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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章

有你的相伴

才有了笑容

湛蓝清澈眼眸里的笑意

印的全是你的身影

红色的保时捷停在了丁思菱的家门口。

“你家到了。”南宫拓文转头对着一旁的丁思菱道。

“哦,”她点点头,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

“等一下,”他伸手把她按在了车子的座位上,“这个星期天我要录音,你到录音室来。”

他录音,**什么事?“我过去干吗?”又不是她录音。

“陪我。”

“陪你?”她没听错吧!

“对,还是说,你忘了刚才答应过我什么。”他转过她的身子,让她面对着他,仔细观察着她的表情。

“哈、哈!”丁思菱干笑几声,她还真是给忘了,“刚刚那是因为情急,所以……”

“所以?”南宫拓文剑眉一挑,反问道。

唉,话还是说清楚比较好,否则难保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所以你就当我没说过,你也没听见,大家两不相欠,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互不相干,井水不犯河水。”她一口气快速地说完。

车厢内一阵沉默,优雅地脸上绽放出蒙娜丽莎般的神秘微笑,很美丽,却也邪恶得可以。“你希望我再去你们学校转悠一圈?”薄唇轻启,吐出了让她心惊的话。

“怎么可以!”若是他再来一次的话,她也不用去上学了,直接在家自修读完课程得了。

“那我只好当成你说过了,而我也答应了。”他头俯在她耳边,热气吹拂着她的耳际。

她推开他,狠狠地瞪视他,“你在威胁我?”

“随便你怎么说,”他双手一摊,无所谓地耸耸肩,只要最终目的达到了,他不在乎过程是用什么手段。

丁思菱抿着唇低头考虑着。好烦,花脑筋思考一向就是她所厌的,是为了一时的安稳和他交往,还是为了以后的安稳而不和他交往?无论是哪一种选择,对她来说都是一种麻烦。

“OK,我答应。”她轻叹一口气。“不过,我要先说明,交往归交往,决不能让外界知道,包括我的父母、同学、老师还有媒体。”

“可以。”南宫拓文答应得十分爽快。他只想要弄清楚她对他的感觉,至于这种关系是否要曝光,他倒无所谓。

得到了回答,丁思菱转身推开车门,准备下车,一只手快速地抓住了她的手臂,成功地使她再度坐回到车上。

“你不觉得该给你亲爱的新男朋友一点礼物?”清朗的声音,温柔得让丁思菱刹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喂,南宫拓文,你别太得寸进尺了!”礼物?!他还想要她送他礼物,做他的春秋大头梦去吧!“得寸进尺?”他意味深长地一笑,把脸靠向她的脸,“我倒不这么觉得。”

她有些怔仲地盯着在她眼前逐渐放大的俊脸,这样的近距离,让她可以清楚得数出他的睫毛,如果一个男人好看到要用“漂亮”来形容,而且还比身为女人的她要漂亮上不知多少倍,那么,这个男人就绝对只能用“祸水”来形容了。

“你要干吗?”她问道,两人靠得太近,让她感觉不自在。

“只不过是要一个吻。”他伸手把她鼻梁上的眼镜摘去。

“吻?!”她尖叫起来,却让他顺势把唇压在了她的唇上,直接地吮吸她的甜蜜和纯洁。

丁思菱睁大眼瞪着近在咫尺,光明正大掠夺她初吻的男人。千算万算,却漏算了男人的劣根性,毕竟,凭他的身份、地位、长相,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更何况娱乐圈中又是美女如云的地方,只要他登高一呼,多的是美女让他吻,何必来吻她!

使劲地推开他,她怒视着他,“还我的初吻!”虽然没有特意地去保留,但也没想到会这么随便地失去。

“你的初吻?”他笑起来,赚到了,赚到了,赚到喽!“你想要我怎么赔?不如你吻我,算是一吻回一吻。”

让她再去吻他?她不如去撞墙算了,“你——”从未碰到过此类人种,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怎样?让你心动了?”

心动?是啊,动到她想把他给活埋了!看来以后的日子是有得磨了……

一时的失言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丁思菱算是知道了。星期六的上午,本来是学生睡懒觉的专利时间,可是她却在一大早被人一通电话召到海滩边吹海风。

懒懒地躺在沙滩椅上,丁思菱一边吸食着果冻,一边看着不远处正在拍摄电视剧外景的南宫拓文。

一个半月前的那场校园大风暴,让她足足在家装病待了十天才敢回学校,好在他没有再去她们学校,风波才久而久之平息了下来。惟今只有死党冯可可和隔壁班的田由美还一天到晚缠着她问东问西,弄得她头痛无比,不知该怎么回答。还好她当时有坚持,一定要求交往的事不能让媒体、她的父母、同学知道。否则她真的不知道她的世界会被他弄乱成什么样。

“嗨,小菱,你今天又来看拓文啦!”翁广言远远地走过来朝着丁思菱出声打招呼。

记得他听到拓文介绍小菱是他女朋友时,吓了好大一跳,足足呆了三分钟有余。没想到一向从不喜欢和女人有牵扯的拓文竟然会交女朋友,而且所交往的对象还是一个中学生,害他最近老在想拓文是不是有恋童癖。

“是啊,我今天又来了。”丁思菱无精打采地接口道。正确地说法是她又被“强迫”过来。

这一个半月来,她大大小小的空余时间全被正在前面不远处和电视剧的女主角在镜头前搂抱在一起的败类所霸占去。只因他很“卑鄙”地威胁她,若是她不陪他的话,就再去她的学校转悠一圈。

人嘛,总是会屈服于现实的压力,她也不例外,毕竟南宫拓文比她要多吃几年的盐巴,她现在斗不过他也在情理之中。于是,她只好很老实地一有空就待在他的身边。只苦了她每次出门都向老爸老妈说是参加学校补习,不敢想象,万一哪天东窗事发,她老爸老妈的脸会扭曲成什么样。会不会一枪轰了她。

“翁大哥,姓南宫的还要拍多久?”丁思菱直起身子,伸了个懒腰。好累,躺得太久,都让她腰酸背痛了。

“这应该是快拍好了吧。”翁广言转头看了看拍摄的进度估计道,“小菱,拓文听到你喊他‘姓南宫的’他会不高兴的。”拓文很少会这么坚持女人对他的称呼问题。

“他又听不见。”她咕哝着。南宫拓文,不但不理会她的强烈抗议,老是喊她菱菱,还规定她一定要喊他“文”,哦,饶了她吧,每一次喊他“文”,她的鸡皮疙瘩就掉了一地。他可以拿着肉麻当有趣,她可不。

卡!

“OK,很好!”在导演一声宣布的同时,站在沙滩上搂抱在一起的男女旋即分开。

穿着一身休闲运动装的南宫拓文一把推开了站在身边的康洛雅。演戏中他会尽演员的职责,但这不代表下了戏他还要和不喜欢的女人抱在一起。

“炜羽,今天下午拍完戏去丽晶喝杯下午茶怎么样。”被推开的康洛雅又自动地粘了上来,提出了邀约。今年才刚出道的她,由于外型长得甜美可爱,一出道就受到了青少年的喜爱。被周刊评为是学生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并且现在还可以在超人气天王炜羽主演的电视剧中出演女主角,可以说是前途一片光明的女星。

南宫拓文瞥了一眼几乎整个人快要挂在他身上的女人,“对不起,我今天下午收工后还有事。”他淡淡地拒绝道。

“可是,喝下午茶花不了多少时间的。”康洛雅急急地说。从电视剧开拍到现在,她向他提的邀约没有一次被答应。

“抱歉,我真的是没时间。”说完,随即抛下了康洛雅,朝着躺在沙滩椅上正在和广言谈天丁思菱走去。

可恶!康洛雅留在原地恨恨地咬了咬牙,她自小就是众星拱月的公主,长得漂亮,父亲又是华氏影视传媒公司总裁,向来只有被人宠的分,而他却每每给她墙壁碰。等着瞧,总有一天,她要炜羽臣服在她的脚下,来求她爱他。

走到丁思菱的面前,南宫拓文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我口渴了,把水给我。”他开口朝着她说道。下了戏后,他喜欢看着她的脸,这会让他有种放松的感觉。奇怪,她并不漂亮,比她美的女人多的是,倾城倾国的也大有人在,可他却偏偏喜欢看她的脸,想要看她更多的表情,喜欢常常逗着她玩,甚至,他觉得她越来越漂亮了,让他快要舍不得移开自己的视线……他究竟是怎么了?

丁思菱眼睛瞟了瞟旁边小圆桌上放着的瓶装矿泉水,“你自己不会动手吗?”水不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吗?

“我要你递给我。”他坚持地要求。

她翻了翻白眼,不去理会他,躺在沙滩椅上抬头看着青天白云,自顾自地吹着口哨。

……太阳当空照,花儿见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

南宫拓文浅浅一笑,眼神中露出算计的目光,“我最近突然很想再去你学校门口转悠一下。”

口哨声戛然而止,丁思菱翻身坐起,“你答应过我不会再去我学校的。”

“有吗?”优雅的脸上绽放出蒙娜丽莎似的神秘微笑,很美丽,却也邪恶的可以,“我只答应过不去学校里,可没答应不去校门口。”

“你在威胁我?!”她狠狠地瞪着他。

“随便你怎么想。”他双手一摊,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欣赏着她生气的表情。

“姓南宫的,你不要太过分!”气死她了,她就知道,和他交往绝对是个错误,他们身份不和,门户不和,个性不和。她的生活被他搞得乱七八糟,她更是常常被他气得七窍生烟。真是麻烦粘在屁股上,甩都甩不掉。现在惟一的希望是他最好快点对她失去兴趣,早点放她自由。否则她迟早会被他活活气死。

“唉唉唉——”“姓南宫的”得意洋洋地摇摆着他纤长的手指,“不是‘姓南宫的’,你应该叫我‘文’才对。”他“细心”地指出她的错误。

“你……”她深吸一口气。对他这种人生气根本没用,他只会当她是在耍猴戏,反倒是气死了自己不划算。

伸手拿起了桌上的矿泉水瓶,丁思菱把它递给南宫拓文。

“喂我喝。”他双手环胸,没有接过瓶子的意思。

她眯起了眼睛。他实在是太得寸进尺了。“有人在看。”她指了指在一旁正像看好戏般看得津津有味的翁广言。找到了一个可以不用喂水给他喝的理由。

“广言,你今天不是说有事要找导演吗?现在导演正好有空,你该过去找他了。”南宫拓文对着在旁看戏的人下逐客令。

“有吗?”翁广言反问道。他不记得说过有事要找导演,“我没有事要找导演。”难得有好戏看,他还没看过瘾呢,还想再多待一会。

“你有。”他凉凉地看了他一眼。

“我没——”在看见了好友脸上挂起了莫测高深的微笑后,翁广言自觉地摸了摸鼻子,“好吧,我有,那小菱,我有事找导演,等会儿再见了。”

“现在没人看了。”他转头对着她。目光飘向矿泉水瓶,等着她的伺候。

她站了起来,不情愿地拧开矿泉水的瓶盖,把水倒进了纸杯。

“喏,喝吧!”她把纸杯凑近了他的唇边。

他右手悄然地搂住她的腰,左手按住了她拿着纸杯的手,顺势喝了一口水……

啪!

声音不响,却让整个摄制组把目光都投向了他们两人。

天!没看错吧,居然有人把水泼在“羽王”的脸上,这女孩该不会是不想活了吧,**了炜羽可是很可怕、很可怕的事,至少——在亚洲的娱乐圈中还没有人敢得罪他。

水滴顺着南宫拓文的脸颊、发丝缓缓地流下。被人如此泼水,却不会给人以狼狈的感觉,反倒是让人有种美的感觉。

“这样方便多了,你口渴,就喝个够吧。”她扔掉纸杯,带着一丝得意居高临下地朝他说,呼,心情爽多了。

“哈!哈!哈!”南宫拓文仰头大笑着站起身来,右手仍搂着丁思菱的腰,左手轻点她的鼻子,“我发觉你越来越有意思了。”很有趣的女人,让他想要时时地看到她。

“喂,广言,你不觉得炜羽最近好像时常会这样哈哈大笑?”灯光师转头问着站在身旁的翁广言。

“是啊!”最近这段时间,拓文真的是比以前要开朗了很多。以前他从来不曾这样真心的笑过,他的笑,就像是他的一层假面具,隐藏自己,他的笑意,出来就不曾到达眼里……

是那个女孩改变了他吧……

香格里拉饭店4020号房,男人推开了房间的门,朝着坐在窗边的女人走去。

“你叫我来有什么事?”

“我要你去接近这个女的,让她爱上你,再把她甩了。”女人站了起来,拿出一叠照片交给男人。照片上的女孩穿着中学校服,扎着一根马尾辫,平凡无奇的脸上架着一副眼镜,普通得可以说是让人过目即忘。

“我不想干这种事。”欺骗别人的感情是他最不愿意做的事。

女人轻笑一声,把娇躯贴在男人的身上,“如果我坚持要你去做呢?”

他深叹一口气,“你明明知道我爱的是你,为什么还要我……”叹息声中充满了苦涩。他爱她,从他拿起相机第一次拍摄她的时候,他就被她迷惑住了,不断地追逐着她的影子。而她却不曾用心对待过他,只是把他作为她的战利品之一炫耀。

“如果你真的爱我,就应该帮我去做这件事,你难道不希望我开心吗?”女人**地道。她是一个自私的女人,所以从来不会去在意别人的感受。

炜羽,他好几次拒绝了她的邀约竟只是为了和那个其貌不扬的小女孩在一起,这口气她怎么都咽不下。如果是那女孩阻碍了她,那么就让她把这根眼中刺给拔掉。

“我……”男人有了一丝动摇。怀中的暖香温玉让他心神俱醉。

“你该知道,你是没办法拒绝我的。”头一抬,她搂着他的脖子,把自己的娇唇印上了他的。

男人低低地呻吟一声,紧拥住了女人,狂热地吸吮她的唇。

这样的爱对于他来说,是苦涩多于甜蜜吧。

“什么,叶姐,你要我穿这双鞋?”

在摄影棚的休息室中,丁思菱面有难色地指着叶资纹手上提着的运动鞋。虽然这双鞋款式很好看,又是世界三大运动品牌公司WEIDA的最新款女式运动鞋,可是她还是不想穿这双鞋,原因很简单,这双鞋要系鞋带。

穿着一双要系鞋带的鞋是最不方便的,在你走路、跑步、踢球玩耍,鞋带随时有可能会散开,那你就得在众目睽睽之下弯腰去系鞋带,一个不好,万一没发现鞋带散了,那么下场很可能是被鞋带绊倒在地上。

所以丁思菱不穿要系鞋带的鞋子,要避免麻烦,最好就是在一开始就杜绝会惹到麻烦的源头。“对呀。这双鞋是WEIDA公司送来的样品鞋,和南宫现在脚下穿的那双可是情侣鞋哦。”叶资纹笑着说道,今天南宫要拍WEIDA公司的宣传照片,在敲定了拍摄用的运动鞋后,特地要她把与之相配的女式款拿过来给思菱。

“情侣鞋?关我什么事?”干吗要她穿和南宫拓文同款的鞋子。

“当然关你的事,你可是南宫的女朋友啊!”

“女朋友?”那根本是假的,她会和他交往纯属意外,他是因为觉得她有趣和她交往,而她则是因为一时失言才会被迫答应交往。

“对呀,昨天你不是还在说要去买一双新运动鞋,现在南宫他送这双鞋给你,不是正好吗?”

丁思菱有些头大地看着眼前的这双鞋,她是说过要去买一双新鞋,可是南宫拓文也应该知道她是不穿要系鞋带的鞋的,他分明是有意耍她的。

“叶姐,我不穿有鞋带的鞋子耶。”因为她怕系鞋带的麻烦。

“这样啊。”叶资纹失望道。她还以为小菱会很高兴穿上这双鞋,没想到……怪不得,南宫把鞋转交给她,让她来把这双鞋给小菱,“可是若是你不穿的话,南宫会生我的气的。”其实没到生气那么严重,只是她会被南宫耻笑好几天到是真的,毕竟她可是在他面前拍着胸脯保证过一定会让小菱穿上这双鞋。

“叶姐,我是真的不……”

“小菱,你该不会是真的不穿这双鞋吧,南宫在娱乐圈的势力很大,若是他生起气来,我会很惨的。”叶资纹皱眉说道,真不愧是女演员,表情一下子变得哀愁无比,伴随着身子的微微颤抖,引起别人的无限怜惜。

“没那么严重吧,叶姐,你不也是当红的明星,何必怕他。”她绝对不要穿那种鞋子。

“那怎么一样,我再红也比不上南宫在娱乐圈红的程度,只要他一句话,我很可能被公司封杀。你——不会忍心看我被封杀吧!”委屈的声音,眼泪已经快要滚落下眼眶。

丁思菱受不了地对着天花板翻了翻白眼,“好啦,我穿就是了。”若是她再不答应,她会觉得自己是十恶不赦的罪人,连她自己都要唾弃起自己来,像是欺负灰姑娘的后母一样。

“真的吗?”

“真的。”

“太好了。”她把鞋递给了她。前一秒钟还快要倾泄而出的眼泪,在下一秒马上收拾得干干净净。丝毫看不出刚才的伤心忧郁。

“你——”丁思菱有些吃惊地看着叶资纹,“叶姐,你也太现实了吧!”早知道就别那么轻易答应。不过叶姐的功力还真是深厚,可以把眼泪收发自如。

无奈地接过了鞋子,丁思菱俯下身子随便地系着鞋带,“叶姐,你是怎么把眼泪收放自如的?”若是她能学到这一招,以后在被老爸老妈炮轰时就能派上用场了。

“很简单啊,”叶资纹笑着从裤袋里拿出一瓶眼药水,“我只要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在眼睛里滴上这个就可以了。”

嘎?系鞋带的手停住了,“你用眼药水?”她是什么时候滴的?

“对,这可是演戏时常用的道具。”也是她常用来达到目的的工具之一。

去!叶姐居然在欺骗她的同情心!

忿忿不平地系好了鞋带,丁思菱站了起来,在休息室来回地走了几步,世界名牌的鞋,果然是与普通的运动鞋不一样,走起路来,感觉整个人都轻了不少。不过,若是让她选择,她还是比较中意不用系鞋带的鞋。

“小菱,这双鞋你穿起来真的很不错,去给南宫看看吧。”叶资纹看着鞋子赞叹道。

“干吗要给他看?”她又不是吃饱了撑着的。

“这是他送你鞋,于情于理穿给他看一下也是应该的。”看南宫对小菱的态度,还真是出乎意料的认真,若不是南宫极力隐秘保护小菱,恐怕媒体早就炒翻天了。轻拉着丁思菱走出了休息室,“去给南宫看看吧。”也能让她在南宫面前扬眉吐气一番,没准还能捞点好处。

一把把丁思菱推到了南宫拓文的面前,叶资纹很有“道德”地走开了。

“呃……”丁思菱有些不自在地站在南宫拓文的面前,惊艳地看着他。

颀长的身躯被白色的学校制服所包裹,长长的黑发被米黄的带子松垮垮地绑住,些许的刘海覆盖在饱满光洁的额头,淡粉色的薄唇勾出了浅浅的笑意,长而微卷的眼睫毛轻覆在清澈、湛蓝的双眸上。

今天的他,看起来像是刚从校园中跑出的白马王子,清爽地让人眼前一亮,视线就这么被紧紧地抓住了。

“你今天的打扮很——好看。”也让她有点舍不得把眼光移开。

他微微一笑,“你很少对我说好话,真的很难得。”她的注视,让他的心情雀跃起来。

“我是说实话,不是好话。”她对他一向说实话,所以即使是说他的坏话,那也是实话。

“好好,是实话。鞋子还合脚吗?”他低头看向她脚上的鞋。

“还不错啦。”惟一的遗憾是要系鞋带,超麻烦!“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戏鞋带,干吗还送我这种鞋?”

“没什么,只不过是觉得它和你很配,就送了。”看到他和她穿着同款的鞋,他的心会有一种满足感,“你就要放寒假了吧。”他抚着她的头问道。

“是啊。”他问这干吗?

“今年寒假和我一起回日本。”

“去日本?寒假?”没搞错吧,她去那边干吗?

“去看我母亲。”每年他都会在冬天抽出二十来天待在日本陪伴母亲,今年,他不想和她分开得太久,带她一起回日本是最好的选择。

“我不要!”他去看她母亲,**什么事。

“你……”

“炜羽,开拍了!”导演在摆好的布景前叫道。

“好!”他点着头应道,拉着她来到布景前,“等一下,我在拍的时候,你站在旁边别走开。”去日本的事,他还要和她好好谈谈。

“知道了。”她撇了撇嘴,迈着脚向旁边走区,脚下的一个踉跄,却让她差点跌倒在地。

他扶住了她的身子,“怎么了?”

“鞋带啦!”丁思菱皱着眉说道。她就知道,系鞋带的鞋是超麻烦的鞋,“都是你不好,给我这双鞋,又要系第二遍鞋带了……”

她噼里啪啦地发泄着对鞋子有鞋带的不满,却在面前的人身形一矮时噤住了……

南宫拓文单膝着地,宽大的手掌整个托住了松开了鞋带的脚,抬起右手打着鞋带……

“灯光打开,摄影机,开拍!”一旁的导演急切地下命令。

“可是这不是今天广告的内容啊。”灯光师讷讷地说道。今天广告的主题该是炜羽一个人展示运动鞋。

“这比原定的方案要好上几倍!”导演肯定地说道,一个男人肯跪下为女人系鞋带,这种行为就足以震撼了周遭的人,完美地演绎出了情侣运动鞋的情。

他在干吗?丁思菱震惊地低头看着为她绑着鞋带的人,他就这么跪了下来,跪在了她的面前,大手牢牢地托住了她的脚。为什么,他会帮她系鞋带?用着这种方式?男人的跪可以这么轻易吗?“你——”她看着为她系好鞋带,站起身来的他,“为什么要为我系鞋带?”他根本没有必要如此做。

“需要有理由吗?”他淡笑着,“只是想,所以就做了。”自然地,他就是想为她这么做。

是的,只是想如此做而已,所以,根本就不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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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梦者之绝壁生崖

    探梦者之绝壁生崖

    我们处在这样的世界,分不清是现实还是虚幻。所经历的事情是一场场梦,还是现实。冒险的精神让我们一次次发现新的人生和大陆,却又一次次让我们感到迷茫和恐惧。不敢前行。关于旅途,我们出于好奇。关于探险,我们付出生命。在这神奇的东方国度里,究竟有多少我们看不到的风景。而这条路还有多远?我们依旧看不到尽头。神灵,将我们带入走不出的奇幻,为其付出,哪怕是生命。
  • 魔族君主

    魔族君主

    无上的魔族,遗忘的血脉,谁人曾背我而去?当记忆苏醒,我必杀戮天下!
  • 孤独的朝圣者
  • 总裁大人,求抱抱

    总裁大人,求抱抱

    他是A市最有权势的男人,她是为复仇而来的落魄千金,以特殊才能成功吸引他的注意力,婚礼前,她摔出一份契约,白字黑字写清楚,只要他替她将仇人一一整死,三年后她便乖乖的签了离婚协议,不带走任何财产。她妖娆浅笑的轻捏着他的下巴,问:“抓我回来莫非是良心发现,要把属于我的财产分我啦?”反扑将其压下,吻上她的柔唇:“下次逃走记得把我带上,我也是你财产的一部分。”
  • Ten Years Later

    Ten Years Later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九尾灵狐的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九尾灵狐的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还记得那个少年,轻轻撕去我身上的咒符,解救了我。我是一只千年九尾狐,道行不深不浅,足足一千年,一千年前,我被雷公压于太白山上,那个几乎无人经过的山洞里。一千年后,一个不知名的少年路过,居然拿那张封住我的咒符擦手,因此,我才得以解脱。今天,是我重生的日子,我应该感谢那个少年,但是,除了他的模样和气味,我一无所知。我穿着古式的长裙,披头散发的在大街上溜达,一千年,世界变化如此之大,路上的男人女人都不避嫌的光着膀子,满大街的抱着,亲着,真是不堪入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