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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洛越

小时候的时光现在回想起来总是暖洋洋的,童年的日子里面阳光撒在每一条的街道,每一幢建筑物的屋顶,和每一个人的身上,像是和我们一样贪玩的小孩儿,并不急着回家。简简单单的一个皮球,便可让我们这些六七岁的孩子,在街上奔跑整整一个下午。后来小伙伴们陆续随同家里的大人们搬离了小城,此后在午后的阳光下奔跑的少年的身影也随之减少,以至于到后来就剩下我一个人,抱着皮球,站在空荡荡的街上,整个街道安静的让人心烦意乱,连一条狗都看不到,我漫无目的的四处张望,以至于有偶尔路过的大人,都向我投来奇怪的眼光。

7岁的那年,我突如其来的得了急性阑尾炎,并且十分严重,因为差一点点穿孔而险些丧命。住进医院的当夜就做了切除手术,第二天下午醒来的时候,我发现住在了医院的儿童病房。由于是儿童病房,大家又都是3到8岁的小孩子,所以并未区分男女病房,一大群孩子像在儿童乐园里面一般,成天说说笑笑,玩闹在一起。那时我经常和我临床的一个年纪相仿的小朋友玩耍,我们在同一张床上面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翻看漫画书,一起打闹。直到有一天,一个年轻美丽的护士进入病房,看到我们两个正头抵着头并排躺在一起,同样的把右腿跷起,搭在自己的左腿上看着漫画书,美丽的护士笑着对我说“喂,你是不是总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还喜欢和女孩子睡在一张床上。”“女孩子?我没有啊。”“还说没有,你身边的不就是一个女孩子吗?”我一跃而起,跳到床下,看到床头的病历卡上写着很多字,有些字我当时并不能全部认得,可性别那一栏的”女”字表明,我整日在一起毫无顾忌打闹斯混的,这个穿一件白色挎栏背心,短头发,瘦小的伙伴,竟然是一个女孩子。这些日子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也从来没去注意过床头的病历卡。我恍然大悟。她的名字就是洛越。一个比我小一岁,当时6岁的女孩子。诚然在我们当时年幼的心境中,男女之别还没有太多的影响我们之间的距离,美丽护士的提醒也无非是让我知道了眼前的这个叫洛越的小伙伴,只有一点和我不同,那就是她是个女孩子,并且我们的关系比以前还要亲密了。

一个多星期之后,我将要出院了,前一晚,我和洛越照例躺在她的床上,说了好多的话。洛越侧过头,漂亮的闪着光亮的眼睛认真的凝视着我,她对我说,她家住在城市北面的一个叫做檀山的地方,她家就住在半山腰,那山也并不高。她家的祖屋就一直在那里。洛越说山坡朝南,沿着山下的荒草丛生的小路就能走到她家的老屋前。她还告诉我,要我一定去找她,我去的时候,她站在老屋前的山坡就能看到我从下面走来,她会在那里等我。我说,“好,长大了我一定会去找你。”可当时我们并不清楚我所说的长大了,是个多远的期限,更没有想到,长大了这个词延伸的时间竟然是20多年以后。

出院那天,洛越低着头安静的站在病房的床前看着父母为我收拾好东西,她恳求我的父母在她向护士要来的纸上留下了我家的地址。我当时并没有太多的不舍,毕竟是要回家了。当护士领着一群小朋友送我们到病房门口的时候,洛越走到我身边来,竟然对我说“抱一下再走”。可我当时有些发蒙的站在父母跟前,好像没有听懂她的话,并没有任何举动,当我终于意识到我和洛越要分开了,可能好久都见不到她了,我刚要伸出手去,像平日里我们肆无忌惮的拥抱一样去搂抱她,“这两个小朋友,真有意思。”美丽的护士牵起洛越的小手,走回了病房。洛越回头向我不舍的大声的说“一定要来找我,你来的时候,我在山坡上就能看到你。”

回到家中的我,很快就将洛越淡忘了,因为小时候的我好像总有很多事情要忙着去做,身边总有很多的小伙伴在放学之后要一起玩耍。直到那年冬天的时候,我竟收到了洛越寄来的明信片,正面印着两只可爱的小狗熊。一只穿着背带裤,带着草帽,另一只穿着花裙。背面写着我家地址的字迹,显然不是一个6岁的小孩子写的字,也许是她的家长,也许是她恳请别人代笔。洛越自己只写了短短的一句话,你好吗。你走后的第四个月我也出院了。我也很好,记得来找我。她还在明信片上粘了一片贴画,是一只绿色的小蜻蜓。当时收到这封明信片时,我着实激动了很久,也曾想马上按上面的地址给洛越回一封信,只是后来耽搁了还是忘记了,我已经记不起来。之后的几年,每个家庭里面都陆续装了电话机,洛越在给我又寄过几次明信片之后,我和洛越通过电话,她告诉我她马上要上初中了,因为当年生病住院,耽误了几个月,所以晚上学了一年。学校在市里,每周回一次家。而当时我已经在读初中二年级了。

身边的阿素见我喊出那个瘦瘦高高的女子的名字,向我投来惊讶的目光。洛越也认出了我,高兴的奔跑过来“是你。怎么会在这里遇见。”“是啊。我也没想到,这么晚了会在这里遇到。真是好多年不见了。”阿素和洛越彼此微笑问好,算是打过招呼。“刚才那个男的是你男朋友?还是前些年你告诉我的那个人吗?”我问洛越。“不是啦,我们上次见面时你还在上大学吧,当时的男朋友分手了,后来没了联系。现在的男朋友是去年认识的。”洛越微笑着说。“哦,看你们刚才好像在闹别扭,没什么吧。”我对洛越没有太多顾虑,直接问向洛越。“没什么,不要紧的。你好吗,我们距上次见面又有四五年了吧。”洛越脸上洋溢着我熟悉的甜甜的笑。

我们又回到茶餐厅,我和洛越各自要了一杯饮料,阿素要了一听啤酒,坐在隔我们两个桌位的地方,望着窗外,独自喝着手中的啤酒。在室内的荧光灯下,我才边和洛越交谈,边仔细看清洛越,还是和几年前我们见面时那么瘦,脸色有些泛白,没有化妆,在洛越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已经明显的能看到几条浅浅的鱼尾纹。我还是有些担心的问洛越,刚刚为什么她的男朋友会把她一人丢在路边。洛越脸上的笑容不见了,神情显得有些忧伤。“他要去找另外一个女人,我不想让他去,所以争吵了。”“另外一个女人?什么意思呢。你不是她的女朋友吗?”“一个能帮助他的女人。我的男朋友,他以前是做音乐的,很棒,前些年和别人组过一支乐队,也在一些地方演出过,后来因为经济原因解散了,这一年来他一直想做生意,希望等赚了钱再去组织乐队。可我帮不了他什么。那个女人我见过一次,一起吃过一回饭。是他带她一起来的。做手饰加工生意,好像很有钱的样子,也很欣赏他。嗯。。总之,也是喜欢他的。我听他说过。”我没有说话,只是在听洛越讲“只不过他最近的脾气很糟糕,总是发生争吵,刚刚吃晚饭时那个女人打来电话,想要他过去。所以,他就只能把我放在公车站台,后来,就遇见你了。”“可他不该那样”我有些生气。“也许是吧,有什么办法呢。我也不想他去。可他很坚决,好像是叫他去谈合伙做生意的事情,是大事。让你见笑了,不要为我担心。”“没什么,洛越,虽然我是个局外人,也不太了解你们之间的事情,可我总觉得你应该想清楚一些,这样下去可能不是什么好结果。”我说的有些自我了。“谢谢你,有些事情我想我明白。不过既然在一起了,他做什么我都理解他,毕竟我不能给他带来什么帮助。”洛越再次习惯性的低头拢了拢头发,眼角有些湿润了,我没有再问什么。我在上大学时,洛越交过一个男朋友,是高一年级的一个班的班长。两个人相处了两年,后来那个班长考上了大学,也就自然而然和洛越分开了。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打来,就结束了他们的感情。期间,坐在我对面的洛越向前探身,伸手在我的左肩上拂了一下,她笑着捻起一根落在我肩上的头发,我没有扭头去看,洛越也没有任何的不自然,就是那个样子,还像我们小时候一个样,一切自然而然。仿佛一直都是如此,一切也应该如此。

晚上近10点,我们从茶餐厅走出来,很晚了,阿素和我打算送洛越回去,“要去哪里?”“当然是回家。”“和男朋友的家?”我苦笑着问“对啊。当然是和男朋友的家。不然去哪里。吵架了,也要回家的。回去等他。”我没有再说什么,一起开车上路,将近一个小时后,我们来到市区,在洛越租住的楼下停车,我和阿素走下车来,洛越笑着说“辛苦你们了。”“没关系,有事情打电话联系吧。”“嗯,会的。”洛越停顿了一下,“不抱一下再走吗?”洛越对我说。“嗯。什么?”我一时不知道该做何反应。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阿素。洛越笑了笑,走到我们跟前,对阿素说“你是他的好朋友吧,知道吗,他欠我一个拥抱。欠了很久了。”说完,洛越走过来,轻轻的抱了我一下,便扭身走了。看着她渐行渐远的削瘦的背影,心里有一点说不出的心疼。

和阿素在返回小城的路上,我们各自吸着烟。“很不错的女孩子。”阿素说。“是啊,我们6岁的时候就认识了。是病友,住在一个病房,儿童病房,现在想想还是挺有意思的。”“不喜欢她?”“可能吧。我也说不清楚。毕竟是小时候的事情了。这么多年也没怎么过想过这件事。不过还是希望她好。”“你们从6岁那时分开后,又见过几回?”“唔。我得想想,四五次吧。不多。”

那遥远的,之后偶尔想起也会在我心底有一下轻轻的刺痛的第一次见面还是我上初中的时候,一个周日的午后,洛越往家里打来电话,说下个周四下午没有课,她很想来学校找我,她说她的学校离我不远,她能找的到。那周的前几天,我一直很忐忑不安,心里面想见到洛越,又不知道见面后还能说些什么。甚至想造个谎说那天学校有事情,不能见面了。可终究没有那样去做。周四下午放学后,我来到校门口,果然就见到了洛越。相别于我们6岁时从医院里面分开,现在各自已经是十四五岁的少年。洛越穿着淡蓝色的校服,背着一个灰颜色的布书包,头发已经是长发,整齐的梳在脑后。踩着一双白色塑料凉鞋,瘦瘦高高的样子。8年没有见面的疏离感和我此前的惴惴不安,在她灿烂的笑容面前像泡沫一样“啪”的一声轻松的挤破掉。我们在学校门口聊了大约一个小时,往来穿梭的同学见一个男孩子和一个外校的女孩子站在校门口聊天,报以奇怪的微笑和窃窃私语。“常想你来着。”洛越笑着告诉我。“是吗。”我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想我吗?”“嗯,是的。”“我一共给你寄了五封明信片,你知道吗,每次都很想快快接到你的回信。你却只回过一次。不过那很重要,因为你写了家里的电话号码。”“我知道。后来你就打电话来了。”“所以说,你唯一的一次回信很重要。所以就原谅你了。”我们又聊了很久,具体说了什么,我早已经记不起了。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洛越说她要赶回学校,我们在路边的面馆吃了两碗骨汤面,然后我陪她走到公车站等车。“很远吗?”我问,“不远。放心吧。我知道怎么回去,一会儿就能到的。不要耽心我。”车站上人很少,洛越趁着暗影走到我跟前,勇敢的用她的小手握住了我的手。她的手心凉凉的,滑滑的。我有些局促的不知如何是好,任由洛越握着我的手。“常想你来着。从你离开医院那天就开始想。”“唔。洛越,谢谢你。”“不用谢。我很喜欢你。还记得吗?你还欠我一个拥抱。一会儿车要来了,抱一下再走好吗。”“我们那会儿才6岁,太小了。我没想过。”“是啊。那时我才6岁。我从6岁就喜欢你了,那是我6岁的爱情。你要好好珍惜啊。”洛越认真的对我说。公车来了,我也没有勇气伸出手去抱一下洛越,亦或是没有想去那样做。尽管她离我那么的近,连她呼出的浅浅气息我都能感觉到。车门关上前,洛越又对我说了同样的话“你一定要记得,还欠我一个拥抱。记得要来找我,你从山下的小路走上来,我站在屋前就能看到你。”我那时曾以为洛越的学校离我不会很远,不过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她要换三趟公车,走好远的路。洛越把她6岁的爱情给了我,这爱情纯净如清晨叶片上的露珠一般,没有一丝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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