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检查的结果出来了,一共发现有五十二瓶投了毒的碧清,全部用针筒打了醋酸,也许对方也不想出人命。毕竟醋酸有强烈的刺激味,就算不入口,开了瓶细心一点又能闻到,也许对方这是一次警告也说不定。
查出问题的碧清大多数来自小型超市,和一些街边小店,想要从这些地方找到线索显然有些困难。
小组的领导也是非常重视这件事情,不管怎么说,碧清现在也是上京市的重点扶持对象,这次的事件也明显针对碧清公司,刑侦队已经成立的专案小组,专门处理这件事。
中午十二点,上京市的公法检各单位还有媒体再一次同时收到了一封恐吓信,内容还是敲诈钱财,和前一封的敲诈大同小异,但是这次注明要投******了。
******可是剧毒,田喜不得不派人再一次核查外面销售的碧清,以防万一。
又一次查出有五十多瓶的碧清被下了毒,这次更糟,有五名消费者饮用了投过毒的碧清,幸好发现的早,抢救及时没有出人命,但是引起的反映却是不小。
要不是上京小组的关照,上京的媒体早就把这件事报道出去了,但是如果事情继续恶化,投毒事件是瞒不住的。
为了安全着想,碧清公司不得不压缩市场,很多无法保证安全的销售点,全部撤销了碧清的销售,只保留一些大型超市还在继续销售碧清。
碧清公司会议室,位置上坐满了人,大家一言不发,气氛比较沉闷。
“这个星期,碧清公司在上京的销售额严重下降,比之前下降了百分之五十!”汪洋首先打破了这种沉闷的气氛。
自从收到恐吓信到现在已经过去八天了,自从有五位消费者中毒之后,对方就再也没有投毒,也没有在寄恐吓信,转而开始散播谣言。
上京的大街小巷开始流传一些谣言,有说碧清含有毒品,让人喝了上瘾;还有人说碧清含有危害身体的物质,长期饮用会危害健康,还拿中毒的五位消费者说事,几天下来各种谣言的版本满天飞。
经过调查这些谣言一开始出现在各大论坛,之后从田喜他们收到恐吓信开始,这些谣言被人编成短信散播出去。
谣言就是暗杀市场的屠刀。
对于销售额的下降田喜倒是不在意,不过只是少赚点钱罢了,反正他也不在乎钱。
“幸好现在只是上京的销售额下降,其他的地区的销售情况一切正常!”汪洋见没人接话又补了一句。
他这句多余的话,让会议室的气氛更加压抑。
现在其他的地区销售情况正常,那只是表示现在对方还没有把黑手伸向其他地区而已。
这几天总是开会,开会,开会,讨论,讨论,讨论,但是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每天都是坏消息!每天都是退货!每天都是看不见的恐吓!每天都是风起云涌的谣言!
警察那边一筹莫展,武阳那边也是毫无进展,那伙人实在太精明了,基本上做到了滴水不漏。抓到一些散播谣言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收钱办事,至于幕后黑手是谁,却是一点都不知道。
又是一个没有结论的会议。
“大家把手上的工作做好就行,现在我们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田喜现在也是毫无办法。
三天以后,果然情况开始恶化,那伙人开始在其他地区散播谣言,并且寄送恐吓信给当地的媒体和工商,质检等府院部门。
其他地区的府院可不会像上京府院一样保护碧清公司,一些地区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安全,开始下发文件,强制碧清饮料停止销售,各大超市的碧清纷纷下架。
很快一些地方府院下发的文件被传到网上,本来有些消费者还不太相信,看到了网上的文件以后,就再也不敢买碧清的产品了。
媒体开始跟踪报道碧清饮料投毒事件,影响进一步扩大。
一系列的事件的作用机理惊人地相似:一,首先是恐吓分子“投毒”,把恐吓信寄到公安、工商、质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并通知各大媒体,称已在碧清产品中投毒,请求府院赶紧制止,要求媒体立即报道;二,接着,地方府院产生“应激反应”,通过发红头文件的方式要求强制停止销售消费碧清公司的产品,个别地区还在电视、广播中播出禁用公告,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用通知;三,最后,恐吓分子借力于府院“应激反应”的“产品”(特别是出台的红头文件),扩大“战果”,将“恐吓之火”从一个地方接力到另一个地方……
时间又过去一个星期,碧清公司的产品已经被多个地区的府院强制停止销售,就算还在销售的城市,销售量也非常的小,可谓损失惨重。
一个星期内,几乎大部分城市都有消费者饮用了被做过手脚的碧清,投诉像雪花一般向碧清公司飞来,田喜几人光处理投诉的事情就头大了。
还好碧清公司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钱,所有因为饮用碧清而中毒的消费者,一切费用都由碧清公司一力承担,官司什么的倒是没有。
最糟糕就是燕京的卫生监督局发布了一个红头文件,使事情进一步恶化。
卫生监督局实际上也有难处:既要保障消费者安全,又要避免引发社会恐慌。两难之中,将“投毒恐吓”说成“可能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然而对于碧清公司而言,这是一个具有灭顶之灾的“莫须有”文件,它等于将“投毒恐吓问题”转述成了“产品自身问题”。从而为谣言提供了一顶横行天下的“红帽子”。
综合方方面面的信息,大家对这一恐吓案形成一个基本的看法:第一,这极有可能是一个由竞争对手幕后操作的黑恶集团,核心目的只有一个,搞垮碧清公司;其敲诈钱财的做法则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顺手牵羊,一种是把这一案件伪装成普通的敲诈案,转移警方视线。
第二,这也极有可能是一个即便抓住恐吓分子也永远无法揪出幕后黑手的“无头案”,因为许多“职业杀手”只执行拿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潜规则,至死都不知道他的雇主是谁。
第三,不排除纯粹为钱而来的可能性,但行止太过反常。
现在碧清公司非常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