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秦袅袅一脸幸福的红晕告诉梦晓雨,他把那封信交给他了。
才刚刚送出去,有必要幸福成这样吗,都说爱情使人盲目,事实,绝对的事实。
“行了行了,你醒醒吧,人家还不是你男朋友呢。”梦晓雨真的是很无奈。
“你知道吗,我听说他以前从来都不收女生的信,可是今天他竟然收下了,你说他是不是……”秦袅袅眼睛里有异常明亮的光彩。
“那就是他没醒。”梦晓雨一点也不客气。
“你不要打击我的积极性好不好。”秦袅袅不满道。
“好吧,我不打击了,”梦晓雨说,“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他叫什么?”
“不行不行,”秦袅袅的头要的像博浪鼓,“我早就说过,他没有成为我男友之前我是不会告诉别人的。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他很帅哟。”
“切~~净整些没用的,梦晓雨用脚指头想都知道他一定很帅。”
梦晓雨没有再问下去,因为突然觉得这样真的有点八婆。
不过梦晓雨这么关心这事也是有原因的,这事的确是蹊跷。因为从小学到高中,追秦袅袅的人不计其数啊,秦袅袅也从来没有过寂寞的时候。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就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
梦晓雨从来都不认为秦袅袅比她优秀,但是梦晓雨承认她有魅力,或者说,她身上有一种魔力,那种让人挪不开视线的魔力。
所以在她的身边从来都不缺少那种火辣的,艳羡的目光。
这一次很意外,她从来都不肯主动追求男生,这绝对是第一次。
不过从秦袅袅的话语里面可以得知这个男生绝非等闲之辈。曾经追求她的男生大都很平凡,没有什么过人之处,这一次是不是有一点虚荣的因素在里面?嗯,可疑。
看来梦晓雨对鹦雄做的努力没有白费,早就说过嘛,这么帅的鹦鹉,早晚会有出息的。
那个叫郑凡越的神秘人物又托鹦雄给梦晓雨送信了,这次他说,鹦雄会背古诗了,而且还会唱歌,一定是梦晓雨教的,所以他要谢谢
其实我也很有出息的,梦晓雨自恋中~~
这会儿他说一定要见面,星期天下午,xx广场。
梦晓雨给他发短信说我同意了,星期天下午那里会有很多人,量他也不敢怎么样。
星期天,吃过午饭,没什么事可干,于是在大街上游啊游,荡啊荡,梦晓雨心想两点之前到达指定地点就行了。
问题是天总是不遂人愿,梦晓雨在路上遇到了一件不得不插手的事情——
大树下乱哄哄的,一群女生围着树又是跳又是尖叫的,这到底是在干什么?
“梦晓雨姐姐,梦晓雨姐姐。”
是在叫我吗?
“梦晓雨姐姐,救救我!”寻声望去,是毕韬骑在树上,一脸惊慌失措的样子。
女生们停止了尖叫,她们把目光转向了梦晓雨,一个个虎视眈眈的朝梦晓雨逼近……
她们要干什么?!
此时,领头的那个爆牙女生开口了:“你,是他的什么人?”
“同学。”梦晓雨感到我的双腿在打颤。
“还有呢?”那女生压低声音,继续问。
“邻居。”
“还有呢?”那女生不依不饶。
“没有了。”
那女生剑眉一挑:“真的没有了?”
“是的。”
“算你识相。如果你敢说是他女朋友的话——”她轻蔑地勾一勾嘴角,“你就死定了!告诉你,他,还有我们发现的所有帅哥,都是我们的猎物!”
“不是不是,”梦晓雨急了,“他,他弱智!”
“哦?”怀疑的目光齐刷刷的朝梦晓雨射来,梦晓雨敢打赌那时候汗毛全都竖起来了。
“这是真的。”
“怎么证明?”
“我……”梦晓雨一时语塞,该怎么证明呢,谁让那家伙长得一点也不傻呢?
“他真的弱智,要不你考考他。”梦晓雨说。
哦,不好!要迟到了,梦晓雨说,“你们看着办吧,”爱怎么处置怎么处置,我可管不了了,我就不信她们能把他吃了。
“姐姐,姐姐,救救我!”毕韬大声哭喊着。
梦晓雨才不管呢,头也没回,估计那女生马上就把他放了,只要她不傻的话。
还好,凭借梦晓雨的雄厚脚力,没有迟到。
发现目标——鹦雄此时正神气十足地站在一个男生肩头。
梦晓雨走过去叫他:“郑凡越,是你吧?”
他把视线转向梦晓雨,梦晓雨看到他纯黑色的眉毛和眼睛,还有他笑容里隐隐透出的琥珀般的光泽。
梦晓雨确定那一刻我的血液已停止了流动。
“你,就是那个救了鹦雄还教它唱歌背古诗的好心人?”他问梦晓雨。
梦晓雨努力的吞下一口口水,说:“是我,不过好心人倒是不敢当。”
“哦,”他又笑了,“不止是好心人,而且,我觉得你很亲切,你没觉得吗?”他微微翘起的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温柔。
梦晓雨确定我当时已经完全没有意识了,只是睁大了眼睛,用茫然的眼神看着他。
“当然,”他又开口了,“我还要重复一句,谢谢你。”
梦晓雨的神智渐渐恢复,突然想起,刚才没有激动得当场猝死已经是万幸了。
梦晓雨说:“这句话你已经说了很多遍了,你就不能换一句新鲜点的?”此时能说出这句话,梦晓雨真的是相当理智了。
他似乎有一点尴尬,说:“我还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那么多谢谢呢。”
梦晓雨说:“今天的主角可是鹦雄,我们的话题应该是围绕它的。”
“哦,是的,不过,我也想对你多一些了解。”
至于后来,梦晓雨真的一直很理智,一点也没有刚开始时的紧张了。这对于梦晓雨来说,还真有点邪门。
梦晓雨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很帅的脸往往给人两种感觉,一种是耳目一新,另一种就是似曾相识。
但梦晓雨觉得我真的在哪见过他,当然,他就算见过我也不会记得的,因为现在的梦晓雨和原来真的不一样了。
梦晓雨确定那个下午从四面八方不知传来多少杀人的眼神。帅气的脸,潇洒的身影,鹦雄神气的站在他的肩上,无法想象那是怎样的一副绝美的画面梦晓雨小小的,卑微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梦晓雨曾经说过,命运最大的不公就是在梦晓雨的身边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帅哥,而郑凡越的出现,应该会改变这个历史吧。
梦晓雨突然间觉得思想有点龌龊,有点俗,梦晓雨不应该满足于永远做那个色女。
别的梦晓雨暂且放到一边,通过这一下午的了解,梦晓雨觉得郑凡越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或者说他有点极端。他告诉梦晓雨,他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教鹦雄背绕口令,当然,一开始的成果很不好,不过后来鹦雄到底没有让他失望,鹦雄真的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