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红酒绿的世界永远不乏热闹的人群,人们趋之若鹜奔向大城市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舒适快捷美好的生活,可很多人也因此为其所累。他们将自己的身心奉献给了城市而换取了他们想要的,或许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
锦都一角,一男一女并排走在街上,男的双手插着上衣口袋,女的挽着他的胳膊走在右边,男的短发运动衫,女的长发马尾辫。那是一条宽阔的商业街,古玩城,珠宝行,KTV,茶餐厅等等,可谓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大城市的夜生活是年轻人们的向往,是游玩享乐的地方。
男子是萧何,女子正是他的妹妹萧兰。
“哥,给你说个事儿。”
“嗯,你说吧。”
“之前为了找你,我和老板发生了矛盾,然后我就把实习的工作给辞了,最近一段时间可能都找不到工作了,所以在实习的期间,你得养着我。”
“这是什么话,一家人干嘛这么见外,”他脑筋一转说道:“你,男朋友呢?”
女人低下头,“我们分手了。”
“为什么?”看来他猜到了她之前是有男朋友的,为了尽管适应新生活,他需要迅速搞清楚自己身边的这张关系网,好在这张网并不是很大。
“他想要的生活和我不一样。”
“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他一心想着名利地位,功利心太强,我每次只要看着他就走一种飞鸟离去的感觉。我只是一只柴田犬,不太喜欢复杂的人和事。”
“他就没有挽留你?”
“没有,可能彼此都已经清楚自己的内心了吧。”
“兰,别伤心,在哥这里住多久都行。”
“哈哈,你叫的好肉麻啊,谢谢哥,我知道了。”
“走,我们去那边看看。”萧何指着前方的吉他行,说完抽身走了进去,萧兰紧跟其后。
来到琴行,萧何看了看周围的吉他,双手情不自禁的抚摸了起来,此时心中泛起一股浪花,他挑了一把看起来不错的木吉他,忘我的拨动了起来。
“如果再给我一次爱的机会,我绝对不会不会不会不会让你流泪,就算是上天让我重新来过放弃一切,我还是觉得无所谓……”
“先生,您弹唱的真好,这首歌叫什么?我怎么没听过啊?”一名女店员走到他旁边惊奇的问到。
“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叫《生无可恋》”此话脱口而出,此歌一气呵成,他完全没有多想,可事情就这么发生了,此时他模模糊糊想起自己曾待在一个大房间里,被某个人伤透了心,拿起吉他一触而就,曲终人散。之后他把曲谱写了下来。然而吃惊的不仅仅他自己,还有目瞪口呆的萧兰。
“哥,咱们家可从没买过吉他,也没听你弹过。”萧兰一脸的吃惊,她感觉回来后哥哥的表现让她心神不安。
“哇,原来您是艺术家啊。”女店员虽然没有萧兰般惊讶,但也为遇到音乐家而感到窃喜。
萧何虽然自己也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可他已经顾不得些许,眼下他需要解决一个问题。话不能停,言语随着思绪展开。
“没有吗?哦,好像是没有。我没告诉过你吗?之前公司培训的时候,我们去外边玩了很久,那时候我们就听见外面有人弹吉他。当时我们一伙人就说啊,就这么一个小东西,居然可以弹出来这么漂亮的音。我就问这个好学吗,他们说不好学,那我就不服气啊,我就跟他们打赌,我说你们看着吧,我不但要会弹,而且还要会唱。就这么一个赌,后来我就抽空练了很久才学会的。这不,刚好看见了就过来买一把。”
“出差?”她眨眨眼睛,想了想说:“去海南半个月的那次吗?”
“啊?哦,对,就是那次。”他转身对女店员说:“老板,这把吉他我要了,多少钱?”
“先生您眼光真好,这把是我们店里最好的几把了,音色也是比较纯的,标价4800元,既然您喜欢,又是艺术家,就给您打个八折吧,您是现金还是刷卡?”
“好的,刷卡吧?”
“哥,好贵的呀。”
“没关系,物超所值。”
之前,萧何在吃完面后,妹妹去厨房洗刷时,他看完了日记本有字的后三页,上面记录了关于萧何本人及其他的关系网信息还有各种账户及其密码。他打开床头柜抽屉发现了他本人的所有证件,另有十叠现金人民币,都是百元大钞。出门前,他装了一叠。
“你好,你点一下。”
“嗯,没错的。”
“我住的地方离这里不远,但是现在还有些事情,麻烦你明天送到这个地址就行了。”萧何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条和一支钢笔。
“好的,没问题。”
“萧兰我们走吧?”
“嗯”
“谢谢惠顾。”
两人刚走出琴行,萧兰就慌了,“哥,你怎么会买那么贵的东西,这不像你啊,你以前可都是很节俭的。”
萧何叹了口气笑了笑说:“哎,以前不懂得享受,睁开眼的时候觉得生命太脆弱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翘翘了,所以,遇到喜欢的东西一定不能放手。”
“哈哈,你呀你,以前怎么不觉得你这么有学问,连我都要佩服你了。”
“哈哈,好了,我们还要继续去玩吗?”
“嗯。当然啦,好不容易一起出来玩一回,以前在大学里你老是让我好好学习好好学习,现在当然要玩一玩了。”
说着,两人便继续向前走。他本不想再继续待在外面,不知道接下来又会出什么纰漏,但是萧兰的话让他无力反抗,只能乖乖听话。
他们顺着商业街继续走去,看到玩儿的地方就停下脚步,看到街头小吃,就驻足品尝,他们一路说说笑笑,玩玩闹闹。很快,天就黑了下来。
夜晚的街头要比白天显得热闹,各种人群在这里聚集,上班族,拜金女,小青年,贵妇人。当然,有光明的地方,自然也有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萧何与其妹正走在商业区的街头说说笑笑。突然,左侧身边穿过一条黑影穿过,他下意识的抓住那人的胳膊。突如其来,他却无心求那人是谁,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貌似出问题,问题的严重性超过了他对黑衣人的探知欲。如果说那人的速度是一支箭,那么他刚才的速度几乎超过了子弹。
而萧兰并未注意到这一系列动作,她只看见一个穿黑色紧身衣服的女人的右手被哥哥的左手紧紧抓住。
“哥,你拉人姑娘手干嘛?”
一句话将萧何的神经拉了回来,他这才看见面前的女人。二十多岁的样子,长发飘飘藏于身后,眼睛冷冷的看着自己。一身黑色紧身皮衣,像极了电影里的夜行者。但如果是窃贼,为什么什么都没偷?难道是路过?可自己明明感觉到了女人的手碰了自己的口袋。
心怀疑问的他向女人求解,“美女,我们在哪见过吗?”
“没有,你认错人了。”女人依旧冷冷的看着她。
“哎呀哥,人家都说你认错人了,你赶紧松开人家。你今天怎么回事儿啊?”萧兰害怕周围的人群聚集过来使兄长难堪,没准这女人还会告兄长非礼,连忙去拉着他的手。
“真的是我认错人了吗?”萧何的眼神逼问着女人。
“你可以松开手了吗?”女人眉头紧皱,显然是被他的手握住痛的不轻。
萧何意识到自己做的有些过分于是松开了手,“对不起,可能是我认错人了。”
女人见解脱束缚,忙收回手,头也不回的走进了人群。看的萧兰一脸茫然,“哥,你真认识她吗?”
“不知道,可能在哪里见到过,但是记不清了。”
“我看你啊,真的是认错人了。”
“或许吧”
萧何以为,夜晚很快就会过去,然而夜幕,才刚刚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