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最后埋单的时候,价格竟然出乎意料的“贱”。
那是秦颜第一次领导薪水,请礼仪吃饭。
这顿饭她吃的异常开心,满足。
她吃得多,李颐吃得少,几乎从头到尾都是照顾她吃,还有,一直翘着唇角。
也是时隔多年之后,秦颜心血来潮,再循着以前的路摸上去了,别人不肯放进,最后报出李颐的大名,同时被其中一名侍应认出来了,才肯放进。
没有李颐带路的情况下,她点了一杯果汁,静静坐了一个下午。
到结账的时候,侍应捧着账单,念出个巨额数字,秦颜只觉被一棍子敲中了脑袋。
但是一杯鲜榨果汁就足以花掉她一个月的支出。
那,那顿饭——值多少?
这个问题,秦颜一直没有机会问出口。
去过一次之后,两人都没有去过那里,好吃是好吃,但地点太远了,还真合适那群大老板常去。
除了老板,谁有闲情逸致大老远跑两个小时就为了吃一顿饭?
李颐看出来她嫌远,便改变带着她去其他地方。
进去每一家餐厅,他就像走进自己家一样,稔熟,随便,有时候双手插在裤兜里。
有一次他一只手掌虚搭在她肩上。
秦颜警告过他一次,他看外星人似的瞪着她好久,才憋出一句,“谁说搭个肩膀是毛手毛脚,这是男人尊重女人的正常礼仪好不好?”
她皱皱鼻子,不理睬他。
他哼了哼,也不看她,抬起下巴,一路走过去,就像模特在走秀,惹得其他客人回眸注视。
好笑的是,侍应们居然个个都认得他似地。
他一路走过,耳边充斥着此起彼落的招呼,“李公子。”
那排场,是秦颜见过最作,偏偏又那么的理所当然。
不禁就想起她跟厉行风去外面吃饭那几次。
厉行风只会带她去赵岩安开的那家餐厅。
每次打发完赵岩安之后,包厢里就他们两个人,静静吃饭,偶尔会说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