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想着,小樱失神的样子,引来了某人的注意。小樱回神时发现,身边被几个人围上了。为首那人看着眼熟,应该是某位曾经见过的公子。
这位公子面色有异,行为轻浮,小樱想要绕过他走开,那公子却拦住了她的去路。“这位姑娘要到哪里去?相见就是有缘,不如陪本公子好好逛逛?”
小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些人也太大胆了,这可是皇家寺院。“你想要干什么?还不放开我?我是苏家小姐的贴身丫寰,打狗还要看主人,你就不怕得罪苏家吗?”
那公子很嚣张,接着在纠缠之下,小樱被扰得不行。正无奈之间,一玄衣男子突然现身。那公子一见来人,便吓得屁滚尿流的跑了。小樱看着莫名其妙。
但也知道自己得以脱身,与这玄衣男子不无关系,便福身对他施了一礼,“多谢公子及时出现,小樱感激不尽。”
小樱与玄衣男子对视良久,都觉有些眼熟,便以为是有缘,男子说:“姑娘多礼了,其实在下也没做什么。”
小樱摇了摇头,“那是因为公子不怒自威,天生有种气势在,那些人才会被吓跑的吧。无论
如何,小樱还是要谢过公子。”
男子扯了抹微笑,心道,什么不怒自威,刚刚那混蛋是礼部尚书家的二公子,怎会不认识自己?虽然自己是个不怎么受重视的皇子,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轻易来得罪的呢。不错,这位就是刚刚从战场回来的五皇子江尚游。今日也是巧了,先为三日之后便是选秀大赛,京城贵公子都去参加宴会,明着是众人请三皇子,实则是三皇子纠结众人的大好时机。本来他也在应邀之列,可他并不想去凑那个热闹,惹不必要的是非,更不想与那些奉承嘴脸的人结交。于是他便以与皇家寺院方丈有约为由拒绝了他们的邀请。毕竟大家邀请他也只是出于礼数,并非真的希望他可以前去,也就不甚在意。
到了这里,与方丈聊了几句。但不再打扰他的清修,江尚游顺着美景一路来到这里,这幽缘湖,是他常来之处。每次到寺庙来,他都会到这里静静心。今日一来,却远远看到一个姑娘的背影。优雅,静好,只是站在那里,便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萦绕着她。江尚游有种错觉,以为遇到了仙子。
正看着,便见那礼部尚书之子闲游到此,盯上了仙子,并意欲调戏。
姑娘转身之际,江尚游便觉有些眼熟,只能记不清在哪里见过。不过又觉好笑,还能在哪里见过?他离京接近三年,早与这里几乎脱节。见那姑娘应付不来,江尚游便凌空一跃,现身了。其实,他向来不是喜好多管闲事的人。
江尚游笑了笑,“呵呵,那便当是在下不怒自威好了。为免那登徒浪子再找姑娘的麻烦,在下还是送你回家吧。”反正今天他也很闲,而且,不想那么快回宫。
小樱本想拒绝,毕竟与男子素不相识,只是这男子身上莫名有着些慕容幽然的气息,让她有些不舍他就这么离去,于是便道:“那就有劳公子了。”
江尚游点了点头。
一路上,二人没有多话,江尚游能感觉到这个女孩的目光会时不时的放在自己的身上,但那目光中的含意却并非爱慕之情。江尚游想了想,倒觉得这个女孩像是透过自己看着另一个人。这种感受,对他来说还满新鲜的。
虽然他向来不被重视,可他的样貌却是时常会被侧目的。这女孩如此看着自己,想来她的目光竟不是一般的高。而那个她真正想要看着的人,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莫非与自己长得有几分相似?江尚游摇了摇头,今天的自己,胡思乱想的次数好像多了一些呢。江尚游不由自嘲一笑。
不多时,二人就到了苏府门口。
其实江尚游一直都是随着小樱的步伐在走,此时跟到苏府门口,他还有是些诧异的。
江尚游挑着眉道:“你是苏家的人?”
小樱福身道:“是啊,小女子是苏家小姐的丫寰。刚刚有劳公子,再次感谢。”
江尚游点了点头,微笑着道:“快进去吧,以后出门小心些。”
小樱点头,转身入门。
男子看着小樱进门,不由心思频转。苏小姐……苏巧真……丫寰……小樱……吴梦樱……江尚游嘴角勾起,原来如此,怪不得觉得眼熟,怪不得一见到她,就会莫名觉得安心,就会不自觉的想要出手帮她。
五年前,文华殿中,他还曾注意过这个女子,那时,她只是一个孩子。那箫技了得,让他怀念至今。如今她已是成年女子,竟也出落得这么清雅秀丽。男子摇了摇头,“小樱,希望我们不会再有相见的机会。”
只是他没有想到,几天之后,他便在皇宫里见到了她。
小樱回了苏府,此时已是正午,苏巧真因为聚会时玩得太疯太累,就在榻上午睡。小樱交代了其它丫寰,好好照顾小姐,便拿着紫玉箫去到了苏府中靠近禁地的一处古樱树下,她每每都喜欢在这里吹箫赏景,兼思念慕容幽然。虽然如今幽然于她越来越虚幻,但她需要这么一个支柱,才能好好的活下去。
优扬的箫声传开,她需要再练习一下,可别在大殿之上失误再丢了苏府的脸。
大少爷苏裴真从宴会上回来之后一直有些不痛快,便想到后园去静静心,却不想看到了一幕震撼心灵的画面。
樱花树下,小樱在那里吹箫,身旁的小河,水光粼粼,映着她的脸,好像都在发光。如此清灵的女孩,他一直在关注。只是小樱不知道罢了。五年前从边塞回来,他便开始着手‘改头换面’,于是也不能再与她亲近。可能小樱以为五年前那个可以背着她行走,可以为了保护她而以身犯险的大少爷消失了,她却不知道,这五年来,他过得有多么辛苦,而他也没有一刻忘记过她。
她真的很美,比自己那号称京城第一美才人的妹妹还要美,苏裴真一直这么觉得。而此刻如精灵落入凡尘的她,让一直流连于烟花之地、看尽美女的苏裴真都不由看得窒息。
大少爷走到小樱身边,小樱没有意识到,继续吹箫,思念幽然,时间是个神奇的东西,越久心里那些怨就越淡,她是个善良的姑娘,就算恨人,也不可能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有时候她很矛盾,一方面觉得自己不该忘记家仇,另一方面又有一个声音在说,冤冤相报何时了。每每这个时候,她就想幽然,心里就会升起更多的力量。
大少爷看着小樱的侧脸半晌,拍了拍手,道了一声,“好。”
小樱箫声停止,回眸看向来者。一见是大少爷。
大少爷继续道:“吹的好,箫艺又长进不少啊。”
小樱起身来到苏裴真身前,福身道:“小樱见过大少爷,谢谢大少爷夸奖。”
看到大少爷的瞬间,小樱心不由一颤,大少爷如今更加的英气逼人,小樱不禁想着,如今的幽然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吧。这么想着不由脸红起来。
看着小樱双颊泛起红润,苏裴真看的有点呆了,升起想要逗弄她的念头,勾起小樱的小巴,道:“这么久没有仔细看过你了,不知不觉间,你竟出落得如此纯美,大少爷我看着都有些心动了呢。”
小樱看着大少爷那轻挑的表情,很是紧张,向后退了一步,“大少爷莫要拿小樱打趣了,小姐可能快要醒来了,小樱得回去侍候了。大少爷请见谅,小樱告退。”
小樱正欲走,苏裴真拉住她,小樱向一旁躲开,一双明亮的眼睛受惊般的看着大少爷。苏裴真笑道:“小樱,你当大少爷我是洪水猛兽还是什么?见了就躲?嗯?呵呵,不过我说真的,小樱真的很美呢。不如就跟了我吧,我收你入房,怎么样?”
小樱一听此话,“大少爷,您说什么呢……小樱只是一个卑微的婢女,哪里配得上大少爷您……”接着小樱浑身不自在,根本就待不下去了,于是也没管这样会不会失礼,便转身拔腿就跑开了。
大少爷看着小樱如脱兔一般的背影,笑的很张狂。心头那一点点的郁闷,由此消散了。这丫头,还挺有意思的嘛。
小樱,你以为我会在意你的身份吗?婢女?妓女?无论是什么女人,只要我苏裴真看上,就会想要呵护一生。只是,你拒绝我,真的只是这么简单的原因吗?
每当夜深人静,苏裴真心绪烦躁之时,他都会隐身在暗处,看着小樱忙里忙外的身影,就会很安心。她知道小樱很多事情,也知道小樱有一方从不离身的丝帕,她会在闲暇之时,经常拿出来看,看着看着就会失神。
小樱,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的,你不是配不上我,你是心里住着一个人。
中秋佳节这天,一大早,一干众才女便集合在‘文华殿’一楼,皇上及其它众人还未出现,她们便相熟的三五成群站在一起聊着什么,以缓解紧张的心情。大家都打扮得很适宜,五彩缤纷,造型独特,就连身边的丫寰们也不示弱。这时小樱又有些不自在了。虽然这次她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没有再穿特别素气的衣服,但她的普通丫寰装也是够显眼的。小樱吞了吞口水。希望大家这一次别再关注自己。担心吊胆的时光,赶紧过去吧。
不多时,大门口传来太监的声音,“皇上驾到!”
众才女纷纷跪地,“皇上万岁万万岁。”
皇上皇后、各宫妃嫔,带领着众皇子和王孙公子们浩浩荡荡的走了进来。
除了苏巧真之外,其它人都没敢抬头,皇上看到苏巧真,微笑了下,便经过她步到了主位之上。其它人则各自落坐。
当一抹熟悉的味道传入小樱的鼻间,小樱情不自禁的抬头一探究竟,这一眼,小樱心下一凛。原来是他?那熟悉味道的主人,竟是穿着朴素却意外显眼的江尚游,也就是那日寺院中救下自己、并护送自己回家的男子。怪不得这么眼熟,此刻重又遇见在这文华殿中,小樱想起来了,他就是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五皇子江尚游。五年不见,他的变化很大。小樱不敢多看,便立刻低下头去,老实的跪在苏巧真的身边。
这时皇上说道:“众才女平身吧。”接着对太监示意,太监宣布,“比试正式开始,第一项,比书画。时间以一柱香为限。没有主题的要求,众才女可自行发挥创作。”
众才女纷纷坐到各自的位置上,那里已经由仕女们准备好了笔墨纸砚。
苏巧真没有像其它人那样急着做画,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时间虽然有限,可她还是想要好好的设计一番。略略思索了一下,于是便有了一首诗,苏巧真露出自信的微笑,将之先写在了画纸的右边偏上的位置。小樱在一旁看着苏巧真信手拈来,不由露出微笑,虽然苏巧真向来好胜心强,但她也的确有骄傲的本钱。这诗写得真好。
想来其它才女为了搏出彩,并且不想弄巧成拙,便会找歌颂国家的名人诗句来作文章。而小姐却要亲自来创作。层次立现,结果显然。
小樱这情不自禁的一笑,笑中浓浓的欣赏与气度,莫名的就引起了注意。本来大家看才女们的目的都差不多,看了一圈也就渐渐没意思了。等才女们创作的过程稍嫌无聊,便都四处打量,发现了这个穿着普通丫寰服侍的女孩。没有过于精心的打扮,站在那里,就是无欲无求的典范,这世间,竟还有这般女子吗?虽然,她只是一介丫寰,但那气质却不输给任何一位大家闺秀。哪怕她再怎么想要隐藏实力,再怎么想要不引起注意,她的存在,就是为了吸引眼珠的。
正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