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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听见你的眼泪

春天也向外生长

度过炎炎大火的一颗火

却被秋天遍地丢弃

让白雪走在酒上享受生活

你是灯

是我胸脯上的黑夜之蜜

——海子

“你别跟着我啦,我知道错啦还不行吗?”

“我爱跟着谁就跟着谁,你管不着。”

“你到底想怎么样?”

“你猜?”

“你就吃定我了是吧?”

“Bingo!”

“天哪!我记得你那时候很可爱的,现在怎么那么蛮不讲理啊。”

“是你占了我便宜,怎么还变成我蛮不讲理啦!”

“大美女啊!现在什么年代,大家你情我愿的,哪有谁占了谁便宜啊!再说,那天是我喝醉了,我并不是故意的。”

“我从不这样的,那天我是信任你好吗?”

“我知道你很掉以轻心,但你未免也太掉以轻心了吧,玩儿不起就狠心点推开我啊。”

“反正我不管,你要给我个交代,否则我可以告你**!”

“我天哪,差点忘了你是律师,抹油了嘴说什么是什么,现在我深深感觉我才是被骗婚的那个。”

李叔买了些小番茄,让我送些到云炜和路思齐的办公室去,我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就听到了里面的争吵声,听声音我正疑,走进去一看,果然我没猜错,杜华带着凌琳杀过来了,云炜正在和凌琳耍无赖,我看了一眼他们,就无视地绕过了,直接走到了路思齐和杜华旁边。

“你们怎么来啦?”

“诺,来讨公道,顺便我也想见见李茉。”

我又吃惊又担心地看着杜华,她看到我表情后轻蔑地笑了笑。

“别怕,我又不会吃了她。”

“我带你去。”

云炜正好找到一个借口躲避凌琳。

“走走走,我带你去。”

“谁要你带,你给我留在这里和凌琳把话说清楚!”

“我除了是个帅哥还是个医生好吗,我和思齐差不多也该去看看了,美女你能谅解吧,回来我再跟你说可以吗?”

凌琳怒视着他,忽然拉过云炜的手在小臂上狠狠地咬了一口,云炜疼得大叫,咬完后斥责云炜:

“你滚吧,不用回来啦!”

“遵命!”

云炜迅速拉着路思齐逃了,路过我身边是迅速小声说了句:

“哥们儿,帮忙搞定她。”

杜华见他俩走了,着急地看了一眼凌琳,又托孤似的瞄了我一眼,紧接着也跟着追了出去,留下我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凌琳沮丧的脸不知所措,突然她开始默默地掉眼泪,我更加不知所措了,只能先给她递了张纸巾,拉她在云炜的座位上坐下,因为那天又是周末,只有云炜和路思齐值班,我又因为和他俩的关系跑办公室跑熟了,突然觉得好像在自己家招待客人一样,在路思齐的柜子里找到了纸杯和茶叶给在一旁啜泣的凌琳泡了杯普洱,但是我却一句话都没说,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反倒是她哭了一会儿,先开口跟我说话了。

“你怎么不问问我们的事?”

“什么?啊!嗯……这个……”

她看到我窘迫地样子突然噗嗤一声笑了,我尴尬地抓了抓头,也笑了笑。

“你还是老样子。”

“我觉得那是你的隐私,你如果不想对人说那就不说呗。”

“去年我第一次尝试骑行,因为胆子比较大所以是一个人,没有参加团队,但又因为是第一次,所以不敢去太远,只去了离昆明比较近的几个城市……”

她开始给我讲她和云炜的故事,我的脑子里随着她的叙述开始浮现了一幕幕他们相处的一切美好的画面。

她一路上遇到另一个独行骑行者,他穿着一身骑行的运动装,好像很专业的样子,他戴着安全帽和墨镜,又把骑行的围巾拉了起来遮住灰尘,所以她根本看不见他长什么样子,只是他一直都骑在她的前面。

后来,凌琳的车在路过丽江的时候链子断了,她哪里会修,只能蹲在车面前发愁。

“你是什么破车,当人家的坐骑也不专业些,混蛋!”

“再怎么骂它也不会好起来啊。”

凌琳抬起头一看,是那个一直在前面的人,她的链子断了后她摔了一跤,那个一直在她前面的身影早就已经不知所踪,谁知道他居然去而复返,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候对她伸出了援手。他把围巾、墨镜、头盔全拿了下来,下车帮凌琳看车,凌琳说,虽然他只是一个陌生人,还是个男人,但当她看清他的容貌的时候,那是她见过的笑得最绅士优雅的笑容,他不怕脏不怕烦地帮她修好了车,一路上他们因为速度不一样,凌琳都只是远远地跟在他后面,他好像有意给凌琳带路似的,凌琳骑得快他就骑得快,凌琳骑得慢他也放慢了速度,总之就是巧妙地保持着一段隔得很远、但凌琳可以看得见他的距离,于是凌琳大胆主动地对他提出了一个要求。

“你要去哪儿?”

“不知道,骑到哪里算哪里。”

“我是一个人。”

“看得出来。”

“我的意思是我没什么骑行的经验,你能带我一程吗?”

那男没有说话,只是又笑了,笑得很温柔,又似乎透着些得意。

“你好,我叫凌琳,很高兴和你同行。”

“你好,我叫云云。”

他们互相笑了笑,又上路了,云云把安全帽给了凌琳戴,然后用围巾把凌琳摔倒时膝盖上擦破了一点皮的伤口包了起来。

“你真的叫云云吗?”

“那你真的叫凌琳吗?”

“不信我给你看我的身份证。”

“不用了,开个玩笑而已,哪个凌琳啊?”

“姓是冰激凌的凌,名是琳琅的琳。”

“不错啊,挺好听的。”

“你呢?”

“芸芸众生的芸芸不要草头。”

“那不就是白云的云吗?”

“对啊,你是干嘛的?”

“律师。”

“巧了,我是医生,咱俩要是一对儿,也算是门当户对啦。”

“门当户对?这哪门子的封建思想。”

“对了,你哪儿人?普通话可以啊。”

“你猜?”

“我去,不说算了,我也不说,真搞不懂你们怎么就那么喜欢说你猜。”

“这不就显得神秘嘛。”

“神秘,呵呵呵,玩儿情调啊,拉倒吧,不过要是我猜,我觉得你是四川的,四川美女多,而且胆子都挺大,像你这么个大美女居然就这么一个人出门了,不怕遇到色狼啊。”

“你爱猜哪儿就是哪儿吧,至于说色狼,这不遇到你了吗?你不会不保护我吧?”

“这也是个问题,随便一个陌生人你就信啊,而且我还是个男人,你不怕我就是那个色狼吗?”

“色狼有你这么帅的,吃点亏也不咋地。”

“是吗?那你小心啦。”

“忘了告诉你,我是跆拳道黑带。”

“唉呀妈呀,那可得换我小心了,跆拳道黑带的辣妹小律师,想想也胆寒呐。”

云云不仅很绅士,而且很幽默,一路上逗得凌琳很开心,他也非常轻车熟路,带着凌琳绕了好多平常人很少知道的小道,虽然那些小道要么是山路,要么是田埂小道,而且崎岖难行,可是一路上看到了好多公路上看不到的风景,葱郁的山林,漫天的红霞,交叠的梯田,缤纷的花海,农耕的老牛,成群的山羊,还有一些说不出名字的野生飞鸟,有一条山路可以看见玉龙雪山,在那条山路上远眺玉龙雪山,隔着山林里一些绿色的高木,使玉龙雪山看上去除了平时的冰清玉洁以外,多了份神秘和生机。

他们在一起相处了四五天,后来到了大理,云云带着凌琳在洱海边的一家旅馆住下了,那是一家本地的白族百姓开的一家农家乐,没有华丽的装修和高雅的情调,就是一家普通的白族传统的瓦房,有个庭院,里面种了几棵翠竹,还有几盆山茶花,客厅里挂了几幅国画山水画,旁边的几个耳房分别是他们自家人住的房间和摆放农具的房间,往后走是他们的祠堂,白族的宗教信仰是本土崇拜,里面供奉着他们村的本土神,早起时可以听到他们祭祀时唱的诵经调,再往后就是牲口棚了,云云和凌琳的房间在二楼,旧旧的木质地板,桌椅床铺虽然陈旧,但打扫得很干净,也颇具古香古色,旧式的木窗推开,正好可以看见洱海,整体上算不上高大上,但绝对也可以算得上清秀雅致,风味十足。那时正好快大年三十了,所以住客只有他们两个,白族老爹依然很客气的招待了他们,并且留下了他们一起过年。

在大年三十的前两天,他们到了大理古镇的一个集市上,虽然已近过年,但仍有一些外地游客,不过外国佬更多一些,热闹不仅不减,反而更盛平时,他们在街上逛了一天,一会儿吃点乳扇,一会儿尝点烧饵块,一会儿试试白族印染的披肩,一会儿听听本土的吹吹腔,好不热闹,直到晚上,他们还到一家酒吧里面去喝酒,云云给凌琳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他先从南诏国的阁罗凤和凤迦异开始扯:

“他们是俩父子,长得都还可以,自然有一些风流史,最让我佩服的是,阁罗凤和唐朝的大战,堂堂大唐也拿阁罗凤头疼……”

接着他又给她扯西双版纳的一些事:

“从版纳可以包黑车去缅甸,省了许多程序。版纳可以买到好玉,不过那些缅甸人卖的玉你就要小心了,他们通常以次充好,普通点的石头他敢讹你好几千甚至好几万……”

接着又说他在骑行的路上遇到的事情:

“有一次我和我的几个大学同学骑行,那时是在一段山路的沥青公路上,那时候已经是大晚上啦,但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只能打着灯硬着头皮继续骑,也算是一种挑战嘛,山风呼呼地吹啊,路上除了我们没有其他车辆,后来我们闻到迎面的风吹来了一股血腥味,后来果然在前面的一个拐角处发现了一辆翻倒的大巴,我们几个到那里一打灯,发现人几乎全滚到山下去了,血淋淋的,我们打电话报警,因为是山路上,所以要隔好久警车和救护车才能到,我们几个咬咬牙,决定去山下救人,四五十人大部分都已经没气儿了,有的手脚都断了,那场面非常血腥,我们忍着臭全凭一股子热血背人,后来有气儿的几乎没几个,满地的尸体我们都尽量排列整齐了,那场面真的很惨烈,后来我们没等救护车来就先走了,因为身上血腥臭让人难以忍受,我们尽量把车骑得飞快到城里找旅馆洗澡,我们也不知道后面的事情到底怎么样了,妈蛋,那些新闻可以花几个星期去追一个明星的绯闻,却没有人报道一个这样的事,就算有人报道,死者和伤者的真实数量也会被压低,这真的很让人气愤。”

然后他又说了些他职业上的问题:

“每个人都有些心里问题,只要正面面对、积极排遣并没什么大不了,但大多数人都觉得难以启齿,就这么憋着,结果憋着憋着就憋出毛病来了,最后形成了精神障碍,我的工作就是医治这些绝望的心灵,给他们送上一碗心灵老鸭汤……”

聊得多,自然也就喝得多,云云越说越激动,越说越动情,凌琳在一旁安静地听着他说,没有一点不耐烦,随着云云的情感起伏,也就越听越入迷。

回到住处,原本他们都应该各自回房要休息的,谁知道云云喝得实在有些多,凌琳把他送回房间后他死活拽着凌琳不让走,口口声声说:

“你懂我,你懂我说的这些话,她们其它人只爱听我夸她们漂亮,夸她们衣服昂贵,香水有品位,没人听我说这些,她们说这些都是装逼青年的事儿,你知道吗?我跟她们谈历史时事、谈自然人文,他们说我装逼,装你妹啊,她们那些假包包就不是装逼了吗?你懂我,只有你懂我,你耐心地听我讲话,你懂我……”

凌琳对他要么像哄小孩儿一样、要么恐吓一下,他就是不放开凌琳,后来凌琳听他说得动容,也就由他醉醺醺地唠叨。酒精作用,再加上凌琳本来就是一个大美女,云云哪里还把持得住,所以后面的事情可想而知。

从云云的谈吐中,凌琳看得出云云是一个正直的人,的确,云炜是一个正直的人,但是凌琳不知道,他不是一个正直的男人,他风流成性,在感情上很难有一个定数,他会对女人好,但不会容易的只对一个女人好,他就像一匹烈马很难驯服,但如果有人能驯服,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果然没料错,凌琳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就没发现云云,他的行李和车全不见了,连张字条都没留下,她第一次感到什么叫做天崩地裂,她一个人蹲在房间里哭了,不是因为她珍贵的第一次没了,而是因为,她丢失了一个重要的人,他恨他欺骗了她,从前她饱受万千宠爱,异性给她写的情书可以堆作一座山,她每次都以高傲和戏谑的态度对待她的仰慕者,现在,她终于找到一个可以真正住进她心房的人,她不后悔把初夜给了他,只是他消失得太让人措手不及,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一切都不过是浮云。

“我有过好几任男朋友,但他应该才算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我很后悔没问清他到底是哪里人,也后悔故作矜持没把自己是哪里的人告诉他,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我本来打算就这么恨着他,恨比爱更来得深刻,这样我就可以一直记着有这么一个第一次打开我心房的人,那些美好的记忆我就可以悄悄地藏起来,除了杜华,再也不向任何人提起。谁知道,老天就是会作弄人,我们偏偏是居住在同一个城市的人,还居然******认识了同一个朋友,这么狗血的事拍成电视剧准被吐槽,但这种事就这么发生在我身上了。陈峰,你知道吗?孔子说过:‘人之初,性本善。’我说,人之初,性本贱!我再次见到他不是想把他挫骨扬灰,我发现一年来我一直在想他,我忘不了他,我和他相识不过两个星期,他还无情地骗了我,我居然还有种非他不嫁的想法,你说我是不是******犯贱。”

说到这儿,她的眼泪又忍不住地落下来了,我忽然想到了自己,冷笑了几声,凌琳疑惑地看着我问我笑什么。

“你说的没错,人啊,就是贱,我的事情相信杜华应该没有瞒你吧。”

“她跟我说过一些。”

“不止一些吧。”

“这……”

“好啦,我没别的意思,那你说我这么一厢情愿地对李茉难道不贱吗?”

“……”

“这简直就是作死,我他妈为了一个连我到底是谁都弄不清的女人搞得现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那你为什么还要坚持下去?”

“不知道,感情的事向来身不由己,我别无选择。”

“真的别无选择?”

“总是有一方要付出得多一些,爱是以百分之九十九的痛苦来换百分之一的幸福,虽然很傻,但就像飞蛾扑火,非如此不可。”

“对不起,因为我让你不开心了。”

“与你何干。”

“这么一说,咱俩也算天涯沦落人了。”

“不,我们不是,你的情况比我好,李茉满心满眼就是白晓阳,云炜不同,云炜只是不定性而已,他的心还是空的,并没有被任何人占据,按他的作风,***应该是速战速决的,但是他居然和你相处了好几天也没对你怎么样,喝醉后还能对着你唠叨那么长时间,说明他应该对你还是有感觉的,你如果真有心,机会还是很大的。”

“真的吗?”

“真的。”

“谢谢你陈峰,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见面的次数都不多,但我觉得你很可靠,居然把心里这么话都告诉你了,可能是因为杜华吧。”

“杜华?”

“对了,你和杜华真的没可能了吗?”

“……”

“好了,我懂了,无论如何,祝你能最终找到属于你自己的幸福。”

说了半天,凌琳先离开了,我才一个人回到病房,发现杜华居然和李茉在手拉手的说话,和对其他女孩子一样温柔细心,就好像她才是李茉的男朋友一样,后来云炜告诉我,杜华是以路思齐的女朋友这个身份登场的,上次剪断李茉风筝的事也解释说是误会,现在杜华正在给李茉赔不是呢,我看着她哄李茉的样子,又找到她熟悉的样子,心里不禁一暖。

手术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的日记也被我越看越薄,白晓阳向李茉告白后,他们一直像其他所有大学生情侣一样,学习、打工、约会,稍有不同的话就是跟着他们的教授跑了许多地方,见识了不少东西,翻开他们的日记除了一些日常琐碎,他们的日记更像是一本生物大全,咬死白晓阳的那只蜘蛛,在白晓阳的日记里,我了解到了一些它的信息。

2012年3月,白晓阳他们是在九乡附近人迹罕至的钟乳洞里发现的,蜘蛛中很少种类会下水,这种蜘蛛就是会下水的一种,平时躲在钟乳洞的缝隙里,下水以捕食金线鱼为生,这种蜘蛛很漂亮,通体是蓝白色的,依附在钟乳石上几乎可以瞒过一切眼光犀利的动物,阳光下看它有些透明,所以游在清水里也不容易被发现,这种蜘蛛因为外观很水灵梦幻,又是生活在水洞中,所以当地人有幸见过这种蜘蛛的都把它叫做龙女蛛,学术上把它称作清水蓝玻璃蜘蛛。这些家伙的毒液很折磨人,被咬后不会立即死亡,至少还能活一段时间,一段非常痛苦的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伤口会越来越痛,五脏六腑就像有千百只虫子在啃食,但是目前还没有可以直接对抗毒液的血清,所以治疗起来很麻烦,又费钱又费时,普通人被咬到几乎就等于是准备等死了,有些村民被咬后宁愿自杀,但是这种残忍的毒液,它一辈子也只能释放个三四次,所以龙女蛛就练就了擅长躲藏的本领,白晓阳他们能发现这么一只已经很难得了,再加上钟乳洞里长期湿润冰冷,所以这种蜘蛛交配的成功率并不高,就算成功繁殖了后代,能存活下来的幼虫也不多,但是这种蜘蛛死后的尸体可以入药,算得上是一种活血养颜的神药,所以研究价值很高。

白晓阳就是在这种残忍的毒液下丧命的,也是忍着这种剧痛研究出了这种蜘蛛的繁殖良方,为李茉赚取了巨额的医药费。我读着日记里清水蓝玻璃蜘蛛的信息,不禁对白晓阳越来越钦佩,我比不上他,他救李茉的迫切希望促使了他学术上的成功,他对李茉毫无保留的付出着,这种罕有的情感只能在大部分人心中凭空幻想,他的确是一个值得李茉一辈子记住的人。

“2013年6月17日,晴,教授真的对晚辈和学生很栽培,带着我和白晓阳参加了好多次考察,他是一个很实际的教授,用他的亲身示范来告诉我们什么是科考精神,从前我们一直都是纸上谈兵,这两年总算有了些实际操作,尤其是白晓阳,抛开其他不说,至少以前他那股自以为是的劲儿消了不少,现在整个人都显得比较踏实和谦虚。这两年教授带着我们跑了好多地方,足迹涉及西藏、广西、广东、海南和大半个云南,虽然主要是在西南地区,但是足够让人长不少见识了。今天我们又收拾东西准备出发了,这次不是去太远的地方,只是在昭通的几座山里找一株植物,叫做芸芗草,这种植物年年都会开花,如果开完花后长出了像红色小灯笼一样的果实,那么就可以把果实摘下来酿成药酒,可以有效治疗皮肤癌,内服外敷都可以,但可惜的是,这种草不好找,找到了也很难栽活,更令人头疼的是,这种草虽然年年开花,但不一定年年结果,难得结果有时还只是白色的果实,我们的任务,只要找到一株草,先做上标记就可以了,等以后研究出移栽的办法再说,至于以后该怎样大量种植,如何保证能频繁的每次花谢后都结出红色的果实,白色的果实有没有其他用途,这些问题恐怕还得花上几年工夫才能解决。任务不难,可能就只需三四天,但是我最近眼皮老在跳,心里有些慌,总觉得要发生些什么似的,我提醒晓阳这次出门谨慎些,结果他反说我迷信,我懒得理他,甚至有些生气,好心提醒他倒成了我的不是,有的时候,不是迷不迷信的问题,毕竟有些奇妙的东西,科学是解释不了的。

……

2013年6月19日,晴,今天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又翻了两个山头才找到山里的一个村落,我们寄居在了一个老大爹的家里,说是寄居,其实就像给他租了几天房子,全家就他一个老爷子带着两个孙子,老伴儿早死了,儿子儿媳都在昆明打工,难得家里有人来,还是一队科考队,老爷子别提多乐呵,拉着我们说了好多话,我们问了他一些山里的情况,老爷子有些搞不清况,东拉西扯了老半天,又把村长给叫了来,村长叫来倒好,至少这个村长是个中年人,比老爷子口齿清楚多了,他把山里大概的情况给我们说了一下,提到芸芗草的时候,他说前几年他好像还见过这几年越发不怎么见得着,不过他可以带我们去他前几年见到的那个地方再瞅瞅,我们这次来原本没抱太大希望的,结果听这村长一说,心里还是有燃起了些火花,准备今天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好找得更仔细一些。

2013年6月20日,晴,今天在山里转了一整天,一点芸芗草的影子都没有看见,寻找植物往往要比寻找动物难很多,没有爪印、蜕皮、毛发、粪便等蛛丝马迹可以追寻,不过也不算是一无所获,确切的说,我们找到了一样足以让这趟旅程没白跑的东西。大概在我们决定要收队返回的时候,队里的另一个女队友小方摔了一跤,直滑到了一个小山沟里,白晓阳和另一个蛮高大的男队友熊哥一起下去救她,结果下去后还没碰到小方她就先呆住了,我顺着她直勾勾的目光寻去,发现在枯叶堆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小方已经吓傻了,说不出话来,我叫了白晓阳一声,提醒他小心后面,晓阳拿了根树叉拨开了那堆树叶,发现了一条眼镜王,晓阳拨开树叶的一瞬间那家伙也直立了起来,吐着红信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三人,我们其余几个在上面看得胆战心惊,小方听着教授的安慰一动不动,晓阳在一旁小心翼翼地吸引这家伙的注意,熊哥找了根合适地树叉,趁这家伙不注意,一叉叉在了七寸上,算是有惊无险的逮住了这家伙。因为这条眼镜王蛇我们几个乐疯了,这条蛇是野生的,太危险,换做是研究所里那条姑娘,我还敢去拿,回去的一路上,我们说说笑笑,小方也忘记了掉下去时的擦伤,和我手勾着手走在了最前面。回去后,老大爹已经做好了热饭热菜,请我们一起吃,现在正值雨季,云南的野山菌一捡一箩筐,老大爹的孙子今早进山捡了好多,一部分拿到集市上卖去了,还留下来好多,老大爹就炒的炒、炖的炖,通通都端上了桌招待我们,老大爹心很好,看我们饿了,又爱吃这些山珍,于是就没和我们抢,自己夹了几筷白菜就蹲到一旁吃了起来,看我们吃的高兴,还不时的笑笑。我们今天因为抓到了这东西,很兴奋,又有美食在前,每个人都胃口大开,晓阳最爱吃这些菌类,吃的最多,我是越累越没有胃口型的人,所以只随便吃了几口就没吃了。可能是累了吧,吃完之后他就说很困,也没洗漱就一个人躺着去了,不过别说他今天又救人又抓蛇的,连我走多了山路现在写了这么多字也觉得头昏昏的。仔细想想,这条眼镜王正好是雄性,足足有两米长,非常健康,正好研究所里另一条人工雌蛇的交配问题算是解决了,这样一来,

……

2013年6月22日,晴,昨天睁开眼时已经快黄昏了,我只记得前天晚上写日记越写越迷糊,后来就晕乎乎地不省人事了,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破破烂烂的小房间里,不是老大爹家的木板床,而是一张弹簧床,旁边是村长,他见我醒来以后激动地叫了起来,我问他我怎么在这里,他告诉我这里是村里的卫生所,我们是食物中毒,我脑袋里首先就想那些菌,果然老大爹进来后看见我醒了扑通一声就给我跪下了,又哭又喊地说对不起,原来放在那里的两箩筐菌有一箩筐里的是有毒的,他说他只是老眼昏花拿错了,把有毒的那框给端上了桌,并不是存心害我们的,我弄清楚状况后哪里有空去听他的哭诉,更别提去考虑要不要原谅他,我首先就拉着村长去找我的其他队友,发现教授和熊哥都还有意识,小方和其他两个个队友都昏迷了,却找不到白晓阳,我发了疯一样到处找白晓阳,可惜自己也是手软脚软,后来在另一间房间找到了他,他也是昏迷了,旁边一个中年男人应该是村里的村医,正在给他注射,我赶紧问医生他怎么样了,医生告诉我情况很糟糕,发现得有些晚了,要到城里的大医院去,救护车早叫了,只是这里是山区,所以用的时间比较长,不过估计应该快到了。我摸了摸白晓阳的脸,发现非常的冰冷,再摸一摸手,也是一样的,我一个踉跄就跪倒在他床边,开始不知所措的哭了起来,边哭边拼命地呵气搓他的手和脸,希望能搓热些,我喊着白晓阳的名字,一遍又一遍的告诉他不能死,不准死,压根忘记了自己也余毒未清,不知过了多久,我意识也越来越弱,好像有昏沉沉地晕了过去。等到再醒来,已经是半夜4点多了,我们终于转到了城里的医院,经过抢救,队员们几乎都脱离了危险醒了过来,身体弱的还躺在床上,身体好的像熊哥已经可以下地了。我着急的问晓阳在哪里,护士告诉我说,晓阳吃的太多了,中毒有点深,现在还没有醒,还在加护病房,我不管手上还在打点滴,直接一咬牙就拔了针头,硬是往加护病房去,护士急忙跟着我出来了,教授起不来,忙叮嘱了熊哥一声跟着我,我来到病房门口,隔着窗看见了晓阳,护士跟医生打了声招呼,让我进去看一看他。我走进去坐在他的床边望着他,心电图跳得很正常,他安稳地睡着,什么事都不知道,说不定还在做美梦吧,我忍不住捶了一下他的手臂,捶了一下之后,莫名其妙地害怕起来,这种不安就像妈妈离开这世界之前几天一样,我好怕他就这么一睡不醒了,如此猝不及防地就丢下了我,这算什么?想着想着眼泪不自觉的就掉了下来,正正地滴在了他的脸上,我在心里恳求着,明明还有很多路没有一起走过,明明还有说好的梦没有一起完成,白晓阳,如果你就这么撒手人寰,对得起这些从小到大一起相守的日子吗?我不知道在里面呆了多久,后来医生看心电图一直都很稳,就把我劝了回去,毕竟我还有针水没有吊完。今天大家的情况都越来越好了,我只要一有空隙就往加护病房跑,等着白晓阳醒过来。终于,过了中午,大概三点左右,他才缓缓睁开了眼睛,我兴奋地叫来了医生,医生也终于松了口气,把晓阳也转到了普通病房,正好是和我们几个在一起,说是病症相同,集中处理,到了晚上他的精神头才缓过来,我问东问西,一会儿给他拉被子,一会儿给他削水果,生怕他哪里又出什么幺蛾子,这种事情,真的是一次经历就已经够了。他拉住了我的手,让我坐在他的床边,郑重地看着我说了声,他真的没事了,听到他终于开口说话了,我一下没绷住,扑在他胸口大哭了起来,他安慰我说:‘好啦,怎么老是哭啊,从我昏迷后,你都哭了多少回了?’我问他不是已经晕了吗,怎么还知道我哭了,他笑着地对我说:‘我也不清楚,只是在迷迷糊糊中听到了你在哭,还大声地叫我不能死,不准死,然后我就拼命拼命地把眼睛睁开,可就是睁不开,一直就这么半梦半醒地睡了几天。’我拧了一下他的脸,他倒好,睡得挺舒服,我担心得要死,他拍了拍我的背:‘就这么死了,哪儿能啊,我也奇了怪了,点儿怎么就这么背呢,没被眼镜王蛇毒死,反而被几朵小山菌毒倒了,嘴馋惹大祸哦。’他这么一说,我倒是破涕为笑了。我们在一旁卿卿我我,忘记了旁边还有其他人,教授尴尬地咳了几声,我们注意到之后,白晓阳只是笑了笑,我冲着教授他们吐了吐舌头,照样把头就埋进了白晓阳怀里。”

我看到这里,突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等到李茉痊愈的那天,她真的能接受白晓阳已经死了的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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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在商场叱咤风云的女总裁,也是地下城连续十次拔得头筹的唯一女人,造就了不败神话!没有想到,某一天,她也会穿越,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里,她强势崛起,缥缈仙姿引得无数人心驰神往,而她的心中只有他……“凉纸,我又把你的烂桃花掐掉一朵啦!”一个面目俊朗的男人兴冲冲的跑过来,拉住她的手,她无奈,“掐掐更健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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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高二的洛云认识了隔壁学校的希宁,并且成为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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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块来历不明的面具,降临在人类的领土里······从此,纷乱不止,杀戮无尽。少年出生于真武国境内武陵城里,在一次灾难中丧失了生命。然而,一切才刚刚开始······仗剑走天涯,愿为众生苦。踏平人间路,谈笑风云涌。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救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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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得意想要一群男朋友,一个谈恋爱一个去赚钱一个去做饭一个收拾家一个啪啪啪……幸运降临,一群从阴间来的男人们来到她的身边。李元霸、刘禅、潘安、西门庆各式各样的人来到她的身边。混乱而欢乐、奇趣而又热闹的生活开启……但是,直到神秘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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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时代的专属,产自科技的光影摩托!梦幻一般的加速器,两大种高难度波形赛道。极限竞速,极限激情!早已失踪的父亲,突然出现的传奇。究竟会带给主人公如何的转折?在摩托上的恐怖天赋,是不是仅有焰风一人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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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你不曾珍惜过的光阴,在支离破碎中满地拼凑,凝聚翻涌成一团火,深深烙在你的心中,那是青春给你的印记,用回忆的疼痛覆盖那段美好而珍贵的童年,那份永远得不到回应的守护和那场深爱到刻骨铭心的恋情。
  • 我们的那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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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本同人小说,是关于我和我同学的小说,情节是假的,名字是真的。
  • 只属于我的英雄联盟

    只属于我的英雄联盟

    在这个地球上英雄联盟玩的好又能怎么样?玩游戏在家人眼中终究是不务正业!社会之上一无用处!一个除了玩英雄联盟之外,什么都不会的男人。一个完全将英雄联盟看做最高荣誉的世界!他离开了地球来到了这个世界,带着一群只属于他一个人的英雄!“这是只属于我的英雄联盟,由我来在这世界缔造新的辉煌。”——路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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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日某王府张灯结彩,婚礼进行时,突然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个小孩,对着新郎道:“爹爹,今天您的大婚之喜,娘亲让我来还一样东西。”说完提着手中的玉佩在新郎面前晃悠。此话一出,一府宾客哗然,然当大家看清这小孩与新郎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面容时,顿时石化。此时某屋顶,一个绝色女子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儿子,事情办完了我们走,别在那磨矶,耽误时间。”新郎一看屋顶上的女子,当下怒火攻心,扔下新娘就往女子所在的方向扑去,吼道:“女人,你给本王站住。”一场爱与被爱的追逐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