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座高楼如同参天巨木一样,矗立在钢铁水泥森林中。在其中的一座高楼中间,黑发少女身着粉红色裙子,脸上露出一丝愁容,趴在阳台上,俯瞰着楼下如同蚂蚁般的车辆,以及如同苍蝇般的悬浮小车,有些无聊的叹了口气。
“唉,不知道那个呆子在干吗,十几天都没他的消息了呢。”
“诶呦,我们家小芸思春了啊?可是这春天还没到呢?”
沈芸身后和她有几分相似的女人从屋内走了出来,其容貌仿佛天上的仙女降世,身上带着一股特殊的韵味,一举一动之间都能吸引无数人的眼神,她就是沈芸的姐姐,沈氏铸坊现在的当家的——沈彩云。
“我才没有呢,姐姐尽说瞎话。”
沈芸撅起了小嘴,看了看身边的沈彩云,连忙矢口否认,随后被沈彩云炽热的眼神盯得小脸通红,赶忙低下了头,眼神四处晃悠,没有个聚焦点。
“哟,我们家小芸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吗,怎么现在却害羞起来了呢?”
被沈彩云这么一说,沈芸通红的脸就更加红了,简直就是熟透了的苹果娇艳欲滴,而脑袋则埋得更加低了,仿佛只能看见脖子而看不见脑袋了。
“好了,姐姐不说了,不过我们家小芸思春了也可以理解的。”
说完,沈彩云轻轻地捏了捏沈芸的脖子,沈芸痒的不行了才抬起了头说道:“姐姐,不带你这么欺负我的。”
“好好,不过我们家小芸看上哪个男孩了呢?”
沈彩云微微眯起了眼,微笑的看了看沈芸,沈芸的一举一动全部在她眼中。
“才没有呢。”
“没有?那刚才姐姐貌似听到有人说某人是呆子,那那个呆子是谁啊?”
“额,呆子就是呆子,没有谁。”
沈彩云仔细的打量了沈芸一番,沈芸的神色却早早的出卖了她,一点点神色的变化却无法逃过睿智的沈彩云。
此刻,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响起,沈彩云碰了一下耳边类似于蓝牙的东西,电话刚接完,沈彩云的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一股怒而不发的威严出现在了她的脸上。
“好了,姐姐要去忙了,你自己别整天闷在家里,多出去走动走动。”
“知道了,姐姐,你快去忙吧。”
等到沈彩云离开,沈芸才慢慢的从阳台上走进来,看着插在花瓶里红白相间的边塞花,自言自语。
“呆花,你说我能不能再街上碰到那个呆子呢?”
只见微风吹过,花瓣随风晃动,仿佛在给沈芸回复一般。
“既然你说能的话,那我就去街上逛逛,说不定能够碰见那呆子呢?”
贫民区小院中,气氛很喜庆,石桌上准备了很多件礼物,精美的包装显示出了价格不菲,而这一切的中心却李玄。
“凌天大哥,不好意思,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你那我暂时去不了了。”
李玄一脸歉意,原本凌天好心好意给自己找工作,而且还为了照顾自己把李玄放到他手底下,但是李玄却要拒绝凌天的好意,这让李玄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反正这个位置你大哥给你留着,什么时候想来我这里了,我就把这个位置给你。”
凌天摆了摆手,示意李玄不必自责,反正大家住一起,都相当于亲人,万一哪天李玄在那里干腻了或者说不想干了,他这里随时欢迎李玄的到来。
“来,你看看你嫂子给你买了多少礼物,我和小乞都没这荣幸呢。”
“谢谢大哥,谢谢嫂子,还有你们大家。”
李玄看着一个个对自己关爱的人,有小乞丐,有凌天,有凌天嫂,有老爷子,还有小花儿,李玄感到十分满足。
“小玄,来试试你嫂子我给你买的新衣服,我也不知道你的尺寸多少,我觉着你和小乞的尺寸差不多,就按照小乞的尺寸给你买了套新衣服,你第一次出去,没有新衣服怎么行呢?”
李玄接过凌嫂递过来的衣服,然后穿在身上试了试,尺寸正好,但是却有点宽松。
“小玄,合适吗?如果不合适的话你嫂子我等会儿去那店里给你换个尺寸来。
李玄点了点头说道:“还好,就是有点宽松。”
“宽松没事,只要不小就行了,等衣服洗过后会缩水的,到那时候估计就真好了。”
“恩。”
凌嫂帮李玄把衣服的领子翻了出来,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后退几步,打量着李玄,笑道:“你看看,我们小玄穿着白色的衣服才是真的好看,白嫩的皮肤陪白色的衣服,这样整个人才看起来帅气,有精气神,你们说是吗?”
“恩。”大家点了点头。
“小玄哥哥,你真帅气。”
就连小花儿都跑过来夸李玄帅气,李玄微微笑了笑,摸了摸小花儿的脑袋。
“对了我差点忘了还有双鞋,来,再试试这双鞋,看看合不合脚,我看你那双鞋连鞋跟都没有了,嫂子就善做主张给你买了双新鞋。”
凌嫂撕开最后一件礼物,将一双类属于靴子的鞋取了出来,放到李玄脚边。李玄脱下自己穿了很久的鞋,然后将新鞋子穿上,原本显得有些大的鞋子,立刻缩小了许多,贴着李玄的脚。
李玄站了起来,走了走,鞋子很合适,而且还能感觉到鞋底传递出来的温暖。
“这可是那店里的最新产品,据说是什么阿达品牌,据说还能悬浮什么的,肯定是瞎吹牛。”
听到凌嫂这么一说,李玄顿时感觉到了这双鞋子的昂贵,阿达可是联盟最出名一家制鞋厂,每双鞋子不低于一万联盟币,这双最新产品的鞋子,估计也得将近十万联盟币吧,看来凌嫂可真的用心了。
“谢谢凌嫂。”
对于凌嫂的关心,李玄无以回报,现在只能多说几句谢谢了。
“没啥,只要大家开心就好,这钱也不是我一个人的,是大家凑得。对了小玄,我今天可是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排骨,而且还是满满一大盘呢。”
一听到红烧排骨李玄就流口水了,不只李玄其他人的口水也在不断的分泌。红烧排骨是李玄最爱吃的一道菜,从小吃到大,基本上没断过。
虽然凌嫂做的红烧排骨和李玄父母做的不一样,但是也有独特的味道,李玄听凌天说过,在他娶凌嫂之前,凌嫂就是个大厨,要不然烧菜也不可能烧的这么好吃。
饭桌上少不了大家争夺红烧排骨的战争,而凌嫂却给李玄开了小灶单独给李玄留了一份,让李玄大饱口福,也没有加入小乞丐他们的排骨战争。
饭后李玄还收到了不少礼物,虽然没有鞋子这么昂贵,但是这份情谊却到了,正所谓那句话,礼轻情意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