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旭本是乡野之人,不甚拘泥礼法,话匣子一打开,便毫无顾忌,颇有几分浪子的风范。
方雷一声苦笑,道:“童兄玩笑了。哪有的事!”原本羊脂白玉般的俊脸闪过一丝嫣红,双眸微垂,看着手里的酒杯,腮边的红意更胜了。
童旭先前见他脸红,知道他脸皮薄,被自己一句话说的羞了。而之后脸色更红,却是诧异的很,眉头一皱,道:“怎么,许是愚兄饮的这汾酒烈,贤弟喝不惯?”
方雷连连摇头,道:“不是。这酒味颇香,虽不及我那苏州花雕女儿红,也是佳酿了!只是小弟方才……一时难以动口罢了。”说着,却是将酒杯转了一转,这才开口,将那杯酒徐徐饮下。
一樽饮罢,方雷脸上绯红渐去,却是兀自咋舌道:“清而不冽,香而不辛。好酒,好酒!若是曹丞相当年饮了,只怕便要改口‘何以解忧,唯有汾酿’了!只不过,店家若是少掺些许清水,便更好了。”
小二正端着碟子,听这话。不由得一个踉跄。
童旭笑道:“想不到,方贤弟还是酒道高人,连酒里掺水都尝得出来。说不得,今日须得一醉方休了!”
方雷听他这句话,却是一阵忐忑,脸上的表情比哭还难看,讪讪的说道:“童兄,一醉方休这事还是算了吧,我答应过我爹爹,外出从不醉酒的。”
童旭“哦”了一声,道:“那也就罢了。是愚兄唐突了!”
方雷连忙摇了摇头,道:“童大哥,你不要会错意了。不是小弟不愿陪你。实在是……”
童旭笑道:“不妨事!我哪里会错意了?如果我是你,自然也是要乖乖的听父母的话的。”
方雷点了点头,突然笑道:“童大哥,你既然爱酒,我倒是有个好去处!而且离这里,也不甚远。”
童旭“哦?”了一声,眼中精光四射,好似一个溺水之人见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道:“在哪里?”
他当初心伤公冶琼去世,为公冶琼守孝之时,便是天天饮酒。结果喝成了习惯,却又因醉酒者成了爱酒者。这一年的江湖飘荡,各地的名酒倒是被他品了七七八八。
方雷见他一脸猴急的样子,不禁笑道道:“不瞒童大哥,我去年随我爹爹来京时,曾随我爹爹到过那长安城西市里的一家小酒肆。那家酒肆名字是……是‘松鹤居’,对,就是松鹤居!大唐开国五十年,那酒肆里倒是有八十年的陈酿。大哥若是有兴趣,小弟改日定然同大哥去一趟!”
童旭“哈哈”笑道:“如此,就多谢兄弟了!”
方雷摇了摇头,道:“这有什么?只是,童大哥,小弟还是要说一句,饮酒太多,对身体不好,我看还是少饮的好。”
童旭只是摇了摇头,道:“那是庸人的见地!人活在这个世上,若是只是为了多活那一分片刻,把本来应当可以自行感受下的东西白白浪费了,只怕到头来,还是遗憾的很!而愚兄我,就是个宁可后悔,也不留遗憾的人。想怎么样,就怎样。过的洒脱点,又有何不好?”
说着,左手食指、中指二指并拢,笑道:“再说了,不过是喝酒罢了,又怎能伤我的身子?”说着,脸色微微一定,气往下沉,然后“嗤”的一声,便见两股水柱从他的食指商阳穴与中指的中冲穴喷涌而出,直接射到方雷一旁的墙壁上,震开一团水雾。
方雷只看的目瞪口呆,过了半晌,才喃喃说道:“童大哥,你这是在变戏法么?”
童旭只是摇了摇头,笑而不答。
方雷暗自忖度道:“这是纯阳指的功夫,嗯,爹爹说过,是公冶大侠的独门功夫,看他的兵刃,应该就是公冶大侠早年用的‘玄铁双勾戟’了。这个童旭的功力,只怕不在我爹爹之下了!公冶大侠果然教的好徒弟!”
方雷果然守信用,第二日里,便带领童旭去了哪家长安城西市里的“松鹤居”。
酒香不怕巷子深。这话果然不假,离那松鹤居还有将近百步,童旭便冲着酒香气,一路狂奔。然后一头扎进了那家酒肆里。
那“松鹤居”显然是店面陈旧了,连门口上面那张牌匾也被熏的黝黑,但是唯有牌匾上的“松鹤居”三个鎏金大字还闪出些光彩,门外是一杆酒旗迎风翩翩,上书的隶书“酒”字,也让人明白这是家酒肆。
酒肆外倒也没什么摆设,单是一个四尺见方、里面装满醪糟的大鼎。想来这酒肆里,还不到夏日,一日便能卖一大鼎醪糟了。童旭暗忖,这酒香,多半就是混合了醪糟鼎里香气才传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