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了。咋还笑了呢?这是什么意思?孙子兵法里有这一计吗?
短短的数秒的时间内,我脑中飞快地闪过3个对于这个现象的解释。
第一,他以为遇到了妖怪,然后被吓傻了;
第二,他以前就有癫痫的毛病,好死不死地在这节骨眼儿上犯病了;
第三,他爱上我了,看见我如此体贴就高兴地笑了。
可没有一个被我最终采纳。
事实证明,时间是逃命的关键所在。电视剧里在打架前还不停啰嗦的坏蛋已经早就告诉我了。可是我这时候真心忘了。
在我还在思考的时间里,林沉笙他抓住了我的脖子。这一掐疼得我直飚眼泪。
“咯——”
“哈,这还真有点意思!”他说。
他看我看了半天,然后轻轻说道:“你能听懂我说话吗?”
性感而低沉的男性的嗓音轻轻地掠过我的耳膜,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点头还是摇头呢?
几秒种后,他看我没有反应,紧紧抓住我脖子的手渐渐松了下来。我趁机跳到离他较远的地方。总之,不会被他轻易抓到的地方就是了。
我站在桌子的一角不知所措地看着他。反之,那个杀千刀不按常理出牌的林沉笙此刻眼睛雪亮雪亮地盯着我,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大,都快咧到耳根了。
小风儿吹得飕飕的,拂起我漫身鸡毛。
我此刻很恐慌,很浆糊。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本来还想装一回地仙儿当一回祖宗,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看面前那小子满面红光,完了,今儿倒给自己找个活爹了。
“一只像小狗一样聪明会讨好人的鸡,很特别呢!倒真心适合当宠物养。”他看着我说。
这,这个结果,额??????他是说要把我当成宠物鸡?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哈!我一脸惊讶地看着他,然后内心变得拔凉拔凉的。凭我活了20年的经验来说,我倒是见过不少人养猫养狗,加上这年头儿洋人开始流行养猪羊之类的来当宠物,使中国不少年轻人也开始发起养稀奇宠物的热潮。而把鸡当宠物?我记得我小时候倒养过不少小鸡仔,最后全都被我折磨得一命呜呼了。我一想到那些无辜小鸡的横死,我就感到一股恶寒。难道我终究难逃一死么?
就这样,这个注定无眠的夜晚在林沉笙伏案抄宪法的沙沙声中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林沉笙右胳膊夹着我,左手拿着一沓手抄宪法,顶着两个黑眼圈迈出了看守所的大门。话说这儒雅小生名曰幕泽的,因昨晚伏案睡到天亮,所以一早在我们出去的时候,看见他还在隔壁小房间里狂抄宪法呢。
我就任由林沉笙赤着上身用胳膊夹着我在大街上拦出租车,早上晨练的人看见我俩这么奇特的组合都不住地频频回头。话说那是当然,如果你在大街上看见一个漂亮如电影明星的男人,怀里抱只鸡,穿着大花裤衩,赤着脚,顶着两只大大的黑眼圈,我想只要不是瞎子都会回头一睹‘芳容’吧!
林沉笙把我夹在腋下,站在清晨的马路边上。夏日清晨的阳光铺满整个城市。我被这么一个漂亮的男人抱在怀中,紧贴着他****的皮肤,这就是传说中的占便宜?我老脸不由得有些发红。幸亏有鸡毛遮住,看不出来。
阳光裹在我身上感觉暖暖的,很舒服。我的心突然安静了许多。这么些日子以来,我经历了我过去20年社会主义科学教育所不能理解的事情,荒谬而真实,就像一个七彩的梦,而我终究深陷其中无法醒来。我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但我却知道我在过去的时间里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求生的本能而已,事情来得太突然,我没有时间像现在这样好好想想我的未来在哪里。我抬起头望着没有云彩的天,瓦蓝瓦蓝的,像一块大玻璃,一切就像一张无形的金刚罩,早已将我罩在其中。而我不仅发觉得晚,而且也根本不知道这玻璃的缺口在哪里。我突然有一种冲动,想从地上拿起石子儿把这大玻璃打碎。
话说这林沉笙脸皮随厚,但也不是不要脸的人,他自知这身扮相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煞是突兀,于是便飞快地拦了一辆出租,不顾司机练练摆手直呼:“时间到了,该交车了!”林沉笙拉开车门,不顾司机的强烈反对,一屁股坐了进去。
“我付双倍的车费,走!”
司机师傅一听,我用余光看见他两只眼睛闪了一抹光,也不多说什么了,一踩油门开了出去。
当然,你别认为林沉笙穿成这个样子兜里会揣钱。到了他家楼下,那司机不说话望着他等着收双倍的车钱。那林沉笙脸都不红地说:“啊,我钱包在楼上,我这就上去取。”司机师傅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明显愣了一下。林沉笙动作也快,还没等师傅反应过来就把我扔在座位上跑上了楼,还不忘对师傅说:“师傅先别走啊,我把我这鸡放在你车上了啊!”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同时心里把他祖宗热情地问候了遍。
“妈的!又一个骗车钱的!大早上就拉了这么个东西,真******晦气!”
我一直都没敢回头去看司机师傅的脸,我真怕他一生气把我给宰了。谁叫我现在是只鸡呢,法治社会只规定杀人犯法,这杀鸡可就没人管喽!而且我还是那个晦气的东西的东西。
正当我已经绝望了,司机师傅已经决定开车离开这个晦气的地方,我也觉得我会成为这个倒霉师傅今晚的下酒菜了的时候,林沉笙衣冠禽兽地下楼了。是的,没错,他现在打扮得多像一个衣冠禽兽啊!
他身着一件白色的衬衫,领子乖巧地折成好看的形状,打着一条红色的领带,领带中部还用一根金色的夹子夹在衬衫上,一走过来领带下半段随风掀起,小夹子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下半身标准的熨得平整的黑色西装裤,脚下还踩一双锃亮的黑色皮鞋。话说在我和他相处的这两三天里还是第一次看见他这么衣冠禽兽的样子,哦,不,是道貌岸然的样子。不,也不对。先不说他到底应该怎么去形容,总的来说,他这么一打扮还真的是少女杀手,一个眼神就迷能死一大片的那种。而且谁能想到他不仅差点搭免费便车,大脑构造还和正常人不一样呢!而此时的他,看见苦苦等待他的司机师傅后,便礼貌地粲然一笑。刹那间,阳光都黯然失色。
我瞬间失了神。直到他把我抱在怀中,一股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钻入鼻孔,我才醒过神儿来。麻麻滴!还在上楼期间洗了个澡?换套装备?行啊,小样儿,装爷爷装过瘾了是不?认为广大劳动人民的时间就不是时间了是不!白白害我和司机师傅等你等了这么久!感情儿梳洗打扮去了!我越想越觉得过分,抬头看见他资本家的丑恶嘴脸,越看越来气,便在他怀中使劲儿扑腾了起来。林沉笙没有防备,被我吓了一跳。随即死死掐住我的脖子,
“咯~~~”他这突然一下子掐得我这叫声都九曲十八弯地变了调儿。
可他依旧保持着他禽兽式的微笑付完了车钱,待那出租车开走了之后,云淡风轻地说了一句:“你再乱动我就宰了你!”话音刚落,我就真的不敢动了。
我却不知道,在林沉笙拎着我转身回到楼道里的时候,他的嘴角悄然勾起。
这刚一回去,他不顾我拼命地挣扎,硬是把我拴在了他家饭桌腿上。临走时还不忘对我说:“你别想逃出去,乖乖等我回来,要是在我回来你再给我弄出什么幺蛾子事儿来的话,别忘了今天早上的事儿我还没跟你算账呢!”
我一听他这么说,我就心虚了。感情儿你跟一只鸡都这么较劲啊!呵呵,话说在火车上的那事儿不知你还记得不?
一想到火车上我的壮举,我本来仅存的那点儿愧疚之心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我觉得就凭他这3天把我脖子都快掐断了的这事儿上来说,他就是麻麻的活该!
他说完,就拎起饭桌上的公文包,人模狗样地出去了。
听着他关门“碰~”的一声响。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像一只长毛了的气球一样趴在了地上。我环顾四周发现根本没有能吃的,话说我好饿。
我才想起来我死的时候就没吃饱饭,原来我TM还是一只饿死鬼啊!这两天还跟着林沉笙这玩意儿使劲儿嘚瑟,都嘚瑟到派出所去了,还一口饭都没吃着。逃命逃命,到头来就又回到这衣冠禽兽老巢了。总之,我现在也跑不了了,索性就走一步算一步吧,再说我这鸟样儿我跑出去了又能怎么样呢?还是摆脱不了当肉鸡的命运吧。哎,这突然放松下来就觉得浑身特别没力气,趴在那根本不想动。
话说这人一饿吧,就喜欢胡思乱想。我把脑袋搭在地板上,回想起这几天来所经历的荒唐的事情,从我爸妈把我扔下独自去挪威的时候开始,就觉得一切就想设计好的一样。我过马路被抱着鸡的男子撞,然后到我死,再到遇见那北斗什么星君,牛头马面,再到我进了这么一个啥都不是的肉鸡身上,最后与这杀千刀的林沉笙相遇。一切都是那么自然,那么巧合。为什么大家一起办的签证就我的下不来?为什么在C市商业街的马路上会有抱鸡的男子出现?为什么他不把鸡栓好?还有,为什么那个什么星君一个管星宿的神仙会和牛头马面在一起?那个老头儿为什么要骗我?我和林沉笙逃也逃不掉的关系又是为什么?我觉得一切都太巧合,巧合得就像我发现我一直仰慕的张根硕也爱慕我一样不可思议。
我头好疼啊,肚子饿得也直抽筋。算了,该来的早晚会来,不想了。
哎,好好睡一觉比啥都强,等我醒过来还不知道有啥在等着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