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首名为《倔强》的歌,其歌词中写道:“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我如果对自己不行如果对自己说谎,即使你不原谅我也不能原谅。最美的愿望一定最疯狂,我就是我自己的神在我活的地方……”的确,在这个世界上做人很难,做一个与世界不一样的人更难。既然无论如何都离不了一个“难”字,为什么不让自己倔强到底,做一个与众不同的自己呢?
4.远离初心,你将会活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模样
每个人在年少时,都曾经有过美好的梦想。但在现实面前,很多人为了谋生,开始向岁月妥协并缴械投降。就这样,我们成了现在的自己,变成了自己曾经讨厌的模样。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出自《华严经》。那么,究竟何为初心?所谓初心,即初始之心,做某件事情的最初原因,也就是为自己内心的愿望而活。
人心好静,而欲牵之。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却发现当繁华落尽,洗尽铅华时,我们却忘记了昔日的初始之心。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感叹:初心拥有很容易,但坚持却太难。
“人生真是讽刺,我们竟然活着活着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模样。”这是网络上极为流行的一句话。比如,当我们还是孩童时,老师问:“你们的理想是什么?”有人的理想是军人,有人的理想是医生,有人的理想是作家……
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自己当时的理想是做发明家,发明很多好玩的玩具。而有一个叫二胖的同学,他的理想则是当皇上,且发誓这辈子除皇上之外的其他职业一律不做。然而,若干年之后,几乎每一个人都做着与理想不相干的工作。比如,我的职业是每天对着电脑噼里啪啦地写字,与当初的发明家扯不上半毛钱的关系,而那个曾经发誓绝不做皇上之外职业的二胖,也注定终生成不了梦想中的自己。在岁月的不断流逝中,我们开始离梦想越来越远,甚至成为自己当初讨厌的样子。
人生的道路艰辛又漫长,但我们切不可让自己马不停蹄地奔跑,而应该走走停停,偶尔歇脚欣赏一下路途的风景。反之,如果一个人跑得太快,到头来不但没有得到什么,反而弄丢了自己的初心,并被岁月改变成曾经讨厌的模样。我认识一位军人朋友小吴,当我与他探讨“被岁月改变模样”的话题时,他给我讲了一个自己经历的故事:
在我进军校的第一天,所有的新兵都被迫剃掉头发,穿同样的装束,遵循所有的规定。接下来的军训十分艰苦,但我们都咬牙硬挺着。
班长是一个简单粗暴的人,只要我们犯错,他就会拳打脚踢。其中,有位大个子新兵被打得泪流满面。他的理由是:“别怪我打了你们,等你们以后当了班长,照样会动手打新兵,我可是为你们好……”
一天夜里,小王说:“等我以后当了班长、排长,一定不打新兵,我要用语言来教育他们!”
“不打!”一个战友赞同说。
“不能打!”大个子战友附和说。
“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打!”大家纷纷说。
宿舍里每个兄弟都怀着一个美好的愿望:以后做一个不动手打新兵的好班长。
几年之后,战友们都被分配到基层,过上了带兵当领导的日子。见到久别的战友,聊起带兵的事情。小王叹口气说:“带兵难呀!”我问小王什么带兵方法最有效。他说:“简单粗暴的方法最有效。可是,你知道的,我不愿意这么做。”接着,小王讲起自己带兵的经历。
小王给手下班长们提前吩咐:不准动手打新兵。但班长们总是喜欢动手。在一次训练中,就在某班长巴掌将要落下时,小王拦住了。他对班长说:“别动手!”班长觉得自己的威信被挑战,对小王大声喊道:“你不懂,有时候就要动手。”小王坚定地说:“我说不能就不能。”结果,这场训练不欢而散。从那天之后,几个班长联手挤兑排长小王,说他不懂管理。新兵们怕被班长收拾,也都离小王远远的。
小王说:“每当看到班长打新兵,我总会想起自己当初许下的不打新兵的诺言。”对于小王的带兵经历,我没有做出任何评价,只是感觉有泪水在眼睛里打转。而坐在旁边的战友却说:“你是不是傻了?新兵就是要打,何况是班长动手,又不是你打。再说了,又不是打你,是打别人!”而说这句话的人,正是当年被打得稀里哗啦掉眼泪的大个子战友。
人生就这样,我们活着活着就忘记了曾经的初衷,渐渐活成自己讨厌的模样。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总认为自己活着的使命就是改变世界,然而可悲的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们早已忘记了改变世界的梦想,却发现自己被世界改变了,并且变成了自己曾经讨厌的模样。比如,当年那些誓不结婚的单身主义者,现在早已儿女绕膝;那些曾为坚守文学梦,而朝不保夕的文艺青年,早已投身到散发着铜臭味的商海之中;那些对官场黑暗深恶痛绝的正义青年,现在早已千疮百孔,在贪腐的路上乐此不疲。
也许,每个人在年少时,都曾经有过美好的梦想。但在现实面前,很多人为了谋生,开始向岁月妥协并缴械投降。就这样,我们成了现在的自己,变成了自己曾经讨厌的模样。
当一个人的内心坍塌时,他就会有所依附、有所将就。渐渐的,我们就丢掉了初心,远离了真实的自己。然而,难道人生是一场必输的赌局吗?难道我们就眼睁睁地被岁月改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模样吗?其实,只要坚持初心,总有一天你会站在最明亮的地方,活成自己曾经渴望的模样。
5.寻找你的辨识度,做与众不同的自己
在这个讲究特色与个性的年代,墨守成规、千人一面者注定被埋没。而那些善于利用自己的闪光点吸引他人眼球的人,无论在穿着打扮上,还是在言行举止上,无不散发着与众不同的个人风格,从而使自己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
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局面:你去参加朋友的聚会,突然来了一群陌生人,朋友介绍说,这是张三,这是李四,那是……就这样一个个面孔在你面前一闪而过。可只一会儿的工夫,你就分不清这些人谁是谁了,甚至会闹出张冠李戴的闹剧来。
其实,遭遇这种尴尬境遇的不只是你,而且大有人在。前苏联心理学家莱斯托夫认为,人对初次见面的陌生人的印象只会保留很短的时间。如果想让对方长时间记住你,就要善于巧妙地突出自己的个性特色,并让这些个性特征成为对方记忆的焦点,这就是心理学中的“莱斯托夫效应”。其核心观点为:相对于普通的事物,那些特殊事物更容易被牢记。而这所谓的特殊事物可能是一列单词、一组图像,也可能是一些事件或不同的面孔。
在学习世界地理时,很多国家的地理位置都很难记住,但对于那些在地图上呈现特殊形状的国家却记得相当清楚。比如,中国地图的形状像一只昂首挺胸的雄鸡;意大利地图的形状像一只高筒靴和皮球,等等。这种记忆法无形中就运用了“莱斯托夫效应”,即记住对方最突出的个性。下面让我们看一则民国学者胡适的案例:
民国著名学者胡适,经常去大学做演讲。有一次,胡适在演讲中引用了孔子、孟子、孙中山等人的观点,并在黑板上写道:“孔说”、“孟说”、“孙说”。
当胡适发表自我意见时,在座者皆哄堂大笑。原来他在黑板上写了“胡说”二字。
胡适给众人的印象是幽默、谦虚、随和,这便是胡适先生与众不同的自我标签,也是他留给大家的第一风格。风格的作用非常大,不仅会在对方心目中存留很长时间,而且会形成一种心理定式,让对方认为你就是这样一种人。
法国作家福楼拜说:“风格就是生命。”俄国哲学家别林斯基说:“风格是在思想和形式密切融合中按上自己的个性和精神独特性的印记。”在语言风格上,有人幽默风趣,有人语言朴实;在眼神与表情上,有人面带微笑,有人咄咄逼人;在服饰风格上,有人华贵高雅,有人简洁质朴。总之,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风格,风格就是你自己。
很多人不清楚自己具有什么风格,甚至认为自己根本没有任何特色,其实这是一个人不自信的表现。要知道,每个人身上都具有一种独属于你自己的气质与特色。只要你善于发现,并加以利用,就能够呈现出自己的与众不同。说到这一点,历史上有一段趣事:
东晋的郗鉴官拜太傅,是一位很有实力的政治人物。他的女儿到了待嫁年龄,太傅便考虑给女儿挑选一个佳婿。那时的人特别看重门第,并讲究门当户对。而在当时,就属王导的势力最大,子弟众多,郗鉴决定在王家子弟中挑选女婿。
于是,郗鉴修书一封,让弟子送给丞相王导,表明自己有女长成,希望能和王家结亲。
在当时,官员之间的儿女成亲是很经常的事情,所以王导也非常希望能够和郗家结亲。但是,王家的子弟众多,王导不知道挑选哪位才能使郗家满意,索性就大方一些,让王家自己来挑女婿。于是他也修书一封,派人送到郗家,他在信中写道:“王家和郗家成亲,这是一件美事。但是老夫眼拙,女婿的事,要请足下亲自挑选。年轻人都在东厢,如果看中了哪位,他就是郗家要选的女婿。”
次日,郗鉴就派管家去王家的东厢挑选。王家子弟听说郗家挑选女婿的事情之后,都希望自己能被选中,每个人都穿戴整齐,等候在那里。这些年轻子弟们个个相貌出众、谈吐文雅,但美中不足的是他们都过于矜持。只有一个人,他若无其事地躺在东床上,露着肚皮在吃东西,似乎对郗家选女婿的事并不关心。
回去后,管家将自己看到的一切回报给郗鉴。郗鉴听后,对其他人并不在意,唯独对那个躺在床上吃东西的人颇有好感。最后,郗鉴亲自去了王家,宣布:“此年轻人正是我所要的女婿。”于是把女儿嫁给了他。此人正是著名书法家王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