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规,明朝当然也有自己的规定。每年各布政司、府、县都要向户部(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其中,户部与各布政司、府、县的数字都要完全一致,必须分毫不差,才可以顺利结项。如果有一点儿对不上,一旦被查到,整本文册都要被驳回,并立即宣布作废,然后重新填报。除此之外,呈送人还要返回原地方,盖上原衙门的印章,这样才算有效。但是每次都要这样做,实在是有点太麻烦。于是,朝廷的官员们为了能够在实际运作中避免来来回回折腾,为了省事儿,在进京(南京)时就携带多份已经盖好了本地公章的空白报表,以便在与户部反复核对数字时,一旦需要返工,就可以在京城就地填报,省去了不少麻烦。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过了没多久,“空印”的秘密事件就被朱元璋发现了。朱元璋首先想到的就是他至高无上的皇权,竟然被人们如此不放在眼里,并一再认定这是官员们相互勾结、徇私舞弊的惊天大案,必须要严惩不贷。于是,这位平日里缺少财政财务常识的皇帝便龙颜震怒,一声令下,要将全国13个布政司、153个府、234个州、1171个县的大小官员,不论清贪良莠全部以“欺君”的罪名处死;副职以下的官员鞭打一百大棍,充军或者流放远方。一时间,如同黑云压城,人们惊恐不已,即使是当时的丞相、御史也不敢前去进谏,这就是著名的“空印案”。
“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在明朝属于一起重大的贪污案件。当年3月,经诸位御史们商讨策略,决定状告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李彧,提刑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人徇私舞弊、处事不公。尤其是贪财的郭桓,在收缴浙西秋粮时,暗地里和地方官黄文通、奸吏边源等人勾结,合伙贪污,把军用粮库里的三年的积蓄盗了个精光。更不可思议的是,他还利用职权和12个布政使司的官吏也勾结起来,盗卖仓库里的粮食。就这他还不肯收手,又和管理储存金银钱钞的府库官员合伙,偷盗金银和钱钞。
好景总是不长,纸里哪能包得住火呢?有人私下里把郭桓等人的不光彩之事汇报给了朱元璋。当即,朱元璋就下令逮捕了他们,并对他们十几个人进行了严刑拷问。没想到的是,这件事居然牵涉到了礼部尚书赵瑁等人。据刑部的人统计,发现那一群人除了侵吞大量的宝钞金银外,贪污的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精米2400余万石,这可是个十分惊人的数字,因为这个数字几乎与当时全国秋粮的实征总数是一致的。不用多说,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吧?朱元璋更是火冒三丈,下令将赵瑁等人弃市,并处死了从户部左右侍郎以下到各布政使司官吏共计3万余人,追回赃粮700万石。由于此案牵连到全国各地无数富户豪绅,尤其是江苏、浙江一带的那些豪门大族。因此,受此案牵连而遭杀身大祸和破产的不计其数,真不愧是明朝四大案之一。
短短数月,朱元璋斩杀了不少贪官污吏。虽然他们不是枉死,甚至可以说死得理所应当,但那毕竟都是一条条活生生的命。朱元璋担心因为此案,会引起当地百姓的躁动不安。于是,他下诏要“大赦天下”,承诺对于此案绝对不再追究,紧接着又安抚了地方官僚和官吏,就这样结束了它的蔓延。但是,为了进一步防止贪污案件的发生,朱元璋又亲自编写了《大诰》,其中不少法律就是针对贪官污吏的,看得出他是动了真格的。经过朱元璋如此大张旗鼓的整治,贪赃枉法的事情倒真是少了许多,同时吏治和社会风气也有了一些改变,朱元璋对自己的政绩很是满意,但是他还想做到更满意。
“郭桓案”发生没多久,朱元璋为了更加有效地加强治贪方面的手段,又制定了严厉惩治经济犯罪的法令,并在全国财政管理上实行了一些有效的措施,并且把记账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后来,又把“陌”和“阡”改写成“佰”和“仟”。在重典和防范的双重作用下,再也没有发生过此类的贪污行为,也因此保护了一大批的官吏。自此,汉语数字就被正式改成了大写,一直沿用到现在。可以说,这是老祖宗留给人类的一份反腐败的遗产,也是一个永远的警钟。
大兴文字狱
何为“文字狱”呢?每每提及这三个字时,人们禁不住就会问。所谓“文字狱”,亦称文祸、笔祸。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因文字而罹祸,因文字而遭牢狱之灾,更有甚者还会遭到灭门之祸。静下心来仔细考究一番,不难发现,文字狱的“文字”,其实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的。
很显然,“文字狱”的“文字”,不单单指文字。在历朝历代的“文字狱”案件中,最为常见的“文字”便是诗。这类文字狱被称为“诗案”、“诗祸”,比如,北宋大文豪苏轼的“乌台诗案”。第二种常见的“文字”是文章,文章汇集成书,便成了文集,比如,清康熙年间戴名世的《南山集》案。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文字”,那就是史书。此类文字狱又被称为“史案”、“史祸”和“史狱”。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北魏崔浩”事件。
此外,除了上述三类“文字”容易造成文字狱外,还有一些其他各种各样的“文字”,也很容易引起文字狱。明朝文字狱的兴起,并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有着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背景,也有着与其他朝代所不同的特点以及思想文化根源的。
明朝文字狱的兴起,一方面来讲,与封建统治帝王的自卑心理有着莫大的关系。先从朱元璋的出身说起,他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出身贫寒的帝王。他幼年家庭困难,生活经历也甚是坎坷不平。为了能够维持生活,他才选择了去寺庙里当和尚。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还做过盗匪。可以说,在那个时候,他属于社会最底层的贫民阶层。也正是这些谁都不愿意去回想的经历,使得朱元璋自幼就对那些处于社会上层、掌握文化知识的文人儒士有一种偏激的看法,觉得在他背后,总是有无数双歧视的眼睛在盯着他。因此,他养成了猜忌怀疑的自卑心态。而文字狱形成的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因为被怀疑影射朱元璋的出身卑微而惹祸的。殊不知,这其实就是一种“莫须有”的罪名。但当时的人们为了保命,敢怒而不敢言,只好把所有的恨都咽肚子里。
比如,曾经有一些官员,在进献的贺表里写到“作则”两个字。其实,这本来是一组很常用的词语,但朱元璋看见这俩字,立即就联想到“作贼”,认为官员们是在骂他,觉得他是盗贼出身、造反出身。除此之外,他还会从“生”联想到“僧”,从“取法”联想到“去发”,认为别人是在讽刺他曾经做过和尚……于是他跟疯了一样地大开杀戒,许多人也因此白白丢掉了脑袋。
甚至还有一些文人雅士,因为作诗而无意间获罪于朱元璋。比如,明初的著名诗人高启,他在《宫女图》诗中写道:“女奴扶醉踏苍苔,明月西园侍宴回。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不料,这首诗无意中被朱元璋看到,他认为,那是在讽刺自己。于是,他借口高启替苏州知府魏观作《上梁文》有“龙蟠虎踞”四字,将他腰斩于市。
还有一个官员叫陈养浩,因作“城南有安妇,夜夜哭征夫”的诗句,被朱元璋视为动摇军心,最后也难逃其咎被溺死在水里。甚至还有兖州知州卢熊,发现官方公文中老把“兖”字误印成“衮”字,于是上书朱元璋,请求更正。朱元璋看了奏章,很是不高兴。他认为,“秀才无理,便道我‘滚’哩”,将“衮”视为“滚”。没过多久,他就以结党营私的罪名杀了卢熊。
更为无稽的是,就连死了上千年的“亚圣”孟子,也难逃朱元璋的文字之狱。有一次,朱元璋在读到“民贵”、“君轻”的诗句时,认为这是大不敬,就命人将孟子的神位扔出孔庙,要让他在死后也得不到赦免。紧接着,朱元璋又命人将《孟子》一书进行修订,并删节了三分之一,这样才能作为科举考试的标准用本。后来,由于掌管观天的人说天上的文曲星暗了,这又引起朱元璋的猜疑,才不得不将孟子的牌位重新送回了孔庙。
明成祖永乐时期,因他兴“靖难之役”夺取了侄子建文帝的皇位,在这场军事政治斗争中,文人充当了重要角色,成祖即位后遂向曾经反对其篡位的文人举起了屠刀,比如方孝孺、练子宁、茅大芳等人的血案。纵观明朝文字狱之残酷,究其实质即统治者维护其统治、加强思想文化专制者也。
明朝文字狱,始于太祖,成祖继续执行。其文字之祸,文臣之杀戮,书籍之尽毁,思想之禁锢,实乃历史之罕见,并开创了恶劣的先例。在中国历史上,明朝是继秦朝以后最严厉的文化专制朝代,这两个阶段为中国文化史上最突出的两个阶段。“秦鉴在前,明鉴在后”,大概说的就是这个事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