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宫之上的议事堂。
院子里一改往日的宁静与肃穆,张灯结彩十分热闹。
一个小正太正穿着象征喜庆的大红礼服站在神职人员的面前,面色平静。
“请准新郎在主的面前立下誓言。”一位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的老主教很庄重的主持这次仪式。
“我愿与爱丽丝?德?哈布斯结为准夫妻,待我成年后正式迎娶。”小正太一脸平静,仿佛在说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情。
“果然,他还是那么冷漠。”不远处的国王陛下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这个看起来挺萌的小正太就是弗里德里希,至于自己的未婚妻,说实话弗里德里希没有什么感觉。
一个什么都不懂的10岁小屁孩,连萝莉都算不上的幼女,弗里德里希要是真有什么感觉那才奇了怪呢!
如同机器人一般完成了规定的一系列礼节,弗里德里希脑海里却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的使命。
弗里德里希的心不在焉自然被有心人注意到了,比如他的未婚妻爱丽丝。
看着眼前这个脸蛋粉嫩的正太,一想到他就是自己未来的丈夫,爱丽丝就难忍羞意。
虽然年仅十岁,不过早熟的她对于这些事情还是略懂一二的。
“这就是以后陪我玩亲亲的人吗?”爱丽丝娇羞的想到。
不过让她失望的是,她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出自己的丈夫心中并没有她的身影。虽然他的眼睛一直看着自己,但是那无神的瞳孔以及冷漠的表情让爱丽丝伤神不已。
“我一定要让他真正爱上我。”这就是小爱丽丝最纯真的想法,年幼的她把这一切都归结于政治婚姻的不幸,但是她相信,即使是包办婚姻也是可以拥有幸福的。
一个是从千百万人中寻求幸福,另一个则是一心一意只求住进一个人的心里,这就是爱丽丝对于自由恋爱与包办婚姻的理解。至于为什么不是让自己爱上弗里德里希,小爱丽丝自认为在爱情的战场上不会输。
结束了订婚仪式,弗里德里希就该出发了。看着身后三个侍卫的原始人一样的打扮,连身像样的盔甲都没有,弗里德里希就想起了自己父王那天对自己说的话。
“我们脚下的大陆,叫做卡姆迪亚大陆。在这片土地上,有着两个王国,一个是我们希顿王国,另一个则是我们的死对头瑞亚王国。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部落。”老国王微微一笑:“自从30年前瑞亚王国内乱之后,大陆总体上就一直保持着和平。人民的生活渐渐提高了呢。”
老国王看起来很自豪,这可是他在位期间的主要功绩,能让百姓生活质量提高,也算是“治世”了。
但是落后的生产力让百姓生活质量并没有提高多少,普通人们依旧穿着兽皮,贵族们也只能穿布衣。
这样的国力,即使自己找到了亚特兰蒂斯人留下的神物,又该怎么阻止他们呢?
用刀剑去对抗大炮吗?弗里德里希想到这里就觉得头疼,让自己去讲讲人生的大道理装装文艺还可以,但是去弄点实际的东西,比如灯泡,螺丝之类的东西,那纯粹是祖坟上扔扳手——羞先人了。
“唉……未来危机重重啊!”弗里德里希感觉未来一片黑暗。
这年头连马都没有驯化好,更不提车了,于是贵为王子殿下的弗里德里希被迫选择了步行。
走路的确有助于身体健康,但是连续走上几十公里的话恐怕某人就已经口吐白沫躺在地上了。
不过介于王子年纪还小,侍卫们又虎背熊腰,背着走也算是一种贵族出行的方式。
“汉斯,我们走到哪里了?”被人背在背上看了一路风景的弗里德里希问道。
“殿下,我们离爱西尼部落驻地还有5公里。”被叫做汉斯的中年男子回应道。
“是吗。”弗里德里希随口回应了一句,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森林发起了呆。
前世的自己就是住在这样幽静的森林里苦苦等待着神物的消息,一直等到自己20多岁病逝也没有得到有用的信息。
森林是挺好,问题是白天的森林里因为树冠挡住太阳光线的缘故,有点阴森的氛围,再加上时不时从草丛里传出来的“沙沙”声,对于这种气氛更是推波助澜。
“弗兰克大叔,我有个问题。”弗里德里希看着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健壮男子。
“殿下有什么问题?”弗兰克在宫里是侍卫队的队长,精通近身搏斗,这次专门被派出来担任王子殿下的侍卫长。
“这年头人民生活困苦,就没有落草为寇的吗?”
“殿下您说笑了,既然人民自己都吃不饱,山贼强盗即使劫掠了平民就能吃得饱了吗?”弗兰克笑着回答了弗里德里希的问题。
“那么商队呢?抢劫平民不会得到好处,那么商队该有好处了吧?”弗里德里希感觉自己脸上无光,好吧,的确是自己太笨了一点。
“哈哈哈,那就更不可能了。”弗兰克大笑几声:“人民都吃不饱,哪有东西去卖啊。我们希灵城里的商铺都是贵族的,而且都是以物易物,要是真有哪个贵族有组建商队的实力,那么国王陛下肯定会找他好好聊聊了。”
弗里德里希闻言陷入了沉默,这本来以为这片大陆最多算是落后,却没想到这一切都这么原始,商品经济如此的不活跃。
“沙沙”不远处的草丛传来一阵阵声响,弗里德里希敏锐的抬起头紧紧盯着看起来很正常的草丛。
“克鲁兹,前面那个草丛中有人!”弗里德里希指着前面的草丛说道。
还没等克鲁兹回话,对面的草丛里就真的出来了两个人。
“小家伙还真是敏锐啊。”两人蒙着破布一看就不像是什么好人的家伙。
弗里德里希看着对面两个用破布捂住脸的男子,皱了皱眉:“你脸上的尿布都从草丛里露出来了,笨蛋!准备战斗。”
其实也不用弗里德里希提醒,对面两人蒙着面,拿着青铜剑就已经说明问题了。
“克鲁兹,保护好殿下,汉斯,左边那个交给你了。”弗兰克也拔出了青铜剑,对着右边那个看起来壮实点的男人冲了过去。
“叮!”弗兰克在距离敌人还有半步时挥剑刺去,而他的对手显然也是有点本事的,反手用狭窄的剑背挡住了弗兰克的攻击,顺手挥出左拳,直奔弗兰克的腹部。
弗兰克不愧为王室的侍卫长,擅长近身肉搏的他可不会被这种招数吓到,在自己的剑被挡下的一瞬间,他和敌人选择了同样的进攻方式,不过他的目标是敌人的胸膛。
仿佛能够预知敌人攻击的弗兰克用结结实实的一拳把自己的对手打退了数步。
“真是愚昧,明明长得没我高,还想和我谁比手长。”弗兰克在两人钻出草丛的一瞬间就开始了仔细观察,在分派任务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该用什么样的套路进攻。
“看来能够做到侍卫长,也是有一定本事的啊。”弗里德里希目不转睛地盯着弗兰克两人的战斗,这可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看见的实战。
另一边的汉斯举着剑正在与他的对手对峙。
汉斯明白,自己只要拖住对方,等待弗兰克那边的战斗完结就可以说是稳操胜券了,毕竟这又不是比武,非要亲自击败对手,自己等人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弗里德里希殿下,自己万一不敌对手,落败了是小事,倘若败坏了优势局面使得王子殿下身处险境,那么他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对面的敌人显然也不是笨蛋,汉斯明白,他自己更清楚。
自己只有两个人,而对手虽然有个孩子作为累赘,但是好歹有3个啊,自己等人获胜的唯一方式就是快攻,快速的击败其中一个人,给自己创造一个较为平等的局势。
“嗖”瘦小一点的刺客将左手的短小的青铜匕首掷向汉斯,同时握紧右手中的匕首快速贴近汉斯。
汉斯看着快速飞来的匕首也不躲避,一脸自信的用手中的青铜短剑将匕首拍下后,顺手挥向已经近身的刺客。
“当”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汉斯的短剑与刺客手中的匕首狠狠撞击在了一起,然后出乎弗里德里希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汉斯手中的青铜短剑在撞击的瞬间,折成了两半,而他的对手手中的匕首也没好到哪里去,虽然没有立即断掉,不过看匕首上长长的裂纹,恐怕也没法再用了。
这其实也不能怪两人,他们手里的青铜武器由于受到这个世界落后的生产力影响,还属于高锡青铜,劈砍时易折断,这个问题放在弗里德里希前世里,还是秦朝解决了这个问题,用合理的比例解决了这个工艺问题,为秦帝国统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两人抛弃了手中的兵器,来不及抽取备用兵器,汉斯就首先用拳头开始了攻击,而对面的刺客也没有因为武器断掉而惊讶,右手画圈用手臂轻松的将汉斯伸过来的手拨到了一边。
看来这里的人已经习惯了打着打着武器就断掉的突发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