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白雪,在读大学生,和大多数学生一样,高中拼死拼活地学,就想着去了大学能够轻松几年。我果然做到了,还一度成为喜城大学风云人物。三人成虎,传闻固然有假,但我的确爱混夜店,会和好几个男生约会。不过我并不觉得我有什么地方不对,既然有资本,那为什么不能挥霍?有一段时间我突然对身边的男生都感到厌烦了,可是在那个时候,李修岚出现了。李修岚是一个很干净的男生,见到女生都会有一些腼腆,和那些围在我身边的男生完全不一样。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有一种强烈的欲望——让李修岚爱上我。终于在我很多天的死缠烂打以后,李修岚把我约了出去
我是李小兰,出生在贫苦家庭。我凭着自己努力考上大学,只为将来能有份稳定的工作,让家人过好一点。我知道自己的家庭有多穷,所以我并不能像其他同学那样,每天商量哪里的衣服好看,哪家饭店环境好我得赚钱,我需要自己补贴生活费。我每天都会出去打工,有时短到只有几天老板就不需要人,运气好的话能做到一个多月。那天一个叫“大漠苍狼”的人添加我为好友,他说他是某家服装打包厂的工作人员,说他们长期招收员工。我很心动,我告诉他这几天做完了一个饮料促销活动就去
我是唐诗雅,从小到大都是乖乖女,就连大学,我也是照着父母的意愿去念了师范学校。每年五月,喜城大学都会举行一次文艺活动,这一次我和室友也去看了。节目都很精彩,可我最喜欢的是一个歌唱节目,那个男生安静地站在舞台上,声音清澈而柔美,我听得痴了。周围有很多喝彩声,一大群女生叫喊着“李修岚!李修岚!”我想,我一定要认识这个男生。
我是潘玲玲,我爱李修岚。我一生中最高兴的事就是在我每日思念着李修岚的时候,他忽视掉那么多女生,直接走到我面前,他说:“我们交往吧。”至少在那个时候,我觉得他是爱我的,我不想去想结局,我只在乎我们在一起的过程,那些日子,真真切切地发生过。
我是丁小莺,为了爱,我可以放下一切,我不知道我这样是对是错,毕竟应了那句说了太多次的老话,爱情里无所谓对错。我只想说是我的选择与执念,它告诉我必须要去承担后果。
我是李修岚,是很会伪装的李修岚。在同学眼中,我就是那种次次拿奖学金,多才多艺的好学生。但没人知道我有多自卑。因为自卑,我就拼命告诉自己,我一定要变得优秀。
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从此我和母亲相依为命。除了我母亲,我没有敬佩过任何人。十几年来,一个女人,一个本该在舒适的房间里操持家务的女人,她在外面日晒雨淋,做着和男人一样的苦力活。我看见过她汗流浃背挑砖的样子;看见过她背着大箩货物累得腰都直不起来的样子;看见过冬日里她那被冻烂掉的手颤抖着做针线活的样子;看见过她只用咸菜下饭却仍吃得一脸满足的样子。我暗自发誓,我要赚好多钱。
后来我去找表哥,他开了一家网吧,听说赚了很多钱。我去找他以后才知道他的钱并不是靠开网吧挣的。一开始他怎么都不愿告诉我他在做的事,我几乎快跪下去求他,我说表哥,我真的很需要钱。后来表哥终于答应了,他带我去了一间叫“1997”的酒吧,将我引荐给一些人。此后,母亲辛辛苦苦赚钱让我去学的才艺终于派上用场,我在大学混得风生水起,俘获了好多小女生的芳心。本来以为会一直按照老板们的安排做下去,我只负责提供人选,可是母亲却在此时查出了胃癌。之前所赚的钱远远不够母亲看病,我需要更多的钱。于是,我设计拐卖了我其中一位“女朋友”,按照计划她应该是要被送到国外去做奴隶的。当然,我擅自这样做,一定会得罪老板
我是金浩,从小混到大。我见识过太多丑陋的事物,对人类差不多没什么好感。除了我的姨,也就是李修岚的母亲,因为她是这世上最疼爱我的人。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双方都不怎么管我,任我自生自灭。我那时常常会到乡下去找修岚玩儿,姨很疼爱我,偶尔有一点好吃的东西都会给我。后来我长大了,一个人在城里打拼,做的都是些违法乱纪的事,修岚来找我的时候我是怎么也不想拉他下水的,可后来经不住他软磨硬泡,我居然答应了。
我是刘强,不过人们已经只记得我的外号了——刘老三。我浑浑噩噩过了四十余年,仍旧一事无成,甚至都没能取上媳妇儿。后来我遇着大主顾,他们吩咐我干一些诸如跟踪女学生,网上调戏女学生的事。这些事全都是轻松事,但我能分到不少钱。直到有一次,他们让我处理一具尸体。我当然是害怕的,也想退出,可是凭着多年经验,我知道我若是退出,他们是不会放过我的,再加上金钱的利诱,我还是颤抖着去做了。我亲手把那具尸体扔下河,河水传来“扑通——”一声,激起了很大水花
我是袁进翰,大学教授和杀人凶手。我已经记不起是什么时候萌发出干坏事的念头了,也许是和妻子离婚后,也许是儿子到国外留学只剩我一个人住的时候,又或者是从当上大学教授那一刻起。总之,做坏事,一旦开始就收不住手。单调漫长的生活真的需要刺激。我和他们不同,我不是为了金钱才做那些事,我单纯是为了寻求刺激。另一方面,我瞧不上那些女大学生,她们爱慕虚荣,贪图享乐,完全没把学习放在心上。也许是我天性就这样吧,我完全不会觉得自己愧疚。我唯一耿耿于怀的就是错手杀了丁小莺,她实在是很果断很坚决的女生,为了能和我在一起,居然直接退学,这一点我很欣赏,不过她还是太傻了,而且发现了不该发现的东西
大学生最是让他们这些犯罪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