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夜已深沉,风好比红眼的野兽,在疯狂地乱嚎着。
林歆华却依旧独自一人,身穿着一件精致的雪白的睡裙,静静地站在阳台上,依靠着冰冷的墙,用她那修长而美丽的手指优雅地拿着杯红酒。
她那丝绸般的秀发也随风飘舞,虽凌乱,但,一点儿也不狼狈,反而,显得甚外美丽。
她那纤细的白色身影在深夜中显得格外耀眼。
林歆华微微扬起她那精致的下巴,用她那妩媚的双眼倒影着这座黑漆漆的城市的夜景,她那明亮的眼睛仿佛要在这黑暗中捕捉到一丝丝微光。
不知是风中那一些摇摇摆摆的光,亦是她内心深处的铁锁悄然脱落,不管是什么,都触碰到她内心深处的一块梗,但,那块梗不这怎的,瞬间破碎,变成了一片片记忆碎片,恍然之间,她脑海中开始展开一段不为人知的记忆——
初二那年,她成功接近了沈氏集团的千金小姐——沈卿卿,也认识了围绕在沈卿卿周围的众多优秀男子,她也开始戴上另一个面具。
不到半个月,她就熟识他们,并与沈卿卿成为好闺蜜,都说闺蜜会背里插你几刀,正当林歆华准备插沈卿卿几刀时,可,她竟被沈卿卿给感化了,呵~~这是个多么可笑的结果。
确实,她被沈卿卿的可爱与善良,还有她那背地里的深府,所,停止了她那疯狂的举动,她开始走进了娱乐圈,再次利用卿卿身边的人际关系步步高升,成为当时极为火红的明星。
林歆华不仅有后台,更有自己的高深的演技,成为了当时极为有潜力的影后,她因一部电影而被好莱坞所招纳,她当时已经是肖逸辰的“挂名女友”,是的,不是真正的女友,只是挂名的罢了,她不想放弃这段本不属于她的恋情,但,她还是选择了她的梦想。
所以,林歆华离开了中国,来到了举世闻名的好莱坞,也依旧步步高升,成为当时不可替代的演员及明星。她在好莱坞时遇见了许多比肖逸辰优秀的男子,他们也追求过她,但,她都一一拒绝,不是她深爱着肖逸辰,而是,她觉得自己好累,只想休息一会儿。
她正想退出娱乐圈之时,竟收到了千里迢迢寄来的一张喜帖,是她那还未分手的“挂名男朋友”与她的“好闺蜜”——肖逸辰与沈卿卿。
她虽曾利用过他俩,想不到林歆华竟被他们反过来咬了一口。
呵~~~她回国后,在教堂里见证了他们俩那圆满的爱情。
沈卿卿与肖逸辰竟走来,跟她说声“谢谢”,是多么讽刺呀。
但,她竟然恨不起来,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她一手造成的。
如水的琴声悠然响起,时而舒缓如流泉,时而急越如飞瀑,时而清脆如珠落玉盘,时而低回如呢喃细语。这洁白的琴声把沉醉在睡梦中的林歆华唤醒。
林歆华拿起手机,听到手机里传来熟悉的女声——阿莎,她的好经纪人及好闺蜜。
“歆华。”
“哎~~~干嘛?”
“你不是之前想去凤凰城吗?”阿莎兴奋地问道。
“对啊,干嘛呢,你不是在美国吗,到时再去也不迟,反正,我明天就赶回好莱坞了。”林歆华抿了抿嘴说道。
“哎~~~千万别回美国,我在中国呢。我们一起去凤凰城吧,明天我在公司找你呢,”阿莎稍微停顿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继续说道:“对啦~~你别可担心工作,我帮你把工作推到了下个月。”
“嗯,谢谢啦,那,明天见!”歆华听后,微微一笑,可真谓“是微微一笑很倾这笑”。
这笑是淡淡的,轻云一样,揉在惆怅里。
虽在黑夜中,狂风中,可,那淡淡的微笑就犹如天使般耀眼,在黑夜中,发光,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