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天岭上,辟火图旁的一颗大树下,石桌石凳。一个爱听故事的倒霉蛋叶天平,听着一个陌生却亲切的说书人,讲着另外一个叶天平的故事。故事中的叶天平,此时恰好也是十四五岁的样子。说的是这个叶天平,除了喜欢听故事之外,在那个半大不小的年纪中,最大的爱好就是和同学们一起远足。说是远足,其实走来走去无非就那么十几里地,但是因为旅途相对较远,也勉强算是艰苦,所以叶天平和朋友们又习惯于美其名曰“长征”。因为那时候只是普通中学生,口袋里也没几个钱。几个人凑来凑去就那么几块钱,走的又渴又饿的时候,买几袋“北京麻辣”方便面,再弄上两瓶大格瓦斯,虽然很粗糙,但是却是那么的满足。这里所说的格瓦斯,不同于现在市面上的格瓦斯,那应该是江城特产的一种大瓶汽水,主要配料无非就是两精一汽(香精糖精碳酸气)。直到头八九年,像大棒子啤酒那么大的瓶子,也只卖四五毛钱一瓶。特别适合那种即口渴又三无的小毛孩子,酷暑炎天亦或大汗淋漓,喝上一瓶冰镇的大格瓦斯,绝对爽到极点。可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进步,这种高档饮料再七八年前逐步消失无踪了。近几年,哈尔滨一带生产的正宗格瓦斯打入市场,着实点燃了当年这一批人心中的火焰。可是买着这比大瓶饮料还昂贵几倍的小瓶格瓦斯,随着一口饮下,一股鞋味隐隐而来,再砸吧砸吧,发现原来是面包味。好吧,虽然每个人都知道这才是真正格瓦斯应有的味道,但是无论如何,也再也品不出来当年捧着五毛钱的大玻璃棒子时候的感受了,或许,这就是时光吧。就在那在肚子里凉水泡开的北京麻辣方便面,和一个饱嗝一个饱嗝带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时光,就这样溜走了,叶天平他们的长征也算进行的有滋有味,着实踏遍了二路河一带的大江沿岸。但是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能不见鬼?常在黑天走,哪有不湿鞋?走得多了,逛的多了,难免就会发生些什么,不是么?
如果用小学生作文的语言来讲,那么一定是“那一天,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叶天平和他的几个同学们,高高兴兴的走在江边的路上,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东团上下。”东团山,如果严格从地理学的角度来讲,那根本就不算是座山,充其量叫个丘陵,因为山形椭圆,又位于江城之东,故称之为东团山。而在我们小的时候,往往习惯以更直观的方式称呼这座山为“王八山”。东团山下,是我们小时候钓蝲蛄的地方。这个蝲蛄,不是“听见蝲蝲蛄叫就不种地了”的蝲蛄,而是水蝲蛄,学名叫做东北鳌虾,说白了就是北方的淡水龙虾。当年也没人知道为什么,总之,这个地方水蝲蛄特别的多,只要用一个细线拴上一块鱼肉或者鱼内脏之类的东西放入水中,只要绳子一动,你就一定会拉上来一只鳌紧紧钳着那块肉的蝲蛄。一天下来,弄得也实在不少,回家盐水一煮,足以让人大快朵颐。以至于后来风靡一时的麻辣小龙虾让我们始终提不起兴趣,毕竟小时候吃的太多了。不过,如果现在有机会,我恐怕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去吃它。因为,它的食物,实在是太恶心人了。网上说东北鳌虾喜欢生活在清洁的水域以清洁的鱼虾为食,这他大爷绝对是美丽的扯。事实上越是脏的地方,这种生物生长的越是茁壮,而他们主要的食物,则是腐物。而东团山下……应该算是得天独厚了吧,至于为何这么说,暂且先卖个关子。
说时迟,那时快,叶天平和几个朋友,此时已经开始攀爬东团山了,用攀爬这个词可能还不是很恰当。因为如果顺着路走,只要大概十五分钟,就能走到山顶了。俗话说得好啊,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叶天平同行的几个人中,有一个人是叶天平一个同学的哥哥,叶天平并不熟悉,只隐约记得好像是姓王,在下面的文中,为了简单起见,就称其为王哥好了。说的是这个王哥,典型的天王大地王二他就是王老三,真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浑人。才上了没几步,他就觉着这种上楼梯似的登山没什么感觉。非要带着叶天平他们从半山腰的一条没有道路的小树丛中迂回过去,美其名曰有爬山的感觉。叶天平一方面拗不过这个王哥,另一方面也觉得那样确实比较有趣,就同意了王哥的建议,于是一行几人就拨开了树丛,步履艰难的像山后迂回而去。常上山的朋友知道,走这种没有道路的灌木丛是最困难的,我们必须先用一根粗大点的树枝拨开树丛,然后快速走过去,再缓缓的把树丛放下,如果一个不小心没挡住,反弹回来的树枝就会抽的你一脸血道子。而叶天平他们几人,在王哥的带领下,不知道走了多久,总算即将走出树林,看着前面一片地面豁然开朗,还貌似有灿烂的鲜花开放,大家也都觉得总算没有白遭这罪。可是当他们穿出了这一片树林之后,却都傻了眼,这里哪里是什么空地,明明是无数荒丘的乱葬之地,那也不是什么鲜花,而是早年间偶有家人祭奠所留下的假花和彩纸。叶天平由于小时候有过一些比较灵异的经历,虽然他还不懂得什么叫做对万物的敬畏,但是他却实在的明白这些东西还是敬而远之的好。而同行的几个朋友,包括那个王哥在内,显然都有点害怕了,有几个甚至马上就转身往回走。叶天平也觉得此地尽早离开为妙,可是就在这个时候那个王哥似乎过了害怕的感觉,开始犯浑了,亦或是他只是为了彰显他的勇气,在一众小伙伴中扬威立万。于是嘲笑的说道:“你们怕什么,不就是埋了几个死人么?死人又不能动弹,还能出来打你啊?”那说话的时候的风范真可谓一时无两,仿佛真的已经睥睨天下了。叶天平身后一个总是睡不醒似的大家都管他叫“迷糊”的同学说道:“不是啊,我家老人说,看见了坟墓要客客气气的离开,大家互不干扰,也别再坟前大喊大叫或者是乱碰乱跳。这样影响了别的东西,不好的。”看见迷糊这么说,王哥更来劲了:“你净瞎扯,老人啥啊老人,都是老封建迷信,没听老师说么,人死如灯灭,死了就是死了,还什么这个那个的……我就是喊了,我还要踩他们呢……”看着迷糊被自己呛的无话可说,王哥更是志得意满,而且,说了不做,那哪是英雄的作风?说罢,他就走上了一个不太高的老坟上:“看见没,我上来了,踩他了,怎么了。”记得有一位莫名的哲人道出了一句玷污不破的真理,“不作死,就不会死”。站的越高摔得越狠,报应迟早是会来的,而对于这个王哥来说,这现世报,来的太快了。就在他在为自己将死人踩在脚下羞臊了害怕的叶天平等人而沾沾自喜,连蹦带跳的时候,突然哄得一声,那个坟墓塌了下去,王哥的身子一歪,开始下坠,大家连忙将他扶起来,却发现他的左脚已经插到了不知道什么东西里面……
人是什么时候开始害怕死人的?如果真的有进化论,猴子会怕死猴子么?这也的确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有人说,这一切源于人们对生的渴望和死的恐惧。可是我觉得,如果已死的东西没能给生的东西带来些什么实质的损害,那么总是不至于那么害怕的,对吧?诚然,对于不懂事情的小孩子来说,人是死是活是没有区别的,坟墓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土包子而已。不过随着对世界认识的逐渐深入,人们渐渐明白了有些东西或许真的没有什么,有些东西就算有些什么也不那么重要。但是,可以忘了一切,唯独不能忘了尊重。否则,就可能要付出代价。说的是这东团山其实早在建国前后就有考古人员对此进行过考察,在东团山上和山麓,有二至四道以山皮土羼碎石构筑的环形城垣。城内地面曾发现红色绳纹板瓦、方格纹板瓦,根据山城结构和城内遗物,可知此城为高句丽时期的遗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把他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加以保护。说是保护,其实遵循的程序无非是“一紧二松三重来”,紧着紧着就松了,松大劲儿了就重来一次而已。因为这里地处偏僻,所以从解放前就有将去世的人葬在这里的习惯,解放之后,火葬大幅度推行之前,东团山后更是大坟套小坟,小坟套老坟,坟下还有坟,坟里埋死人……正因如此,加上东团上的山势原因,有些尸体腐化之后会顺着地下的一些缝隙流到就近的江中,这才孕育出了许多的水蝲蛄,而后来在那边修了一条路将团山与江水分开之后,那里就再没有了鳌虾,直到今天依然如此。而王哥踩塌的那座坟,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了,虽然表面还能看出是个坟的形状,但是里面的棺木早已腐朽,不仅如此,坟上的沙土因为时间的风化作用加上蚯蚓的钻来钻去早已十分舒松,典型的外实内虚。王哥人高马大,在上面一蹦跶,自然就塌了架。叶天平等人将王哥抬出来的时候,发现他的左脚被一种不知名的黑色液体沾湿了,自脚下一直到小腿。这种液体闻起来谈不上臭,但是却有一种淡淡的腥气和腐烂的味道,总之让人闻起来很不舒服。而王哥更是吓白了脸,被叶天平他们搭着,顺着道路跑下了山。等到了江边,大家又七嘴八舌的让王哥在江水里涮涮脚。而此时的王哥早就已经慌了手脚,下意识的把脚伸到江水里。万分幸运的是,从事情发生到现在,包括他自己在内,都没有人用手再接触过那种液体。等到涮净了脚,他才褪去了鞋袜,此时的麻木感已经消退,取而代之的是钻心的疼痛和不可忍耐的奇痒。那一只脚,也像被墨染了一般,变成了纯纯的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