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的终身大事让老两口烦透了心。二十二岁,不小了,这个年纪在农村已经算是晚婚(更主要是古父觉得自己活不了几年),要是仔细比对比对,还能算是晚育。
对于古父古母来说,苏大伟刚才答应的那句话简直无异于守得明月见云开,想到抱孙子,想到家里能平添几分生气,老两口立刻出卖了古今,一致对外。
古父负责把不情愿的古今拉回屋子里,古母负责忽悠苏大伟——她要将苏大伟忽悠走,好给儿子做思想工作。
拖拖拉拉好一阵,古母很不容易的将苏大伟忽悠走,这时候已经到了早饭时间,古母也顾不上做饭,连声向苏大伟保证改天去他家商议这事,定个日子。
两家商定结亲这事,苏大伟告辞离开。来日方长嘛!亲家公就在这边,有的是时间说话。
其实古今隐约猜到苏大伟的心思,那药苏红豆凌晨时候试过了,真的有效。或许是害怕女儿治不好,或许是怕古今不给提供药物了,苏大伟来个先下手为强,订了亲,那就是你媳妇。
你媳妇生病了,你总得给治疗吧?
也许,还有一个猜测,世界上目前癌症就等于没救,还没有什么绝对有效的药物可以保证治好。就像是一百年前一样,感冒发烧当时是大病,病的重了,没有哪个医生配的药可以保证治好,而现在感冒特效药满大街飞,基本上只要治疗及时,再重的感冒发烧都能治好。
是到了该再进一步的时候,癌症,至少苏大伟目前发现了一种绝对有效的治疗药物。或许还需要观察,但人将死的时候,多活一天就是好事。
这种药物的未来,不可揣度。
“价值是次要,也许是试探我来着,谁会娶一个死人做老婆?”
“你嘀咕什么呢你?”古父一巴掌拍过去,古今抱头鼠窜。“那小姑娘长的像是电视里出来的,哪里配不上你?”
“又不是我喜欢的,太熟,不好下手。你要喜欢,你去娶……哎哟……。”
“说什么呢你?没大没小”古母敲了古今一榔头,丢下手里的锄头柄道:“今儿,你也不小了吧?”
古今想想,真是不小了,二十二,别人都成家立业开大奔了。还记得十八岁发的誓,“二十二岁之前,要腰缠万贯,衣锦还乡。”。
如今誓言已经实现一半,二十二岁,衣锦还乡变成了已经还乡。
失败的人生!古今默默低着头。
古父看古今情绪有些低落,对古母使了个眼色道:“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早就娶了媳妇。今儿啊!你爹和你娘年纪也不小了,这辈子都快到头了,现在唯一想做的事就是抱上孙儿。那姑娘我瞧着不错,人漂亮,看样子也是个会勤快的媳妇。”
“可是她生病了,得的是癌症,癌症啊!”古今还在做无谓的挣扎。
“那又咋地?你不是有那药吗?你自己都说能治了,还怕啥。大白不知道吃了什么还能活年轻呢,小红豆治好后不一样可以健健康康生娃吗?”古母恨铁不成钢啊!过了这村就没那店了。
古今暗暗嘀咕:这又不是买个电冰箱买个电视,品牌好的还带售后服务,天知道苏红豆会不会癌症复发,美杜莎不是说了,那血液是她的生命力所化,也许只是暂时压制呢!
苏红豆又不带说明书,谁知道返厂大修时候戈尔贡之血还有没有用,也许产生抗性了呢?那时候还健健康康生娃?别逗了,返厂大修要恢复出厂设置的——再次投胎。
古父不知道他心里所想,点头赞同古母的话道:“对对!你那药不是你朋友给你的吗?再问你那朋友要点,大不了老爹这张脸豁出去,去给你朋友低个头,倾家荡产也给药弄回来。”
“可是结婚是需要感情基础的吧?”
古父瞅了古今两眼,颇有“你小子不要再挣扎了,认命吧!”的感觉:“感情是培养出来的嘛!我和你妈那时候不也没感情基础。总之,那孩子我钟意,要是娶不回来我打死你。”
好吧!古今只有败退,他想着怎么让苏红豆主动说出不愿意,老爸老妈总不能逼着人家女孩嫁人。想必,苏小妹不会是个倒贴的角色,至少,他身边的追求者谁都比自己好,应该看不上自己。
非常有自知之明的古今垂头丧气,有气无力的爬上楼梯,还看到大白那张嘲讽脸在楼梯尽头。两只猫眼里仿佛带着鄙视的颜色,似乎再说“你丫得了便宜还卖乖。”。
靠!谁得了便宜还卖乖?我和她没有感情基础的好不好?要是她不会洗衣做饭怎么办?要是她只会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看韩剧怎么办?农村人可不兴那一套,必须要吃苦耐劳。
想着想着他“唉!”的叹口气。都什么时代了,早就没有纯种的农村女人了,我也是各种婚前综合恐惧症醉了,啥理由都能拿出来。
有气无力的驱赶开拦路的大白,古今爬上楼,往自己窝里一躺就懒得动弹。想着那漂亮的女孩,想着老爸收缴的五百万支票,妈蛋,那明明是我的好不好?
楼下父亲还在骂着:“小兔崽子,这么大个人不憋的慌?给你找个媳妇还……”。
“乱说什么呢你?”好像是老妈在数落老爸。
古今想到大学期间暗恋的萌妹子,又和苏红豆对比对比,不由哀叹一气。萌妹子还真比不上苏红豆,可是难道我就这样向坑爹的命运妥协?
凌乱的想着那些杂七杂八的事,古今迷迷糊糊,忽然听到一阵剧烈的打鼾声音。
谁他么的乱打鼾?不对啊!明显是白天,我也没睡午觉,哪来的鼾声?
古今翻身起床,左看右看,找了半晌没找到别人,难道见鬼了不成?他自己吓自己,吓的浑有点神经质,忽然,他看到电脑想起什么。
显示屏里是一个房间,声音就是从那传来的。
想起来了,下楼之前自己开过电脑,还打开了赫菲斯托斯的文件夹。应该是赫菲斯托斯发出的声音。
他晃动鼠标变了一个方向,一条壮汉赤裸着上身躺在大床上呼呼大睡。他有灰白色胡须,焦黑的短发,是的你没看错,是“焦黑”的短发,看起来他的头发被火烤的厉害,前段卷曲起来,像是一团乱糟糟的枯草盖在脑袋上。
睡觉时候偶尔翻个身,那团乱糟糟的“杂草”就会脱落许多,大床原本很干净,至少被子一类的东西很干净,但几个眨眼之间,上面就肉眼可见的多出一些“杂草”。
丫的还是火神,竟然掉毛,你敢信?
这真是一件让人颠覆三观的事情,神话中的神出场无一不是光辉万丈干干净净,像这样没形象的家伙,根本不应该是神的模样。
古今抽抽嘴,自我安慰道:“还好还好,铁匠嘛!就该是这样。”
但是话说,丫长成这样,怪不得婚姻生活不幸福,怪不得雅典娜瞧不上他,原来也不全是因为他不懂女人,不解风情,而是这形象,特别是掉毛……。对了,忘记说,赫菲斯托斯脸蛋长的真的很丑,歪嘴斜眼不至于,但还算可以的五官组合在一起,英俊绝对沾不上边。
想到这里。古今也好奇,就凭这张脸蛋和掉毛的本事,他是怎么和雅典娜交上朋友的,还和雅典娜成为了好朋友。
看来雅典娜看中的是他锻造的本事,而不是真心交朋友,也着实为难雅典娜了,都不容易啊!
形象全无的火神大神呼噜扯的震天响,一头毛发落了满床上,黝黑的皮肤应该不是本来肤色,他兴许种族属于白人,但因为长期的炙烤,皮肤早已改变颜色,成为有点病态的黝黑。就像是,烧烤摊上的烤猪皮那种颜色。
半张露出的脸上沧桑尽显,看起来还算勉强入眼的五官扭曲着,仿佛天生就只会这样一个表情来着。冷贵**的气质,倒是挺符合传说中的西方神模样,就是不搭调,像一个贵妇人在你面前抠鼻屎般恶心,看着心烦。
难为了他母亲赫拉。
不要以为现代社会才有刷脸这种行为,作为神,怎么能落后于凡人?话说赫菲斯托斯样貌之丑陋,连他的母亲赫拉都嫌弃他,在他刚刚出生的时候就将他丢弃。由此可见,长一张好脸蛋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看着那张脸,古今立刻连食欲都没了,张嘴骂出一个字:“靠!”
落在赫菲斯托斯的卧室内,这个“靠”字就像一门榴弹炮在耳边发射炮弹炸响,赫菲斯托斯猛然从床上跃起来:“谁?”
张望几眼,并没有发现人的踪迹,这厮扯开床垫,居然从下面拿出一柄长矛,指着门口叫道:“来吧!战斗吧!我是不会向任何人屈服的……。”
他那头焦黑的长发随着剧烈动作,扑簌像下雪一样掉下来,眨眼间就在他脚下堆积了薄薄一层“杂草”。他魁梧的身躯肌肉鼓起,一条条青色的血管鼓起,如同一群小龙盘绕在身上。
他裸着上半身,下半身只有短裤,短裤还破了几个小洞,或许是被高温火焰烧坏的。
如此勇猛的模样,古今仔细欣赏,和幻想中的火神形象重合几分。
古今起了坏心,不说话,默默看火神大人接下来怎么办。他原本担心赫菲斯托斯能发现自己的窥视,说不好还能从显示屏里蹦出来,将自己做成个烤乳猪什么的。
现在看赫菲斯托斯一脸呆样,他心底绷着的那根弦松了下来。要是对方发现自己,不对,是发现这台二手笔记本,可不会像这样安稳——你不能指望一个胆敢强推雅典娜的人物有多么好脾气。
“来吧来吧!我是不会向命运屈服的。”火神大人叫嚣着,卷起一屏幕的火焰。
古今热血沸腾,“是啊!我是不会向命运屈服的,我要反抗,我要为自己的命运做主。该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着,我会向你反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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