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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都是吃狗闹出的事

陈勇

我是一条狗。一条极普通极普通的看家狗。

我死了已经一年有余了。

我死了,可我的魂魄没有死。我的魂魄在我死后的一段时间里到处游走,见到了生前没有见到而且也无法见到的东西。我生前的一段经历加上我死后的所见所闻,致使我有许多话要向世间倾诉,这种倾诉的愿望逼得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我意欲倾诉的主要原因是我死得有点冤。本来,我已得了狂犬病。这种病对于我们狗类来说,如同你们人类的艾滋病,一沾上就必死无疑,而且这种病传染给你们人类,治疗不及时,也是会死的。如果我是死于狂犬病,我一点也不冤枉————谁让你得上了这种难以治愈的怪病呢?可就在我得上了这种怪病还没有被发现,我只是感觉有点不舒服的时候,一个官员贪图享受宰杀了我并吃了我的肉。这我就很冤了,我死于非命。我死时痛苦之极。几个杀生害命的屠夫,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我————他们用绳子捆牢我的四肢,再用钳子钳紧我的嘴巴,先将我的阳具割了,然后才将我的喉咙割断让我绝了气。他们为啥在我死前割我的阳具?据说这样能保住阳具中的血液不流失,血液不流失,精气也就不会泄漏,人吃了就能大补阳气,做起爱来坚挺不衰。你们想想吧,作为狗,我们的阳具不像你们人的阳具完全暴露在外,一刀就能割下来。我们的阳具在腹中,做爱时才完全伸出。埋在腹中的东西,用尖刀一刀一刀慢慢往出剥,其疼痛程度可想而知。而那几个不懂门道的家伙,又找不到我的阳具的准确位置,这里一刀那里一刀胡撬乱戳,直戳得我的腹部皮肉模糊鲜血淋漓。那一刻,我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充盈着巨疼,浑身痉挛,毛发直竖。我想用喊叫来减轻一下撕心裂肺的疼痛,可我的嘴被牢牢地用铁钳钳着,只能用鼻子发出沉重的喘息。我发誓来世再不做狗,即使做狗,也再不做带阳具的公狗。时间已经过去一年有余,可我一想起那极其痛苦的一幕,浑身依旧战栗不止……

不提了,不提了,还是先说我生前的那段往事吧,往事中最让我怀念的,是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恋爱。

说起我的那次恋爱,还得从我生活的环境说起。

众所周知,我们狗要生存下来,就得有一个可靠的主人。我的主人是个孤独的老人,名叫石清。石清老人早年丧妻,唯一的儿子长大后又进城经商,因此老人就一直孤独地生活着。他是为了消解孤独才喂养了我。这是一个远离城镇的边远村庄,村名石家寨。石家寨所处的地理位置在黄河冲积的前套平原上。可让人难以琢磨的是,一个开阔舒展的平原中间,兀突冒出一座红土山崖,山崖不小大。方圆不过十公里,石家寨就座落在这片红土山中。据说,当年康熙皇帝亲征葛尔丹,沿黄河而上走到此,下令全军就地歇息。将士们遵令席地而坐,这一坐,就坐出一座山来。有人不理解,论坐,该是坐塌一座山,咋就坐出一座山呢?事情是说怪也不怪,康熙率领的大军远途而来,走的又多是沙漠地带,军士们的鞋里大狗都钻进大量的沙子,而军士们的脚板,也大都磨起了血泡,血泡破裂,血染黄沙,出沙子自然成了红的。军士们好不容易盼到了这席地而坐的一刻,包括康熙在内事纷纷脱掉鞋子抖出黄沙,这一抖,几十万大军鞋里带血的黄沙,刹那间便汇集成一座山丘。当然,这只是个传说,是真是假,有待考证。可这座红土山,的确真实地存在着。闲暇之时,我往往跑向山顶去观景,举目所见,一条大河自南边的天际逶迤而来,又匆匆奔向北边的山中而去。

在这样一个独特的小山村中,石清老汉与我相伴为生。我在吃饱喝足之后,就想找个同类异性玩玩。可这个小山村中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户人家养狗,而且多数是公狗,偶有一条母狗发情求爱,轮不上我靠近就被比我强悍的狗抢占了。我渴望爱情。我在我的主人石清老人那里得到了不薄的待遇和恩宠,但我却得不到爱情,这是我生活中的最大缺憾。

那是秋末的一天,我闲来无事在村外路边游玩,忽然闻到了一股母狗发情的异常气味,那气味让我惊喜不已,闻之欲醉。我在大喜过望中,细细分辨那气味的方位。当我辨清那气味是顺着村南的一条小径漂流而下时,我便不顾一切地沿着那条小径而去。我一口气奔下了山,直奔到平川下的一个村庄。在那个村庄前我蹲坐静候,并发出轻微的狺狺声,以此来召唤我追逐的目标。我断定我追逐的目标就在村中,因为迷醉我的异常气味一直向村中弥漫而去。我不敢贸然进村是因为我惧怕村中的恶人。我想,我如果盲目入村,即使在村中找到了我市倾心追逐的目标,我也不敢与之交媾做爱。众所周知,我们狗类交媾,会出现一种与你们人类,也与其他动物不同的生理现象————锁鞭。所谓锁鞭,就是交配中母狗在高潮来临时因极度兴奋阴道肌肉紧缩,而我们公狗在射精时阴茎也会极度膨胀,这一个紧缩一个膨胀,就形成了比攥拳还要严实的包裹。当然,这种包裹还有一大好处:我们公狗射入母狗体内的精液无论如何是流不出来了,精液流不出,受孕的机会就多。可是这样一来,就让你们人类有了可乘之机————有些拿我们作耍的歹人,在我们锁鞭的当儿,要么用棍子将我们高高抬起,要么用脚在我们的屁股上胡踹乱踢,我们疼得浑身发抖号啕大哭,他们却乐得拍巴掌哈哈大笑;更有甚者,有人索性拿刀将我们的阴茎一劈两断,我们做爱不成反而命丧黄泉,血的教训不能不引起我的高度警惕。我只能把她呼唤出村子,到一个僻静的、不为人知的地方进行我们的恋爱之举。

她出来了。她一出来就显示出了她优美的身姿。那是一条黑白相间的母狗。她是冲着我的气味向我跑来的。她个头不高,微胖,远远跑动的身姿,活像一个硕大的足球在滚动。我心旌摇曳激奋不已,很有礼貌地迎上前去。这种时候,我必须显示出我作为大丈夫应有的姿态和风格。我一边亲切无比地使劲摆动我的尾巴,一边发出轻微的哼哼呼唤。我的浓浓的求爱信号让她为之动容。我见她向我跑动的速度明显加快了,而且身躯在不由自主地左右摇摆。我们在不到两米远的距离双双站定。我们四目相对。我见她的眼睛水汪汪地亮着,投出的光也水汪汪的。我们对视片刻,便急不可耐地亲吻起来。我们在鼻尖相触相蹭相磨之后,目标直接转向后腿间。我们都有些骨酥筋软了。我们想就此成就好事。可是理智告诉我们,这里无遮无拦,又是人的路经之地,万万使不得。我张眼环顾了一下,见左边有片小树林,于是向她做了一个示意动作。她立马领会了我的意图,扭头奔向小树林。在那片不为人知的小树林里,我们大胆地、无忧无虑地进行了一次交媾。事后,我曾无数次地回味我们交媾的感受。那是一场翻江倒海的搏斗,那是一回松筋酥骨的麻醉,那是一次焦渴之极的畅饮,那是一季冰雪逢春的融化,那又是一番销魂的生死轮回!

我依依不舍地目送我那亲爱的宝贝归村之后,已是傍晚时分。我顺原路返回。秋末的红土山一片萧条:草木凋零,红土裸露,山径蜿曲,细沙飘浮。然而,这萧条的景象,丝毫未能影响我快慰的情绪。鱼撒籽,草留根,鸟产卵,都是为了繁衍生息,永葆种族不灭。我们狗也一样,行交媾之事,也是为了把根留住,今天,我在一块温馨的“地里”洒下了我的种子,相信明年春天,我的几个儿女就会出世,这是我莫大的荣幸,莫大的福气,我怎能不为之快乐呢?

我口吟心曲,四腿打着节拍,一路小跑而去。

不料就在这当儿,一条满身灰土分不清是什么毛色的野狗从路边的一个隐蔽处斜刺里冲过来,不由分说在我的背上猛咬一口。我本能地回身反击,一头将他撞出老远,他嗷地一声怪叫,翻个跟头爬起来,冲我瞪了两眼,调头一溜烟跑掉了。他在瞪我那两眼时,我分明看清他的两个眼睛血红如火。我心中叫苦不迭,麻烦了,我碰到了一条疯狗,而且还被他咬了一口,如果咬破皮肤,我也必疯无疑。

后来的事实验证了我的猜想:那个灰不溜秋的家伙果真是一条疯狗。

我因福得祸,患了狂犬病。

我是三个星期后才有了一点感觉的。在这之前,我还抱有一丝侥幸心理,怀疑我的忧虑是多余的。我感觉来临的那个晚上起了风,呼呼的风声直到清晨也没有停止的意向,低沉的灰云和冰冷的寒气死死锁定了欲出的太阳,石家寨在平日里该醒来的时辰仍旧沉沉昏睡着。我却不然。我早早就醒了。在这样寒冷的气流中,我却莫名其妙地有些燥热,这种燥热感弄得我心神烦躁不安。我想大叫几声驱逐烦躁,可又担心叫声会吵醒主人,吵醒石家寨人。我忍耐着。我在我的窝内兜圈子,打磨磨,像小孩撒娇样发出低沉的哼叽之声,以此消解我的不安。

也是这一天,突来的厄运降到我头上。

临近午时,一辆三菱越野车停在了我主人的家门前。我知道那车是石清老汉的儿子石磊开来的。石磊过一段日子就会开着车回家看望父亲,并随车带回一些供老汉吃穿用的实物。山路崎岖,唯越野车才能开进村来。但这一次,石磊回家的目的不是看望父亲而是冲我而来。石磊没有单独来,随车带回了他的夫人吴昭昭。吴昭昭虽不多来,但也来过几次,每次来,都会逗我玩一阵,夸我乖巧听话讨人喜。同以往一样,她下车还没走进院落,就亲昵地呼唤我的名字:“大黄,大黄,大黄在家吗?”我听到唤声不禁一阵兴奋。我们狗类是极喜欢被人宠的,尤其喜欢被远方来的客人宠,一宠就忘乎所以,就不知天高地厚。我听到唤声早把一身的烦恼丢到爪哇国了,一个蹦儿窜出院门,乖巧地蹲在她面前,仰首望着她,冲她亲昵地摇着尾巴。吴昭昭嘻嘻笑着,同时蹲下身来,温存地摸起了我的头。我是多么喜欢她这样摸呀,这个女主人生得十分漂亮,相貌出众,身材出众,甜甜的笑声也出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们狗也不例外,她的美让我倾心令我激动。她的纤纤素手摸在我头上柔软温存。为了回敬她的爱抚,我伸出舌头,在她手背上连连舔吻……

然而大事不好,我的这个表示亲热的惯常行为,却给她种下了无法弥补的祸端。你们知道,此时的我,早已身带狂犬病毒,我舌头上的唾液,无疑也溶入了病毒,病毒一旦进入人体,麻烦就大了。按常规我舔一舔她的手并无大碍,可问题出在她来时的路上————石磊把越野车开进山,我的这位尊敬的远方贵客意外地发现路旁山崖上的几棵酸枣树上挂着零零星星的酸枣儿,枣儿虽然不多,却也红艳艳亮灿灿招惹眼目。她随即大呼小叫让丈夫停下车来,她爬上山崖摘枣儿。枣儿倒是摘了不少,却在不期然中,她的纤纤素手没提防被尖利的树刺扎了几个眼儿,有两个稍深点的眼儿还渗出了一丝血迹。可她并没在意,掏出手纸随意擦了擦,就兜着枣儿上车了。你们想想看,有血眼的手被我舔了,能不出麻烦吗?这个麻烦她全然不知,我也全然不知。

也是活该她倒霉,事后我才知道,这次他们夫妇同来是怀揣着一个阴谋———杀狗吃肉。起因并不复杂————我们所在的这个市的一位姓卞的副市长闹胃病,一个狗屁中医看过后说是胃寒,建议他在冬季来临前吃些狗肉驱寒,便可好转。现在城里狗市很多,开狗肉饭馆的也为数不少,卞副市长想吃狗肉易如反掌,为何偏偏拿我开刀?起缘还是那个溜须拍马的狗屁中医,他说现今肉食市场混杂,挂羊头卖狗肉的有之,卖病猪、病羊、病牛肉的有之,为保险起见,最好弄一条无灾无病知根知底的狗亲自宰杀烹饪。他的这番话出口,就该我倒霉了。在那之后的一次酒宴上,卞副市长话及此事,在场的石磊、吴昭昭心有灵犀,立马向市长保证这事包在他俩身上,并道出他们要宰杀烹饪的是他们住在乡下的老爹亲手养的一条狗,没有丁点儿含糊,是绝对的“绿色食品”。就这样,我很倒霉地成了他们的盘中餐。

石磊、吴昭昭带我走时,我的主人石清老汉和我都被蒙在鼓里,丝毫没有觉小察带我走是个阴谋。石磊、吴昭昭向石清老汉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说是昭昭近来老做狗梦,而且不止一次梦到大黄,他们想把大黄带进城去玩几天,过段日子就送回来。石清老汉信以为真。他怎能不相信呢?在这个世界上,儿子是他唯一的是亲人,儿媳妇喜欢他养的狗并非坏事,他怎能好意思拒绝呢?

那天,我与我亲爱的主人告别时,心中莫名其妙地有点堵。我突然不想走出了。在这之前,我一直处在欲走的兴奋中,我生来一直生活在乡村,压根没进过事城,欲一睹城市风采的意念使我一直处在欣喜急切的兴奋之中。可是,就在我被吴昭昭牵上车的那一刻,一种不安感突袭心身。我深情地望定我的主人,希冀他给我一个下车的手势,如果是那样,我会毫不犹豫纵身跳下车去。可是主人没有。主人同样以深情的目光注视着我,缓缓走到车门前,双手掬定我的脸,亲切说道:“大黄,去吧去吧,去城里玩几天,也好见识见识城市的世面,过几天我会进城把你接回来。”

那时刻,我的眼眶一热,便有泪滴挂在了脸颊上。

我死了。极其悲惨地死了。

我死之后,最最悲痛的莫过于我的主人石清老汉了。

但在我死的最初日子里,石清老汉始终被蒙骗着。他坚信我是被带到城里享受城市生活的阳光雨露去了。他只是深深地怀念我。那种怀念是刻骨铭心的,令他坐卧不宁,寝食不安。你们想想吧,他孤身一人,这么多年来与之相伴的,除了我还是我,屋里屋外突然没了我,他如何忍受?

我与他表面上看是人与狗的关系,实质上已远远超出了这层关系,用“相依为命”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你们人类有句话叫“民以食为天”,我们狗何尝不是如此?我巴结石清老汉,全心全意为他老人家服务,目的就是讨得他一口饭吃,在这个人畜混杂的世道上,快乐、安全地度过一生。当然,在这种“供食”与“服务”的过程中,人与狗之间会建立起一种深厚的情义,这种情义往往超越亲情和血缘关系,达到生死与共的程度————有多少忠贞的狗为救主人舍生取义。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一个孤独老人,最担心的事情恐怕就是害怕自己一旦有个灾难疾病无人照料,又无人向外界通报信息,而我,就要在那种关键时刻替我的主人分忧解难。我的主人是个十分有骨气的老人,一般头疼脑热的小病他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硬抗过去的,除非患了大病躺在炕上起不来,才麻烦别人,而每当这时,他会把我叫到他身前,用手拍一下我的脑门,示意我:“去,快去把村南头的三婶儿给我叫来,叫来给我熬点粥,也给你煮点食。”或者:“去,快去把村东头的任大鼻子给我唤来,唤来送我上医院。”不论他让我去唤谁,我都能心领神会,我会转身蹿出门外,向我要寻求的人家飞身而去。我在“三婶儿”或者“任大鼻子”家门前轻声吠叫,只要他们在家都会应声而出,随我奔向我的主人家。如果他们不在家,我也不会只身返回,我会改换门庭求救石胖子、张改改或李二婶这些人。石清老汉在村中人缘很好威信挺高,我求到谁的门下,谁都会应声而出。我在谁家门前轻吠,往往会听到屋里人这样说话:“你们听,石清老汉的狗儿子又来喊人了,八成是老汉又病了。”

一次,我的主人带我上邻村一个亲戚家喝喜酒,没提防喝过了头,回家时不慎摔了一跤顺坡滚下山崖,摔得血流满面人事不省,我吓得不知怎么办才好。情急之下,我跑到村里喊人,可那天逢集,村里人都上镇赶集去了,我急中生智,撒腿就往镇上跑。我在集市上找到任大鼻子,拽住他的裤管不松口。任大鼻子见我跑到集市上来唤他,鼻梁上还粘着血(那是我情急之中舔拭石清老汉脸上的血时蹭上去的),猜想石清老汉定是出了事。任大鼻子是个精明人,他没有跟着我只身往回跑,而是喊了几个同时来赶集的人一齐返回,那几个人都骑着摩托车,我在摩托车前带路,其奔跑速度不比摩托车差。几位乡亲赶到现场,我的主人还没醒来,血在地上淌了一滩。任大鼻子不敢迟疑,急令一位胆大心细的小伙骑摩托车去镇医院搬救护车。多亏救护车来得及时,随车来的医生立马给我的主人止血现场抢救,才使我的主人死里逃生。事后医生说,我的主人摔得倒不重,可要紧的是头皮划破撕裂了一根动脉血管,流血过多,如果迟治半小时,老命难保矣。

自此之后,我在石家寨威望大震,村人们都说我是忠义之犬。我走到谁家门前谁都拿赞赏的眼光看我,并把我请进庭院,赏我一根香喷喷的骨头或一个热乎乎的蒸馍。石清老汉对我更是宠爱有加。在事情发生后的最初几天,时不时把我叫到他身前,抚摸着我的脑袋笑骂:“你狗日的鬼精鬼精的,你咋就想到跑到集市上找人呢?看来我是没有白养你这婊子儿。”我听得出,虽是骂我,却透着深深的爱意。

在我和我的主人身上发生的这些事,我的主人曾当作美谈不止一次向他的儿子唠叨过,他的儿子也为之动容。可是,他为何不顾我和主人这样生死攸关的小情分,丧尽天良地出卖我宰杀我?

唉,人啊!

还是暂且不提他为好,继续我的主人石清老汉的话题吧。

在我离家的最初几天,我的主人对我只是深深地思念,到了第七天头上,突狗然萌生一念,就变得焦虑不安了。那天中午,他到村中转悠,突见一辆三轮摩托出车拉着几条嗷嗷嚎叫的狗向村外驶去。他觉得奇怪,忙向村人打问。得知是城里事的狗贩子开着车特意到乡下收购狗,方知城市如今大兴吃狗肉之风。他立马想到了他的心爱的大黄。莫非儿子也把大黄……他焦躁得坐卧不宁,整个下午都没回家,拄着拐杖在村里转来转去。第二天他就待不住了,请村里的一位小伙用摩托车把他送到镇街上,然后转乘公共汽车进城直奔儿子家而去。

儿子住的是一幢豪华的二层小阁楼,楼下是一方宽敞的庭院。儿子住进这幢豪华阁楼后,石清老汉前后来过两次。老汉耳聪目明熟悉路径,不用打问就径直来到儿子家门前。他没有按门铃。一来他不习惯那种叫门方式,二来他欲意要给他的大黄传达一下他来到的信息————他用拐杖咚咚咚有节奏地敲门,一边轻轻咳嗽着。可是,他丝毫听不到大黄的叫声。他的心顿时一片冰凉。他想,不论大黄是被拴在院子里还是关在屋子里,听到他的咳嗽声,定会欢叫不止,可是……他把门敲得更响更烈……

石磊一家正在吃中饭。说是一家,其实就是他们两口子外加一个保姆。他们对这种不礼貌的敲门有些反感。再一听,隐约听到了石清老汉的咳嗽声。石磊说:“不好了,是爹来了。昭昭说:你慌个啥?”石磊说:“来就来了,他定是来找他的狗,我们怎么向他交代?”昭昭说:“他能咋样?”石磊说:“如实说呗,不行,那样的话,爹会在这里闹翻天的,爹的脾气我知道。”

他们很快商量出一个对付的办法,并且叫那个保姆也保持口径一致。

接着石磊跑到楼下去开门。

石磊说:“爹,你来了,这远的路,你咋就……”

石清老汉并不答话,一步跨进院子,猫腰低头四处瞅,一边问:“大黄呢?我的大黄呢?你们把大黄弄哪去了?……”

石磊说:“爹,你先进屋吧,进屋坐下慢慢说。”

石清老汉拄定拐杖原地站着,面色愠怒。“你们到底把大黄弄到哪儿去了?”

石磊只好赔笑脸:“爹,是这么回事————大黄刚来的那几天,倒是十分乖顺,我们跟它玩得也开心。可是从前天开始,它突然变得不欢悦了,不吃不喝,有人开门就往院门外张望。我想……我想它准是思念您了,我和昭昭商量准备给您送回去,可是今天一早,它趁保姆开院门清理庭院的当儿,一下子蹿出门跑得不知去向,我和昭昭找遍附近的大街小巷也没见踪影。我想它准是跑出城回家找你去了。”

我的主人愣在了那里。他思谋半晌,还是将信将疑。他说:“你的话当真?你婊子儿别是糊弄我吧?”

石磊说:我糊弄你干啥?你的宝贝狗儿,我和昭昭爱“爹,也是我们的宝贝,还来不及呢,能把它怎么样?只是一不小心,让它给……快进屋坐下吃饭吧,赶巧我们也正在吃饭。”

石清老汉终是相信了。他想,大黄一早跑出去,没等到家,自己已坐着摩托车离家了,狗识路径,几十里几百里路也能嗅着气味找到家,只是路程太远,苦了那狗日的了。他悬着的心放回了肚里,跟着儿子进了屋。

我的主人刚吃过午饭,就催促儿子送他回乡下。儿子说:“爹,你大老远来一趟,就不能在这住一夜,石清老汉说:急慌慌赶回去干啥?”“我的大黄回去碰了锁子头,不定会急成啥样子?我能待得住吗?”儿子说:“我下午要开车办件急事儿,腾不开身送你。”石清老汉说:“那我就坐公共汽车回。”儿子说:“下午汽车站不发石家寨的车。”石清老汉没辙了,气齁齁说:“那我就等你办完事后送我走。”

儿子连连叹气:“唉.我办完事天都黑了,石清老汉蹙着眉头,爹呀爹,咋能……”不再吱声。

石磊,昭昭走后,家里就剩一个老保姆陪着石清老汉看电视。老汉看了一阵,觉得无聊,保姆说:便对保姆说:“我想上街转转,说不定还能碰到我的狗。”“要不我陪你去,你别转得迷了方向跑丢了。”老汉说:“我还没愚到那程度。”

老汉出门向街上走去。

其实,我的主人压根儿就不想转街,而是借口转街,去看望一个人————那人是他早先的儿媳妇,名字叫酸杏。酸杏是石清老汉替儿子攀下的媳妇,不但性格温顺,而且勤快能干,人品也极好。她的娘家就在我们石家寨。酸杏和石磊婚前婚后那段日子,我常跟我的主人上她家做客,两家人亲密无间好得无话不说。石小磊婚后进城创业,她也跟着进了城,为了成就丈夫的事业,吃了不少苦。石磊创业成功,变得不近人情,成了当代陈世美。他嫌媳妇文化不高模样儿不俊,胁迫她离了婚。酸杏跟了石磊一场,到头来只落下一套住房和为数不多的生活费用是金。酸杏拿那笔生活费用金临街开了一个小餐馆,听说生意还不错。一年后,酸狗杏和她聘用的一位厨师结了婚,两口子恩恩爱爱共同开餐馆,日子过得挺红火。出石磊和酸杏离婚,石清老汉大为恼火,找上门来干涉,盛怒之下当头一拐杖差点事没把儿子打成脑出血。在我的主人眼里,酸杏是世上最好的儿媳妇。酸杏做他的儿媳时对他知冷知热贴心照顾,离婚后仍然惦记着他这个独身老汉,过段日子就回乡下看望他,还给他的大黄我带回不少骨头。石清老汉每次进城,都免不了上她的小餐馆坐一坐。

午后的这段时间,餐馆最为消闲。送走最后几位客人,酸杏和丈夫三柱随便弄了两个菜,坐下来吃已经过晌的午饭。大凡开餐馆的都这样,不打发走最后一个客人,饭菜是无法进入自己的肚皮的。

我的主人来到餐馆门前,便亮开嗓门喊上了:“酸杏,酸杏哪,酸杏在吗?……”

酸杏闻声,撂下筷子就站了起来,一边说:“是我老公爹,我公爹来了……”三柱也撂下筷子站起,双双迎出屋来。

酸杏喊:“爹,你来了。”上前拉住了石清老汉的手。

三柱一旁嘿嘿笑着:“石大伯,您来了,快请进屋。”

进屋坐下后,三柱便张罗着去弄菜,说是要陪石清老汉喝几盅。他们知道石清老汉没别的嗜好,就是爱喝两盅。石清老汉拦了几拦没拦住,只好随他去。酸杏早沏了杯茶双手递给老汉,让他慢慢品着提提精神。

我的主人这阵儿望定酸杏,不期然中就将酸杏和昭昭做了对比。先前在儿子家中,端杯递茶的事儿都是昭昭呼唤保姆来做,她坐在那儿屁股也懒得挪一挪。儿子和儿媳那阵儿也是在用饭,可他们就让他吃了点剩汤剩菜,只字不提再给他弄个菜来。弄个菜其实是很容易的事情,只要他们动动嘴皮,一切都由保姆来做。这世上的事情就怕对比,一对比就分出孬好了,也产生痛苦了。石清老汉寻思着,不禁又想起酸杏的许多好来,心头一酸,几滴清泪禁不住涌出眼眶。酸杏见此,忙不迭说:“爹,您莫不是有啥难事了,有了你就讲,有我和三柱在,啥事也能替你做。”

我的主人忙拿巴掌擦去泪滴,嘿嘿一笑说:“娃,我啥难事都没有,我只是想你,见了你心里就酸楚,我们石家可是对不住你。”

酸杏说:“爹,快别说了,我不离婚是你的儿媳妇,离了婚照旧是你的儿媳妇,你现在权把我当女儿看。”

石清老爹又是一阵激动。

说话间,三柱的菜上了桌,人也在桌前坐了下来,并在杯里斟上酒。

三柱很有礼节地先敬了我的主人一杯,酸杏也敬了一杯。

石清老汉问:“酸杏,这餐馆的生意咋样?”

酸杏说:“大钱挣不上,养家糊口蛮可以。”

石清老汉说:那就好。以我的看法,够花就行。“那就好,世上的钱不可多得,你看石磊那婊子儿,没钱的时候,倒行得端,做得正,像个人;钱一多,就烧躁得不行了,攀高官,住洋楼,耍女人,一个知根知底好端端的媳妇守在身旁不珍惜,偏要……”

酸杏见我的主人又提往事,赶忙将话截断:咱不说那事儿行不行,“爹,咱说点别的高兴事儿。”

三柱也打趣说:咱不说那些糟事,俺还得不到酸杏这“石伯伯,石磊不离婚,样的宝贝疙瘩,他有眼无珠不识金镶玉,倒让俺拣个大便宜……”

酸杏笑骂道:“看你看你,不让爹说,你倒说上了。”

三柱嘿嘿笑:“好,咱喝酒,不说不说,咱陪石伯伯喝酒还不行。”

三人说说笑笑喝着酒,酸杏突然说:有件事我和三柱始终弄不明白,“爹,千思万想也弄不明白。”

我的主人好生纳闷,盯着酸杏问:“啥事你弄不明白?”

“你的大黄,那是多么好的一条狗呀,你咋就舍得卖到城里让人宰杀吃肉呢?是它不听话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我的主人一听是这事儿,慌得一口菜噎在嗓子眼,差点没噎得憋过气去,伸着脖颈儿说:“啥……你们说啥?大……大黄让人宰……宰杀了?”

酸杏一看石清老汉那样儿,猜想这事石清老汉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不该冒昧捅破,可是事已至此,又不能不说了。她就放缓了口气说:“爹,这事儿看起来你是不知道呀!你老先别急,让三柱慢慢给你说。”

我的主人那时刻急成了霹雳火,两手搓得嘎巴嘎巴响:“三柱你快说,大黄小究竟怎么了?”

三柱说:“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过生日,也是这个时辰,我把几个朋友请到餐馆来喝酒,朋友中有个在一家狗肉餐馆做厨师的,席间突然提到吃狗肉都的事来。他说本市一个姓卞的副市长,为吃狗肉治胃病,特意从本地乡下弄了条狗狗来宰杀,说是吃从外地运来的狗肉不放心。他吃狗肉倒也罢了,连狗蛋狗鞭也出不放过,说是吃了壮阳。为使狗鞭不失阳气,活狗取阳鞭,疼得那狗浑身打哆嗦,事眼珠子差点没从眼眶中蹦出来。我那朋友边说边骂道:‘唉,真他妈造孽呀,如今有些人,肠肠肚肚都坏青了,啥事也能做出来。’朋友说着,还神秘兮兮冲我一笑,三柱你知道不,献狗的人就是你家酸杏的前夫石磊那家伙,他跑到乡下把他爹养的一条黄狗弄来做贡品,溜官害命。我说:那狗可是他爹的宝‘你可别瞎说,贝疙瘩,他能轻易弄来?’‘不信你去问狗肉餐馆的人,他说:他亲自驾车将狗送到餐馆的,并安顿如何宰杀,如何取狗鞭……’”

三柱尚未说完,只听酸杏喊道:“三柱快别说了,你看我爹气得……气得抖成了啥样子?”

三柱一看,果见我的主人脸色青紫,牙关紧咬,浑身抖得像筛糠。

三柱、酸杏一人抱着我的主人的一只手臂轻轻摇。三柱说:“石伯伯你别气,我们要知道你不晓得这件事,我们就不说了……”“石磊真不够人,酸杏说:他怎么能做出这等事儿呢?亲亲的老子都敢骗……”

石清老汉不说话,牙关咬得咯咯响。半晌,推开三柱、酸杏的手,呼地站起,拿起拐杖就往外走,边走边说:今天我不敲折你的腿棒子,“石磊呀石磊,我就不是你老子……”

酸杏、三柱不好阻拦,“爹,你要忍只能跟在后边劝:你可不敢胡来。石大伯,着点,那毕竟是条狗……”

我的主人真是气坏了,来到儿子门前,举起拐杖就砸门。门被砸得咚咚咚一阵乱响。来开门的是那位保姆,一看老汉盛怒成那样子,吓得直往后躲。石清老汉问:“石磊那狗日的回来没有?”老保姆说:“那他啥时回来?”“没有。”“我也不知道。”让他快回。他要是不立马回来,我就把他“那你给他打电话,你跟他说,屋里的东西全砸烂。”

保姆紧忙跑到屋里打电话。

果然只片刻工夫,石磊开着车回来了,进门看见他老子,吓得不轻。他已猜出他老子为何怒成这样子,但他还是装傻,赔着笑脸说:“爹,啥事把你气成这样子?”

石清老汉怒目圆睁,看了儿子足足半个时刻,方才骂道:“你婊子儿还知道叫爹呀,你老实给我说,狗……我的狗你弄哪去了?……”

石磊满嘴支吾:“狗……狗……狗不是跑回家了吗?”

“你婊子儿还敢撒谎!”石清老汉大骂一声,举起拐杖就向儿子砸下去。但没等拐杖落下,人却扑通一下栽倒在地上……

我的亲爱的主人这一栽,就栽出了大麻烦,要不是送医院抢救及时,老命就没了。人不可盛怒。盛怒之下,不是伤别人就是伤自己。我的主人盛怒之下,加上喝了酒,气血淤堵心肌梗塞。

我被感动了。我为有这样一位主人而深深地感动了。我的心灵在哭泣。我暗自发誓:来生还做石清老汉的狗,哪怕再被活剖阳具也甘心。

我的主人的命虽说保住了,但从抢救室出来后,一直昏睡不醒。石磊守在床前寸步不敢离,只怕稍有疏忽再现危机。

别看石磊在杀狗这件事上做得太过分,但刨根究底是出于无奈。他也知道他爹与狗有着不可分割的生死情缘,杀狗必定会给爹带来极大的伤害,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严重的后果。在病房无人的时候,他不止一次爬在爹身上呜呜地哭,泪水把被子都浸湿一大片。他骂自己不孝,请求爹原谅。他要用哭声唤醒爹,让爹尽快睁开眼睛看看他。他比谁都清楚,没有爹,就没有他石磊的今天,爹是他唯一的亲人……

可是爹还是迟迟不醒。

石磊其实也是一个苦娃子。他三岁时就没了娘,是石清老汉一手把他拉扯成人。我的主人省吃俭用供他上学,他读书一直读到高中毕业。石磊虽说没考上大学,但他牢记爹的养育之恩,决心外出闯荡成就事业。那时羊产业刚刚在本地兴起,石磊跟随本乡的几个羊毛绒商贩走村串户收购羊毛羊皮。后来,他独立家业在镇上开了一个皮货作坊加工皮夹克,生意很是走红。再后来,他拉了一拨人马上山,一鼓作气在山里打了几眼煤井当起了煤老板。在这之后,他怀揣银票进城,在城里组建了一个以建筑、修路为主体的集团公司。他曾牛哄哄地跟人说,再过两年,等他的事业再做大一点,他将请个著名作家替他写一本书,书名就叫小《石磊创业史》,将他创业的酸甜苦辣集于一书,有可能的话,再以此书为基础,搞一部大型电视剧让众人赏眼。看来,我们的这位石先生对艺术还是个外行,在他看来,那些小说、电视剧之类的东西都是在真人真事的基础上搞成的,岂不知是那里面的人物大都是虚构的,只不过以真实的生活为依据罢了。他倒异想天开,狗想把自己弄成《大宅门》中白景琦一类的人物。就在他步步走红的当儿,他的煤出井发生了冒顶事故,一下子砸死了十二个人。这一下够他喝一壶了。事发后,市事上成立了专案调查组,组长就是那个宰杀我吃我的肉的副市长卞大贵。卞大贵分管矿业、城建、交通,专案调查组组长非他莫属。这事放在别人身上,十有八九要栽。可石磊……石磊也算是人物。他不愧是办大事的主儿,处事不惊。一则他早把国家有关煤矿的政策吃了个透彻,二则他认定钱能买通一切。于是,在事发后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他先设法把死亡人数谎报为八人,其余四人做了秘密处理。因为煤矿死亡十人以上方被列为特大事故,而一旦被列为特大事故不但要罚以重金,而且还要追究矿主的刑事责任。对于重金处罚石磊倒不怕,他最怕的是追究刑事责任————一旦被判刑坐牢,他创造的一切就算完蛋了。尔后,他施手段想用重金买通卞大贵。然而,机关算尽,他的招数在卞大贵面前失了灵。卞大贵一口咬定他谎报了死亡人数,而且举列了证据。石磊无计可施,只得请求宽恕,且给卞大贵下了跪。他说:他跪下时就差没喊卞大贵爹了。“卞市长您能高抬贵手放我一马,以后我会效犬马之劳报答您的大恩大德。”卞大贵终于答应了。但卞大贵在答应之后,又道出一番让石磊听后身上直冒鸡皮疙瘩的话来。卞大贵说:“我给你捂了这盖儿,你可以解脱了,可我的头上却戴了紧箍。一旦群众举报或上级领导追究,立案再查,我的黑锅可就背大了,重则包庇,轻则不负责任,摘帽丢官是毫无疑问了,你想想,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石磊是个聪明人。石磊听出了那话的深层含意和弦外之音:卞大贵虽是明火烧自己,其暗火烧得是他石磊,你小子的证据我捏着,你要不听话,我随时都可以惩治你。

果然,这是一处很毒辣的伏笔,石磊为此不仅出了许多“血”,而且把心爱的女人吴昭昭也搭了进去。

这事说起来就有点嫌长了,但又不能不说。那是一个初春的夜晚,石磊在本市豪华的夜来香饭店设宴款待卞大贵,酒后回到家,刚喝下半杯茶醒酒,忽然接到卞大贵打来的电话。卞大贵在电话中说今晚他确实喝大了,心口发闷很不舒服,夫人不在家,保姆也不在,身旁连个端茶递水的人也没有,恳请他让吴昭昭过去给他烧一碗醒酒汤。石磊一听,头嗡地就大了。他心里比谁都明白,卞大贵又在耍花招————什么喝大了,他们分手的时候他还好好的,走路连个趔趄也不打,怎么就……他分明是要吴昭昭去陪他过夜。他早就清楚,卞大贵打吴昭昭的主意由来已久,以往在一些他认为适宜的场合,语言挑逗眉目传情,甚至佯装酒醉动手动脚。卞大贵想要做什么,他和吴昭昭心里都明镜似的,只是不说罢了。他们都十分畏惧,只怕卞大贵将事态往深处推进,找个借口……你看你看,狗日的终于耐不住了,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那阵子石磊放下电话,活脱脱一个霜打了的黄瓜,蔫不拉叽地坐在那里,半晌不吭声。他的心像被无数的猫爪抓挠着,窝火得想跳起来咬谁一口砸谁一棍。吴昭昭见他接了个电话后脸色大变,忙问来由。石磊苦着脸不吭声。吴昭昭再问,他才挤牙膏似的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卞大贵醉了,让你去他家给他熬碗醒酒汤。”

吴昭昭昕罢,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胸部起伏如波,脸也在那一刻气得走了形。

两口子谁也不说话,就那样呆若木鸡地坐了片刻又片刻。

而就在这时,电话铃声又响了。不用问,是卞大贵打来的。

石磊又无奈地抓起了听筒。只听卞大贵在那头声色愠怒地喊:“石磊,怎么还不见人来?咋了,你是怕累着她还是怕吓着她?”

石磊忙说:“不,不不不,卞市长,她过一会就……就到,过一会就到……”

对方吧嗒挂了电话。

吴昭昭缓缓站起走近石磊,一字一顿说:真、要、我、“你、的、让、去?”

石磊不敢正视吴昭昭,头扭向一边,声音轻得像蚊虫叫:“我们毕竟……有把柄攥在人家手中……再说,每年还有上百上千万元的大工程项目要从人家手中拿……”

话音未落,啪!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在他脸上,打得他的脸颊一阵麻辣麻辣地疼……

下面的事,我不说,诸君自然明白。

那事儿当然是被逼出来的。你们想想,不逼,谁情愿往自己头上戴绿帽子扣屎盆子?

世上的事,就怕一个“逼”字。

说到逼,我在这里想多说几句。因为一个“逼”字,逼出世上一个狗族来。换句话说,这世上原本没有狗,由于“逼”才产生了狗。读者诸君都知道,我们狗和是狼本是一个祖先,后来世道发生了变化,我们从狼类中分离出来才有了我们狗狗族。不分离不行啊!上帝在造就万物时想得很周全,在造就狼虫虎豹这些凶猛的出食肉类动物的同时,也造就了羊牛马驴那些食草类动物,形成了狼羊草生态平事衡生物链。但随着事物的进化,我们狼虎这些食肉动物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尤其是狼,被人类视为凶恶残暴的兽类,欲意打光灭尽而后快。可你们想想,狼不凶残能行吗?上帝造就狼,就是让它食肉的,它的胃既不能装草也不能装果品,它只能抓捕那些比它弱小的食草动物来填饱肚皮维持生命延续生命。以我之见,在它们的生命渊源里,善恶是并存的。你看狼护卫它们的狼崽,母性的仁慈往往超越人类。人类还有弃婴一说,而狼绝无弃崽之说,有为数不少的狼捡拾了人类的弃婴视为亲生,惊现了让人类感慨的许多狼孩的故事。你们也可能听到了这样一则社会新闻:某动物园将几只老虎放出笼室让其抓捕几只牛犊,牛犊跑上山头,虎却围山而转不去抓捕。有关人士将虎的不作为解释为“本能退化”。以我看来,那不是本能退化而是弃恶扬善。它们待在笼室里,天天有人喂食,而且喂的全是新鲜肉,它们明知有食吃,何苦再费力去残杀无辜的生命呢?在它们眼中,那也是些能奔会叫的活生生的生命呀!它们的放弃是善意的萌生。好了,不说虎,我们还是来说狼。人类的进化,给狼带来了灭顶之灾。会站立行走会操棍棒长矛的人不但把牛羊马驴等狼的食物占为己有,而且肆意打狼灭狼。在人类的威逼之下,狼群内部开始变异、分化,一部分狼出于生存的需要,背叛祖先,向人屈服投诚,这就产生了狗。不屈从不行啊,我们惧怕人类手中的棍棒,更惧怕人类向我们投射石块箭矢,这种惧怕渗透到我们的骨髓延续至今,你看今日我们追咬某人只要某人勾腰捡拾砖头石块我们便扭头逃窜,对于飞掷而来的砖头石块,我们扑过去咬上几口方解心头之恨。我们屈从人类,便忠心耿耿服务于人类,甚至不惜生命的代价助人灭狼。我们屈从于人,视人为主人,便努力适应人类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方式,其中最主要的是实现从食肉到食素。但我们还是喜欢吃肉,在有肉的情况下抢先吃肉。但人类不轻易给我们肉吃,总是让我们啃食他们吃剩的骨头,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吃骨头的嗜好。今日想来,我们狗的鼻祖让我们屈从人类演化为狗的举措是英明的。你们现在数数地球上还剩几匹狼?都快被人类打绝了,都成稀有动物了。而我们狗的家族却越来越兴旺,种类越来越多,分工也越来越细:看家、狩猎、牧羊、观赏……由于我们狗的忠实可靠,人类越来越宠爱我们,一只好狗价值上千万元,而一个人死了,也就几万元的命价……

扯远了,扯远了,我在这里大谈其狗,把我要讲叙的正事差点忘了。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吧。

我的主人石清老汉是在三天后的一个清晨醒来的,但他醒后却不愿看石磊一眼,石磊喊爹他不应,却一个劲摆手让儿子走。石磊眼巴巴望着爹,坐着不动。石清老汉一急之下,伸手就抓插在鼻孔中的氧气管,慌得医护人员赶忙阻拦。没奈何,石磊只得离开。

这种境况让石磊尴尬无奈、羞惭难当,他宁肯让爹打他几耳光啐他一脸痰也比这好受。细细想来,杀狗吃肉这件事,全怪吴昭昭嘴长。那天他找卞大贵办事,事后依旧设宴款待,卞大贵让他把吴昭昭也叫来陪吃。宴中,卞大贵拒绝喝酒,说他最近感觉肠胃不好,中医摸过脉后说是胃寒,建议吃点狗肉温补一下。在谈及要弄个乡下的狗来吃时,吴昭昭便接过话说这事好办,他公爹家就有一条现成的狗,而且长得很壮实。她的话一出,才引发了后来的一系列麻烦事……石磊想着,把所有的怨气都迁怒到吴昭昭身上。

他叫了辆出租车,怒气冲冲回了家。

石磊往家赶路的时刻,吴昭昭正晨起梳妆。她已在脸上施了淡淡的脂粉,使本来就白皙透红的脸庞看上去更加润泽光亮,一对十分漂亮的眉眼再施以似有若无的暗线,就变得格外妩媚动人了。对于自己姣好的容颜,她常感愉悦自豪。此刻,对着镜子,她又十分开心地笑了,真是一笑百媚生,镜子里的吴昭昭,早已灿烂成一朵带露的梨花了。

这样一位如杨贵妃再世的美人,谁见了不眼馋呢?难怪卞大贵对她垂涎三尺。但说起她的出身,却让人心寒;她与石磊的结合,又纯属偶然。她生在南方一个四季都有绿色的小山村,山村的美色赋予了她小巧玲珑的身材和天生丽质的容貌。但家乡的贫困却无法使她容身。在高考落榜后的第二年春天,她跑出了大山。可她一进入城市就落入了污浊之地————屈身于一家歌舞厅当坐台小姐。在那坚守的半年时光里,她恪守贞洁,只坐台不出台,只陪酒陪舞不陪床。半年时小光过后,老板气愤之下向她下了最后通牒————如若再坚守不出台,就打起行李滚蛋。被逼无奈,她只好答应出台。也许是她命好,也许是缘分,她接待的第一位客人竟是我们的石磊先生。石磊因生意上的一桩事羁绊于那座城市,夜晚闲来是无事,便到歌舞厅逍遥取乐。现今手头上有几个零金碎银的老板都视夜生活为狗时尚,石磊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自然也不例外。石磊见了吴昭昭,早被她出的美色搞得神魂颠倒,陪过酒陪过舞后,便要她再陪床。那时节吴昭昭被迫无奈事脱衣服脱得只剩最后一道防线时,扑通一下给石磊跪下了。石磊再看眼前的美人,已是哭得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了。吴昭昭说:就让我过了这一“先生高抬贵手,关吧。我害怕,我还没接触过男人,我还是个女儿身……我离家时,我爸妈最不放心的就是这个,我要是真的卖身当了妓女,我爸妈就没法活下去了……请先生高抬贵手让我过了这一关,我一定记住先生的大恩大德……”

我们的石先生,毕竟还是个讲情义的人,他的脉管里流淌的血液并没变质。他的心当时就软了。他说姑娘你起来,起来把衣服穿上我再问你话。吴昭昭赶忙拭去眼泪站起穿衣服。石磊问:“你果真还是女儿身?”吴昭昭点一下头。石磊又问:“我不信你是单身一人从家里出来的,你肯定有伙伴。”吴昭昭肯定地摇一下头:“没有。”石磊说:“那我再问你,你们老板已经命你接客了,今天我可以不占有你,可明天轮上别人,你该怎么办?”吴昭昭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办,逃过一劫算一劫吧。”

我们的石先生,望着面前的美人儿,又动了怜悯之心。他说:“你什么文化程度?”吴昭昭说:“高中。”“愿不愿意到我的公司去干?”“你的公司在哪儿?”“北嘴方的一座城市,离这儿很远,也很荒凉。”“荒凉我不怕,只要不当这倒霉的坐台小姐就行。”“那好,我帮你脱离这个肮脏之地。”

我们的石先生,在那个他不熟悉的异地的酒楼包厢内,又做出一个惊人之举:当下从包内取出五千元现金送与吴昭昭,让她明天就辞职上路,并告诉了她乘车的路线和与他联系的方法。吴昭昭激动之下,又给他跪下了,石先生忙不迭地上前去扶……

果然,半月之后,吴昭昭便在石磊的公司上班了。石磊先让她到售楼部去做销售员,之后又安排她当业务部主任。别看吴昭昭来自山村,却从里到外透着一股灵气,无论是做销售员还是当主任,业绩都十分突出。石磊无意之中捡来了一个美人,也捡来一个能人。他爱之倾心,几番周折之后,终于得手为妻。

然而,我们精明的石先生还是上当受骗了。吴昭昭心中压根就没有他的位置。如果说有,那只是一种感激之情罢了。当时他在南国的酒楼营救吴昭昭,在那个特殊场合的关键时刻,吴昭昭向他的含泪哭诉,就带有虚假的成分。她并非只身离家进城打工,而是伙同她的男朋友。准确地说,是她的男友带她进的城。他们在乡下已相恋了两年有余。他们想逃离贫穷进城寻富。可城里的富并不那么好寻,他们游荡了半月有余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工作还是没有着落。无奈之下吴昭昭不情愿地进了歌舞厅。而那时,她的男友仍在街头游浪,靠她的那点微薄收入维持生计。石磊的慷慨解囊,让他们着实大喜了一场。吴昭昭进了石磊的公司,她的男友也同时来到了这座城市,他先匿身于一家餐厅打工,吴昭昭走红之后,便秘密帮他开了一个小型服装店,听说生意做得还挺火。

所有这一切。我们的石磊先生全然不知。他深恋着吴昭昭,像护花神似的精心呵护着,只怕磕伤哪怕是丁点儿皮肉。

他也全然不知他正走向这样的结局:有朝一日吴昭昭找个借口与他离婚,将他的钱财掠走一大笔。

这是吴昭昭与她的男友订下的“曲线致富”之路。吴昭昭为此已攒下不少私房钱。他们的谋略进行的有条不紊。

你们人类真是太复杂了,谜团裹着谜团,让我们狗望而生畏。你们人类都各揣心计,往往为一己之利而不择手段,连同枕共眠的夫妻也不例外。累啊,实在是太累了。相比之下,我们狗就单纯的多,我们只要有口吃的有个安身之处就相安无事。我们的生活目标不高,但我们活得很轻松,也没那么多烦恼。

现在,石磊就为他爹的问题烦恼之极。他从来没这样恨过吴昭昭。卞大贵逼吴昭昭入怀成奸,他窝火之极,总觉欠了吴昭昭一笔无法偿还的情债,事事袒护,处处宽宥。可现在,面对爹的病情与冷漠,他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他驱车来到了家门前。他推开门进了屋。他来到后室,一眼瞅见了梳妆台前的吴昭昭。他想冲她大吼一声:“吴昭昭,你还算个人嘛!”可话到喉咙口却咽了回去,结结巴巴倒出几个不连贯的字来:“昭昭,你……你……都是你……”转身离去,一屁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胸脯起伏大口喘息。

吴昭昭像吃了定心丸似的,对石磊的来到视而不见。她不慌不忙装扮完毕,又穿上套装,看看整洁无疑了,这才慢悠悠来到客厅,漫不经心瞥了石磊一眼,缓声说道:“你这是咋的了,气急败坏的?”

“你……你……我在医院守了几天几夜,你也不上医院去看看,你心中没有我爹,却连我这个做丈夫的也没了,我是死是活,你也不管了?”

“你是死是活?哼!”吴昭昭不屑地打了个响鼻:“你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回来是了吗?”

“是的,我是活得好好的,可我爹他……”

“你爹他咋了?”

“我爹虽是没死醒过来了,可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你说我这个当儿子的心里该多难受?”

“噢,是这样,我还以为他醒不过来了呢。”

“你……你咋这样说话?我爹落到这步田地,都怪你嘴长,在卞大贵面前说出他养狗的事来。”

吴昭昭明白了石磊愤怒的源头。她并不生气,平静地走到沙发背后,伸手抚着石磊的肩膀,柔声说道:“哎呀,好我的石老板呢,你咋好孬不分怪起我来了?你为了讨你尊贵的卞市长的欢心,情愿戴绿帽子把自己的老婆往人家怀里推,我向人家推荐一条狗你倒不乐意了,你老婆倒不如你爹的一条狗了。”

石磊被噎了个哑口无言,一张脸涨得比猪肝还青紫难看。

卞大贵又想与吴昭昭欢悦了,他把预约电话打到吴昭昭的手机上。

吴昭昭一口应承了。

吴昭昭本是不想应承的,她能一口应承下来,是我在暗中起了作用。我不散嘴的魂灵敏感地意识到这电话是卞大贵打给吴昭昭的,我就在旁煽动:“你去吧,你去吧,这次你去绝对亏不了你,这是你雪洗耻辱的最好时机,错过了这一次,你就没有机会了。你可一定要去。一定要去……”

近两天,吴昭昭感到十分烦躁。她也不知道自己为啥烦躁。浑身时不时莫名其妙地涌来一阵燥热,燥热劲一来,心便跟着慌慌地跳,跳得她心烦意乱坐卧不宁。她烦躁的根源我清楚:这便是狂犬病的始发。当初我发病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这当儿,患者谁也不想见,见谁都烦。当然,她也烦卞大贵,更不想去做那屈身之事。卞大贵打电话约她,她完全可以找个借口一推了之,可我却暗中煽动,让她改变了初衷。

从表面看,我这样做有点助纣为虐的意味,可实质上,我是在行侠仗义。我遭遇杀身之祸,根源不在吴昭昭而在卞大贵,是卞大贵要吃狗养胃,才使我遭受“活剐取阳”之罪,我恨不能再度还阳为狗,一口咬掉卞大贵的阳具,让他也尝尝“宫刑”的滋味。也是因为卞大贵,导致吴昭昭患上了同我一样的十分糟糕的不治之症。我还真有点怜悯她,替她抱不平。如果不是这样,她的“曲线致富”的谋略定会成功,那时,她将挟带一笔厚实的资金远离这座城镇,与她心爱的人到另一处地方谋求发展过甜蜜的夫妻生活,那将是一幅多么灿烂的美景啊!可是,这个美景却被她的一句话给毁了。唉,可怜又可惜啊!

既然我的仇人是卞大贵,我就要设法报复卞大贵。我虽然不能还阳为狗咬掉卞大贵的阳具,可我却有办法让卞大贵也染上狂犬病。我的办法就是设法让吴昭昭咬卞大贵一口,只要牙齿入肉咬出血来,卞大贵就在劫难逃了。我暗中煽动吴昭昭的目的就是为这个。我的第一步骤成功了,我现在开始实施第二步骤。

我实施的第二步骤是不间断地在吴昭昭的耳旁吹风。我说:“你这次去了,一定要咬他,狠狠地咬。在关键时刻咬,要一口咬出血来……”

读者诸君肯定认为我在这里胡扯淡。无形无声的,吴昭昭怎么会听我的?其实,这就是无形胜有形,无声胜有声。不散的魂灵的威力其实是很大的,可以让人“鬼迷心窍”跟着它团团转,做出一些让世人无法理解的事来,比如“附体传话”,比如“鬼使神差”,比如“走火入魔”,比如“引警破案”。说到“引警破案”,我可举一实例,前不久媒体报道:一恶人劫财杀人后将被杀人埋在屋后玉米地里,公安民警无线索可寻破案三年未果,忽然两民警这一天突发奇想在房前屋后转悠起来,转来转去转到玉米地里,不期然发现玉米地中好端端地塌陷了一个坑,掘开坑一看,一具尸骨埋于坑内。于是案件昭然若揭。玉米地为何陷坑?原来是昨夜一场大雨,导致埋尸之处下落。可两位民警为何偏偏在雨后土陷之时跑进玉米地?这就是死者不散的魂灵起了作用————魂灵暗中引导民警进入玉米地。我在这里郑重告诉你们:屈死的魂灵是不散的,因为他们死得冤屈,固守着不散的魂灵惩治恶人。相传当年包文正路过一地,发现路旁一坟头上长着几棵不伦不类的怪草,近前一看,原来是几棵糜谷,数了数,糜子七棵,谷子六棵。包公驻足沉思,觉得坟中藏着一个屈死之人,杀害此人的一人名叫米七,另一人名叫谷六,于是暗察此二人,果然是米七、谷六图财害命于五年前种下罪孽。不屈的魂灵是什么法子都会想出来的。我在这里奉劝诸君:为人一世,多行善事,千万别作恶事,更不要做图财、图色、图权杀人之恶事,做了必将自食其果。

这是一个有月的夜晚,吴昭昭独自驾驶着她的“宝马”,行进在月色之中,我的魂灵附在车内,继续着我的煽动。

车驶出市区。沿一条小路逶迤而行。月色愈加明亮,田野一片温馨。望着窗都外的月色,我不禁想起了石家寨,想起了我的主人石清老汉,想起了我生前的美狗好生活……在有月的夜晚,我亲爱的主人往往拿个小凳坐在当院,在柔和月光出的抚慰下与我闲聊。他抚摸着我的头,仰望明月唠唠叨叨:你说月的“……大黄啊,事亮上真的住着嫦娥吗?……依我看,嫦娥是感到一人守着月亮孤单才养了玉兔做伴,我呢,也是觉得孤单才养你做伴。你婊子儿跟着我算是享福了,你看别家的狗都是主人吃肉它们啃骨头,主人吃饭它们喝潲水,而你呢,主人吃肉你也吃肉,主人吃饭你也吃饭,你婊子儿可别坏良心抛弃我另寻主儿。在这个家里,有我老汉吃的就有你吃的,只要我不死,就有你的好日子过……”主人不住地唠叨,我不住地点头,不时伸出舌头,舔一下他老痣斑斑的手……

“宝马”拐了几个弯,便见前方有片槐树林,细细瞧来,一幢二层小楼隐在林中,显得独特而神秘。这是石磊专为卞大贵建造的别墅,卞大贵瞒着家人,就在这别墅寻欢作乐。别墅周围的居民,谁都不知道别墅的主人是谁,因为在白天,别墅从来无人进出。旁观者都说这是远方一个亿万富翁的别墅。亿万富翁究竟是谁,谁也不去追究,追究出是谁又有何用?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有钱人的,有钱便拥有一切,这是人人都再明白不过的道理。

月色明清,别墅笼罩在明清的月色中,显得柔和温馨。“宝马”拐进了林中,颠了几颠,悄然停在了小楼前。

我愈加起劲地煽动:狠狠地咬,逼人成奸的事是“你一定要咬,千万别心软,山最不道德最恶劣的事,他强权威逼霸占你,你还不恨他不咬他?一定要咬,狠狠市地咬……”

吴昭昭果真咬了。是在两人高潮来临时咬的,一口下去牙齿就进入皮肉咬出血来。卞大贵没有觉出疼,因为他在极度的亢奋之中,筋酥肉麻觉不出疼来。高潮过后他隐隐觉得左侧脖颈有点疼,就问吴昭昭:“你是不是咬我了?吴昭昭嘻嘻一笑:根本不知道“我不知道咬没咬你。那阵子我晕晕乎乎像是化成了雾,卞大贵淫邪地笑了,“昭昭,身在何处。”抱着吴昭昭又吻又亲:我的宝贝乖乖,你咬得好,咬得好,你爱我爱得真是太深太深了……”

吴昭昭越来越感觉自己不对劲了,时常莫名其妙地烦躁,也莫名其妙地惧怕,尤其怕光。清晨起来打开窗帘,窗外的强光一射,她就神经质地大叫一声,似乎那光中有只无形的魔掌会将她击碎,她不得不再次将窗帘拉上。这样反复了几个早晨,弄得石磊也烦躁起来。这天清晨,她拉开窗帘又惊叫一声将窗帘拉上,石磊吃惊地审视她半晌,“你这几天是咋了?拉个窗帘,问道:这么一惊一乍的。”昭昭见问,撇了撇嘴,一副受了委屈欲哭的样子。“我也不知道我咋了,我就是怕光,尤其怕清早从窗户射进来的第一道光,光像闪电,刺得我身上发麻……”

接下来,她又感到自己咽喉发涩发干,常常在子夜时分爬起来要水喝,可当石磊把水端到她面前,她喝上两口就不喝了,说是喉头发紧,堵水,难受得要命。这样折腾了几天,感觉越来越糟,弄得她脾气越发暴躁。

石磊不得不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听她诉说了病情症状,当下就怀疑她得了狂犬病,通过各项化验,最终得到了证实。吴昭昭当下就懵了,她不相信地看着大夫,口中自语:我怎么会得这种怪病呢。怎么会得这种怪“你们怕是弄错了,病呢?……”

大夫见怪不怪,平和地对她说:以前有没有被狗咬伤过?“你认真回忆一下,一般情况下,如若不被带病毒的病狗咬伤,是不会得这种病的。再有,你是不是常接触狗,喜欢玩狗?”

吴昭昭说:“我家里没养狗,我也不喜欢玩狗,只是前不久从乡下带回一条狗,让人宰杀了,吃过狗肉。”

大夫紧蹙的眉头一松,脱口说道:“问题可能就出在这里。”

吴昭昭当下就瘫在了椅子上。

接下来的事情不用我说,读者诸君就一定会猜得到。吴昭昭得狂犬病一事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通告,凡养狗的人家,家人和狗一律到卫生防疫部门接受体检;凡近期与狗接触的人,也须接受体检。一时间,各防疫站(所)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人犬之声鼎沸,史无前例。卫生防疫部门根据政府指令,对凡食用过我的肉的人跟踪排查,一个不漏地接受体检。这自然就涉及到石磊、卞大贵、餐馆厨师和宰杀我的几个屠夫等一干人。而事实上,食我肉的人都安然无恙,因为我的肉经过煮沸,病毒早被高温杀死了。唯有一人未能幸免,那就是宰杀我取我阳具的屠夫。当时他是活取我的阳具呀,尽管我被几个大汉死死摁在地上动弹不得,但致命的疼痛迫使我拼命抖动了一下身躯,那一抖小动,他没提防让刀刃划破手指皮肉,他的灾难也就由破损的皮肉处进入了体内。也是活该他倒霉,他“活取阳具”不止我一个,至于杀生害命,就更是不计其数了,让他得狂犬病而死,一点也不冤枉。

不说别人,还是回过头来说吴昭昭。医生得知吴昭昭患了狂犬病,让她立即出住院治疗。那时的吴昭昭,在极度痛苦之后,“我这反倒显得很镇定。她问医生:病还有救吗?”医生说:“你放心,我们尽量想办法,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们就会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尽管医生说得很含蓄,吴昭昭还是听出了医生话中的无奈。她说:“我先回去收拾一下,随后就来住院。”

石磊只好陪她回家。

到家后,石磊先是对她百般安慰,随后,便让她立即收拾东西随他上医院。那时刻吴昭昭斜倚在沙发上,始终不说一句话,只是任凭泪水肆意涌流。末了,问石磊:“你说我们这里的医院能治好我的病吗?”

一句话提醒了石磊。他也晓得狂犬病的厉害,人一旦患上,早期还有救,而到中晚期时,十有九死。本地医院医疗设备有限,治疗水平不高,住院治疗等于等死。他说:“你想得对,我送你到外地大医院治疗,找专家,找权威,一定能把你的病治好。”

吴昭昭说:“那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到医院打问一下外地哪家医院能治,也好和人家事先取得联系。”

石磊说:“那好,我去,我去……”

吴昭昭不是真心想到外地医院治疗。这是一个计谋。她支走石磊后,立马打电话叫来了她的亲爱的男友。她的男友名叫燕青,跟《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浪子燕青是一个名儿。也别说,这小子生得眉清目秀,皮肤也白净,确实是个俊男儿。吴昭昭见燕青进了屋,哇一声哭叫着扑到他怀里,抽抽泣泣哽咽不止,泪水像开了闸的河水飞溅而下。燕青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双手捧起她的脸,心疼得声音都打着颤:“昭昭,怎么了……谁欺负你了?是石磊还是卞大贵?……”吴昭昭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猛然推开燕青,突地跳到一边,惶恐说道:“青青,别碰我,离我远点,从今往后别再接触我。”

燕青大惑不解:“昭昭,你到底怎么了?”

吴昭昭站在当地,哭着,只是不说话。

燕青说:“有天大的委屈,你说呀,你真能把人活急死。”

半晌,吴昭昭才哽哽咽咽地说:你……你带我回家吧,“青青,我们不能在这儿待了,想待也待不成了。”

燕青又被装进了闷葫芦:“昭昭,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吴昭昭这才哭哭啼啼说出原委。

燕青不晓得狂犬病的厉害,说:“有病治呀,找医生,赶快上医院,治。”

吴昭昭说:“能治,我还找你来干啥?”

燕青这下真急了:“什么,这病不能治?哎呀,这可怎么办呀?”

接下来,二人都陷入了许久的沉默之中。不知过了多久,吴昭昭才扬起泪脸,果断说道:“青青,我们只有走了,你赶快回去把你的服装店盘出去,能盘回多少钱算多少钱,越快越好。不过……”她突然打住了,“不说着,犹豫半晌才说:过这只是我的主意,你要是不想走也可以,我一人走,你好好经营你的服装店……”

燕青说:“没有你,我留在这里还有什么意思?要走一起走,你要真活不成,我也不活了。”

“青青———”吴昭昭又一声大哭扑到燕青怀里。此时此刻,他们什么都不顾忌了,只有悲伤和疼痛。二人抱成一团恸哭不已,泪水遍湿衣襟。

数天后,他们果真走了。他们是在中午时分搭乘一辆出租车走的。而此时,石磊也开车行驶在另一条街道上,他是赶往航天售票处替吴昭昭办理飞往广州的机票,他已联系好广州一家医院,要带吴昭昭去那里医治。吴昭昭不辞而别,掳走了他二十万元现金。

事情发展到这步田地,我们该来说一说卞大贵了。毫无疑问,卞大贵在得知吴昭昭患了狂犬病后,恐慌得不知如何办才好。他是第一位,也是秘密到医院体检的,体检的结果是体内带有狂犬病病毒,换句话说就是:狂犬病毒携带者。这下,他更慌神了。可他跟吴昭昭不一样,吴昭昭已到中晚期,而且有了极为明显的体征,他只是病毒携带者,刚刚产生发病的萌芽,完全可以医治。可他不相信医生的话。他想,我是和吴昭昭同一天吃的狗肉,她已到了中晚期,我怎么才是萌芽呢?估计不是化验有误,就是医生糊弄他。他只想到杀狗吃狗的事,压根就小没想到吴昭昭咬伤他脖颈皮肉的事,就像吴昭昭压根没想到她的手背被酸枣刺刺破我又舔了她的手一样,两个谜团他们到死也没破解。卞大贵也不相信本地医院能治他的病,他在体检后的第二天,就请求组织上立即批准他到外地的专是门医疗机构去医治。组织上自然积极支持并予以配合。他的行动之快令人吃狗———当晚,他就在家人与一位同僚的陪同下驱车前往邻近的一座大都市赶乘出飞机,因为那座大都市才有直飞他去的那地方的航班。他真是小题大做了。如果事不是小题大做,他完全能医好自己的病,稳坐他的副市长位置继续享受人生荣华。然而,就是他的“小题大做”,把自己给毁了。

我的主人石清老汉的病日渐好转,能拄着拐杖到室外晒太阳了。他还是拒绝石磊来看他。他自始至终留酸杏在身边陪伴服侍。酸杏给他喂水喂饭,替他清便倒尿,昼夜不离病室。酸杏的孝道,让所有的医护人员为之感动。这天,看到外面阳光明媚,酸杏又搀着石清老汉到室外散步晒太阳。他们先是在医院的中心花园的石径小路上走了几圈,然后在一张宽条木椅上坐下,仰起脸望蓝蓝的天空,望天空中飘浮的朵朵白云。望着望着,“酸杏石清老汉突然指着一朵云彩说:你快看,你看那朵云彩像不像我的大黄?像,我看像极了,我的大黄升天了,能在天上飞动了……”

酸杏顺着他的手指的方向望去,果见有朵类似我们狗的形状的云彩在飘动。酸杏说:“是哎,是有点像大黄,大黄果然升天了。”

哪知,转眼工夫,那朵云彩便融入近旁的一朵云彩中,变得类似一朵莲花了。石清老爹有点惋惜地埋下头,轻轻叹息:“唉,怎么说没就没了。”

酸杏说:你别再为你的大黄悲伤了,但宰它吃它肉的“爹,它虽说死得冤枉,人也没得好报,一个个都得了疯狗病。”

老汉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什么,你说什么?宰它吃它的人都得了疯狗病?”

“是的,是得了疯狗病。”

“可我的狗并没疯啊!’”

“是呀,好端端的一条狗,吃它肉的人却得上了疯狗病,也真出怪事了。”

“那……那……照你这一说,石磊那狗日的,也把疯狗病得上了?”

“没有,听说得病的人有三个:一个是宰狗的屠夫,一个是副市长卞大贵,再一个是……是你的儿媳妇吴昭昭。”

“噢,是这三个人。”石清老汉听说得病的人中没有他儿子石磊,宽松地呼了一口气。他虽然怨恨儿子,但却害怕儿子有灾有难,替儿子捏着一把汗。石磊毕竟是他的亲生儿子,又是唯一的儿子。

之后,我的主人就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之中,口中轻轻念叨:“我的大黄没得疯狗病呀,好端端的咋就得了疯狗病呢?……”可是,他很快就释然了。“噢,我明白了,大黄肯定是被他们逼疯的————在取狗鞭的那一刻疯了。别说是一条狗,就是人也会疯的————谁能忍受那样一种比剜眼剔心还难忍的疼痛呀?唉,我可怜的大黄,可怜的大黄……”稍停,他又梦呓般自语:“不过这样也好,我的大黄疯了,也让几个杀它吃它的人疯了,报应呀,都是报应,活该他们疯……”

就在我的主人十分感叹地道罢“报应”的当天晚上,传来了卞大贵一家落河而亡的噩耗。那噩耗像当空炸开一个响雷,把所有的人都给炸懵了。

事情来得有点蹊跷。都说那晚卞大贵驱车急往邻近都市赶乘飞机,车行至黄河大桥之上,不料方向一偏,一头撞断防护栏栽入河中,同车的妻子和儿子同时遇难身亡。护送卞大贵的另一位副市长因为另车而行,所以幸免。

关于卞大贵的死因,有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一是说卞大贵在行车途中突然发病。他在车内像疯狗样六亲不认又喊又咬,就在车开上黄河大桥那一刻,他猛然跳起狠狠咬住了司机的脖颈,司机又急又惊把不住方向盘,车身一扭栽入黄河。再就是说卞大贵一家人的死纯属政治因素:有人得知他得了狂犬病,害怕他在发病期间把握不住自己乱说乱咬,把不该说的重要秘事泄漏于世,如果是那样,将会牵连不少人,有个中腐败之人,重金买通司机,让他途中毁命,结果使卞大贵一家命丧黄河。

其实,以上两种说法都不对。卞大贵的死因我最清楚。前边我就说了,卞大贵根本没必要小题大做。他把事情看重了,也把自己的命看得太贵重了,结果适得其反,白白葬送了性命。他的死,出自他的司机对狂犬病的误解。民间传说得了狂犬病的人都会像狗一样叫唤,也会像狗一样爬着走路。其实这是种错误的说法。得狂犬病的人依然是人而不会变为狗,也不会发出狗样的狂叫。卞大贵的司机就是信了那种误传,开车上路时便产生了强烈的惧怕心理,只怕坐在身旁的卞大贵突然发病扑上来咬他一口。由于这种心理作祟,他开车就有些慌乱,开小着开着就把目光侧过去瞥卞大贵一眼。说来也巧,那天车临近黄河大桥时天色已晚,半轮残月映照四野,天地笼罩在一片蒙眬的乳色之中,如水的月色把桥面和桥下之水融得模糊一片如同一体,车行如飞,司机一时未能辨清前方路径,加是上心中慌乱,一头栽入河中。

呜呼,卞大贵!哀哉,卞大贵!

卞大贵死了,死的糊里糊涂不明不白。

那么,吴昭昭该是怎样的结果呢?美女吴昭昭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也是个有心之人,她得知狂犬病是不治之症后,就想早点了结自己的性命。那天她身揣三十万元巨款和她的男友直奔家乡而去。回到家,她把钱全部交与父母,闭口不谈自己得了狂犬病,以巨大的毅力忍受着病魔带给她的痛苦与烦躁,强装笑脸面对家人,面对众乡亲。燕青也是一个有情之人,到家后,一步不离地陪伴着吴昭昭,连夜晚也不例外。他俩的结合,双方父母都是同意的,因此他们夜晚同枕父母并不干涉。燕青看着被痛苦折磨得日渐憔悴的吴昭昭,茶饭不思彻夜难眠。他意欲把昭昭紧抱怀中予以宽慰,在她心情好些的时候,也意欲轰轰烈烈行一场男女之事,把最后的爱留给昭昭,但都被昭昭坚决地拒绝了。燕青知道她拒绝的原因,每每哀求说:“昭昭,如果真的是那样,你别管那么多,反而更好,我就可以与你共赴黄泉了,我们生死都不离开。”昭昭说:“那又何必?人来世上一趟不容易,能活就好好地活着,是苦是甜都是滋味。我是得了这糟糕的病没办法活了,其实我是多么想活下去呀,尽管有那么多的不幸,那么多的苦难,可心中有你,我还是觉得蛮有滋味……”如此一说,两人免不了又是一场大哭。

吴昭昭的家乡离黄山不远,镇子上就有开往黄山旅游的班车,因为家中缺钱,她从未上过黄山。过去,看着别人去游黄山,她羡慕得要死。住在黄山脚下不游黄山,总是个遗憾。吴昭昭便一心想让燕青陪她去游一回黄山,游过之后,她再想一个妙法远离亲人悄悄死去。她早想好了,绝不守在家里等死,等死的结果是让家人难受自己也难受。

这天,她与燕青一道上了黄山。

天公作美,他们游黄山时天一直阴着,刮着丝丝凉风。狂犬病有个致命的弱点————怕光,强光一射,人就无端地恐惧。天阴着,且有微凉的风陪伴,吴昭昭觉得十分惬意,加上黄山景色秀美,她游性蛮高。游完一个景点,又去游另一个景点。

最终悲剧还是发生了。当他们游罢光明顶绕过鳄鱼嘴走上通往莲花峰的石径时,不想云层散去,一道强光从云隙直射过来,吴昭昭忽觉一种巨的恐惧笼罩全身,四肢不听使唤地颤抖起来,她狂叫一声,眼前一黑,一个趔趄向悬崖滚去。就在吴昭昭闪身下崖时,紧跟其后的燕青本能地伸手去抓,这一抓果然有效,他一下攥住了吴昭昭的胳膊,可巨大的惯力使他立足不稳,加之石径狭窄,他同时被吴昭昭带下了山崖。

一对情人,就这样悲惨地死去了。

好在他们死在了一起,实践了燕青的生死诺言。

好在他们的死隐蔽了真相,落下个“失足滚崖”的传名。也有人说他们是“跳崖殉情”。

好在他们死在了景色优美的黄山,灵魂得以安息。

我的主人石清老汉就要痊愈出院了。这天,石磊替他办完出院手续来到病房。石清老汉对他依旧冷眼相对。石磊说:“爹,咱们回家吧。”

石清老汉双眼凝视着窗户,不搭话,似乎窗外有他特别感兴趣的东西。

石磊又说:“爹,咱们回家,车在外边等着呢。”

我的主人还是不搭话。半晌,方才转过脸来,反问石磊:“你让我回哪个家?”

石磊说:“当然是我在城里的家啦。”

石清老汉冷冷地说:“你那个家,我不去。”

石磊说:“那你去哪里?”

石清老汉说:“我回我的家。”

石磊说:“爹,你不要耍性子好不好,就剩咱父子俩,你看现在咱们这个家,再城里一个乡下一个分开,多恓惶……爹,昭昭这一走,我……我……你看我现在。人不像人,家不成家,你再一走,唉……”

石磊说着竟心酸起来,喉头一哽,眼眶潮湿了。

石清老汉说:“你折腾吧,你再好好折腾,看你究竟能折腾出个啥结果。”

石磊说:“爹,是我不好,我不该折腾你的大黄,更不该……”他瞟了一眼站在一旁的酸杏。把话打住了。稍顷,他又劝爹:你还是先回我家吧,“爹,回去住下,咱慢慢说。”

我的主人口气依然很坚决:“不,我哪儿也不去,我就回我的那个穷山窝。”

石磊近乎哀求了:“爹,你咋这犟呢?你回去了,孤苦伶仃的,日子怎么过?”

石清老汉说:“我有我的活法。我的大黄没了,可以再养一条狗,有狗陪伴,是我就不孤苦,活得就有滋味。”

说来说去,我的主人还是执拗地要回乡下。石磊没办法,只好把他送上了长出途客车。护送老汉回家的,还是酸杏。

石磊站在街沿上,望着渐渐远去的汽车,久久没回身,在那一刻,他觉得偌大一个城市,似乎就剩下他一个人。

本来,我所叙述的故事,到此就该结束了。可是,有件事不说出来,还是觉得有点欠缺,索性一道说出来,权作后记吧。

就在卞大贵死后的几天,上级有关部门对卞大贵的家庭财产进行核查。因为卞大贵的夫人以及唯一的儿子同他一道葬身黄河,他的家庭财产已无合法继承人,因此他的财产依法充公。令人不敢相信的是,卞大贵的家庭存款竟然高达三千万元之多,除大部分是人民币外,还有国库券、股券、美元、法郎之类。

大约半年之后,这座城市的高层领导采纳群众的意见做出一项决定:拿卞大贵充公的三千万元资金做基数,修一条通往红土乡的公路,以便发展山区经济。

那条通往山区的公路恰巧从石家寨村直穿而过,这就令石家寨人大喜过望了。数日后,当筑路的工程人员用炸药炸掉了石家寨东边的一座山头,筑路的大嘴型机车轰隆隆开进村头时,村长集资在村里摆了几桌宴席祝贺。开宴那天,村长山请石清老汉坐了上席。村人都说:石家寨能通公路,石清老汉是第一功臣,因为市他养了一条义狗,正是那条狗的献身,才让一位贪官葬身黄河财富充公,继而才有了这条公路。在村人的口碑中,我患狂犬病倒成了一大美事。那天的酒宴上,村长邀请临村的几位长者前来赴宴,并安排他们同石清老汉同坐一席。说来蹊跷,一位短发长须的老者带着他家一条黄狗前来赴宴,石清老汉看到那狗两眼就直了,那狗呢,也像前世有缘似的,蜷恋在石清老汉身边不肯离开,拿头蹭腿,伸舌舔手。那阵儿,石清老汉不禁惊诧失声:你们看,“呀,这狗多像我的大黄呀,你们快来看……”这一喊叫,引来众多村人围观,人们都也觉得奇怪,那狗真像他们眼中的大黄。人们在惊喜之余,细问那位老者狗的来历。老者说,一年前他家养的一条母狗下了四个狗崽,三个身上都有花斑,唯独这条毛色纯黄,他就没舍得送人留养在家。石清老汉说:“这就奇了,它咋就跟我的大黄长的一模一样呢?连耳朵稍上的几根黑毛都一样。”

说来也奇,事出有因,读者诸君定会想到我生前唯一的恋爱。实不相瞒,老者带来的黄狗就是我的儿子。我的儿子当然像我。它的体内承袭着我的骨血,承袭着我的骨血的儿子见了我生前的主人,怎么能不亲热呢?这便是“前世因缘”。

邻村的老者见我的主人那样喜爱他的狗,那狗又是那样亲近石清老汉,情愿将狗奉送。那时刻,我的主人大喜过望,双手紧紧攥着老者的手不肯松。

打那以后,我的主人便有了另一个大黄————我的儿子大黄。也是在这之后,我时常看到我的主人带着我的儿子在村边新修的公路上漫步。目睹此情此景,我的亡灵便得到极大的安慰。我对我说:快别遗憾了,非常值,“大黄,你死得值,你快瞑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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