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虽然古旧,但院子收拾得也是有条不紊,院子里铺着红土,由于下雨,有些泥泞,但是清扫的却是一尘不染。
王东岳说道,“你婶子在学校里教课,等中午回来,让她给你做顿好的!”
周远扬笑了笑说,“不忙不忙,王叔,咱们有烟有酒,随便叫点花生米之类下酒的玩意儿,就能畅谈!”
王东岳哈哈大笑,“你这混不吝的派头,倒很有你当年干爹的模样啊!”
“小时候竟跟着干爹玩儿,大部分为人处事的道道儿,那可都是跟他学的呢!”
王东岳点头笑道,“这就叫上行下效!对了,记得老丁他还有一个亲女儿,那小姑娘古灵惊怪的特别讨人喜欢,现在在什么地方?”
周远扬点头说道,“对,她叫丁怡,现在出息的很,已经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了!”
王东岳伏案惊叹,“也难怪,那小姑娘聪明绝顶,我们这帮人脑子绑一块也不如它好用!我长年居住此地,外面的消息一概不知,说起来,也倒十分有些寂寞呀!”
周远扬心中快慰,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当年王东岳在战场上,为了给死去的兄弟报仇,所以开枪杀死了俘虏,违反了军纪,这才被开除了军籍。
当时他心绪难平,就谢绝了所有好友的邀请,只身来到竹林村,从此不再过问江湖事,过起了隐居的生活。
周远扬这次过来请他,最怕的就是他已经心死灯灭,再也不肯重回南州市那片广袤的疆域。
不过,王东岳这句话倒是让周远扬燃起了希望。
一个人在隐居的生活当中,如果察觉到寂寞,他还是很希望回到花花世界闯一番事业的,只要这样,那就可以循循善诱找到方法,让王东岳重出江湖!
“现在外面变化速度虽然快,但是古老的法则在今天依然适用!王叔叔你深谙军事权谋,如果肯回到南州,一定能在很短的时间之内重振旗鼓!”
周远扬试探性的说了一句。
王东岳摆了摆手,“什么重振旗鼓?我年龄大了,现在就想养养鸡养养鸭,每天砍砍柴,喝喝酒,人这一辈子呀,是十分短促的,你现在正当青春年少,没有这种感触,等再过十年,人一旦过了四十,立刻就会产生一种万事休矣的感觉!”
周远扬点头不语,其实他心里明白,对于大部分平凡的人来说,过了四十岁,那种向上的劲头的确就一丝一毫也没有了。
不说别人,他亲爸也是如此,周远扬记得在很小的时候,年轻的父亲因为踏实肯干,被提拔为车间主任,原本前途一片光明,但是父亲生性耿直,不太懂得与人交往的方式方法,所以得罪了人,大概在三十七八岁的时候,被人陷害,从原本的官位上揪了下来,还下了岗,这才沦落到物业上成为保安。
记得从那时开始,父亲似乎慢慢变得沉默寡言,人也没有了向上的劲头,就一天一天的重复着沉闷的生活。
父亲说自己很享受那样的安逸知道,可周远扬明白,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那样过生活并不快乐。
从王东岳的眼神深处,周远扬看到了同样的神情,
王东岳几年来苍老了不少,他两鬓的鬓发已经变白了,王东岳是头发非常茂密的人,此时白了一半,显得比城里的同等年龄男人还要苍老一些。
周远扬看得出来,在王东岳举手投足之间,还是有着那种长年军旅生活所锻炼出的干脆利落。
两人对敏感话题闭口不谈,只聊山林趣事和坊间传闻,十分默契的都不谈论自己。
王东岳带周远扬看自己在山里这些年来的收藏。
他每天进山中打柴,还看管着一片竹林,所以自己制作的竹制家具着实不少,藤椅,竹床,工艺品应有尽有,他还在山中采到了许多上百年的灵芝,舍不得吃,全都放在阳光下晒干,现在也已经攒了十几个。
王东岳很豪迈的拿出五六个个头最大的灵芝,用报纸仔细地包裹起来,对周远扬说道,“山里土生土长的东西,跟外头那些用激素化肥催出来的可不一样,这东西吃了延年益寿,拿回去让你老爹泡酒喝!”
周远扬连声道谢,两人正聊着天,就听到门外传来脆生生的叫声。
“爸爸,我回来了!”
是一个小姑娘,声音温和灵动,周远扬偏头看去,见一个留着西瓜头,五官精致,身子小巧玲珑的年轻女孩儿跳进了院子,将红布做的书包甩在了王东岳常坐的藤椅上。
小姑娘跳过门槛进了屋子,看到周远扬后,吃惊地正大了眼。
王东,赶忙介绍道,“远扬,这是我女儿!”
而后又有些板起面孔的对她女儿说道,“我以前怎么教你的,看到家里来了客人,要先叫人问好!看看你多没有礼貌!”
小女孩吐了吐舌头,见周远扬年纪不大,便笑着叫了一声,“大哥哥,你好!”
“好一个活泼灵动的大姑娘!上次见你的时候,你只有现在一半高呢!”周远扬笑着点头说道。
“王叔,这孩子眉毛眼睛跟你真像!俊俏的很!”
说起自己的女儿王东岳似乎还很是骄傲,“嘿嘿,说句不客气的话,我这女儿可是结合了我跟他妈妈所有的优良基因的产物!”
小女孩显然不太习惯被陌生人品头论足,听到周远扬夸赞,脸蛋儿一下子像秋天里熟透的苹果一般,红呼呼的偏过头,惹人怜爱。
“爸爸,既然家里来了客人,那咱们今天就吃些腊肉好不好?”
王东岳立刻点头如捣蒜,“你说吃什么咱们就吃什么,等你妈妈回来让她去准备,你上学挺累,去休息一下!”
小姑娘笑着摆了摆手,看向周远扬说道,“我一点也不累,你叫什么名字?”
王东岳板起脸来,“真没礼貌,问别人的姓名之前要先自我介绍,都忘了吗?”
小女孩吐了吐舌头,笑嘻嘻的说道,“我以为你已经告诉大哥哥了,那好吧,我叫王子言,我今年十六岁,我喜欢唱歌弹琴,大哥哥你呢”
周远扬嘴角没来由的掀起一抹温暖的微笑,现在成长在城市里的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小姑娘大部分都在十分叛逆的时期,性格往往要到十七岁以后才慢慢趋向成熟,但是,这个叫王子言小女孩,性格却十分开朗乐观,讨人喜欢。
“你喜欢唱歌弹琴,我喜欢听别人唱歌弹琴呢!”
王子言惊喜的说道,“真的吗?那你坐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这就去把我的琴拿来!”
说完她便风风火火的朝着旁边那个小屋里跑去。
两人听到外面发出一声碰撞,王东岳急忙说道,“你小心点儿!”
而后又微笑着,向周远扬说道,“这个孩子,没别的优点,就是喜欢弹琴唱歌,村里人基本都听过她的歌声,你从来没听过她唱歌,她当然非常兴奋,唱的不好,你可要多多担待啊!”
周远扬笑了笑说道,“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能有一个自己非常神往的兴趣爱好,实在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了!”
正说着,王子言已经拿着一把琴回到了这里,随便拉开一张凳子,让周远扬端坐下来,自己老爹带着一脸欣慰的笑容,侧倚在墙上,看女儿调琴试音。
王子言手里拿的是一把上了年头的红棉牌的吉他,试音的时候,周远扬听到琴弦音色还不错,木头虽然因为岁月的斑驳变得有些暗淡,可音色还是非常动听的。
王子言两只小手白皙灵动,先爬了一会儿格子,等到手指舒展开来,周远扬听得出来,这是《明天会更好》的前奏旋律。
王子言的节奏感非常不错,不过兴许是吉他基本功的问题,所以演奏的声音并不是特别稳定,琴弦有按不准的现象出现。
一个蹩脚的音乐爱好者罢了,周远扬心中评论着。
可是当小女孩嘴唇张开,嗓音从喉咙里飘出来的时候,周远扬原本懒散的听众心情,陡然一转!
这嗓音,如闪电穿云,令得浑身汗毛孔,登时舒缓开来!
看到周远扬瞪起眼睛,喉结耸动的样子,王东岳欣慰地一笑。
当王子言唱到“春风不解风情”这一句的时候,尾音还采用了一种她嗓音里独有的跳跃技巧,令得人回味无穷!
周远扬感到自己整个灵魂都被王子言这一个转音给勾了过去,从这之后,直到整首歌听完,仿佛周边世界的一切都不复存在。
王子言唱完这首歌后,做了一个扫弦的收尾动作,周远扬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忘记了呼吸!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之后,慌忙鼓掌。
王子言站起来,俏皮的给周远扬和他爸爸鞠了一个躬,温柔笑道,“怎么样大哥哥,我唱的歌好不好听?”
周远扬脸上尽是惊叹,“太不可思议了!”
“怎么?你觉得我唱的歌不好听吗?还是,觉得我吉他弹得烂,其实我很喜欢练琴的,可是却怎么练都练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