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501100000004

第4章 证券评级公司很少被诉的现实及其成因

如上所述,美国法律报告集证实了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证券评级机构落到被起诉的地步,因而,这样的案件极为罕见。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第一节证券评级公司方面的原因

任何一个行业中都有成千上万个企业为生存和发展而苦心经营,但真正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时间地立于不败之地,而且为世人所瞩目的知名企业并不多见,而证券评级行业内在世界上拥有很高知名度和巨大的市场份额的佼佼者更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

现存的少数几家证券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证券评级社和穆迪公司等,它们在长期为各类企业以及公众提供独立公正的专业服务过程中赢得了很高的威望和声誉。这种威望和声誉,正是证券评级机构最大的资本,也是它们的立足之本。维护此种威望和声誉,最好的办法就是持之以恒地提供一流的专业服务。如果因与证券评级有关的专业服务出现差错而受诉,就会给其信誉带来极大的损害。为此,各证券评级机构无不将工作重点放在建章立制,以确保其评估结论确凿无误和客观公正之上。如在专业人员的挑选与管理、对原始数据的处理与复核、对评估结论的纠错与调整等方面,各大证券评级机构均有一套严格、合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些制度与规程有助于它们将错误消灭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当然,万一出了一些失误,证券评级公司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进行补救,尽量避免对簿公堂。万一无法避免诉讼,这些庞然大物也不会坐以待毙,它们将会尽一切努力争取胜诉,以挽回面子。此外,证券评级公司用尽一切救济、不获全胜誓不罢休的决心以及其足以经受诉讼折磨的雄厚财力,也往往使潜在的起诉者望而却步。

这也许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在美国的法律报告中为何很难找到证券评级机构被诉的案件。

第二节潜在原告方面的原因

证券评级机构受到起诉极少的另一原因在于原告自身。如我们设想中的第一类原告,即公众投资者,历来相信证券评级机构独立公正的评级报告,能够帮助投资者免受那些缺乏诚实或疏忽大意的证券发行人的误导,因而它们经常将证券评级机构视作他们投资决策上的朋友。在这样一种情结之下,不到万不得已,公众投资者是不太情愿、也不太可能对证券评级机构起诉的。

一般来讲,一个人或一家公司的自有资本总是有限的,有时候为了抓住一个有利可图的商业机会就必须对外举债,进行所谓的杠杆操作(leverage)。通过举债进行经营或投资的杠杆操作,往往能比单纯依靠自身实力进行经营和投资获得更大的回报和收益,而证券市场正是证券发行人进行杠杆操作的绝好场所。事实上也有不少人利用他人的资金获得可观的利润,甚至是暴利。在这种示范效应下,许多公司都将证券市场视为会下金蛋的鹅(a goose laying golden eggs)和帮助它们实现致富之梦的绝好场所。用他人资金赚取更多利润的诱惑是如此之大,以致于有些利欲熏心之徒不惜采用误导公众投资者的方法发行“垃圾债券”或“垃圾股票”,以募集 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或经营。证券市场历史上不乏广大投资者因受错误信息误导而遭到惨重损失乃至血本无归的记录。这些误导性的信息有时是由于不法发行人的误导行为所致,但有时也可能是包括证券评级机构、证券经纪人(broker&dealers)或股票分析人士(securities analysts)的误导行为所致。但是,当公众投资者因受错误或虚假信息误导而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之时,它们的第一个反应是试图从发行人那里获得索赔或其他救济,而也不大会想到从证券评级公司那里去获得索赔。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一些不屈不挠的投资者才会去查明真相:即这些误导性的错误信息是否是由于证券评级公司的行为或在证券评级公司协助下导致的。公众投资者的此种态度,大大排除了证券评级机构受诉的可能性。当然,这里也不排除弱小的投资者因担心其财力不足于同声名显赫、实力雄厚的证券评级机构相抗衡,负担不了巨额诉讼费,而放弃起诉念头的可能性。

第三节法律方面的原因

除了上面的两个因素之外,对证券评级公司提出诉讼的法律障碍,也大大减少了诉讼的可能性。大致来说,法律上的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1.首先,针对证券评级机构的诉讼的最大的法律障碍来自宪法第一修正案对金融信息出版机构的保护。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民主化程度很高的国家,新闻与出版自由被视为是不可剥夺、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赋于新闻出版机构新闻报导和出版的自由与特权,是确保民主政治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捍卫此种自由与特权则是美国各级法院贯彻落实宪法第一修正案一贯的传统和立场。由于证券评级公司需向公众公开出版金融信息,所以也受到此种自由与特权的保护。受到出版机构错误信息或不当出版误导的受害人除非能证明出版机构具有恶意(malice),否则无权对出版机构提出诉讼。可见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证券评级公司的保护,是潜在的起诉者难以逾越的一道法律屏障。通过下文对具体案件的介绍,读者一定会有更为深刻和感性的体认。

2.对证券评级公司提出诉讼的第二个法律障碍,来自可供受害者援引的法律救济种类和条件的局限。当证券评级机构评估出现错误时,在法律上可供受害者援引的救济种类本来就不多,大体上只有违约之诉、诽谤之诉、专业人士失职(professional negligence)之诉等屈指可数的几种。更为糟糕的是,符合这些法律救济构成要件又十分不易。加之大部分索赔性救济要求原告证实它们是基于对证券评级公司的依赖(reliance)而遭受了损失,所以,原告胜诉的希望非常之小。这些遏制性因素必然会导致诉讼的减少。

3.对证券评级公司提出诉讼的第三个法律障碍与美国法院对一些中介机构法律责任所持限制性态度有关,因为,这种态度往往使得想去法院状告证券评级公司的原告们不得不三思而行,甚至望而怯步。

在美国,司法机构不太情愿让会计师公司等中介机构对不特定的公众承担无限的法律责任。此种态度在许多判例中得到连续一贯的承继和延续。被频繁引用的“乌拉塔马斯公司诉塔趣”一案(Ultramares Corp.v.Touche)中卡多佐法官的一句名言也许能为美国法院的上述态度提供一种最好的解释。那就是:法院应该避免让会计公司“对一群不特定的多数人在一段不确定的时间内承担金额不确定的索赔责任”。由于会计师公司在对某些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证券评级公司对发行者作出的评级报告在本质上极为相似,且可能受到会计师审计报告虚假信息误导与证券评级机构评级报告错误陈述误导的公众投资者又都是不特定多数人,因而人们很自然地会联想到法院可能也不愿让证券评级机构承担一种不确定的法律责任。法院的上述限制性态度,对于公众起诉的信心显然是一个很大的遏制因素,因为谁也不愿意花费巨大的金钱和精力去从事一桩没有多少胜算把握的诉讼。结果是:即使有投资者确实受到了错误评级报告的误导而试图与证券评级公司对簿公堂,他们也很有可能因法院的上述态度而偃旗息鼓。

4.最后一个法律障碍来自集团诉讼的复杂性。

状告证券评级公司的原告由于人数众多,因而最适宜采用集团诉讼或代表诉讼。而这些诉讼的组织与进行无疑是十分复杂和费时费力的,所以意志不太坚强或经受不住诉讼折腾的原告往往会知难而退,半途而废。

明白了以上四个方面的原因,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证券评级公司受诉的案子极为难寻了。但我们毕竟找到了一些,笔者将对这些案件中原告的诉因、被告的抗辩理由以及法院对原告起诉证券评级机构的态度在下文中作一详细的介绍与分析。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最新修正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个人信息保护:应对法律合规要求,妥善处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应对法律合规要求,妥善处理个人信息

    本书是德勤企业风险丛书的第六辑,主要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最前沿话题。内容包括如何通过数据丢失防护系统应对日益严格的信息保护法规及监管要求;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及监管要求;个人资料保护制度建置;隐私保护的企业现状和合规挑战;管理数据隐私的利器——身份和访问管理;个人资料泄漏调查经验;企业敏感数据保护之道;银行信息科技安全风险管理探讨,等等。本书可为企业的个人信息保护提供理论基础和最佳实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耕地、宅基地与土地承包

    耕地、宅基地与土地承包

    全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内容为主线,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覆盖面非常广,针对性强,有利于读者对照查找自己所需要的知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不死诫

    不死诫

    遭遇地府BUG,还想悠哉悠哉的生活,门都没有!神经质的天书、卖关子的绥骨、和稀泥的同类……不甘寂寞的三界妖孽,慢慢都被卷了进来。他,又能在这条命里注定的不归路上,走多远、遇见谁?
  • 童童挺挺

    童童挺挺

    无。。。。。。。。。。。。。。。。。。。
  • 彼岸之约:绝宠韶颜琴妃

    彼岸之约:绝宠韶颜琴妃

    花灵,一个十分神秘的种族。生在彼岸的彼岸花灵,为寻找心爱的他,放弃了她所拥有的一切权力。再次相遇,彼此互不相识,却因一时兴趣,他缠上了她。却不料这一时兴趣,恒久的陪伴竟使日久生情。九幽血珠、凤颜韶华,消失已久的宝物竟重归于世,她的出现是否命中注定?深藏已久的秘密,千年之约,千年之争,到底谁对谁错?一曲,弹尽繁华盛世;一舞,舞遍心间繁花——【今生所求不多,但愿繁华落去,你仍然陪伴身边】(绝宠文,男强女强,HE,结局一对一,欢迎入坑)顺便推荐一下蓝蓝的另一篇文文《耀月之时:盛宠仙音小公主》,也是甜宠文,欢迎跳坑,么么哒QWQ
  • 末日囧囧

    末日囧囧

    一场灾难的降临...两个时空的交错...灾难为何降临人间?灾难的背后,又隐藏了多少阴谋?现代与未来,两个时空的争锋对决!这里,有你想要的精彩...
  • 筱南寻雨

    筱南寻雨

    多年后的某一天“但是为什么会帮助我啊”筱荀对着将自己抱在怀中的男人说“因为你眼睛里有星星”
  • 徽音绕城

    徽音绕城

    宫深似海,群雌粥粥,徽音绕城,邀凤来鸣。
  • 爱你,在你来的时光

    爱你,在你来的时光

    【锦书轩】让你爱上文字的香气。【幽幽千城】编辑旗下出品“到底想怎样?”“我告诉你!你的眼里只能有我!”——————————————妈妈说,要叫他哥哥!她偏不!他是她自懂事以来最讨厌的人,这个别人家的男孩,用他的优秀和可怜身世,夺走了她所有的光环和爱。她对他恶言相向,抢走一切他喜欢的东西,在外散布对他不利的谣言……可他却永远微笑着。她恨透了他的虚伪、做作。她用一切孩子能想到的恶毒招数去激怒他。年复一年,可是当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时,她慌乱了。他新婚当日,她自圣彼得堡专程赶回。只为说一句“我不准你结婚!”不料这个从来对她言听计从的人,却回了她一句,“初晴,别闹!”还夺走了她保存二十多年的初吻。……再见面,他已有了美丽的妻子,她仍是孤身一人。……走过路过的亲,如果觉得文文不错,记得收藏、推荐哦...嘻嘻~大家的喜欢是墨墨最大的动力哈!哇咔咔~顺便推荐下我的另一篇完结的文文《谁在半夜乱弹琴》http://novel.hongxiu.com/a/318984/
  • 山水佳迹对联(上)

    山水佳迹对联(上)

    对联,汉族传统文化之一,又称楹联或对子,是写在纸、布上或刻在竹子、木头、柱子上的对偶语句,对仗工整,平仄协调,是一字一音的中文语言独特的艺术形式;它是中国汉民族的文化瑰宝。本书介绍了一些地方的关于山、水的对联,如“双剑峰瀑布(庐山)”、“普照寺筛月亭(泰山)”、“萍河(徐水)”、“秦淮河(南京)”等等。
  • 张良(名人传记丛书)

    张良(名人传记丛书)

    担负着光复故国的梦想奔走四方,满怀大义,博浪沙刺杀秦王,洞悉局势,鸿门宴上扭转乾坤,运筹帷幄,楚汉相争决胜于千里之外,在建立汉朝之后明哲保身而急流勇退。书中客观生动地讲述了张良在复杂的政治和军事斗争中展现出的卓越才能,以及他在功成名就之后淡薄处世的一生,他的高尚节操为青少年读者立下了一个典型的榜样。
  • 未来芯片

    未来芯片

    重生?重生!不就是重生吗?那你见到过重生到6岁的嘛?!重生7岁,飞入脑中的未来芯片。心怀天下大志,手拥青梅竹马。快哉!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