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诵经中的真言;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那年初夏,我独自去了拉萨。
高原反应让我连走路都有些困难,很久后,我终于站在了布达拉宫前。巍峨雄伟的宫殿高耸入云,那样端庄圣洁,让我甚至不敢直视。
曾经有那样一个人,他说他会牵着我的手来到这片离天空最近的土地上;他说他会像一个最虔诚的信徒那样在佛的面前祈祷,只愿我一生幸福安康;他说他愿我们如形影相随,无论我走到哪里,他都会一直陪着我,地久天长。
我想到曾经的那一天,我接到沈尘的电话。
“小墨,我听说家乡地震了!你怎么样?”他的声音焦急无比。
“有事的话还能和你打电话吗?”我笑。
他舒了口气,电话彼端的他声音轻灵,如同飞在云端:“我好几天都没有看新闻了,竟然现在才知道地震的消息,不过你没事就好。小墨,你知道吗,我看到布达拉宫了!”
那时候,汶川地震刚刚发生过,我所在的西安也有震感。劫后余生的我惊魂未定,此刻听到他的声音,仿佛那是世间最美的天籁。
如今,时隔三年,那些话言犹在耳,我也终于站在了他曾经站过的这片土地上。每走过一寸,我都会想,当年他的足迹有没有踏过这里;每抬起一次头,我都会想,当年他仰望的角度是否和我一样。
我看到自己的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很长,那样薄而没有重量,仿佛随时都能被风从地上吹起,飘向湛蓝的苍穹,然后渐渐远去,再也不会归来。
——就像,那个离我而去的人一样。
八廓街上经幡飘扬,沿街有许多售卖工艺品的店铺,游客往来,熙熙攘攘。然而那些热闹却并不属于我,我背着行囊独自从繁华边缘走过,一步一步。耳边满是迎来送往的声音,恍惚间,我忽然不知道自己置身于何时何地,仿佛宇宙之大,我只是一个飘荡来去的魂魄罢了。
我没有想到我的脚步会因一个小小的地摊而停驻。
那是一个约摸十八、九岁的黑衣少年,皮肤是高原民族特有的小麦色泽,眼神如冰雪融水一样清亮。他的眸子里闪烁着星光,那一刹那,我竟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仿佛……仿佛看到了那个人。
他的摊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下面铺着一层毡毯,各种工艺品在上边摆放得整整齐齐。我的目光落在了摊子中间的那把银腰刀上,那把刀轻薄小巧,雕工精细,刀鞘上刻着一朵绽放的花。
“这是格桑花。”少年说。
我的心里忽然一阵没来由的酸楚。曾经的曾经,有一个人是那样开心地打电话给我,声音里满是幸福的味道:“小墨,格桑花好漂亮,雪白的一片,如果你看到了一定会很喜欢的。我想牵着你的手,和你一起奔跑在格桑花海中……”
电话那端,我笑着答应:“好,以后一定会的。”
然后,说完这句话后,电话两端的我们却都忽然莫名地沉默起来。
以后,谁知道这个以后,会是多久以后啊……
翻转刀身,我看到刀鞘背面刻着一行藏文。
“这是格桑花的花语——怜取眼前人。”少年以为我不懂藏语,主动为我解释。我冲他笑笑,没有说话,他不知道,我其实曾学了很久的藏语,只为了追寻那个人的足迹。
刀身很轻,拿在手里有些许冰凉,仿佛蕴动着灵气。我问他:“这把刀卖多少钱?”
少年刚想说什么,却忽然看着我的身后,表情瞬间变了。他顾不上多说什么,一把卷起地上的毡毯和上面的东西拔腿就跑,很快就没了踪影。
我转身,看到了一群本地打扮的青年男人。为首的那个年龄稍长,一脸怒容,用藏语骂着:“混蛋,又让那小子跑了!”
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也已经转身离开了。我站在那里,望着少年离去的方向,视线的尽头有经幡飘扬,五彩斑斓,仿佛蝶衣在风中舞动。
我展开手,那把小巧的银腰刀静静地躺在我的掌心里,刀鞘上的格桑花在阳光下绽放。
曲水县在拉萨市西南方向,也是我此行的目的地。
由于在萨拉停留了半天,因此到达曲水县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刚一下车,我就看到一辆旧吉普车停在路边。
“小墨!”听到呼唤,我抬起头,看到了车边的人,央金。
央金是我和沈尘曾经的同学,她是个年轻的藏族姑娘,身材高挑,笑容爽朗。我记忆中的她是一头英气勃发的短发,一年没见,竟已经长及肩部,多了几分柔美。
“曲珍阿妈也来了。”她的视线落在我的腿上,而后若无其事地移开。
紧随在她身后从车里出来的是一位老年妇女,她见了我,声音都有些颤抖:“我的孩子,你终于来了……”
那一瞬间,熟悉的声音让我觉得恍然如梦。仿佛触到了心里的某些东西,我的泪又快要留下来,我强忍住,想说些久别重逢的话,却终是微笑着埋怨:“我不是已经打过电话了吗,我自己从拉萨坐车过来,你们不用来接我了。”
央金不由分说将我的行李放进车里,撇撇嘴:“还逞强,这时候已经没有去镇上的班车了,如果我们没来接你,你今晚可要露宿街头了。”
我笑着坐在后座看她发动车子,没有说话。透过车窗,我向车外望去。藏区的天空清朗至极,漫天星斗像盛着波光的湖面,处处都泛着细碎的光芒。空气微凉,我闭上眼贪婪地呼吸着,耳边是汽车引擎的响声和她们的说话声,这些声音如潮水一般荡漾在我的身旁,然后渐渐融进无边的夜色里。
车开得很快,半小时后,我已经坐在曲珍阿妈的家里,捧上了酥油茶。
“哎,都这样晚了,顿珠那孩子还不回来。”曲珍阿妈看了看表,叹气。
“顿珠?”我很惊讶。
曲珍阿妈是一位孤寡老人,她曾经在我的学校做过守门人,为人认真负责、和蔼可亲,因此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阿妈”。那时的我、沈尘和央金三人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又正是爱玩的年纪,因此常常由于晚归而被她抓住,一来二去,就曲珍阿妈熟悉了起来。后来她年纪大了,身体也日渐不佳,就回到家乡曲水县养老。在我的记忆里,她的家里没有任何亲人,更没有“顿珠”这个人。
“顿珠是阿妈一年前收养的一个流浪孩子,他……”
央金的话音还没落,门忽然开了,一个人影推门而入,带进零星寒意。
“真巧,顿珠回来了!”
听到央金的话,我抬头望去,却愣住了。我没有想到事情会这样巧,眼前看到的人竟然是白天里在拉萨遇到的那个黑衣少年。
顿珠见到我,眼里有片刻的惊讶,随即恢复如常。
“我一天都在镇上的木材厂帮忙。”他向曲珍阿妈解释道,淡淡地看了我一眼。
“这是我们从西安来的客人,你要叫她小墨姐姐。”曲珍阿妈没有对他所说的话多加思量,笑着向他介绍我。
“小墨……姐姐。”顿珠沉吟着,忽然笑了起来,对我伸出手,“你好。”
那天晚上,我住在曲珍阿妈的家里。
虽是夏季,藏区的夜晚依旧是有些冷的,连天上的星辰都泛着凉意。我将自己裹在被子里,脑海中纷乱不堪,一丝睡意也没有,索性起身整理行囊,手指却忽然在背包里触到了一个冰冷的硬物。
——是那把银腰刀。
白天里,我在一堆东西中看中它并不是无缘故无,除了它确实精致以外,还因为刀身上雕刻着的格桑花。
沈尘曾在电话里向我描述过格桑花盛开的样子。他说,夏季是藏区阳光最强烈的时候,也是格桑花怒放的时候,无数的花朵在风里微微摇曳,花瓣在阳光的照耀下几乎成了半透明,薄薄的,满是醉人的******。
在电话的彼端,我心魂俱醉。为这想象中的花海,更为那个咫尺天涯的人。
我又想到那个眼神和沈尘极像的卖刀少年,顿珠。我看得出他对曲珍阿妈极其尊敬,但他白天分明在拉萨,却没有对她说实话,其中一定有着什么原因吧。
我躺在床上,握着那把银腰刀,不知不觉睡去了。
——如果说,天有高度,你觉得天有多高?
——如果说,地有厚度,你觉得地有多厚?
——如果说,这世间有一个离天最近的地方,你觉得会是哪里呢?
“是西藏吧……”
朦胧中,有一个声音在回答。
我看到曾经的自己坐在一株梨树下,梨花纷纷扬扬,如雨般簌簌而下,飘落在我的肩头,那个身穿白色衬衣的男子向我走来,含笑为我拂去衣上落花。
“小墨,以后有机会,我们去西藏吧。我想和你一起去看藏区的星空,一起去看漫山遍野的格桑花,一起去看拉萨乱雪。”
拉萨乱雪,那是沈尘最爱的一首歌。
我听到他轻轻地唱起了这首歌,声音空灵而飘渺,仿佛来自天籁。
“拉萨雪纷乱了几千年,安静堆积到红尘湮灭,手中的香燃得明明暗暗,雪地上的脚印深深浅浅,好像是没有结局的语言。”
没有结局,没有结局,没有结局……
陡然间,我感觉他就在我的身边,离我不过咫尺远。
我感到莫名的不安。
我看到自己躺在一片废墟里,剧痛过后,接着就是麻木。眼前忽然有光晕闪现,光晕中浮现他的脸,还是那般旧时的模样,眉目间却透着恒久的寂寞。我站起身,想去触摸他的容颜,然而就在手指触碰到他脸颊的一瞬间,跌倒,梦碎。
醒来的时候,我再一次泪流满面。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曲珍阿妈让顿珠带我四处转转。
为了照顾身后的我,他特意走得很慢。这是一个很小的镇子,远离了都市的喧嚣,一切显得明净而安然。正是早晨时分,路上并没有什么行人,天还没有全亮,深蓝中带着微紫,那样空灵的颜色,仿佛透到灵魂深处。
“谢谢你。”晨光熹微中,黑衣的少年如是说,我明白他指的是什么。
“那把刀多少钱?我还没有给你呢。”我笑答。
他摇摇头,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再追问下去。我们一路走着,一路无语,气氛却丝毫不显得尴尬,反倒有一种心照不宣的安然。
走到一个岔路口时,他轻声提醒:“左转。”
那是一条小径,两边的草丛上挂着露珠,走到小径尽头的时候,视野开阔起来的一瞬间,我愣住了。
眼前是一片洁白的格桑花海,像一望无垠的雪原。视线的尽头是冉冉升起的红日,阳光落在花海上,如粼粼的波光,极其柔美,又蔚为壮观。最远处,花海边缘,有一间小小的房屋,静谧地伫立在那里。
“你知道吗,我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在我的记忆里,曾经有个姐姐,她带着我四处流浪,她把讨来的饭给我吃,自己却饿着肚子;她把捡来的棉衣给我穿,自己冷得发抖,却把我紧紧地抱在怀里。那时候我虽然还很小,什么也不懂,却知道她是我唯一的依靠和温暖,也是我要倾尽一生去保护的人。”
花海中,顿珠忽然说道。他的眼神清冽,闪烁着碎金般的温暖,仿佛看到了那些刻骨铭心的曾经。
“可是后来,我们分离了。我们被人贩子盯上了,在被拐骗的途中,我们决意逃跑。然而,我逃了出来,她却为了让我能顺利逃出而引开那些人,最终被抓了回去。从那以后,我继续着流浪的生涯,四处寻找,却再也没有见过她。”
他的眼睛垂下,不再说话。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我这样一个初识的人有这般信任,也不知该怎样安慰他,只能轻声建议:“她长什么模样?或许我们可以通过寻人启事……”
“她……”他的眼中浮起一丝苦笑,“我已经不记得她长什么模样了,唯一记得的就是她身上的一个标记。”
我心头一颤,默然无言。
“所幸在流浪的途中,我遇见了沈尘。因为他,我认识了阿妈并被她收养,这才有了一个家。如果一年前我没有遇到他,就没有现在的我。我时常在想,是不是佛祖听到了我的祷告,让他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指引我一生的轨迹。”
面朝东方,他闭上双眼,双手合十举至额上,又收回到胸前,深深地鞠躬下去,而后直起身来。金色的朝阳照亮他的面颊,他的身影定格成一尊雕塑。
“姐姐和沈尘,都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可是……”
可是,他们最终却都离开了他。
无穷无尽的悲伤如潮水汹涌而来,我的胸口沉钝地疼痛起来,昨夜那种不安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
顿珠沉默了片刻,垂眸叹息:“这里是沈尘以前最喜欢来的地方。”他的声音很低,轻得不惊微尘,落在洁白的格桑花上。
“沈……尘……”
缓慢地,压抑地,这两个字终于从我的喉咙中逸出,那些不愿回首的过往纷至沓来,在晨风中飞散凌乱。
沈尘曾说过,大学时候的央金像一朵向日葵,热情活泼,朝气蓬勃,而我则像一朵格桑花,柔弱的外表下透着刚强。
听到他的话,我只是笑。我来自江南,在细雨蒙蒙桃花遍地的江南长大,而央金则是地道的西藏姑娘,生长在雪域高原,如果说谁像格桑花,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我。
那时的我们三人是最好的朋友,维持着小小的圈子和深深的友谊。所谓日久生情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沈尘本就是一个出色的男生,时间久了,我们彼此之间渐生情愫。
而后来,我们也真的在一起了。
我总是认为,友情淡然如水,爱情热烈似火。有时水可以熄灭火,也有时,火可以将水烤干。
很不幸,我们是后者。
央金表面开朗,实际内心也是敏感而脆弱的,对亲情和友情看得很重。她的父母对她极好,她却依旧时常郁郁寡欢。或许是我们真的疏忽了央金的感受,三人的小小圈子因为我和沈尘情侣关系的确立而渐渐疏离。很长的一段时间中,央金都是避着我们的,即使偶尔撞见,也只是相互点头微笑而已。我很难过,很内疚,想挽回,却无能为力。
——直到后来的那一天。
“小墨,拉萨下雪了,雪花被风吹舞着,纷乱,却很美,以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