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城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办公室,同事们早已离开,里面空荡荡的,显得有些冷清。凌城穿过安静的走廊,余晖将他的影子拖得老长,轻轻叹息了一声,结婚后,他第一次发出这样有气无力的叹息。
城市的街灯渐次明亮起来,车灯晃着行人的眼,鸣笛声刺破空气。凌城没有开车,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行走在街头。他不足一米七的个头,穿一件浅灰色T恤,脚步缓慢,因为渺小,一眨眼就淹没在穿流的人群中。
他打电话给程之英,电话那端传来嘈杂的人声,凌城问道:“你现在有空吗?”
“我现在正在陪客户呢,一会打给你。”程之英匆匆挂了电话。
凌城只好一个人去了酒吧,点了一打鸡尾酒,慢慢的喝着。酒吧不算吵,放着时下的流行音乐,男男女女,觥筹交错,嬉笑言骂。他不太喜欢这样的环境,也不能喝酒,如果不是实在不想回家,他不愿独自买醉。
十分钟后,程之英的电话打过来了,他问:“你在哪呢?”
“老地方。”凌城端着酒杯轻轻晃了一圈,简单的回答。
“我看见你了。”程之英挂了电话,从酒吧门口飞快的跑进来,气喘吁吁的在凌城身边坐下,凌城给他倒了杯酒,他一饮而尽。
“我就知道你小子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有什么事?”程之英拍着他的肩膀,“我可是自罚三杯才离开客户,这份恩情你怎么还得起我?”
凌城依旧沉默着,往酒杯里加了冰块,轻轻晃了晃,一口气闷下了肚,他以前来酒吧从不喝酒,无论谁劝都不买账,今天反常的行为让程之英感觉莫名其妙。
“怎么回事,你说说。”程之英盯着他,眼睛里全是疑问。
凌城端起酒杯,思索了两秒钟又放在吧台上,问:“你觉得顾凌和我像吗?”
杯里的冰块开始融化,冒着细小的白色的气泡,程之英看着他古怪的眼神,认真的回答:“说实话,的确不像。不过话说回来,十八年前不是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了吗?”
“没什么。”尽管程之英作为他异乡的朋友,在没确定之前,他不愿多透露有关顾凌的事,只是坐着聊聊,至少能让他感觉舒服一点。他重新端起酒杯,半口,接着半口,喝掉了杯里的酒。
调酒师身后是小块的方格,里面整齐的摆放着酒瓶,品类众多,价格各异,像凌城这样的身家,只适合中端消费,窖藏了数十年的美酒,足足花掉他一年的收入。人与人的关系,就在这微妙的差距里变得复杂起来。
他感觉脑袋沉沉的,酒劲直冲脑门,他是个说话不多的人,就算醉酒也不会胡言乱语。
有人说,酒后吐真言,如果从醉酒人的嘴里套不出一句话,醉了就睡着了,那么这个人是极有城府的。凌城总是不笑置之,至少他不是这样的。
程之英是凌城进入电视台的前辈,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技术控,同事们送他一外号叫‘万能通’。十年前,他带着一帮兄弟,兢兢业业的做着电视节目,每当夜晚广场上的大屏幕上,播放着九澜市最受欢迎的栏目——微故事,他们总觉得心满意足,再苦再累,拿着微薄的工资,总有不会消磨的激情,那是青春。
随着娶妻,孩子出生,还房贷车贷,渐渐感觉入不敷出,紧巴巴的日子总是难熬的。程之英最终退出了喜欢的行业,投身婚庆公司,找投资,找人脉,谈生意,从一间不足二十平米的小破店,一步一步做起。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足六个小时,红着眼圈,黑着眼袋,顽强的撑了过来。
那些时日,凌城除了在台里做节目,也会到程之英的婚庆公司帮忙。如今,蔓蔓青萝婚庆已经开了五家连锁,跻身九澜三大婚庆公司之一。
“说起来,当年结婚的时候还是你的婚庆公司给拍的婚礼。”
“对呀,你说别人都信不过,我亲自给你拍给你剪的。”程之英笑着摇摇头,“最后,还被你给埋怨,当初也是费力不讨好。”
“当年的事就别提了,有口无心,亏你耿耿于怀了这么多年。”一个穿着暴露的女人,低胸的红色礼裙,白花花的大腿,暧昧的和调酒师打着招呼,转身又冲凌城妩媚的笑,喝进嘴里的酒差点喷了出来,忙从吧台上抽了纸巾擦嘴。
“你眼睛往哪看呢?”程之英将手在他眼前挥了挥,叹息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喝酒,喝酒。”凌城端起酒杯碰了一个,清脆的杯响声,酒汁溅了出来。
吧台明净,映照出凌城微红的脸颊,迷醉的眼神,红红绿绿的灯光。凌城仿佛掉进深渊,一望无际的黑暗包围,他无法徜徉,唯有一蹶不振的沉睡其中。咚咚的敲门声,他微微睁开眼,发现躺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被褥是浅绿色的,这不是他的家,心中猛的一惊。
“上班时间到了。”半开的门,程之英气宇轩昂的站在门侧,一脸调笑的样子。
“我的衣服呢?”凌城环视了房间一圈,疑惑的问。
“吐了一身,我拿去给你洗了,今天穿我的衣服吧。”程之英转身,在衣柜里翻了翻,扔给他一件纯白色短袖衬衣,一条休闲裤。
凌城动作缓慢的穿着,似乎在回忆昨晚发生的一切。程之英说到:“不记得了吧?从没见你喝过酒,疯了似的,你知道昨晚喝了多少吗?”
他的眸子里划过一抹冷色,轻轻的,看了一眼腕上的表,上午八点四十,距离上班时间只有二十分钟。
“你能送我去单位吗?”程之英的衣服穿在凌城身上略显大,他们的个头相差不大,但是程之英太胖。
“昨晚,亦诺打电话给我了,她说你只是不回家吃饭,并不知道你彻夜不归。”
“手机没电了。”简单的回答,看似冠冕堂皇,但是被程之英觉察出端倪,他们之间可能出了问题,相敬如宾的十八年,实在找不出令人信服的理由。
“你到底送不送我?要不我自己搭出租车。”凌城已穿好鞋,他等待着程之英的答复。
程之英颇为无奈的摇摇头,四十多岁的大男人了,依然固执得像头老牛,他的倔脾气在台里是出了名的。衣服懒得换了,一双人字拖,短裤,背心跟着下楼了,边走边说:“真是怕了你了。”
一路上,凌城都侧头望着窗外,一语不发,沉默得可怕。程之英忍不住说到:“你有什么事就说出来,别一个人死憋着。”
“嗯。”他漫不经心的回答。
“电视台到了,快去吧,有事电话联系。”程之英比了个手势,凌城摆摆手,示意他可以回去了,程之英呢喃着,真是没人性的家伙,恰好一个客户打电话进来,他说半个小时之后面谈,不由得踩了一脚油门。
舒彦背着休闲背包,一路小跑过来,他气喘吁吁的打招呼:“城哥早。”
“干嘛跑这么急,你只是个实习生,台里的规定对你无效。”凌城怕给这些年轻小伙过大的压力,给他解释到。
“没事,一是严格要求自己,二是我每天早上的锻炼。”舒彦一五一十的回答,他的笑如阳光般温暖。付胜称得上不折不扣的帅小伙,结实的胸脯,健美的胳膊,配一张轮廓标致的五官,走到哪都是一道悦目的风景。众多年轻人里,舒彦算是最踏实刻苦的一个,因此被凌城所看好
“城哥,今天还去村里吗?”舒彦好奇的问。
“当然得去。舒彦,你把今天的稿子传上去,我做了新闻简讯,你让编辑部插在今晚的新闻里。”
十分钟后,舒彦垂头丧气的回来了,他向凌城转达了今晚的新闻已排满的消息。凌城放下手中的工作,亲自跑了一趟串播室,以一顿晚餐的代价换上了一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