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这是什么时代啊,这老贱人都成天才了,我前世一个堂堂叱咤杀手界风云的凌云霜还是个废材,哎。“
凌云霜很苦逼的想了想,摇摇头,干脆坐在了湖边。
现在的季节不同于21世纪的季节,现在是春天。
春天,多么温暖的季节啊。和煦的春风吹在人脸上,让人十分想睡觉。
可这春风吹在了凌云霜脸上之后,不是温暖,却是悲凉。
前世,她至少有认识的人,有一个温馨的“大家庭”,虽然“家人”都是杀手,但当他们聚在一起过节时,都会露出笑脸。这是家,笑,也算是家的味道吧。
而现在,她却穿越到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还搞什么修炼之类的。“无”家人,无亲情。没有一个大家闺秀拥有的一切,没有一个可以关心自己的情郎。
闹退婚,逐族谱。遭人暗杀,令人唾弃。
前世,她的愿望就是好好活着,为自己,为弟弟。即使弟弟死了,自己的生命也不会毫无意义。
今生,她没有啥愿望,她只想回去,回到那个已经空无一人,成为“吸血鬼”的领地的地方。至少,那儿有家。
她的故乡是A市。A市是一个沿海城市,那儿的海算是与其他国家的交接点吧,所有经常有好多高大的外国人经过。
凌云霜从小就向往着海的另一边,小小的她就开始想象海的另一边。
十年后的她,确实去了。不是去见想象中的“童话城堡”,而是化身成“天使杀手”踏着满地尸体走过。
好吧,现在她也不想那么多了,不回去也行,至少可以看看这个架空时代,看看这个只有小说里才有的玄幻大陆。
重生的她,可不想像前世的她那么冷血,她想活出新花样来。嗯,那就做个天下无敌的逗比吧。
她现在想通了,她现在要完成一下前世没有完成的理想。比如说,钓美男泡美男啊,女扮男装去泡妞呀,还有尝遍天下美食什么的。
就算不修炼,凭借着自己前世的武功与毒术也能走遍天下吧,况且现在的人还这么败类。要是她稍微用用功,那“打遍天下无敌手“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正当凌云霜乐嘻嘻的想着今生理想时,忽然风一吹,把湖面吹的微波荡漾,画面美的不要不要的。
凌云霜不想了,她站起身来,这时才发觉身上十分难受。不是因为血干了以后凝成的痂疼,而是衣服。
这衣服..这古代的衣服也太复杂了吧,而且这么紧,穿得好难受。行动起来不方便不说,里面还分的好几层。什么中衣中裤什么的就塞一大堆,这也太不显身材了吧,多浪费啊。
这什么的也不说了,在看外面。最外面还有薄薄的一层裙摆。
哎呀我的天哪,这古代人穿着这也不累?虽然说是保守社会,虽说是“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可是穿的露一点也没什么啊。哎,果然还是现代好。
看来,以后她必须少穿点,装个样子就行了。这还是春天,要是夏天,那还不捂出痱子来了?
但这样也有好处,作为杀手,必须得在身上装店什么东西。这古代衣服的结构就可以非常非常方便的藏匿暗器了。
而且冬天,也不怕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