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瑰和童嫣蓝异口同声地问:“什么办法?”
艳红忽闪着她长长的睫毛问:“秋姐,你怕疼不?”
“只要能活着,疼算什么?”童嫣蓝心里还想说的一句是:“现在我的生命不是自己的,而是两个宝宝的,我不能让他们两个也成为没有妈的孩子。”她心里最知道,没妈的孩子草都不如。自己就有亲身体会,只要她还有一口气,就不能让她的孩子没妈。
“不怕疼,就好办,让我在你的肚子上给你纹一个漂亮醒目的图案,这样不但能遮盖住疤痕,还能增添秋姐的身体的魅力。”
“小艳红,真有你的!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那今天就开始吧,我知道纹身不是一天就能搞定的。”白玫瑰的眼睛一亮。觉得这真是一个最好的主意了。
“秋姐,你真的不怕疼?在你的肚子上要纹四五个小时呢。今天晚上就先纹疤痕的这一部分。”艳红用手在童嫣蓝的肚子上比划着。
“艳红,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一手?”童嫣蓝觉得小17岁的小女孩真不是凡人呢。
白玫瑰说:“那我去帮你买材料,都用什么颜色?还少什么,你拉个单子。我去办。这事还真不能拖。”说着一阵风似地出了门。
白玫瑰早几年她还在当卖身女的时候,没有什么选择地会遇见很多过分的客人,无奈啊,无论什么样的客人她都不能推辞。甚至有些客人是变态狂,为了发泄自己会把她打得遍体鳞伤。
不过风险和效益是成比的,客人越是有匪夷所思的要求越是所获不菲;其中不乏有很多嗜好粗暴的人。而对于她们这一行脸和身体就是一切,如何快速消去体表的伤痕是必修课。于是每天用各种贴纸的“假纹身”来遮盖身上的青瘀,紫红,还有一些掐痕就成了她们这些姑娘的必修课。
为此,白玫瑰就积攒了各种小经验,何种情况适合热敷。何种情况适合冷敷,都很管用。
可是,有些更变态的客人非得让自己身下的女人见了血,才会给大钱。于是手臂上,大腿上经常会有一些烫伤,餐刀伤,就不是一个热敷,冷敷的事了。于是她创建了用贴纸纹身遮盖疤痕的方法是,受到女孩子们欢迎。久而久之,白玫瑰成了白宫妓女们的大姐大。女孩子们有了一些难以的事,都来找她商量,求得办法。还有一些缺德的客人玩过了姑娘不给钱,或者少给钱,姑娘们也来找她讨个主意。到了后来,小艳红的养母去世了,金老爷和莫先生一商量,就把白玫瑰提了起来,当了所有女孩子们的领班。这一做就是10年。
这10年来,她重新立了白宫的制度,修改了一些不合理的规则。还把女孩子们的收入提高了三层。而对于变态客人的要求,她按照细则分出很多的价格,比如受虐狂客人在得到女孩子们的服务之前,要签字同意书,明明白白的写上“我自愿在这里接受女孩子某某某的鞭打服务,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追究某某某的责任。”等等。当然女孩子们也不想为了挣钱吃上官司,打人的时候也只找那些屁股后背等部位,不会打出人命的。
有一些男人想带女孩子们出去,那就要交上大笔的押金费。
还有的男客人想要找面生的女孩子去参加一些宴会和聚餐,那就要再交一笔不小的“租借费”。这名目繁多的项目让女孩子们有了多一些的收入。也让那些总想拼命占便宜的男人们有了一些顾忌。
当然对于一些不守规则的男人们,白玫瑰的手段是“柿子捡软的揑。”那就是找准一些没有背景,没有靠山的男人,狠狠地打击报复他们一下。让他们记住,得罪了白宫里的女孩们也不是好玩的。当然她手下的打手也不是白痴。
再有像马老板那类的男人们,有天大的贼心,却只有老鼠般的贼胆,心里想偷腥,却要顾忌老婆。这样的男人就更好治了。只要说一句给他老婆打电话,就一切都解决了。
只过了一个小时,白老板又一阵风似地回来了。她手里多了一只购物袋:“都齐了,开始吧!”说罢,她蹲下身来,用眼睛平视一下童嫣蓝的肚子,思忖着到底在这个部位纹一个什么样的图案更好看。
艳红在旁边也想着主意,“要不就纹一只老虎?这个我最拿手,或者一只狗?”
“乱讲,老虎?你可真能想,让瑞秋是只母老虎?”白玫瑰嗔怪地白了艳红一眼。
艳红吐了吐舌头,“母老虎?是不怎么样,那再想一想。”
没过片刻她又想到了:“哎呀,要不就纹一棵大树?正好让树杆挡住这几条缝合的针迹?”
“可是瑞秋身上的疤痕是横着的啊?你总不能让大树杆倒着的吧?”白玫瑰想得周到些。
听到艳红和白老板议论了半天,童嫣蓝总算是明白了她们的主意,她明亮的眼睛看了看眼前的两个人,轻启朱唇说了句:“纹一只玫瑰花吧,我喜欢玫红色的,就把缝合的疤痕纹成花枝?”
“这个主意好,我刚才一路都没有停止想这事儿,觉得大树不能纹倒在地上的,可是花儿可以啊,就这么办!”白玫瑰知道,既然金老爷说让瑞秋去了脱衣舞的队伍,随时就会把瑞秋拉去。这金老爷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对瑞秋这么狠毒?仿佛恨不得把她打入地狱一样。难道……难道瑞秋的孩子怎么样了?或者金老爷不想让瑞秋再看到自己的孩子了?所以才故意这么打击她,折磨她,让她生不如死,顾不上自己的孩子?
白玫瑰突然间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她急忙对旁边的地上“呸”“呸”“呸”了三下。小声说了句,“我这个乌鸦嘴,千万不要说中了!”
换上一付笑脸,“我也正想着呢,来,快看看,我刚才顺便买了一本缠身图案的书,你来选一下,喜欢哪个。”
打开书的彩色页,童嫣蓝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一只含着露珠的玫瑰花,玫红色的,青绿的枝条上有几片绿叶,上面顶着一朵怒放的玫瑰,旁边还有一只待放的花苞。
“就这个吧。”童嫣蓝指着这朵花问,“艳红,你看这枝条上的刺儿可以遮盖我疤痕上的缝合线的痕迹吗?”
艳红拿过图册仔细看了看,点了点头:“没问题,一点问题都没有。我能做到。”说罢,她打开了白玫瑰买回来的所有的材料,仔细地察看着,边点头:“白老板,你好偏心,之前你给我买的颜料可没有这么花样多,也没有这么有档次,难道你看出了秋姐姐以后会前途无量?”
童嫣蓝暗自里不由得对小艳红赞了一下,这小女人,不应该说是小男生,也不对,他已经成为了她。无论怎样吧,艳红是个人物,从小在烟花粉中长大,怎么没有让他染上任何的恶习?至少她现在还没有发现艳红让人讨厌的地方。她不但人很善良,而且也会说话,你看本是一句揶揄的话,说出来不但夸赞了瑞秋,其实也是告诉瑞秋,白老板对她有多好。
白玫瑰何等聪明的人,她更明白艳红在讨好她,也在讨好瑞秋。
“如果你喜欢这些色彩,那还不容易?下回专门给你买,让你把全身都纹上。”白玫瑰用食指点了点艳红的鼻子,笑着说。
“好啦,既然都齐全了,就动手吧!秋姐,你就对着南天拜一下吧,让老天爷保佑你一切顺利。”她向个小妈妈一样,小声告诉童嫣蓝:“虽然只是纹身,但总是要出血的,祈祷一下吧……”
“好吧!”童嫣蓝按照艳红说的,双手合十,向着南方拜了拜,她的心里都是保佑自己的两个宝贝儿,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话。
这一夜,三个女人一直在工作。艳红和童嫣蓝不知道,但是白玫瑰知道,也许明天一大早金老爷就会来找瑞秋,让她开始训练。
到了凌晨五点钟,东方出现了鱼肚白,童嫣蓝浑身上下的汗水早已把身上的睡衣浸得湿湿的。她听说不打麻醉,玫瑰花的颜色会更鲜艳。所以她坚决拒绝麻醉剂,但是那种疼去让她体验到死去活来的感觉。
早上6点,艳红终于把童嫣蓝肚皮上的缝合线痕迹用玫瑰花的枝条上的硬刺遮盖住了,并且把一只玫瑰花的隆廓纹上了皮肤。
刚纹过的皮肤上又红又肿,鲜血淋淋。那些鲜血浸得玫瑰花更加的鲜艳夺目。童嫣蓝疼得都要昏倒了。白玫瑰和艳红也累得半死。几个人就那样合衣歪倒在床上昏睡了过去。
不知道是什么时间,童嫣蓝被一声吼叫惊醒,她还没睁开眼睛,身上就感觉到一阵的剧痛,她一下子张开了眼睛,跳起来,忽然腹部传来了阵疼痛一下子把她掀倒。
她的身上马上就又挨了一鞭子:“快起床,懒猪,我们白宫的饭不是白给你吃的!你TM给我去练功。再被客人投诉,我就让你去劈开双腿赚钱!”她被打得跳了起来,大眼睛惊恐万状地瞪着气愤的金老爷。
“金老爷,我一不欠你钱,我二不欠你物,为什么要把我赶尽杀绝?”她从来没有今天这样绝望,看到金老爷对她的态度,她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宝贝儿好像出了什么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