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开了电脑,在网上详细的搜索了家栋的相关资料,并详细的打印出来。
她相当吃惊互联网居然掌握了这么多关于他消息,包括家人的。
不过也有她不希望看到的绯闻,有关他和前任女友的的事。网上报道的还瞒详细的,家栋的前任女友叫林莎,在台北最初从事模特行业,后来步入演艺圈。当时家栋在台北刚小有名气,两个人因为一次活动相识后来发展为恋人关系。
家栋曾正式公开两人恋情,为此引来经济公司不满,后来这女孩和一家公司的老板好上了,两人至此分手。有媒体评论这段感情,说林莎利用了家栋,她是依靠他们的恋情和他的名气而走红的。香儿看了看网上显示的时间,这些事应该是发生在两年前的事了。
嘉明在企划案上初步拟定是国内的一线明星,最好是影视歌全面发展的,这样有利于公司下一步的宣传活动。在代言费上的预算还是瞒高的,其他的一些附加的条件如形象好、口碑等方面,家栋也都符合要求,唯一需要下功夫的就是如何把国内明星增加成及新台地区明星,即不露任何痕迹,理由上还要充分。
香儿费了一番脑筋,找了一堆的理由,主要围绕新台地区造星机制成熟,包装运营赶在时代潮流的前列、发展前景好,受大陆欢迎程度高等方面做文章,虽然看起来有些勉强,但还算说得过去。
除了把理由说得充分些外,还需要做通嘉明的工作,公司能决定这件事的除了公司的董事就是几位助理及各部门负责人,而这其中最懂企划的也就是嘉明和其他两位助理,嘉明的话份量应该是最重的,只要香儿和他认为这个案子可以的话,相信公司其他人也不会说什么。
下面的任务,就是要把嘉明拉到自己的战线上来,香儿手里拿着一支笔,不停的在桌上敲打着,脑里谋划着如何不留痕迹的做通嘉明的工作。
“忙什么呢?案子我做好了,传给你啊?”香儿在QQ上联系了嘉明,她觉得在网上说可能比见面说还要好一些。
“好!”嘉明简单的回了话。
香儿把文件传了过去,她传的只是第一部分,代言人的选择范围,至于详细的代言方案,香儿还没有做出修改,需要代言人确定后再做具体修改,而且嘉明事先的案子已经写的非常详细了,不需要她怎么改动。
“我没怎么改,你做的太完美了,只是代言人的选择范围上,我觉得选择面应该更宽些。”香儿先是对嘉明的案子一翻夸奖,然后切入正题。
“国内的不好吗?我们的产品主要是针对国内,而且做活动也方便联系。”嘉明边看边回了句。
“我觉得还可以加上新台地区明星,哪里的明星比内地的受欢迎。我们计划下一步还有新产品上市,我觉得新台地区明星对产品的影响力更大些,我们需要造势。”香儿回道。
“新台地区的腕们代言费太贵了,我觉得暂时没有必要。”嘉明还是有些坚持自己的看法。
“我们未必非得找大红大紫的,可以找些潜质股,这样他们也会积极配合在大陆的宣传。”香儿也在坚持,她知道嘉明会被她说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