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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血精灵怪物(1)

序言随着龙王克里斯蒂安的轰然倒下,就此宣告龙王纪元的结束,统治这片大陆三千年之久的真龙一族也随之灭绝。各地的人们举办的宴会庆祝文明的胜利,诗人们高声吟唱着自由纪元的到来,然而,真正的黑暗才刚刚苏醒。

天空阴沉的可怕,仿佛孕育着什么可怕的东西即将苏醒过来,要撕裂天空,来到这大地,吞噬万物。

“都寻找了两周了,一个血精灵的踪影也没发现。”眼看着周围开始逐渐昏暗起来,凛冽的寒风变的越来越刺骨,戈尔小声催促着说道:“我看我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鬼地方吧。”

“小老鼠,这可怖的天气吓着你了么?”旁边的贝菲索斯高声笑道。

戈尔转过头上下打量了一下贝菲索斯,他确实长的比自己高大许多,孔武有力的臂膀仿佛能撕碎一整头牛,黑色的脸上深深的刻着一道刀疤。他的腰间依旧悬挂着两把长刀,即使是睡觉也没有离开过他。

“我只是觉得我们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在这个鬼地方。”戈尔转过头去,嘀咕着说道:“而且,这天也越来越黑了。”

贝菲索斯没有停止自己高分贝音量,继续笑道:“小老鼠,你是怕黑吗?一个盗贼也会怕黑?”

戈尔瞟了一眼旁边的贝菲索斯,这个只有二十出头的年轻战士,虽从小经过严苛的训练,却缺乏生与死的历练,摇了摇头,并没有被他激怒,几十年的佣兵经历,让他对危险有莫名的预感,也许在别人看来他胆小如鼠,但其中大部分人都早已化成白骨。戈尔没有继续理会贝菲索斯,而是望向同行的另外一个人,也是他们三人小队的队长,巴博尔,一个比他高一个头的盗贼。

也许是感觉到了戈尔的目光,巴博尔忘向前方的目光收了回来,看了一眼身旁的两人,戈尔是从十年前就和他搭档的盗贼,两人一直合作默契,许多次都是靠着他对危险的提前预判,两人才化险为夷,是一个非常可靠的伙伴。而贝菲索斯则是自己的大侄子,一个家族寄予厚望的战士,年纪轻轻已经在自己的胸铠上标志着战士称号的战神长刀上纹上第一颗金星,自己获得第一颗金星已经快四十出头。而他这次出来便是和自己一起历练。

“银针森林确实和以前越来越不一样,以前来这里,可没这么安静。”巴博尔轻声说道:“现在连一只活的东西也看不见。”

“哈哈。”贝菲索斯觉得巴博尔并不像自己以前在家里看到的人,“舅舅,你也被吓到了么?或者是你和这只老鼠呆的太久,流淌在血液里的铁血家族精神被吸干了吧!”

“贝菲索斯·圣克鲁!”巴博尔有些微怒的喊出大侄子的全名,“我可是你的舅舅,你要懂得尊重你的长辈!”

“铁血家族圣克鲁只有铁与鲜血!”贝菲索斯没有被巴博尔吓到,在外人面前也不打算给自己的舅舅任何面子:“可没有什么长辈!舅舅,我看你是离开家族太久,把这些家族信仰都搞忘了。”

巴博尔瞪了一眼自己的大侄子,不想喝他争吵,现在可不是争吵的时候。

“戈尔,我也感觉到了。”巴博尔压住自己的怒气,不再理会自己的侄子,看着自己老伙伴说道:“这一路上好像有什么怪东西一直在盯着我们似的,这种感觉对一名盗贼来说,可是一件非常致命的事情。”

还未等戈尔说话,旁边的贝菲索斯便又开始笑起来:“哈哈,舅舅啊舅舅,你们两个可都是盗贼工会承认的一星盗贼,在这巨锤之地极北部的银针森林,鸟不拉屎的地方,被人盯着却不能发现,传出去恐怕会让盗贼工会丢脸丢到家吧,恐怕到时盗贼工会会毫不犹豫地摘去你们胸前的死神匕首标志吧。”

巴博尔摸了摸自己腰间的匕首,倘若贝菲索斯不是自己的侄子,恐怕从进入银针森林开始,他就会让贝菲索斯永远留在这里,在他面前,一个二十出头毫无生死经历的一星战士,干掉他,只需三个呼吸的时间。巴博尔忍住了心中的怒气,头微微低了下来,摸过匕首的手划过冰冷的空气顺势拖住了他的下巴,开始思考起来。

“我们再向前搜索一段距离,直到银针森林的内围。”巴博尔抬起头来,“如果再找不到血精灵的踪迹,我们就回去。”

“巴博尔,我们是不是再商量下…”戈尔盯着巴博尔说道。

“商量什么,你这怕死的老鼠。”贝菲索斯打断了戈尔的话,“血精灵啊,我们可是来抓血精灵,这可是龙王纪元后唯一会使用魔法的种族。”

“魔法?”戈尔对于贝菲索斯打断自己的话有些不满,“在你那里的确是魔法,在我这和杂耍的玩火一般。”

“小老鼠,你是想打架吗?”贝菲索斯有着圣克鲁家族特有的暴脾气。他的双手已经紧紧握在腰间的刀把上,随时都能反手抽刀而出。脸上的刀疤也开始随着因战斗准备而紧张起来的身体拧成一条线,这是贝菲索斯从小严苛训练的证据,也是他的骄傲。

“来啊,谁怕谁!”戈尔也一个跨步向前,右手伸向自己的背后,握住了伴随自己多年的匕首,他已经忍贝菲索斯太久了,他一生当中最讨厌的事便是有人叫他老鼠,若不是看在巴博尔面子上,他又是圣克鲁家族的人,不然他早就割破贝菲索斯的喉咙,看着他捂着自己的喉咙向自己求饶,后悔自己的言行。

“都给我安静一点。”巴博尔以一种不可置疑地口吻说道:“谁要是再闹下去,我就让谁先躺在这。”

贝菲索斯和戈尔似乎觉得现在生死相搏的确不太合适,都慢慢收起了自己的动作,不再理睬对方。

看见自己的话语起了效果,巴博尔才继续说道:“我们这次的任务是血精灵,可不是那些供贵族老爷们玩弄的暗精灵,整个帝国都很少见,特别是会在指尖放出小火球,虽然谈不上和以前纪元的强大魔法相比,但这已经是自由纪元八百年来,唯一会使用魔法的种族。这在帝国乃至整个大陆都是抢手货,特别是自由之都,甚至有贵族出价五万龙头币购买一个血精灵,天呐,五万龙头币,够我们花一辈子啦。”

戈尔的眉头紧皱,的确,五万龙头币,即便他只能拿到其中的一小部分,他也能无忧无虑地过完后半生,还能给自己的子女留下一大笔使用。他今年已经快五十出头,身上的隐疾已经开始复发,他明白自己已经干不了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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