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6300000367

被赐毒酒 (9)

许昊天听了,走近前来握住董小宛的手。

欧阳哲炫瞪大眼睛看着,眼里冒出火来。

董小宛没有理他,只是对许昊天说道:“昊天,你来了也好!我想你也见到信了,对吧?”

许昊天忍着伤心,点了点头。

董小宛见了,继续说道:“你来了也好!有些事情还是我亲**代比较好!”她说着又转过头来对赵碧筠说道,“碧筠,你过来!”

赵碧筠不明所以地走近了床前。

董小宛用另外一只手抓住了赵碧筠的手,然后对许昊天说道:“昊天,我就将碧筠交给你了!你们都是苦命的人!你答应我好好……好好照顾碧筠!”说着董小宛觉得呼吸困难起来说:“答……答应……答应我!”

许昊天忍着眼中的泪,说道:“好!”

董小宛深呼吸着将赵碧筠的手放到了许昊天的手中,然后便觉得眼前越来越黑,在她失去意识之前听到一阵疯狂的吼声:“太医!太医!都给朕死到哪里去了?再不来朕就诛你们九族。”

董小宛感觉自己置身于黑暗里,到处都是漆黑的一片,没有一丝亮光,她想说话来驱散自己的恐惧,可是却说不出话来,连身体也好像动不了,只是感觉有一双温暖的手一直握着自己。董小宛艰难地睁开眼皮,只见欧阳哲炫正趴在自己的床前睡着,手紧紧地握着她的右手。忽然,她听到外面一阵响动,连忙闭上眼睛装睡。

董小宛听到苏德海的声音小心翼翼地说道:“皇上,该上早朝了!”

董小宛感觉欧阳哲炫动了一下,可是却没有放开她的手,只是懒懒地说道:“你去对众臣说朕今日不上早朝了!”

“这……”苏德海为难地说,“皇上即便是为了容妃娘娘,那也该上朝去!若是让外面的人知道皇上一直呆在容妃娘娘这里,知道的说皇上对容妃娘娘一片痴心,不知道的还以为容妃娘娘无德,致使皇上不早朝,那不是让容妃娘娘背上红颜祸水的骂名么?”

欧阳哲炫听了,点了点头说:“你让下面的人将朝服拿来吧!朕在这里随意洗漱了便上朝去!”

“是!”苏德海听了便退了下去。

欧阳哲炫站起身来,亲了董小宛的额头一下,叹了一口气,说道:“小丸子,等朕下朝了再来看你!等朕回来的时候,你一定得醒了,明白吗?朕……我……唉……你这小妖精到底要折磨我到什么时候啊?当初使了个金蝉脱壳计,骗得我好苦好苦!好不容易再次遇到你,那时候我就起誓这辈子绝对不会放开你!小丸子,不管你对皇弟是否有情,我都不会让你离开我的!你答应过我要和我一起守卫天下臣民,要和我一起携手到老,我不准你食言……”

同类推荐
  • 瑟魔家族七加一

    瑟魔家族七加一

    一个流落在人间经常迷路的半魔公主,原本喜欢校园王子辰烁枫的她,在两次偶然的迷路中,遇上了来自魔界瑟魔国的大王子,两次不同的相遇使他们彼此之间产生了感情,并展开了一段唯美的爱情故事,同时,七个帅气迷人的瑟魔王子偏偏降落人间,幽默搞笑的生活从此拉开了帷幕……
  • (完结)穿越欲望的生死绝恋

    (完结)穿越欲望的生死绝恋

    【寻出版】有意联系297528360.穿越时光的隧道,她依然不能摆脱阿依族神奇的的诅咒,近在咫尺的恋人,却彼此互不相识。她究竟是谁?他们将经历怎样的生死爱恋,突破亲情、友情甚至时空的束缚完成爱的归属。一个爱的天使用她的身体与情感向世人诠释着爱的真谛,用它的善良与真诚换回了族人的重生,连恶魔也为之心动的公主最终能否获得幸福......。推荐我的第二本小说《爱之女奴》http://***.***/origin/workintro/566/work_2051638.shtml
  • 16岁未婚妻

    16岁未婚妻

    朱婷婷蒙着被子,心里惶恐不安:“天哪天哪,我被指腹为婚了,未婚夫还比我大十一岁。天哪,包办婚姻,我生活在一个万恶的旧社会。啊!!”
  • 失忆王妃(完结)

    失忆王妃(完结)

    阿荷呆若木鸡的看着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父子,这个男人说什么鬼话,要不是鬼话她怎么会听不明呢?虽然她失忆了,但是也不用拿个孩子来吓她吧。说什么她是她的妻,她儿子的娘亲。看着这对父子她真的疑惑了,难道她真的成亲而且生了孩子?没理由啊,这么大的事怎么她一点印象都没有呢?难道自己真的像他说的那么惨,没爹没娘,甚至连个亲人都没有,当然了,说什么她也不承认自己会同他们父子两有关,可是当那小孩子可怜兮兮的叫她娘时,她竟狠不下心……“云儿,不管你是否记的我,你都是我的妻。”阿荷一把推开恶心巴巴的李烨。什么吗?她一点印象都没有,还云儿呢?她只知道她叫阿荷,至少这个渔村的人都这么叫她,少数服从多数,她当然是叫阿荷了。她就说这个叫李烨的男人带衰,她好好的渔女生活叫他搅了,这会竟又莫名其妙被一群官兵给带到这个鬼地方,什么京城呀?她不喜欢,还是那个小渔村适合自己。这个臭男人竟是个王爷,他当她白痴还是瞎的呀,他要真是王妃那为什么大家看她的眼神那么奇怪,为什么都没人认识她……
  • 【情人诱惑】公子,请宠我(完结)

    【情人诱惑】公子,请宠我(完结)

    她,洛语笑,最大的爱好就是就是看着美男流口水,俗称犯花痴,而生平最大的志向就是找个多金帅气的男人……给人家当情妇!没错,就是情妇!俗话说的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而她,就是要成为男人眼中又爱又恨可爱磨人的妖精情人……什么,这个男人要娶她?不嫁,不嫁,虽然他的确够酷够帅够多金,可是,这也不能破坏她当情妇的理想啊!
热门推荐
  • 紫色妖藤

    紫色妖藤

    紫色妖藤女王来到野区的h市第一附中,并且将这里和野区隔绝,只有音乐精灵能拯救,看元音怎么收集召唤音乐精灵打败女王,还有二次元美女跟随!
  • 重生之时来运转

    重生之时来运转

    上一世她遇人不淑,坠楼而下。却不想回到了14岁,渣男还没有遇见,父弟也都健在。第一要务好好学习,出人头地。第二要务孝顺父母,勤劳勇敢。第三要务嘛,收了家里的帅锅锅。第四要务,渣男,该你尝尝苦头了,呵呵……总之,这是个发家致富顺便收获爱情的故事。
  • 红顶商人胡雪岩(全集)

    红顶商人胡雪岩(全集)

    马云、王石、冯仑、潘石屹强烈推荐!讲透中国传统政商关系的至高经典。经商的看到生存的安全边界;从政的看到权力的雷区所在。大清首富胡雪岩,幼时家贫,替人放牛为生;稍长,入钱庄干杂活,扫地、倒尿壶,得老板赏识,提为跑街;遇贵人王有龄(浙江巡抚),资助其开钱庄,并与官场中人往来,很快成为杭州巨富;王有龄兵败自杀,胡雪岩改投新任闽浙总督左宗棠门下,长袖善舞,眼光独到,囤积居奇,操纵市场,垄断金融,操办洋务,阻击外商,筹措军饷,30年间扶摇直上,直至富甲天下,得慈禧赏黄马褂穿,赐紫禁城骑马,授二品官衔,大富大贵,无人能比;更乐善好施,赢得“胡大善人”的美名。一夜之间风云突变,慈禧下令革职抄家,积攒多年的隐患全面爆发,三天之内一贫如洗,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两年后郁郁终老,埋骨乱石丛中。
  • 屌丝公主逆袭成凰

    屌丝公主逆袭成凰

    齐国皇室嫡公主,本该让人宠上天的,却悲剧的活在皇宫,成为隐行人般的存在,出逃皇宫五载,未被发现。曾与公主定下娃娃亲的相国之子,被家族放逐,苦逼的两人,玄锦军中相遇,顺利逆袭,成为皇室依仗的军队,成功阻止了风耀的侵略。可....事事怎能尽如人心....
  • 竹马驾到:青梅不简单

    竹马驾到:青梅不简单

    少年时期的简单,因为家庭原因搬离了R市。来到了黑三角的交界处的B市,这里混乱、血腥、充斥着暴力与不堪,为了从这里立足,简单舍弃了在R市的时光,在这里成长为一霸。而因为简单搬走后的司承慕变得越来越孤僻。从原来阳光的少年,变得越来越看不透。当得知可以转校看到一直思念的人时,可看到的她不再是小时候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屁虫了。而简单看到司承慕时,只想着“情报有误,哪里有帅又温柔,明明是披着羊皮的狼。”敬请期待男神青梅再次遇到腹黑竹马,又会碰触到什么火光。
  • 抱滚舔:男神在我枕头下

    抱滚舔:男神在我枕头下

    夏浅笑本来认为自己回无限循环:睡觉抱男神吃饭补作业睡觉就这样过完自己的大学生活。但是……谁能告诉我穿越到书里到底几个意思啊??而且,剧情都不对了啊!!男神都这个德行了还让不让过日子了!!拉着闺蜜一起跑出狼窝,喂丧尸也比喂他们好……论如何与披着羊皮的狼过日子的末世生活。对了,据说咱的孩子是系统。某女:呵呵。世界,天台见。某男:跳天台还没有跟丧尸在一起死的快些啊……要不,还是跟去找丧尸吧?某女:……已经不能和你愉快的玩耍了。别这么任性,我没钱。某男:我有就好。
  • 冥夜行歌

    冥夜行歌

    地球,言灵道士顾清挽惨遭杀害;异世,魂入十七岁少年蓝封璃身;未来,修真美男漫游天下称帝王;你武学大师堪比虹境强者又怎样?我只要心动期修为就能将你踩在脚下;你修灵帝尊召唤一箩筐神兽又怎样?我大袖一挥各种妖魔鬼怪和你拼车轮战;你通天阁主能预知未来又怎样?我至尊言灵师让你所有预言全废变成渣!他是蓝家最尊贵的封字辈直系血脉,只因天生废脉不能引灵入体,可如今他已不再是蓝封璃,他是顾清挽,世界上最最强大的言灵师!哦,你御灵之术已到达世界巅峰,可是抱歉,先生,我一句话就能让他们对着你的经脉就是一招自爆!顾清挽发誓,在灵气贫瘠的地球他无法成神,但在这灵气跟不要钱似的异界,他定要闯出一番天地来!
  • 佛说胜义空经

    佛说胜义空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道士特工

    道士特工

    道观长大的林致远被自己的无良师傅“卖”给了华国的一个秘密部门,于是身无分文的他只能做一些“兼职”来糊口。什么?你家闹鬼?等着,马上过来!流年不利,诸事不顺?来来来,我给你看看。
  • 秉天

    秉天

    这是一个元气和魔法的世界,没有妖魔鬼怪和孙悟空,有的元气和魔法。欢迎大家收看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