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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乐乐生日

于是还是很平常的,乐乐接我回家。

“明天你生日,送你个蛋糕?”

“好啊”他在笑。

十点,我在看手机。

凌晨六点,我在看手机。

我没定过蛋糕,更不知道该选什么样子的。

隔天七点

“龙哥说,中午我们去九棵树吃饭,你我威哥加龙哥,咱们四个。晚上我们去找一伦他们过生日。”

我手一抖,直接选了一个暴露癖的蛋糕。白粉色的,对乐乐这种“胸控”毫无逊色。

“蛋糕中午到学校。记得去取”

我感觉头晕呼呼的,一夜没睡,我不确定能不能撑住。

和他一起出门的时候我发现我错了。格外冷,格外困。

我买了全麦面包回家了。

再一次醒来已经是下午五点。

手机被打爆了,期间无数人找我说话。

包括送蛋糕的:“我到了,您在哪里?”

乐乐“宝宝,蛋糕到了吗?”

送蛋糕的“我走了。”

百度糯米“感谢您使用百度糯米外卖,请评分。”

乐乐“宝宝,蛋糕还没到么?”

蛋糕蛋糕,该死的。

这就是我们在一起后他的第一次生日,我觉得以我的表现撑不到第二次了。

第3章可能我们看错了

人永远也不会走路撞到走的笔直的人,但走路躲躲闪闪的人就不一定。

第1节我们都有过

后来在朋友们印象中,就从来没有在公共场所竖起来头发,哪怕是在炎热的夏天,我也散着一头乱发。因为我有十一个耳洞,代表了十一次忍耐。我那么努力了,最后也没能逃过最差的结果。

“我怕自己哪天就把他忘了,所以想在自己身上留下点标记。”

我喜欢用这种方式来缅怀逝去的爱情。我冲动,不懂得怎样做才能更好地爱惜自己,也不能说对待感情太过执着。如果在失去爱情的一瞬间,你能表现得如同失去玩具一般轻松,那只能说你没有真正地去爱过。

关于和之间的事,老陈问我,我说真的感到累了,在他身上实在是浪费了太多的光阴。自己身边明明有更好的人可以去爱,而且不用花费力气就可以过得比现在好。只是因为还对他心存幻想,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地给别人伤害自己的机会。

老陈,伐智,大飞都看不过去,只要他一来找,他们便用力关门,让声音响彻整个楼层,以示反对。可是这种抗议对于他来说一点效果都没有。

我那时告诉他们说:“你们是不会明白我的感受的,我在他身上已经花费了一年的光阴,可是一年,几乎是整个青春,现在突然让我放手,我怎能甘心?”

那时,他也帮我补习功课到深夜,为他打理好生活中的一切琐事。总之是费尽心力地去讨我的欢心。

有次他告诉我没钱了。立刻就把自己的生活费给了他,而且是倾囊而出。后来利用业余时间去攒钱。他们问我为什么做饭好吃,我说因为他,有时去学,打包,带回去给他吃。

从来没有奢望过能回报什么,只要两个人可以一直这么走下去就好。也坚信过,像是爱情保卫战里,渣男原配嘴里的那句:爱到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流年的。这话虽然很多人都说过,可还是觉得很动听。

有一天,看到学校里有人欺负我,便动手打了他。老陈有暴力倾向,但没想到他竟然会下手这么重。只是被打的人恰好是阿鹿,回到宿舍,趴在床上哭了整整一夜。

伐智实在看不过去,拨通了电话,直接吼他:“你就是渣男,打女孩!”

那次真的很难过了,本想要分手,可看到他出现在楼下,便鬼使神差地原谅了他。

后来,因为受情绪影响,挂了两门课。那时已搬出校外,租了房子。有一次,老陈购物回来,看见满屋狼藉,我躲在卫生间哭得稀里哗啦。

从那以后,阿鹿再也没在老陈面前出现过。

我告诉老陈:“那段时间,我感到全世界都背叛了我。因为在我看来,他就是我的整个世界。”

老陈说:“置之死地而后生。你只有痛到无法再痛的时候,才会彻底地醒悟。到那时,你会感到呼吸的空气都是香甜的。”

就像一个人长时间在黑暗里行走,突然见到了曙光;一个得了眼疾蒙着眼睛很久的人,痊愈时终于见到了天光。那种重见光明的感觉,让人感到很幸福。

我把长袖挽起来让了奥宸看伤疤,这个伤疤会伴随一生。但愿自己没有

我告诉老陈:“那段时间,我感到全世界都背叛了我。因为在我看来,他就是我的整个世界。”

老陈说:“置之死地而后生。你只有痛到无法再痛的时候,才会彻底地醒悟。到那时,你会感到呼吸的空气都是香甜的。”

就像一个人长时间在黑暗里行走,突然见到了曙光;一个得了眼疾蒙着眼睛很久的人,痊愈时终于见到了天光。那种重见光明的感觉,让人感到很幸福。

我把长袖挽起来让了奥宸看伤疤,这个伤疤会伴随一生。但愿自己没有白白受伤,这一次的教训,能让她在以后的岁月里不再重蹈覆辙。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和我一样,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以为只要用心尽力去爱,对方就会加以珍惜。

结果往往是,你表现得越炽热,他对你就会越冷淡。就像握在手里的沙,握得越紧,流失得越快。不如试着放手,他反而会更珍惜你。

感情里,付出和回报往往不会对等。也许你越是看重它,结果就越是令你失望;你用平常心来对待它,它反而会比你预期的要美满。

老陈问我,为什么人会感到孤独?

是的,人生一世,每个人都会有感到孤独的时刻。平常的日子里有人陪伴,就在热闹中度过了,不会觉得时间有多难熬。只有走到困境的时候,孤独才渐渐浮出水面,甚至会被无限放大。尤其是在失恋的时候,孤独甚至可以让一个人崩溃。

“馨然,你曾为了心中的那个人,付出了许多。不计任何成本地接近他,只为了能够跟他在一起。

固执、坚决、勇敢、认死理,这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阶段。它来时,你欢天喜地;它走时,你痛不欲生,感觉整个世界从此走进了灰暗,再也没有快乐可言。再也没有什么比失恋更具杀伤力了。

人总是在和自己过不去,固执地认为,如果没有了那个人,你的生命就会失去色彩,你的天空就会塌陷。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难道没遇到那个人之前,你的生活就从来没有好过吗?

去翻翻你的旧照片,在没认识他之前,你也有着温暖明媚的笑容。可是为什么,遇到那个人,你就忘记了从前,失去他时你就变成了另一个陌生的自己。

既然他已经成为你心口的一道伤,成为你眼中的一根刺,成为所有悲伤的源头,那他的离开,对于你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想一想两个人最初携手时的模样,脸上总挂着温暖的笑容,生活因彼此的陪伴而变得丰富多彩。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快乐越来越少,你们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当他第一次向你挥拳相向的时候,你就应该想到“分手”二字。”

既然你们已无法给予彼此更多的美好,何不及时放手?别等到伤得千疮百孔时才喊有多痛。你的不舍,你的犹豫,你的念旧,你的深情,都无法挽回已经破裂的感情。

第2节还好

元元陪我回家,冬青来接。

上车以后她看到箱子的半壁被划出了裂痕。

“这么不爱惜东西?”

我知道这是家长无心的唠叨,可是现在不一样,我已经几个月没回家了。

我不知道青春是不是就是这样,莫名的火大莫名的旺盛。

我把猫薄荷加在烟里,点开深吸一口。

冷静多了。冷静多了。

那天在乐乐家,给他的小小个闻猫薄荷,小小个也异常冷静。

我不该养皮丘的。

三月和阿鹿买的皮丘,我不该养皮丘的。

我适合养猫。从和乐乐家的猫对视第一眼我就这么认为了。

咔。元元抓拍我的照片。“呦呦呦,好像呼大了。”“老子不吸毒。”我瞪她。

心里看见坐在驾驶座的冬青。

我心疼过她,的确,但是这时候在我眼里我就是理解不了,更多的是体谅。

“总有一天我得被你气死。”

“赶紧死吧。”我摔上车门。元元在后面小跑追我。

鬼使神差。我去了18楼。

敲开三顺家的门。

三顺是之前公司的制作人。

已经不联络了,但他一直把我当妹妹。

我们三个月没见了。

“我心情很差,能聊聊吗?”

三顺看见我吃了一惊。

“你瘦成这样了。”我看到他的表情心里乐开花了。

老子是能瘦的,别看不起老子。

最后我以一句“我先走啦”离开了他家。

坐在楼道点开一根烟。

元元坐在旁边。

“其实你真的变了挺多的。”

她看着我从沉默到眼泪一颗一颗滚出来。

脆弱的时候真的很脆弱。

第9卷巧合

如果生命里有无数个巧合,那么我们的遇见一定是其中之一。

第1章音乐

大概不拿着麦克风,也长得不务正业吧

第1节school酒吧

和谦子见面的第二次在“school酒吧”

他是主办,我是打酱油的。

之前在人人网看到他的分享,感觉炸了,居然有这么牛逼的人物没有听过,瞬间看扁自己。

坐在舞台旁边。谦子在即兴说唱。

门口扫过一个LA帽子。我惊了一秒。反应过来的时候大脑已经控制自己低下头。biggie宋掐灭最后一个烟头,坐在门口,眯着眼睛看,我问他“你怎么了”“没事”

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给我看身份证我才相信,这个萌萌的biggie居然和我同一年。“你上次和老师吵架了?”这语气就像个大人。“是啊。”我龇牙咧嘴的笑,“别笑,说正经的,好好学习。”我惊呆了。“biggie,你是不是不喜欢学习?”“我不是,这种事不想说。”“为什么?”我有些尴尬。”“因为不愿意提起来不开心的。”他伸了个懒腰。

对,偶遇。

“宝宝,我今天陪不了你了。”

“嗯嗯没事,好好上课。”我自己一个人来了酒吧。这绝对是除了安安带我去的大清吧,我这辈子唯一一次来酒吧了。

我很失望,他他妈不会在报复我吧。

旁边是韩舞的同学,谦子自从认识了我们学校的几个男生,就拉开了无数个蹦蹦跳跳的人。韩舞韩舞…事实上乐乐听到这些现场不太会蹦起来。

就是这样,我一个人去隔壁喝了杯咖啡。

回来再坐在位置上的时候,一个影子宠我飘了过来,“我尼玛,黑子。”

“黑子…”

“这是?你的蜜?”

黑子不知道从哪里认识到的朋友。

“啊对我的蜜。”

“哈哈坐这里不打扰吧。”

他看了看school酒吧二楼只有我们俩,忽然语出惊人。“不打扰不打扰。”

随后他们聊了无数的“文化问题。”

我表示听不懂。

要battle的写名字(即兴说唱,两个mc互相掰。随性。”黑子写了名字。我没有。

我没有那么勇敢,很多时候。

结果就是,biggie宋把我写上去了。牛逼!

大半夜嘶吼,还是安排跟一个姑娘battle。

我几乎是崩溃的。

这姑娘有所耳闻,告诉人家我骂她,原因是她要互粉。

我真的不记得了。

因为是黑幕比赛,厂牌闹着玩的。所以都不大认真。除了姑娘。我承认,有个姑娘绝对带劲。

比我带劲多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个子比较矮,底盘比较低,所以爆发力强。

就这么玩着。

最后谦子开了个玩笑---让我和黑子battle

这回丢人丢大了,万千压不住拍,鼓手姑娘数着脏辫,压制着内心的情绪跟着我的flow走。算了算了。什么玩意儿?

黑子依然还不错。不错到—我认为他是专程来骂我的。

散场。

我们站在门口。抽烟。

黑子像以前一样帮我********。

“嘿!冠军唱的不错!”有姑娘来助威,笑得很好看。

“还好还好,是黑幕嘛毕竟。”黑子谦虚着。

“你女朋友唱的不错。”黑子笑了,点点头。

我眼睛瞪大。用嘴叼着书包带,脚一颠一颠的穿上厚厚的外套。

那些人走远了,我从侧兜拿起手机,反复在手里摩挲着。

“黑子其实…我本来是没有男朋友的。”

“你现在有男朋友了?”

屏幕来了条消息,忽然一亮,我的屏保在夜里格外刺眼。

是我和乐乐的照片。

他装作没看见笑了笑。

我也笑。

第2节完蛋了

我被嘟嘟拉黑了,原因是因为有一次等车的时候太着急,最后坐了地铁走。

好吧三次…

彻彻底底的拉黑。

是这样,我只能找人,元元没回我消息。于是找了安安。散场,我和黑子一路晃晃悠悠走到五道营胡同门口。

“这样吧,刚好有车,你家在哪里顺路带一下。”我笑着说。我不爱笑,但是黑子更不爱笑。于是我们俩在一起呆着的时候,多无聊的事我们都会笑。

司机把他顺路放在和平里。我抹净车窗的雾气和他说再见。拥抱。

按说一切都还好。

都还好。

我看着手机里拍的照片。

安安发来消息。“到家了吗?看你朋友圈是偶遇黑子了?”

我没回复。

看着被手擦去雾霜的玻璃。

司机忽然说话“姑娘,刚刚那个男生真不错。”

“哈?”我很奇怪司机为何忽然开口了,通过反射镜,看起来像个老油条。顿时起了趣味儿。

“师傅您的意思是?”

“其实能找一个合适的特别难。从你俩上车我就在观察。这小伙子不错。”

“哈哈师傅你别闹了。”我逼着自己笑的像笑。

合适不一定是爱,都没有爱又怎么谈及合适。

第3节学校

拖着行李回宿舍的时候,我在想,怎么逃出去。清早,回学校,阳光刺的一整夜没睡觉的人眼睛疼。

就是我。

仿佛下一句就要接下茬“就是我,一只神奇的狗。”

YY招主播,我在想要不要去。

感觉自己挺能折腾啊,站在宿舍楼下。乐乐冒着风从大学练舞室跑过来。

“真去啊?”“挣钱!”我一副誓死不归的表情。

他叹了一口气。“注意身体啊,据说很累的。”忽然使劲凑过来抱着我,揉头发。这家伙暖极了!

我感觉自己穿着羽绒服,但他只裹了一件“死**丝”(STU)就像只热水袋!我窝在他肩上咯咯的笑。

“行啦快回去吧。下午我们期末考试呢。”

“好,到教室告诉我。”我颠颠的往回跑。看见送米线的大叔,都感觉他像个大天使。

“嗨大叔!”

“虾仁饺米线,不要盐不要油不要辣椒少放米线切半个西红柿!”大叔活泼的说出来我的经典台词。

我在风中呆滞了2。5秒。

“对…大叔你真机智。”

这是学校送外卖的。因为绝食减肥一天只有一顿饭,米线热量低。虾仁饺米线…好吃…西红柿!好吃。

快流口水了…住校以后这就是我的经典台词,每次打电话必重复。直到最后有一天,我是这样说道,“嗨大叔!我就是那个事儿最多的。”

后来大叔送米线,忘记收钱了。他其实都忘记了,但是第二天补给他双份,于是便熟络起来。

每次我吃米线的时候喜欢听说唱,自己的歌或者别人的。就是这样于是得了胃病。

我觉得可能是压力太大了,我喜欢唱歌,但我知道它养不起我,我也养不起它。

很多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办。

我不知道以后。

所以我尽量不吃饭。

我是说尽量。

“妈蛋,学生太烦了。”睡我左边床铺的冯姐教完课回来了,我看着她跳poping录了一段小视频。

妈蛋,我觉得poping可帅了,自己咋学不会。

我不敢问乐乐那种大神。只能请教冯姐,后来她差点一巴掌把我扇出宿舍。

“诶对了,馨然。”冯姐喝一口冰红茶总爱出“哈!”的一声叹息,我猜测是因为她觉得很爽。

冯姐告诉我,她带的班里有我的初中同学和几个粉丝。在课间放我的歌,元元搭话:“到时候你一节课100,馨然去旁边唱说唱你分她二十。”我哈哈哈的咧嘴笑。后来忽然冷静下来,他俩看我这样反而笑了起来,我像个乌龟一样放慢眨眼速度看她们。又是钱!钱!钱!

“元元的苹果!馨然的益消!”冯姐边说边从巨大的塑料袋里掏出来。剩下的都是她的零食,元元嘎嘎的啃着苹果,“天天喝不腻歪么?”我把青汁放进益消里,用勺子挖着喝…感觉自己好矫情啊。不,苦中作乐。

“腻。特别腻。”后来的某天她学着我的样子把她的葡萄籽放进益消的时候才明白,我真的很会吃!

说起来酸奶,真的可以减肥。

但是前提:作用是辅助绝食。

我喜欢喝益消,绿色的和红色的。元元非要去校园超市买蓝色的,据说低脂,我就算了,我比较懒。

我和元元给冯姐转钱。

说到这里,讲起来在我住进宿舍以前他们不分钱的。

后来我来了,建议都算清。

不知道是跟星座有关系还是从小就只喜欢花冬青的钱养成了习惯。不爱欠别人的钱,也不能被欠!只要关于钱!很!敏!感!我发现我真是个智多星。大家都开始说这样踏实多了。

老陈半夜发来一条短信。“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告诉我。”

我窝在被窝。“怎么可能?老子多牛逼?能被欺负?”

老陈:“****”

我:“表示不开心…”

老陈“不开心多吃点,对了你输液了吗?记得去拿化验单。”我把这条短信删掉。从被子里探出头大口呼气。宿舍里的人睡的颠三倒四。

谁心里没点秘密呢?

凌晨,四点半。

我坐在楼道拐角抽烟。

刘畅从宿舍出来拿着和以前一样的黄金叶,看见我,转身走了。

第一次认识刘畅就是在这里,倘若不添加乐乐,对她的感觉还是不错的。我知道关于她的事情,那时候觉得横亘在我和她之间如同波兹曼的“童年逝去”

那时候我不会抽烟,坐在楼道写歌。还在憧憬未来和阿鹿会不会恋爱。

我那时候觉得她很瘦,不同现在的尖酸刻薄。110斤很瘦啊,当时是这么认为的。现在…没什么人愿意接触我,我也知道,那次离家出走,在宿舍元元她们说女生看我都没眼缘是真的。可是我不是以前就这样,以前刘畅都愿意和我敞开心扉,虽然现在我们不坐在一起但是我完全可以理解她的心情。

就像以前坐的很近,我却觉得她太成熟了。

不刻意去忘记,还留着些断断续续的记忆,那时候她拿着黄金叶,穿着桥4坐到我旁边,她问“你也喜欢坐这里?”我转头看她,很惊讶。“嗯嗯是啊”这个画面,在第三人称的角度看,我笑着点头的脸,上面的肉一定在随着地吸引力颤动。

“抽吗?”我小心翼翼的接过来那颗黄金叶。这不是我第一次抽烟。

但我确实是第一次体验到抽烟的安全感。

安全感,是那种爱谁谁的安全感。

那天我陪她抽了两根烟,她还在抽,我却抽不进第三支了。

那时候其实我就知道,理解那些大人为何冒着生命危险抽烟的时候,我就已经再也戒不掉了。

不是我没有能力戒掉。我有的。三顺说:馨然你如果想要再瘦,你都能再瘦。你的意志力太强了。

小时候去南京玩,在酒店,有人办婚礼,空中飘着五彩斑斓的气球,氢气球,飘起来的那种。我1。1米的个子,就那样指着天花板说“我要那只粉色的。”旁边的大人都笑了,她们觉得我太幼稚了,怎么可能的?

可我不知道那是氢气,我那时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想要,我要等着,因为我想要。

我来回唠叨了十分钟,这是冬青至今都拿出来震撼她老姐们儿的片段,即使人家听腻了,她依然乐此不疲:那只粉红色的气球慢慢的飘下来。我飞奔过去捡起来。

我至今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都相信,我想要,我要等。我在等。

可能因为太固执,所以一直没怎么长大,刘畅和我的分水岭我只能远远的望着,我还纠结初吻给谁的时候,她已经大方的管安安借钱打胎了。

我那时候觉得她放荡不羁。

现在感觉,她可能心里无处发泄吧。

所以你看,人总是更容易体谅和自己相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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