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青岗寨乃寨主多年的心血,虽然寨主不在了,但自有人出来主持,你说解散就解散,凭什么?”
她想都没想就吼了出来。
自有人出来主持,这一句话,让沈奇恍然大悟,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直觉告诉自己,不打散青岗寨,老百姓将永无宁日,在这个杀人不眨眼的世界,总有人喜欢通过杀戮来不劳而获,会有更多的村子和竹园村一样惨遭屠戮,这是沈奇所不愿意看到的。
不行,一定得打散青岗寨,或许可以打下青岗寨,培养山猪起来做山大王啊,自己就可以幕后潜心修炼了,那本泛黄的小册子上说了,炼晶阶段才算是修炼人生中的的第一道砍,所以,迎接自己的真正难关来了,沈奇有些兴奋和期待。
沈奇思考着,脑子里瞬间想到了很多。
“凭什么,就凭我手上的这把弓,要打下青岗寨,顺顺手的事情,所以,必须解散青岗寨,不然,我还会来打,直到打散你们。”
沈奇很坚定地说到。
“你这么自信,那好,你敢放我回去设防吗?定叫你有来无回。”
她看着沈奇手里的弓,心里扑腾地跳着,不过嘴上一点也不示弱。
“那好,最后问你一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沈奇对她还是那么的好奇,终究逃不脱一个情字。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可以走了吧?哦,还有我的匕首你得还给我。”
她毅然回绝了沈奇。
沈奇拿出腰间的匕首,正准备丢过去,又停了下来。
“这把匕首我留下了,你是我的俘虏,我有权没收的你的东西,走吧,给你们十天时间,到时候不解散,叫你们鸡犬不留。”
沈奇仰天长叹,只得放弃,谁叫她如此像娇娇呢,我的娇娇啊,虽然我们相隔一世,不过我还是忘不了你,你说,我该怎么办啊?看着她那远远离去的背影,沈奇有些失落,看着手里那把匕首,灵魂的深处有种莫名的悲痛。
她的出现完全打乱了沈奇的计划,更让自己曝光了。
一个人在森林里,呆立了好久,才忽然想到自己已经晋级了,直接飞跃到了炼晶阶段,心中不免有丝丝的高兴。
弯弓,搭箭,准备朝着远方来了一箭,试一试现在的实力几何。
轻轻地一拉,檀木弓顿时弯成了满月,啊,我的力气再一次上升了。
一般炼晶阶段有两千斤的力量吧,沈奇估计自己力气直线飞跃,起码有三千斤的力气,完全超越了现在等级的力量。
这还不包括自己的吼声叠加,这要是加上自己的吼声,估计用全力得有四千斤的力气了。
力道都快要到达纳灵的水准了。
啾!羽箭飞快的闪了出去,一条线一样,速度更快了,又上了一个台阶啊!噗噗噗!羽箭穿越树枝,叶子的声音穿了回来。
看样子,直接飞出了六百米的距离!神了,简直太牛叉了。
沈奇忽然发现,竟然自己的视力也是大大的提升了,可以看得很远,就连听力也提升了不少,羽箭插在六百米外的地上,传回来的声音,那么的细小,自己竟然也听得那么的清楚,感觉就在身边一样,更奇怪的是,竟然在脑海里还呈现出一个画面,由声音而来的感官画面。
沈奇觉得不可思议了,立马向羽箭射出去的方向跑了过去,要验证一下自己所呈现的画面是不是那样。
一跑,忽然觉得自己变的轻飘飘了,力气大了不少,顿感觉自身轻巧了不少,快,速度是更上一个台阶了,看来得去买一本轻功闪跃的技能书了,那样一定会有质的飞跃。
兴奋,实在是太兴奋了,对自己成就得来的兴奋。
结果,太神奇了,看着羽箭插落的地方,竟然和自己的感官画面相差无二,哇,太激情了,沈奇直接高兴坏了。
晋阶,力道、速度的上升,听力的提升,更有感官画面的呈现,看来这提升一阶不是一点点的提升啊,完全是质的飞跃。
沈奇感觉以后慢慢地提升听声辨位,那自己且不是更加强大了,放箭不用看,只要有声音,就可以通过听声辨位来断定人的位置。
种种的改变,让沈奇高兴得不得了,又对着山野随意得来了几箭,爽快极了。
话说回来,沈奇所说的十天时间,其实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子,想想以前恨不得杀光青岗寨的所有人,现在,青岗寨的她,神鹰组的队长,一个杀人如踩死一只蚂蚁的人,就在自己的眼前消失,都下不了手,思来想去,总之是对娇娇的怀念之情转换到了她的身上。
对她,沈奇有种无名的责任感,男人说话要算话,既然还有十天时间,呆在这里也没什么,在山下也观察不到山上的变化,还是先回去一趟吧,得去看看山猪怎么样了,虽然只隔了十几天,不过还是挺担心这个兄弟的,一个直脾气,万一出啥子问题了,他解决不过了,怎么办?沈之一脉就剩下两棵独苗了,谁都不能出问题啊,沈奇心里忽然有一种责任感。
立马着手,收集了杀戮所留下的一些东西,等沈奇到秋山死去的位置的时候,远远看着她已经把秋山的尸体托马上了,盔甲弓箭马都带走了,沈奇是暗暗叫亏啊。
沿路找到了几处堆放东西的地点,一堆堆的尸体翻了出来,要不是先前杀了那么多次的人,看到这堆堆的尸体,那恐怖的场面就够人吃一壶的了。
银子就翻出了不少,得有几百两,还有百多两金子,这个世界,一两金子换一百两银子,换算下来,有万多两银子,还好金子比较轻,不然都拿不动了,把好弓都捆了起来,带去凤凰城卖了,或者换把更好的弓也成。
不值钱的一概不要,值钱的就带上,配饰,好的匕首等包了一个小包裹。
期间还有一本书,沈奇翻看了一下,原来是介绍南渊的,这里最靠近南渊,这个世界的书太贵了,不过现在有钱了,不在乎了,正好自己对南渊也比较好奇,就留下来。
把东西随意的整理了一下,外面用衣服的破布裹上,再用幸运藤捆绑着背在背上,看上去倒像一袋衣服,不那么显眼,穿行于森林之中,正好杀点野兽,取点混魂晶,现在自己不是正好需要的嘛,一举两得。
一路上没遇到什么高阶的野兽,全是些低阶的,一旦遇到都是被沈奇一箭秒杀,运气还不错,杀了几十只野兽,竟然开出了六颗魂晶,又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啊,不得不说,一向以来,沈奇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而是特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