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桂中土地重大工程项目中,财政审减资金,丰富了对村庄的整治,完善了一些村庄的道路基础设施。
从财政评审工作和评审核减资金的使用中,我们可以管窥桂中土地重大工程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和节约集约。
GX自治区财政厅对节约集约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将3个多亿项目费用进行核减。
得知在项目进行初期,就被审减如此大数额的资金,项目区农民和一些工作人员难以理解、难以接受。桂中土地重大工程看似资金量大,但整治的范围大、内容多,如果将项目资金平摊到需要整治的单元工程上,大家就会发现,其实,资金是非常有限的,为何财政部门还要审减资金呢?
黎海源是自治区财政厅派驻自治区桂中重大办的工作人员,经常在项目区现场督查,基层农民和工作人员,见不到大领导,或者见了大领导也不知如何说,心中有这个疑惑,往往都先冲着他发问。
黎海源感受到巨大的压力,但在基层一段时间的工作,让他感受到,普通大众对财政评审的关注度增加,缘于这个项目涉及重大民生,他明白,财政资金通过评审,得以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任何工作必须要让公众理解,实行才顺利,于是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解释:“财政评审目的不是为了单纯地减少项目资金,考虑的是如何才能让每一分钱都用到项目上,用到该用的地方,实现资金使用的节约和集约并重。”
如何节约集约使用资金,保证资金都用在应该用的地方,从政府到公众都极为关注。其中,审减资金的去向和使用,更为项目区农民所关心。
自治区已明确中央支持和自治区配套资金结余不上收、超支不追加的原则,实行县(区)内平衡,但结余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当地的土地整治,不得截留挪用,更不得用于平衡财政。特别规定桂中土地重大项目财政评审核减节约下来的资金仍然用于本项目建设。
2012年7月11日,桂中重大办与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办公会议。规范桂中土地重大项目审减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因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漏项、缺项引起增加的工程,并重点用于加大示范村和改造村的投入,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平整后质量下降土地和新增耕地的“移土培肥”。
在以往的土地整治项目中,财政投资评审主要在项目的预算阶段介入。而在桂中土地重大工程中,财政评审实现了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的突破,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流向、管理更为明确有效。
财政评审核减资金最终重点用于加大示范村和改造村的投入,也丰富了桂中土地重大项目的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