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是一个游戏爱好群,几个来自天南地北的人,全都是因为爱玩同一款游戏而聚集到一起了,组团杀敌、配合得默契十分之高。
元克成是里边年纪最大的,最小的就是那个小青年了,今年念大二。
每过一段间出来聚会一次,三年来,已经成了惯例。
元克成快速敲键盘,赶紧问道:“在哪?”
群里其他人看到了,也纷纷询问:“卧槽,这是在哪呀?”
小四眼问:“没出人命吧?”
小青年说:“报警了吗?叫救护车了没?”
黄衣服女孩马上发语音:“建安路这里,前面发生车祸,这会儿堵车,我被卡在半道上了,已经有人打电话了。”
刚才那个帅小伙插话:“下车,走路回去。”
那是他们这一行人里边最帅的那个,名叫余浩,游戏也玩得很厉害,是他们的大队长。
他平时话不太多,刚才聚餐时,他也只是默默地在一旁吃东西,很少插话,但为人心细,一双狭长的深瞳,总是能比别人多注意到一些细节。
黄衣服女孩不干:“大哥,我家离这还远着呢,你叫我走回去?”
余浩又接着道:“你走一个站,走到下一个红绿灯那里,我绕另一条道送你回去。”
有帅哥送回家,小姑娘乐了:“你说的啊,可不许骗我啊!”
“嗯,快点!”
他们的对话,群里的人都能听见,平头小青年立即发声:“啧啧!这是有情况啊。”
另外那个小四眼也立马跟着附和道:“就是就是,看来咱们的队花,最终还是被大队长给无情地摘走了,呜呜!”话说到最后,居然还夸张的发出了抽泣地声音。
元克成微微一笑,他知道余浩的用意,已经十一点多了,救护车一时半会还没来,这里可能会堵很久,一个女孩子家,在外面还是不要太晚为好。
再者说了,那个余浩没有女朋友,想交个女友,也是正常。
他没有再作声,又看了一眼刚才的那个小视屏,后车座里露出的黑色鞋子,总觉得无比的扎眼。
……
这头,余浩送黄衣服女孩回家,黄衣服女孩名叫程连锁,非常文艺的一个名字,与她本人,却是极不相符合。
大伙都习惯叫她“锁锁!”,她新奇地盯着余浩的车上的物件看,这是三年以来,她头一次坐余浩的车。
之前听余浩说,他在公司里面上班,一直以为他最多是公司白领,家境比他们这些人要好些,因为每次基本都是他在买单。
但今天看他开来的这部车子,锁锁觉得,自己可能看走眼了。她本也不是什么拜金女,对一些奢侈品了解的也不多,但是余浩的那辆车子她不会认错,布加迪威龙,上千万的车子。
锁锁想到了自己,一个开奶茶店的小老板,每个月收入才几千块钱,顿时,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了。
余浩敏锐地察觉到锁锁的情绪,他开口:“怕你们会有想法,以后会跟我疏离,才没有据实相告的,毕竟我当你们是朋友。”
锁锁转头,眼睛亮晶晶地:“怎么会呢,现在都流行抱大腿、早知道你是土豪,我会很乐意跟你做朋友的。话说你到底是做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