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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9. (七十年代) 读书进学 (2)

我好象更爱学习了。发下来的新书,我学着同学的做法,用旧报纸包个书皮,可以保护书的脸面和屁股不磨损。父亲也会找出一张过时的年画,裁成四方块,给我做书皮。比起报纸书皮,它简直就是一件皮褂,而报纸书皮就是蓑衣。

我爱上了小人书,当时也叫连环画。哪个同学带了本来教室,我寸步不离地跟着他,不能讨过来单独欣赏,就趁他看时,我把头伸得长长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画面,读下面的几行文字。这一本本破破烂烂的小人书,把我带进了神奇的文学殿堂或历史长河。

有天学校在操场上开什么会,我们都盘腿坐在地上,听校长讲话。突然,我想到街上去看连环画,就伙同另一个同学,从人群后面偷偷溜走了。“街上”,也就是县城,我们说上街,也就是上县城。街上有很多老爷爷摆小人书的摊子,一本又一本的小人书,不是挂在木板上,就是堆在箱子里,只要花上两分钱,可以看一上午。正好我袋里有五分钱,今天就可以花光它。

来到街上,找到那个熟悉的书摊,给老爷爷两分钱,我俩就头挨头地看了起来。一本又一本,看得目不转睛,除了我一只手翻书,除了我俩心在跳,其他方面再也没有动静,也没出声。马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不管发出什么声音,我们都视若不见,充耳未闻。

老大爷见乡下来的两个野小子,把小人书看到下午四点钟还舍不得放手,就轰我们回家,怕天黑了迷路。他并不是舍不得给书我们看,摆书摊的人,都和喜欢看书的孩子天生就是好朋友、忘年交。回家的路上,我用多余的三分钱买了两只八方瓜,一人一只,吃光了,就当是白天的口粮。回到家,天当然黑了,母亲见我没背书包回来,怀疑我逃学了,审问我,我不敢撒谎,她就狠狠地骂了我,跑到学校,取回我的书包。

三年级遇到的浩云老师,彻底把我引入了文学殿堂。他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温和,爱笑。当时我很不起眼,并没引起他注意。但是,一次课堂提问,让他发现了我,并对我刮目相看。

那天,他在黑板上写了一个“叟”字,要求添加一个偏旁部首,组成另一个汉字。他话音刚落,立即站起一个同学,组出了一个“馊”字。师生们轰堂大笑,估计这位同学在家里经常吃馊饭馊菜,所以对馊字无比熟悉,无比痛恨。接着,又有同学组出了搜、嫂、瘦等字。浩云老师在黑板上逐一写下,问,还有吗?

教室里立即鸦雀无声。同学们都在思考,却都在抓头。

我举手,站起,报出一个“嗖”字。浩云老师非常惊讶,询问这个字怎么写,是什么意思。我说是在一本记叙春秋战国故事的小人书上看到这个字,那句原话是:一个武士“嗖”地一声,射出了一支箭。

同学们惊呆了。浩云老师却赞赏地笑了。

我立即一鸣惊人。这本小人书,班上几个同学都传看过,有的不止一遍,但只有我记住了这个字。也许就是这个字,显示了我文学才华的小嫩芽,也让浩云老师把我拉进他的卧室兼书房。我诚惶诚恐,别的同学却嫉妒得咬牙切齿。他的书房总是有一般淡淡的香味,第一次闻,我就喜欢上了。闻的次数多了,我慢慢辨别出这种香味,是由书本和肥皂的味道混合而成的。

他的卧室兼书房,就在教室角落里头。穿过教室,走到最后头,有扇小门,进去就到了。小房大约和三四张吃饭的大桌拼起来一般大。一张小床,一张长条桌,一把椅子,一个洗脸架,一只脸盆,一块毛巾,书本就整齐堆放在桌上,肥皂就放在洗脸架上。

浩云老师那时大约二十岁,卧室里的家当,大约就是他的全部资产。经过一段时间接触,我发现这个单身男青年的精神财富,却比普通的卧室要丰盛得多。

他给我很多书看。我看得很快。他有点儿惊讶,不免问我都看懂了没有。我就把故事情节简述给他听,其中一些精彩的章节,我甚至能背诵。他不再惊讶,打开桌屉,指着里头厚厚一撂书,说,自己拿去看。

这些书很杂,几乎都是大人的读物,有的我还读不懂。但是,我凭借多年阅读练就的经验,还是啃完了它们,而且读懂了。我的诀窍是依靠前后句来理解整段文字的大意。写作文时,我大胆移植引用,将书中的好词好句直接搬到作文里,因此总是出彩,常被浩云老师当作范文,在全班宣读,而别的同学一个学期还没一篇作文被宣读。

我似乎成了“作文尖子”。可是,居然也在写一封信的作文中败走麦城。

我此前从没写过信,动不了笔。母亲出主意说,就给武汉的大舅写信,告诉他一些情况,什么家里的生活呀,分了多少口粮呀,你上了几年级呀……母亲启发了我的思维,我迅速动笔,写了几行。后来,母亲口述,说一句,我写一句,母子俩合作完成了书信。

这封书信也成了范文。浩云老师从中得知我有个武汉的亲戚,就鼓励我以后到武汉上大学和工作。我听得张大了嘴巴,这是第一个帮助我树立远大理想的人。到武汉上大学和工作,我从来都没想过,也不敢想。

班上同学嫉妒我,也对浩云老师有意见,在他的嘴角的一道伤疤上做文章,为他取了个绰号。还有个同学绘声绘色地虚构这个伤痛的来历。学校教室走廊上挂了一块破铁,敲铁等于敲钟,发出铛铛的声音,提示上课和下课。有一天,浩云老师仰头敲钟时,破铁掉下来了,砸在他嘴角上。从此,他就有了这道伤疤。

我佩服这位同学的创意。他如果有幸在文学沃土上精耕细作,也应该可以成为一位不错的小说家。他创作的浩云老师的疤痕故事,不是可以以假乱真吗?

文学的芽苗在我的心田上成长着,而有的同学却为自己的心田播下邪恶的种子。有一天放学的路上,我无缘无故地被人从后背推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这个举动有些异常,也有些愚蠢。

说它愚蠢,一是因为事发地点恰好在我们垸的大水塘的塘岸上,就近似于入侵;二是恰好被在塘边洗衣的我母亲发现了,她大喊大叫。一叫喊,竟然有个家伙撒腿逃跑。这不是不打自招吗?如果他按兵不动,装作若无其事,纵使我母亲追上来逐个盘问,也难揪出“凶手”。

这家伙一跑,目标就被锁定。我母亲包抄过来,比他跑得更快,堵住了他。母亲揪住他的衣领,厉声责问他为什么把我推倒,什么地方招惹了他。这个和母亲一般高的家伙,撒谎说不小心。母亲不相信,把他扔倒在地。那个家伙爬起来后,质问母亲为什么推他,母亲以牙还牙:我也是不小心。

谢谢母亲为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长大后,想起此事,我领悟出母亲斗争的技巧和策略,她有进有退,有理有节,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把******的军事策略演绎得活灵活现。

这次受惊,让我胆小了许多,学习也大受影响。加上酷爱文学,让我常在课堂上忘乎所以地偷看小人书,回味某本书里的精彩故事。老师把我喊起来提问,我答非所问,同学们讥笑,我更加闷闷不乐。

从一年级到三年级,我的学习成绩从没冒过尖,考试排名从没进过前十。母亲没担忧,我也没当回事。倒是四姑杞人忧天,却又是干着急,就想出了一个馊主意。

期末考试前夜,我还在外面玩。四姑把我喊回来,当着我母亲的面,鬼鬼祟祟地说,你明天上午考试,卷子做到一半时,你就假装肚子疼,要上厕所,把卷子带出来,我在外面等你。等我把卷子替你做好了,你再带进去……

母亲笑一笑,说,争取这次考个高分。四姑长吁一口气,仍陶醉在自己美妙的设计之中。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第二天上学时,四姑和我一起去学校,告诉我,她将站在哪个角落里等我,又把昨夜的话重复了一遍。钟声响了,我跑进了教室。接到试卷后,我粗略看了几眼,发现都是平时做过的题目,不难,但也有一两道题可能会卡住我。我从头往后,从易到难地答题,把四姑的话忘到了九霄云外。我没戴手表,墙上也没钟,老师又不提示时间,我不知道到什么时候该假装肚子疼。

在向最后一两道难题发动进攻时,我再次想起四姑的话,准备举手。可是,当我偷窥老师时,正好与他严肃的目光对视,我脸红了起来,心里仿佛被他识破。我准备打消邪念,可又不死心,四姑在外头等得该有多着急呀!我的左手拿起来,又缩回去,又拿起来……老师意识到我遇到什么麻烦了,走过来问我,我鼓足勇气说肚子疼要上厕所。他说好像快到时间了,坚持一下。我只有打消念头,再说他就算批准我出去,肯定反对我把卷子带走。

四姑这个并不高明的阴谋彻底破产了。果然,她在外面焦急等待的一个多小时里,就是一只热窝上的蚂蚁。回家的路上,她责备我,我只有不吭声。长大后,回想此事,觉得四姑多此一举。三年级下学期的这场期末考试,无论分数高低,都不影响我升四年级。四姑不知道这个浅白的道理吗?

三年级就这么结束了。让我留恋的不光是浩云老师给我看的那些书,也不光是那一篇篇被当作范文的作文,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

那是三年级开学的第一天,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教室,喜悦写在每个孩子的脸上。教室里有了,可地面凹凸不平,老师挑来黄土铺在低洼的地方,我们这群孩子的任务就是不停地跳跃,越高越好,落下来的双脚正好把地面压平整。这是我们的拿手好戏,教室里立即响起了咚咚的脚步声。虽然肚子里塞的只是红薯和稀饭,跳跃时它们还是咣铛咣铛地响,但我们依然跳得起劲,比赛谁跳得最高,谁落下来的步子最重。就在这时,从我裤袋里蹦出一枚两分硬币,落在潮湿的黄土上,我正准备去捡,却被凌乱的脚步踩入泥土里了。我蹲下来,想伸手去挖出来,可手也被别人的脚踩疼了。我只有在脑子牢牢记住硬币入土的位置,心里却在轻声呼唤:跳低点吧,踩轻点吧,等会儿我还要挖硬币呢!

岂料老师验收时,认为地面不平,要求用木凳的凳面使劲砸。我那枚可怜的硬币简直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放学后,我主动要求帮助值日生打扫教室,其实目的是用一根竹棍挖硬币。在我记忆中的位置上打开一个小洞,硬币仍没出现。那个值日生劝我收手,窟窿太多了,明天如何向老师交差?我只有无奈地放弃。

那枚可到县城看上半天小人书的两分硬币,永远被“葬”在教室的地面下。安息吧!硬币!

读四年级那年,家里显得特别困难。大妹读三年级,小妹是二年级,学杂费也涨了,家里开销大了,父母挣的钱却不见涨。为了不影响孩子上学,不降低全家的伙食标准,母亲在她的长辫上打起了主意。

县剧团到处收购长辫子,给演员上台演戏时用。有个人慕名来找母亲,一眼就看中了她背后的两条乌龙。母亲嫌他出价太低,没卖。现在,手头缺钱,只有上门卖辫了。

母亲三进剧团。

第一次,剧团的人开出的还是那个价,母亲嫌低,摆出的理由是:今天耽误农活来卖辫子,丢了工分,也等于丢了一点口粮。管它怎么样,你们也要多出一块钱。对方不肯,母亲惆怅地走了,心想下午再来,说不定碰到另一个好说话的人,就答应了母亲。

第二次,也就是当天下午,母亲再次走进剧团。对方揣摸这个农村妇女肯定急于卖掉辫子,趁着天未黑下来,好赶回家,所以,他仍然居高临下,一个子儿都不多给。母亲想着家里等钱用,心里急;看到人家这么绝情,心里恨。思前想后,她横下一条心,卖了!

母亲是饿着肚子回家的。在县城折腾了大半天,连个馍也舍不得买。回家的路上,她一直在落泪,责怪自己没用,责怪自己不该嫁到这个穷山沟。可是,当她看见老远迎接上来的四个孩子,泪飞了,怒气也消了,只有欣慰。为了这四个孩子,就是让她上刀山下火海,她也干。

垸里的几个姐妹听说母亲把长辫卖了,价钱又那么低,都责怪她。母亲的心重新荡起串串浪花,觉得确实卖的便宜了。于是,第三次上剧团,想把钱退了,把辫子重新要回来。人家更不干了,吼叫了几句,走开了,撇下她孤独地站着发呆。母亲还能做什么?只有满腹辛酸地回家了。路上她安慰自己,这根辫子卖了,头发还在,要不了多久,又会长出一对黑辫子,只是再也不卖给县剧团了,拿到别的地方卖个高价钱。

母亲卖辫子的曲折,被她轻描淡写地讲述着,当时读四年级的我,已经十岁了,懂事了,该要替母亲分忧解难了。每天,我都带着两个妹妹一起上学,放学后一起回家。母亲似乎仍不放心,每天都要叮嘱我们不要在路上玩,要一口气走到学校,放学了要等到一起回家。她等于是将两个妹妹路上的安危托付给了我。

我那时应该没有违抗母命。放学后,两个妹妹如果先出教室,总会邀到一起,站在路边等我。我们一起说说笑笑地走路,高高兴兴地回家。当时一定很快乐,现在回想时,更觉得珍贵和难忘。

弟弟那时应该只有三四岁。正好生产队让四姑办一个小幼儿园,地点就是我们家老屋,墙上挂只凳面大小的黑木板,家里所有高椅矮凳都拿出来,让这十几个孩子坐着。四姑就教他们唱歌,或者认字。这对只有初中文化的四姑来讲,是小菜一碟。

我们放学回家后,孩子们仍在唱歌。也许是四姑故意把他们多留十分钟,演给我们看,以展示她的成绩。我小时候没上过幼儿园,也没见过幼儿园。现在,老屋的堂屋成了一个临时幼儿园,我因此快乐地融入这个孩子的天堂里。弟弟很幸运,算是这个幼儿园里离家最近的孩子,他的童年比我幸福,比他两个姐姐幸福。

我幸运的是在这个临时幼儿园,跟着四姑学,随着孩子们唱,居然也学会了两支歌。一支是《学习雷锋好榜样》,歌词开头唱: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另一支是《交城的山水》,歌词头几句是:交城的山来交城的水,交城的山水实呀实在美……

交城在哪儿?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四姑当时知道吗?应该也不知道。这恐怕算得上我第一次学习唱歌,也是正儿八经学会的第一支歌。虽然已经上到四年级了,但学校里没有音乐课,却有幸接触到皮球,准确地讲,应该是排球,很普通的那种排球。

这种皮球,气不足,瘪着肚子,可以抓住它扔得很远,但飞不高。大家都去对着球眼吹气,想让它鼓起肚子。没用,去找老师讨了气筒来打气,立即让它变得鼓鼓的。出门抬脚一踢,飞得老高老远,落在附近的芝麻地里,几个孩子去轰抢,把长势良好的芝麻毁了一大片。主人来学校告状,老师收回了皮球。

没皮球玩,就玩摔纸牌、斗鸡等游戏。快乐是玩出来的,农村长大的孩子,从来不愁找不到快乐。就连学校的那座小水井,也让我们找到了乐子。

小水井其实就是山脚下的一眼山泉,汩汩地冒着清凉洁净的水,很好喝,仔细品,还有一丝甜味。有一个同学从家里带了只玻璃瓶,到水井里打水,既是好玩儿,也是解渴。他带了头,效仿的人成群结队。下了课,去水井边打水的孩子,连成了长龙。老师不限止,只是叮嘱莫落到水里淹死了。尽管他们知道这井水很浅,一年级孩子跳下去,水也不过才到肚脐眼。

打来了大瓶小瓶的水,喝一半,泼一半。泼哪里?其中一半洗了手,另一半当作武器,泼到别人身上。这好像是天天过傣族的泼水节。

读到四年级,终于用上了钢笔,那种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钢笔。笔尖如果落地,就必定“飞檐翘角”,变形,要扳过来,算是治好了,但写出的字不是双形,就是无缘无故变大。吸墨水,要脱下笔套,往屁股上的笔胆上用力捏,放手,笔胆里就吸入了八成的墨水。借笔用,借墨水,是同学之间经常进行的“交易”,但绝对是免费的。今天我借你用一下钢笔,明天找你讨点墨水,扯平了。如果是笔对笔地借墨水,颇有点像飞机空中加油。笔尖对笔尖,一上一下,上头的笔胆捏一下,笔尖就流出一滴墨水;下头的笔尖吞进去,笔胆就多了一点蓝色液体。也有大方的同学,把家里整瓶的墨水带到教室,让别人把笔尖伸入瓶里狂吸,直到“酒足饭饱”,撑死笔胆都可以。

大队代销店的钢笔不太贵,我被母亲规定,一个学期只能买一次钢笔,要爱惜着用。用旧了的笔,让给大妹用。大妹用过的铅笔头或圆珠笔,让给小妹用。我很佩服小妹,她的左手几只手指,竟然能捉住和她大拇指一般长的铅笔头,在本子上飞快地写字。老师扔在地上不要的粉笔头,也被她捡回来,在地上划格子,在青砖墙上写字,在泥土上画人头。小妹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在小学时就已养成。再看她身上、头上和脚上,外衣、内衣、帽子和鞋袜,没有一样不是捡她姐姐穿过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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