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求收藏,推荐)小胡子酒馆,离西斯尔斯学院最近的一间矮人酒馆。
“米杰,你真的会写字了,太神奇了!”
菲歌一直怀疑,可是如今事实摆在了面前,由不得他不信。
“赞美神!”
米杰非常庆幸,这个世界虽然和前世的欧州风俗比较相近。但使用的文字,却是华夏的方块字,省去了自己学习的时间。
“赞美神!让米杰学会了文字。以后我想家了,你也帮我写一封信,请酒馆的马克念给我的家人听,大家一定会非常羡慕的。”
“菲歌,代写家书可是要收钱的哦?纸张可不便宜,一铜币一张呢!”
“米杰,你就是想给大家代写家书!恩,这个想法不错,写好了家书,再用拥兵公会的信天翁传递,确实便宜了好多。平时我们去魔法给家里传递信息,最少要一枚银币呢。”
“你一年需要给家里人传递多少次信息?”
菲歌想了想,脸红了,“一次也没有。”
“我们成为拥兵,早就把生死看得淡了,除非有特别重要的事情,不然都不会给家里传递信息。代写家书可以,但想要在一个月里面挣5枚金币,难,非常难。”
“那你要做什么?”
“情书,文章都可以。”
“情书?我们拥兵喜欢谁,直接就说出来,同意就一起过,不同意就放弃或抢了去,谁愿意去写封情书!写了也没多少人认识。”
“我们在哪里?”
“拉特蒙省。”
“再小一点。”
“西斯尔斯。”
“再小一点。”
“小胡子酒馆。”
“对了,我们在小胡子酒馆,离西斯尔斯学院最近的小胡子酒馆。拥兵不需要写情书,但有些人却需要。”
“学院的学生!”菲歌嘴张得很大,“他们都是贵族子弟呀!”
“贵族子弟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浪漫情怀。传递情书,当然是他们引以为豪的事情。你说有没有那些非常有钱,出手阔绰,又很笨的贵族子弟请人帮他写情书。”
菲歌仔细的看了看米杰,还是原来那个独眼莽夫,可是现在眼神里却充满了智慧。
“应该有吧!”
“有没有我不能确定,但是只要把这些纸贴进学院里面,自然就知道结果。”
“你写好了?上面都写的什么,能告诉我吗?”
“我是枪手:亲爱的同学们,你还在为情所困,不知所措吗?你还在偷偷的暗恋着心爱的姑娘,不敢表白吗?你还在担心自己的情信粗俗让姑娘嗤之以鼻吗?我来了,主神让我来了。我是一名枪手,专门为你解决这些烦恼的枪手。代写一封痴情缠绵的情书,代写一首爱意浓浓的诗歌,代你写出你的心声你的爱意。不用犹豫了,再犹豫心爱的姑娘就跟着你的情敌了。不用犹豫了,我就在小胡子酒馆等着你。我是枪手,我叫米杰,竭诚为你服务。”
“米杰,这真是你想的。”
“感觉怎么样。”
“非常好,我感觉灵魂都在颤抖,里面好像注入了魔法。”
“不用这么夸张吧!如果你想学习写字,我很乐意教你。”
菲歌紧紧拉住米杰的手臂,“你真的愿意教我写字!”
“当然,知识改变命运。你是我的好兄弟,我当然愿意教你写字了。”
“米杰,你真是我的好兄弟!”菲歌感动的眼睛都润了,“米杰,虽然我不认识字,但我看过一些报刊,从来没有魔法的感觉。可是看你写的字,它们每一个里面都像有魔力一样。”
“哈哈,应该是我字写得好,你才有这样的感觉!别多想了,我再写几份,然后咱们就去贴到西斯尔斯学院的男生校舍里面。”
西斯尔斯学院,位于云回国西南面的拉特蒙省西斯尔斯境内,是王国第二大学院。
学院建校500多年,是传奇法师西斯尔建立的魔武学院,它的声名早已传遍了整个苍龙大陆。
学院里面很美,绿树成荫,花团锦簇。一排排的独立小楼,矗立在林间树底泉边,看得米杰都傻眼了。
“这里是学校还是贵族别墅区!”
“米杰,小声点,让别人听到,我们会被送上绞刑台的。”
“菲歌,你面对魔兽的勇气哪里去了!我们穿着华丽的衣服,堂堂正正的从大门走进的西斯尔斯,我们不偷不抢不犯罪,心里为什么要胆怯,难道是因为我们地位低下,还是因为我们长得不帅气!”
菲歌打了个哆嗦,挺了挺笔直的身躯。
“这就对了嘛!人就应该挺直身板,堂堂正正的做人。其实贵族和我们都一样,只是外面包裹着一层华丽的衣衫,才会显得有些不同。现在我们也穿上了2枚银币一件的衣服,我们就是贵族!”
菲歌摸了摸身上的衣服,如丝般柔滑,心里顿时安定了不少。
“2枚银币一件的衣服,以这个世界银币的购买力,当真是贵到了边了,这样还不能让你自信起来,银子岂不是白搭了。”米杰心里笑笑,“菲歌,我们去那棵大树上贴一张。”
“好勒!”
米杰前世非常恨牛皮癣广告,它们为清洁工人带来了大量的工作压力,给城市的整洁带来了大量的污点。可是才穿到异世第一天,他就不得不做这种深恶痛绝的事情。
“菲歌,你看好了。首先要把纸摊平,把浆糊均匀的刷在纸的每一个角落。这样才不容易被风吹掉,不容易被撕下来。当然,浆糊不能堆积在一起了,不然广告贴上去就会皱皱巴巴的,看起来不美观。”
“米杰,你动作非常熟悉,好像经常干这种事情一样。”
“这种事情非常简单,只要看一次就行了。不信一会你就去试试,保证分分钟就上手了。”
没吃过猪肉,又不是没看过猪跑。再说了,这事米杰还真干过,虽然不是贴的牛皮癣,但过春节贴对联的时候,可是试过手的。
“我也要贴啊!”
“不然让你跟来做什么。”
米杰整整写了10张广告,教会菲歌之后,二人就分开行动,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米杰表面看起来坦然自若,心里还是不停的打鼓。这里毕竟是异世,根本没有什么人权可以讲。法律也有制订,但都是为了维护贵族而制订的。贵族可以随意杀死贫民,只需要支付一枚银币的罚金,就可以逃脱罪刑。贫民看到贵族就要回避,主仆尊卑非常严格。像自己现在做的事情,会不会引来麻烦,只是一个末知数。
心里虽然忐忑,米杰也不会就此退缩。
做枪手那一天开始,米杰就希望这个职业得到大家的认同。他成了枪手,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他成了枪手,努力的学习,为了更好的为顾客服务。
职业无贵贱,他就是不明白,枪手为什么就应该生活在黑暗中。企业家请人来做工,工人算不算枪手?托人办事,算不算请枪手?联合别人一起做事,算不算请了枪手?米杰认为,枪手应该是一个广义词,帮人解决麻烦,都应该算枪手。
当然,在地球上,枪手自己把自己定义成了阴暗面,米杰不可能以自己一已之力去改变什么。可是来到了这个异世,米杰想为枪手证名,米杰想让枪手成为一种荣耀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