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要努力,等我赚了多多的钱以后,接我的爸妈到城市中来生活。我要开一间咖啡馆,要开一家西餐厅,要开一家连锁的水吧,哦,对了,还有,我要开一家只卖冰淇淋的店,就叫做甜蜜公馆。”汪沛珊看着眼前来来往往的送学生来上学的私家车,心里暗暗的下定决心,只是我没有像流星花园,或者一起来看流星雨里面的女主角一样大声的,对着天空喊出了来。
到了宿舍楼底下,见宿舍已经开了门,汪沛珊拿着行李,独自一个人把行李抬上了楼,行李虽然不多,但是也给汪沛珊累得喘不上气来了。
汪沛珊的宿舍在六楼,没有电梯,四人间,和许多大学都一样,上面是床,下面是桌子和衣柜,打开门以后,汪沛珊闻到一股怪怪的味道,是从靠窗的位置传到我的鼻子里去的。我凑近一看,原来是上学期同宿舍的其他人走之前留在这里的吃剩的泡面碗,泡面碗里面已经长满了蘑菇,恶心的人再也不想看第二眼。
怎么会有这么不负责任的室友啊,吃完了泡面扔到垃圾桶里面又不费劲,就这么放在这里污染空气,简直是令人发指啊,真是可以了。
“喂,这是谁在干什么,怎么把屋子搞成了这个样子?”从宿舍外边走进来的戴着墨镜的女子,是宿舍里长得最漂亮的,我的名字叫做,沈随心。
和我自己的名字一样,我的生活也是随心所欲的,男朋友固定,但是身边从来不缺少的是男性朋友,穿着时髦,浑身上下喷射着寒光,还带有一种汪沛珊从来没听说过,也是第一次闻到过的香水味道。沈随心和许许多多的大小姐一样,大小姐做派非常非常的浓厚,我从来不把别人的感受和心情放在自己需要考虑的范围之内,一切以我自己为中心,一切以我自己的满意为前提。
就像刚刚,因为汪沛珊在收拾宿舍,把宿舍搞得灰尘满天的时候,一个人毫无防备的走了进来,紧接着一声大叫,便大声的叫嚷了起来:“汪沛珊怎么几个月没见,你还是当时的那个样子,我告诉你,你要是喜欢收拾屋子的话,出门下楼左手右转,食堂现在正在招收保洁大妈呢,如果你不不喜欢在食堂干活的话,我家也行,我家正好现在也在招收一个保姆,收拾屋子做饭什么的一些简单的活,还给你提供住宿,一个月两千不少了吧,哈哈哈哈哈哈。”带着嘲笑口气的笑声,传入了汪沛珊的心底,但是她坚强的内心怎么会轻易被打倒呢,于是,她继续收拾着屋子,把抹布粘上水,恨不得擦到沈随心的脸上。
“哎呦喂,随心姐姐,好久不见,你还是风韵犹存那。”汪沛珊一边收拾着屋子,擦着厚厚的灰尘,一边讽刺起来了沈随心。
“瞧你说的,什么叫做风韵犹存呢,我这是未改当年啊。”沈随心一边拨弄着自己的头发,一边看着手机上当天的时尚讯息。
哦对了,忘了介绍,沈随心还有一个特长,或者说是爱好,就是我爱唱歌,而且在大一就获得了全校唱歌比赛的一等奖。
她唱的最拿手的一首歌,叫做《爱的代价》。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也不凋零的花,陪我经过了风吹雨打,看世事无常,看沧桑变化……”歌声动听,诉说着自己的故事,也在好像是讲着别人的故事一样。
沈随心的家离学校很远,她的家在遥远的中国南方,一个叫做北城的海边小城市,但是她的家,是当地有名的富商,靠承包海上渔场发家致富。
那里的海是湛蓝色的,像宝石一样的蓝色,而沈随心也是当地有名的唱歌最好听的少女,在当地颇有名气,曾经在她的家乡开过好多场的个人演唱会,放到全国,也是一个三线小明星的派头了。
“晚风轻拂澎湖湾,白浪逐沙滩,没有椰林坠夕阳,只是一片海蓝蓝,坐在门前矮墙上,一遍遍回想,也是黄昏的沙滩上……”这是沈随心从一进了寝室门就开始哼唱的歌曲,不知怎么的,以前的我都会哼唱一些苦大仇深的情歌,而这一回我开始哼唱起了民谣。
“唉,你怎么喜欢唱这种歌了呢?”汪沛珊问沈随心。
“我放假的时候,去了一趟台湾啊。”沈随心露出一种炫耀的口吻,像在展露着自己的旅途风景美好,心情也美好的不像话一样。
“哦,那你到了台湾以后,怎么没顺便让太平洋的风把你吹出去到太平洋对面看一看啊?”汪沛珊开玩笑似的说。
“我说,汪沛珊,你是脑子里面有泡儿啊,还是真有病啊,你能不能说话的时候过一过自己的大脑,给你一个挺正常的大脑袋放在你脖子上,是让你思考用的,不是让你天天拿它吃饭用的,好吗?”说着,我就让跟着我一起来的人铺好了床铺,挂好了床帘。
汪沛珊也收拾好了屋子,也收拾好了自己的床铺和柜子,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像是在睡觉,实则,她躺好闭上眼睛是在思考。
终于来到了大二了,如果毕业以后,找不到工作的话,就要回到家帮助父母种种地了,不管怎么样,一定要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让自己的能力可以在城市里买到房子,让自己可以在城市里安定下来,让自己的爸爸和妈妈可以住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之中。
这是她的梦想,不,不是梦想,是目标和愿望。
美好又切合实际吗?
在她的心中,答案是肯定的,只是在笃定答案之后,自己的脸上闪烁出的是无奈,和无奈过后,的努力。
正当睡意空袭了将要睡着的汪沛珊时,宿舍的门开了,走进来的是宿舍里长得也依然很飘逸的女子,我叫粱梦真。
粱梦真是十足的喜欢着明星,她也有这个能力,可以勾搭到一些四线或者三线左右的小明星,上一次她二十岁生日的生日会上,她邀请了一些选秀节目的全国二十强参加了她的生日会,并且和他们一起合唱了歌曲啊,玩了一些比较有意思的游戏啊,或者就是单纯的聊天喝酒,这让宿舍中的另外两个姐妹,对我羡慕不已。
这个生日会,粱梦真并没有交汪沛珊去参加。可能因为怕汪沛珊会受不了那个场合,或者是出于对自己身边朋友质量的考虑,或者就是她一直都没看得上汪沛珊。
但实际上的原因,那天沈随心告诉了汪沛珊,只是因为,汪沛珊没有一件像样的,可以出席那种场合的礼服而已。
不过没有关系,汪沛珊本来也不喜欢那样的场合,况且,住在一个寝室里,仅仅是室友的关系。
记得,汪沛珊在上大学之前听别人说过,大学里面的室友会成为这辈子最密不可分,最要好的朋友,像家人一样,像亲人一样,因为她们在这四年的时光里,同吃,同住,同睡觉,同聊天,同青春。
大学里最神奇的职业就是分寝室的那个人,因为是他决定了你身边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你会和什么样的人一起生活四年,以及你这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到底是谁,等等。
所以说,浪漫又美好。
可是,汪沛珊一上了大学以后,就完全否定了这些屁话了。
可能对于每个人来说,这都是不同的,有的人遇见的室友真的会成为一辈子的朋友,而有的人,遇上的室友,不仅不会成为朋友,还会成为像是路人一样差不多的关系。
这就是,因人而异的意思吧。
汪沛珊的思绪突然回到了这个问题上来,她发现自己总是喜欢思考这些漫无边际的问题,就像是思考着世界起源,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别瞎折腾,没什么用。
粱梦真看到正在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的汪沛珊,转头问沈随心:“这个家伙可真是懒啊,才下午刚来几个小时,就睡觉,一头猪。”
汪沛珊听在耳朵里,像一阵邪恶的风飘过,但是不痛不痒,我一句话,也没有回击,好像时间一直在静止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