资料无法下载到手机里,只好在网吧以极快的速度,将上面的面试和笔试题都记在脑中。
仅用了半天不到的时间,他就将这几年各个IT公司和培训机构里所有的IT试题记下了。
像C语言,JAVA语言,还有各种各样的数据库等等相关的试题,全都没有落下,可以说倒背如流了。
现在就差实际动手操作,毕竟他没有电脑,而在网吧里练习也不现实。
“去网上淘个二手的电脑,用来练习写代码,我想就能出师找工作了。”
从网吧出来,林厌觉得自己在IT这一门技术里面,算是毕业了。
正走着,忽然林厌从喧哗的人群声中听到一声极细小的‘救命’声,这个声音虽然很小,但在林厌超凡的听觉下,还是捕捉到了。
“有人遇到麻烦了,我得去救他!”
林厌脸色一变,以前他没有实力的时候,管不了这些事情,但现在不同了,拥有了连自己就震惊的能力,遇到这样的事情,他不想再坐视不管。
还记得两年前在公交车上,一个弱小的妹子因为忘记让座给一名孕妇,结果被那名孕妇的老公当众打了耳光,全车的人没有一个敢站出来说话的,那时林厌很想站出来帮那妹子说句公道话,可是他最终选择了沉默。
每每想到那时的经历,他都后悔不已,觉得自己枉为男人了。
根据声音的指引,他立刻找到了方向。
“呼救的人就在对面的地下停车场里。”
找对地方,林厌加快了脚步,向那里跑去。
刚要走进那停车场,他就被一个戴墨镜的大汉给拦住了。
“喂,里面在施工,不能进去!”墨镜大汉声音很冷,脸上也透着凶气,如果换作以前的林厌,此时恐怕早已经被吓退。
但林厌现在完全无视大汉那副凶相,从细微的声音,他已经分析出,这个墨镜大汉应该是为里面的人把风的。
“让开!”林厌担心里面呼救人的安全,也不啰嗦,直接推开大汉,想要闯进去。
“你找死!”墨镜大汉身体很强壮,见自己被一个不起眼的家伙推开,当场火气上来了,挥拳就要揍人。
然而,林厌只是随手一拍,极其准确的打在大汉的拳头上,咔嚓,骨头断裂的声音响起。
墨镜大汉当场嚎叫起来,躺在地上捂着拳头打滚,他的那只拳头仿佛被铁锤砸到一样,痛得撕心裂肺。
“我的手掌居然这么厉害?”
林厌暗暗吃惊,同时也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对付这个大汉会费些时间,哪知这么轻松就解决掉了。
打废这个墨镜大汉后,林厌没有再理会他,迈步向里面跑去。
“求求你,不要杀我,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就在这时,停车场左侧拐角区域,传来一阵哀求的声音。
林厌一听,不由的加快了速度,来到拐角时,没有立刻现身,借助墙体的掩护,小心观察。
通过惊人的视觉,林厌看到在停车场最深处,有两个人,一个穿皮夹克的男子,还有一个穿西装的男子,只是,穿西装的男子此时正跌坐在地上,脸色苍白的望着穿皮夹克的男子。
不用猜也能知道,那皮夹克男子应该就是坏人了。
“说吧,为什么一路跟着我们?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当心老子杀了你!”
皮夹克男子一脸阴寒,要不是他的为人机警,一早发现有人跟踪自己,可能现在他已经有危险了,毕竟他是一个通缉犯。
“大哥,我没跟着你们啊,这是凑巧,咱们应该正好同路了。”西装男子苦着脸小声说道。
啪!
重重的耳光抽了过去,皮夹克男子骂道:“当老子是白痴吗?这样的烂的说词也敢说出口,看来不砍掉你一只手,你是不肯说实话了。”
说完,他从后腰上拿出一把外形像啄木鸟的小刀来,对准西装男子的一条胳膊就要砍去。
“救我!”
西门男子脸色变化,眼看胳膊不保,当场吓得大声疾呼。
“住手!”
陡然,一道模糊的身影破空而来,因为速度太快,还带起了一阵狂风,狂风吹过的地方,一只修长且有力的手掌,准确无误的拦住劈砍下来的啄木鸟小刀。
接着,另一只手随意轻拍,皮夹克男子整个胸腔好像被重物狠狠撞了一般,闷哼声传出,他人便倒飞出去。
噗!
皮夹克男子嘴里喷出一口血,刹那间,他的前方,被鲜血给染红了,景色很是吓人。
林厌已经尽量控制好力量,可还是没能把握住力道的大小,这一掌拍出,差点没把那皮夹克男子胸骨拍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