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良久,她终于微笑地点头答应,于是她看到,他的眼睛有了高兴的色彩。
也许,也许他真的喜欢自己?
梁彦哲为她戴上钻戒,心里觉得满满的。
……………………………………………………………………………………
女人都希望自己求婚,结婚的时刻是浪漫而唯美的。
别人说月亮会使人犯傻,次日,肖倾城看着手中的钻戒,她觉得这话得让人改一改,这鱼儿也能让人犯傻。
她竟然真的答应了他的求婚,以她个人的名义,她竟然真的答应了。
纠结着洗好脸,她看着镜中的自己,鄙视了一下,“肤浅。”
“倾城。”看着她从洗手间出来,梁彦哲心情很好。
确切地说,从昨晚到现在他心情都很好,最佳罪证就是他的嘴角时刻上扬着。
“嗯?”他是自己的未婚夫了,真正意义上的未婚夫。
肖倾城还是觉得有些头晕。只是一周而已,她的世界就已经变天了啊变天了。
“不是说今天要照毕业照么,我送你去。”他显得很热情。
而她……好吧,不拒绝。
坐在车里,车中唱的还是那首‘我记得我爱过’,肖倾城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他,这会逮着空了,“为什么你一直喜欢听这首歌?”
梁彦哲嘴角上扬,眼镜反了一下光,他侧头看她一眼,“因为我喜欢一首歌时,就只会喜欢听它一首。”
……要命的执着。
“那什么时候会厌?”她话中有话地问道。
他深看她一眼,然后踩了一下油门,淡淡地答,“永远不会。”
肖倾城被震憾到了,吞了吞口水,“那,难道你这辈子只听这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