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马克思说过一句话,说外国语是阶级斗争的武器。这话没错,不懂外国语,你就没法与外国的阶级敌人斗争,也不好开展世界革命。
土耳其的基马尔与中国的孙中山以为,服装对于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基马尔带头戴被传统的土耳其人视为奇装的礼帽,孙中山则自制与穿着被当时的中国人视为异服的中山装。基马尔与孙中山的所思所行极有道理。
门不迈”,就可以减少社会交往,就能安全地解决所有权问题,就好统治,女人就基本“三从四德”了,社会也就安定稳定了。中国人悟透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道理,所以治人治女人也从“足”上动脑筋,想办法,定措施,抓落实。
相对于语言、衣饰、臭脚,中国人更注重头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长在人之顶端,那是最为重要的人身之物。
中国人重视头发,所以在头发上大做文章。比如将头发剃掉,或者留下;比如将头发全剃掉,或者留下一部分;比如让头发自然长着,或者梳成辫子。在此方面,中国的少数民族的点子更多,花样也多。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五记载:“元昊初制秃发令,先自秃发,及令国人皆秃发,三日不从令,许众杀之。”
元昊为什么要下秃发令,史无详细记载。忖度起来,这与他自制蕃书,创造西夏文大约相仿,他是要将党项民族的个性、特性放大,发挥得更为充分。他要在许多方面包括风俗习惯上与中原人特别是汉族区分开来,使文化更为异质,这样立国的理由更加充分,立国的基础更加牢固,立国的前景更为长远,立国的进程更加快捷。
中原人汉人是蓄发的,成年时还要行个礼,将头发梳个小髻,或怎么捯饬一下。党项人如果也蓄发,在外形特征上就没有太大区别,这样的话,党项人对中原王朝的依赖意识与认同感就比较强。把头发剃光,或剃花,留几小撮,如电视剧《贺兰雪》中演的,如荷兰花奶牛般,黑的地方黑,白的地方白,长头发处也可以梳成几条小辫子,这与中原人便有了比较大的区别。虽然在人种上、在相貌特征上区别不大,但头发一殊异,独立意识便被强化了。
李元昊可以称得上一个大军事家,大政治家。他能扯旗造反,他能断然背宋,他能毅然立国,是做了各方面充分准备的。秃发令看似小题大做,无事生非,实则用意极深。
因为秃发令事关重大,所以李元昊推行起来也雷厉风行,严刑峻法。他首先带头秃发,然后命令他属下的臣民通通秃发。推想起来,应当是让全国的男人通通秃发,女人该留还是要留的。李元昊的秃发令要求“立竿见影”,“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三天内如果不执行命令,就要被杀,而且是“许众杀之”,任何人可以得而诛之,这就更为恐怖。“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给我们的启示是,群众运动比国家机器、比法律法规更为可怕。西夏国当年剃发的情形如何,无从考证,但家家忙于磨刀剃头,亲友邻里互相提醒互相帮忙,一片剃头景象,那是肯定的。
李元昊通过秃发令,使国民更有了独立意识,也更有了服从意识,他的统治,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200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