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那男子走到洛凡面前,道:“罪人,你需要接受审判!”
洛凡一下子就愣住了。
他完全没有想到事情会出现这样的发展,简直毫无心理准备。
都说一个人的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从一个人的眼睛可以看得出许多东西。如果说从洛丽眼睛看到的是一泓清泉,从老金眼中看到是一片大海,那么现在洛凡在这个男人眼中看到的就是一片沙漠。除了眼中还稍稍带着些生气证明他还是一个人类应有的眼睛之外,洛凡并没有在他眼里看到任何带着感情色彩的东西存在。
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男子是个危险人物,自己还是少惹他为妙。最重要的是,这个家伙还是一个警察。
虽然在地下城中,警察基本属于一个摆设的存在,所有政府部门基本上都在一些大财阀与寡头把控中。
但警察始终还是警察。他们最基本也是重要职责还是维持地下城里的治安。
维持治安最基本一点是打击犯罪,普通人要在地下城中安安稳稳地生活最起码不能明面上与地下城里的规则发生冲突。
而不能随便杀人这一点,是全世界通用的普世法则。
当然,这些规则只对一些普通人有效,一些真正有能量的人法律是管不了他们的。因为规则就是这些人定下来的,如有必要,他们随时可以调整规则,让他们所有的行为都在规则以内。
这样的人在地下城中只有那么一撮,而洛凡很显然并不属于这其中的人之一。
洛凡之前的行为,很显然就违反了上面这些规则。
有违反规则的人,自然就会有维护规则的人。
而站在洛凡面前这个人很显然就是维护这些规则的执行者。
但洛凡从来没想过自己怎么倒霉,他刚与老金说了需要一个地方躲风头,下一刻就有风头吹到自己头上。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偏遇顶头风。洛凡感觉自己最近真的倒霉透了,此时的情况用前头恶狼,后有饿虎来形容最恰当不过。
但这个时候洛凡当然不能承认自己是什么“罪人”,到目前为止,洛凡相信还没有人有这样的本事在半个小时内就能查得到自己是杀了夜色酒吧那些角斗士打手的凶手。更何况,他出现在这里纯粹是一个意外。而直到自己进来的时候,眼前这个男子还是在营养槽里躺着的,更无可能接到什么消息要来抓捕自己。
要是地下城里的警察有这样的效率,那么城中那么多的暗巷就不会成为地下城中人人闻风色变的禁忌场所了。
所以面对着男子的说话,洛凡十分笃定地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不是什么罪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但男子闻言,双眼如同一猎鹰一般锐利看着他,似乎有看穿人心的本领。只见他无比肯定地道:“你在撒谎。从来没有人可以逃过我的眼睛和鼻子,我从你身上闻到了犯罪的气息。身为罪人的你,必须受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