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诺,一个十三岁滴女孩。木有啥身份背景。普通女孩。上初一。上学早,表误会。学习不错,作文好。家境还可以。有一个小她三岁滴弟弟。叫叶淮川。闺蜜李纹。三小只不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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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浓的夜色逐渐被晨曦的白暮代替,初升的朝阳升起,洒在大地上,一片暖色。
想要传送一封简迅给你,我好想好想你。想要立刻打通电话给你,我好想好想你。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好想好想你。无论晴天还是下雨都好想好想你.。(倾的电话铃。)
微微睁开眼睛。看了下来电显示。接“喂,蚊子你要死啊,才七点。”那边传来慵懒的声音(当然,这就是我们可爱的倾啦)“不是,小倾倾,大清早,你叫魂呢。叫醒你,好心当做驴肝肺。起床!!!”(我们的纹发火了。)“干什么啊,今天周日。睡个懒觉都不行。”倾倾。“今天TFboys的演唱会,好心叫你和我一起回去,你爱去不去。”纹。“啊,反正又不要钱,不去白不去。我换下衣服。来我宿舍吧。挂了”倾倾(电话就这样无情滴挂了。)
“当当当!!”无人回应。“当当当!!”无人回应。“当当当!!!”依旧无人回应。“咣!!”门被活生生地踹开了。“我说,叶倾诺,你死了啊,老娘敲多少下门了?”(发恕中滴纹)“蚊子,表生气啊。我这不换衣服呢吗?”倾倾。“哇去!蚊子,你这要去干虾米啊?这么漂亮。”倾倾。
纹:一身不到膝盖的淡绿色连衣裙,长长的头发披在后面,多了一丝成熟。踩着淡绿的平底鞋。一个小巧的四叶草发夹夹在头发上。多了一丝俏皮美丽。
倾:简单的白色T恤。上用萤光绿写着LOVE。一条背带牛仔连体短裤。秀发扎成歪马尾。多了一丝灵动。一双浅蓝运动鞋。绣着青春就要疯狂的英文。(表问我为什么是青春就要疯狂。)
“走吧,下午五点的演唱会,你可要陪我逛逛。买些礼物给小三只。”纹
“特么下午五点,你这么早叫我起来。你没发高烧吧?蚊子?”倾
“没有啊,看,小三只的海报,很帅吧。”纹
“原来王俊凯也是TFboys里的啊,还是队长。”倾。想着想着,某名叫叶倾诺的人犯起了花痴。
某名叫李纹的同鞋伸出手,在倾倾的眼睛前晃了晃。“哇,原来你叶倾诺也会犯花痴哎。”纹
“啊?等一会儿。去自已卧室拿一个小盒子出来。我们走吧。”倾
“这是什么啊?怎么上面还有一只小螃蟹?”纹(作者:纹这样你爸妈造吗?明明知道,还问粗来。李纹:还不是你写的。)
“这个,这个啊,是从我知道王俊凯后,每天给他写的信。我打算,有机会的话给他。”说着说着某人的脸红了。
“哦~~~倾,你怎么脸红了?”某大蚊子找骂地道。
“好奇心害死人这个道理你不是造吗?”倾的脸色由晴天改为阴沉。
“算啦,走吧,陪我逛街。”蚊子自已给自已找台阶地下。
“哼,先原谅你。走吧。”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