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有离开星空的想法,是受唠叨的启发,是他想让我离开那里。
当来到这个星球之后,我一直是孤独一个,比在星空里还要孤独,我连一个同类都没有看到,更别说找到唠叨了。但是如果不找到他,我来这里又有什么意义呢?
此时的她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样子难看,简直像一个醉汉。
不过,倒是要在某些方面感谢她。要不是她鬼使神差的要去阿尔卑斯,我永远没有什么可能找到唠叨。也拜她所赐,我看到这个星球上这么多我从来不曾见过的东西。现在试想一下,我的星空生活和人类的生活相比,真是一种折磨。作为一株植物,虽然无事可做,但是光看到周围许许多多的新鲜东西,也觉得是很好玩的事情。
当然,在一开始我对于这里的所有东西都是感到害怕的,但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适应,我开始习惯了所有的这些怪东西,甚至都要见怪不怪了。
这里的天空是我最喜欢的风景。虽然现在离天空很遥远,但是这里的天空在一天的每个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不像在星空时,整个白天和整个晚上都是一样的。这里的晚上也是极其的丰富美丽。那次星空里见到的流星群,我以为是宇宙最美的亮光,但是到了这里,晚上的灯光几乎和流星的光一样美丽,而且随处可见,见到的人都把它们当做是很平常的东西。
我开始有一种感觉,仿佛我和人类是一样的。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我也很疑惑。我不应该那么快忘记自己的故乡,忘记自己曾是一颗星星。可记得又能怎样呢,反正我是回不去了。所以,我应该心安理得地呆在这里,而且我很喜欢这里的啊。即使忘记了曾经的事情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二天醒来已是中午,强烈的阳光照进来,她努力地睁开眼,有点儿头疼。望向窗户,那株小小的植物在阳光中依旧一副呆呆的样子。难道快要死了吗?她下了床来到窗边,给它浇了点儿水。
这株小植物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当时买下来时也并没有倾注多少感情,因为它的样子还算可爱,而且家里也需要一个活的东西点缀,就买了下来。对于养植物的事情她一点儿也不了解,只知道要浇水。
一开始的时候没去太仔细的在意它,只在某日忽然发现它的时候才去浇点儿水。半个月左右时,有一次又忽然发现,它的叶子开始变得发黄了。
一连几天,都不见好。她担心起来了,如果真的没了这个小东西,倒是很可惜的。
她上网查资料,看能不能用什么肥料治好它的病。第二天,回到家,又忽然想了起来:买肥料的事儿给忘了!忙跑去看它是不是还活着。一看,它竟然变好了!
后来她又常常忘了给小东西浇水(好了以后,她就叫它小东西),但是它却再也不闹脾气了,浇不浇水一样绿。离开家的时候,如果要把它扔下,就好像要丢下一个朋友一样,有点儿不忍。
洗漱好,又打扮一番,决定出门接着玩。在路上还是不要耽误太久,再玩上一天就够了,明天就走。她做好了打算,出门。
对这里的路不了解,出了酒店便随意走。走走停停,看到好看的就停下来,看完又继续走。
视线被一个男人吸引。他正迎面过来。
这个人像是在哪里见过,又想不起来。仔细的看过去,又非常的陌生。怎么可能见过呢?可是明明就有这种感觉。
他冲她笑了一下。
啊,是昨晚在酒吧的那个人,把她拉去跳舞的那个男人!
他十分高兴的向她打招呼,用英语说,“还记得吗,我们见过?”
她也说,“我也记得你。真巧。”
今天的他看上去要正经许多,头发梳得整齐,露出一张很英俊的脸。高高的身材,白色衬衫随意地搭着一条牛仔裤。
聊了几句,他忽然说,“其实我会说中文的”,然后笨拙的说出“尼赤了没?”
她听了,疑惑半天这句话的意思,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啊!原来是“你吃了吗?”,竟然被他说出这样一种奇怪的味道。不过还是笑着夸奖他,说得真好。
他又热心的介绍起F城的美景,说愿意当她的导游,带她游览F城。
她客气地问,“你大概要上班的吧?”
他笑说,“当然不用,我是F城的首富。首富还用上班吗?”
这样一说,倒令她不好意思拒绝。
老外不打听她什么事儿,只知道她从中国来,其他事情都不问,她也不刻意暴露什么。他们只聊F城的事儿和F城的生活。
他说来F城一定要去艾伦河。
“为什么?”
“因为我最喜欢那儿。”
“好吧,希望我也会喜欢。”
“相信我,你一定不会失望的。”
他说,艾伦河是F城最值得去的地方。河流的大部分位于F城的中心位置,所以河的两岸繁华热闹,沿着河边漫步,你可以在一天内了解F城的大部分文化。
艾伦河离他们的位置不远,没多久,便看到了那条大河。果然就在市中心旁。先看到的是河上方的铁桥。不是非常的高大,而是属于精致的类型,整个桥都被绘上了复杂的色彩,以黄色和蓝色为主色调,远远望去,像是梵高的一幅画。
“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桥了!”她不禁感叹。
“哇,看来你已经爱上它了。”
“是的。”她调皮地看着他笑起来。
沿河两岸,能看到各种各样的人,有在河边拍照的游客,有摆地摊卖艺术品的小商贩,有抱着吉他胡子拉碴的街头艺人,有等游人坐马车的马车夫。
“这条河的由来是怎样的,或是有什么关于它的故事吗?”
“嗯,当然有。老外酝酿了半天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人走到艾伦河边,他很伤心,因为他女朋友甩了他。然后,他摘下手上女朋友送给他的戒指,把它扔进了河里,后来他非常后悔。”说完耸耸肩。
“真的?奇怪的故事。乱扯的吧?”
“当然是真的,我就是那个人。”
她噗呲一声笑出来。
和这个老外先生一起游玩,她总是时不时得被逗得大笑起来。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有趣的人,仿佛在他的生活里,从来不会面临任何麻烦伤心的事。即使说起伤心的事情,他也会用一个令她意想不到的方式来结尾。
跟这样的人在一起,总感觉时间过得很快,沿艾伦河散漫的走下去,不知不觉已走到了傍晚。
他提议,去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
吃过晚饭,两人又踱着步子走到河边。此时的两岸有很多像他们一样悠然散步的人。他有好一会儿没有说话,两个人都沉默。
“我明天会离开这里的哦”,她想尽量说得不显尴尬。
“哦,真的吗?我会十分想念你的。”
“呵呵,我也会想念你的。”
说来,他可以算是她的第一个朋友了。她从来就不刻意交朋友,也从不在意自己在别人看来是个怎样的人。但是今天和这位老外先生的交往,让她感受到,人与人之间原来存在着这么神奇的东西。这种东西能令你打开自己的视野,和自己的心。除此之外,放在记忆里,也会是一段美好的记忆。
分别时,他死活要两个人拥抱一下,并且一再强调说,我会想念你的。
她也很真诚得说,“我也是。”
次日,她便离开了F城。她意识到,接下来的旅程将会离阿尔卑斯越来越近。
飞机降落在S城。走出机场,便看到路边竖立着阿尔卑斯雪山的广告牌。
离她的目的地越来越近。一看到那副巨大的广告牌,她就紧张了起来。
S城很冷。她匆匆走出机场,去找酒店。到达酒店,立即换上厚衣服。窗外风大,天阴。她看着阴风中的城市,一点儿也没有走出去的欲望。
对了,小东西要拿出来透透气。还好,它这一次旅行都没有太让人担心,安安静静地活得好好的。如果它真的在旅途中死了,要怎么办?把它扔在异国他乡吗?
不过植物并不介意这些吧,真正难过的只有人。是人以为它们是活的或是死的。自然界的东西和人类,毕竟是不一样的,不能把它们划为有生命和无生命的类别。只有动物和人类的生命形式可以简单的判别,其他生物的生命形式,按照人类的说法不一定是对的。比如自然界的一株植物,叶子绿的时候,我们把它看做是活的,当它死去后,被分解,变成其他植物的养分,进入另一株植物的生命当中,它的生命又出现了。在人类眼中,它只活过一次。但是在时间的眼中、在自然的眼中,它一直存在着。
说得残忍一点儿,自然和时间从来没有抛弃过植物,他们更愿意抛弃人类。人类的生命只有一次,是因为人类的存在只会消耗自然的生命,而植物的存在可以延续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