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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飘飞的纸鹤(1)

蓝蓝的天空下,飘飞着白白的纸鹤,那是恋人们的心。心深处的伤口,为何如此脆弱,一点点晃动,一丝丝轻风,都可以让爱逝去。

飘飞的纸鹤

陈实/上海华东师范大学

秋风瑟瑟。漫山遍野的草早已受不了如此的冷风,接二连三地倒了,黄了。

松针软软的,上面踏了两只沉沉的脚。磊提着一盒东西,向那个熟悉的山头爬去。风吹着他凌乱的头发,不过,也不能不承认,是他一周未梳的头发挡住了风的去路。他的目光盯着前方,当看到那山头上的一条青灰色的长石时,眼中突然渗出一滴液体,大概是风太大的缘故吧,他这么告诉自己。

那两只脚此刻在山头上。也不知这是第几十次来这儿了,唯一不同的是前面那些次是两个人,和那个水晶般纯净的长发女孩。他喜欢和她坐在这长石头上,听她风铃般的声音,她喜欢靠在他怀里,任他和风儿抚摸她的长发。这里的每片落叶,每棵小草,都记载着他与她的故事。这些,都似在昨天。

磊呆坐在石头上,冰冷。他缓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刀,站起来,继而又蹲下去,在刚才坐的那块石头上,恶狠狠地刻下了两个字:何必。

何必呢?既然她这么瞧不起自己,又何必去想她,又何必去伤心呢?磊不是一个没有自尊心的男孩,可那天,那天的她是怎样的把他那个叫自尊的东西,从心中挖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放在地上一脚一脚的踩,直到粉碎!真的,我不如你,不如你学习优秀,你是理科第一名,学习标兵,品学兼优,美丽出众。我不配做你的男朋友,我只不过是文科班那几十个你所谓连地球引力都弄不清,连灯泡都接不燃的傻瓜中的一个,相貌平平。更可恶的是最近又交了几个被你称作狐朋狗友的朋友,学会了抽烟,喝酒和打架。学会了不在乎学习的每况愈下。是啊,我不如你。也许,我真的如你所形容的一样,废品站都会抛弃我。

“我恨你!”磊大声朝山谷中叫到,回答他的,是空荡荡的天空。

磊的手伸向随身带来的那个盒子,用尽力气扯开了它。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从撕裂的大口子中流下来。那是一只只小小的纸鹤。纸鹤!哼……磊哭都忘了怎么哭。那时候,学校中正流行一首歌,叫《千纸鹤》:“折一千只纸鹤,结一千颗心情,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通……千纸鹤,千颗心,折折叠叠都为了你。”磊不失时节的为她折了一千只,后来竟染上了手中一拿纸片就折成纸鹤的毛病。千纸鹤,千颗心吗?心与心的相通终于成了传说,天长地久?几天长,地天久呢?

磊冷冷地打燃了火机,点着了一堆草根,把身边的纸鹤一把把地往火里扔,看着这些东西慢慢化为灰烬,还有自己的一千颗心。纸鹤片刻成了一堆冰冷的灰,在秋风中飞上衣黄的天空,旋转着,似在跳着一曲悲壮的舞。

烧完最后一只纸鹤,磊无力地拖着双脚下了山,在黄昏来去的人群中寻找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自己……

下星期,磊便要离开家乡了。

要离开了呀,这穷困而贫瘠的土地,在将别的日子里,突然变得那么美丽,磊竟有些舍不得走了。但父亲工作调动,他和母亲自然得随父亲一起,去那个听都未曾听过的地方。

临别前一天的晚上,朋友们为磊准备了一个欢送会,在河堤的草坪上。一个月前,朋友们还和磊在这儿,看河边金黄的油菜花和湛蓝的天空,谁曾想过离别即在眼前呢?那天晚上,燃起的那一大堆篝火,照亮了好大一片草地,亮得看不见星星。磊抱着吉它,和朋友们唱着熟悉的歌,一首接一首,直到火变成了一些类似星星的火点。回家的时候,磊的铁歌们儿,安,从背后叫住了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纸片,递给磊,磊迎着月光,看到这是一张小卡片,一面是一个美丽的,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另一面是几个绢秀的字:祝你一路顺风——是丹!

“你恨她吗?”安问。磊尽力克制住自己将涌出的泪,苦笑着说:“恨又如何,爱又如何?我曾那么坚信别人所说的‘初恋不会成功’绝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如今呢?哈……既然她瞧不起我,我何必再去烦她?不过,我会永远记住她,以及她那些精典的话。”“以后你自己多保重。”安没有多说。谁会知道,那一夜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独自蜷缩在路边的大树下,颤抖着哭了一场,流了十几年都未流过的那么多的泪水,第一次感到,泪竟如此冰凉。

磊就这样离开了,告别了家乡和他的初恋,就在第二天一大早,在他的朋友和心爱的女孩在梦中的时候。前方是否有新的生活,鬼都不知道。

到那个城市后,磊去了新学校,在感觉到那里的人像参观外地人一样看着他之后,作为回报,他送去了打量大猩猩的一眼。磊不喜欢那个地方。

“既然来了,就无可挑剔,只有你去适应它。”老爸的话仍在耳边。是啊,我是一只八哥鸟,树嫌八哥是八哥飞,八哥嫌树,还是八哥飞。

“面对新的生活,就不要去回忆昨天”磊自己的话藏在心里。但是,似乎每夜闭上眼,全是丹的影子,丹的声音,然而每一天想到她,都是一次揭旧伤疤一样的刺痛,从脚底到头顶的摧残。有人说,如果你觉得心里很累很累时,大概你已经老了。是吗?磊看着床头镜子里,自己无神的眼睛,对自己说“你十七岁,但已经老了。”

这个城市里的文科班素质很高,磊来后,那本来都已落下一大截的功课更是力不从心,排名次下来,第一次月考,他考了第三名,不过是倒数的,班上五十七个人。磊很消沉,甚至想放弃,但他耳边耳鸣般反复响着那句“你不如我!”

离高考还有三个多月时,老师们惊异地发现,磊变得发疯似地学习,每天最早来学校和最后离开的是他,开夜车到两点,第二天仍不打盹的也是他。甚至那个看着他便摇头叹气的数学老师,竟发现有天磊在钻那些足以杀死他脑细胞几个的几何和代数题。第六次月考他考了第四名,正数的。

磊并未太兴奋,仍沉默地过着他的生活,直到遇到君。君是个特别的女孩。磊不开心时,她的笑容总能传染他,让磊也不由得让大脑指挥嘴角上翘,磊想说话时,那双大眼睛总会盯着他,用心的倾听。

终于有那么一天,磊发现,自己不小心爱上了君。她成了磊生活中的阳光,磊在一个下雨的夜里,对君说了那三个字,然后在以后的阳光明媚的日子里,磊身边有了一个叫君的漂亮女朋友,磊的成绩优秀和君的美丽体贴,使他们周围充满羡慕的月光,磊喜欢这种感觉。

高中三年就这么过去了,像风一样。磊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向往已久的那所大学,临走磊送了君一个自己做的项链,上面有一滴“玻璃水”,两边是两只小贝壳,磊告诉君,这个饰物的意思是,就算大海只剩下最后一滴水,那两只小贝壳也在一起,一只是你,一只是我。

那个叫丹的女孩,似乎早已经随岁月的风沙埋入了尘封的记忆,谁还记得她呢?

故事到这里本该结束了,但是,当磊到了大学的第三天,收到了一封淡蓝色的信,信上绢秀的字迹,磊似曾相识,而其中的内容,让他无法呼吸:

磊:

首先祝贺你考上了那么好的大学。真为你高兴。你终于证明了你自己,不比别人差,我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勤奋上进的男孩。

也许,你很吃惊收到我的信。或者,我本不该写这封信,但,不管你愿不愿听,我必须告诉你一个三年来都未解释的事实。三年前,我冲入你的教室,当着全班人面说了那些伤人的话后与你分手,知道为什么吗?我都是为了你好。

别以为我是装崇高,扮神圣。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原谅我的,我当时看到你与那些坏学生在一起,打架,消沉,心里像刀绞一样,我是一个女生,没办法阻止你,但,我知道你爱我,而且我清楚,你是一个十分好强的男生,所以,便用了一着十分笨拙的棋:激将。

我忍受了三年的罪恶感和孤独,伤害了一个爱我至深的心,但我也是迫不得已,如今,我的计划成功了,也再也无法挽回这一切了。

和你分手后,我便再也没有涉足爱情的河流,我知道,有些爱是一生一世的。记得我给你的承诺吗?我怀念那些在你怀中度过的往昔,那个秋天,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

我不知道今天的丹在你心中摆在什么位置,爱人?朋友?还是什么都不是?或者你根本早就恨透我,忘掉了我?

我想知道你的解释。

一发不可收拾,不说了,你会回信吗?

凌晨一点二十分

看完信,磊沉默了,他不知如何是好,两年来他所坚信的一个事实却在十几分钟内完全被否定了,他头脑中一片空白,老天真会开玩笑!

如果当年丹这么告诉他真相,也许他考不上大学,但他决不会失去丹,而如今,他已经深深爱上了君,他如果告诉君要和以前女友和好,无异于将自己给君的一切承诺变成咒语,把自己给君的爱变成利箭。他只有选择伤害丹,尽管他心里会永远记着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直到八十年后一杯黄土把他的身体和灵魂和记忆全都埋葬。

三天后,在对失眠作了三天抗争后,眼睛红肿的磊,在学校邮局前,投进了一封信,他知道,这封信会让那个让他奋进让他上大学的女孩心碎,但,他只有如此啊。

信中,磊说了几十个“对不起”,最后又引用了一段自己都不懂的话:“爱情像一列火车,单程车票,一个时间只卖一次票,我们买了票,却不小心丢了,再去搭车,便只能看到过去的车尾了。我们这样错过了,只能留下遗憾,不管是否因为不小心,是否在乎。”

磊走在这个大城市霓虹灯闪烁的街头。在这陌生的城市,抽一支熟悉的烟,走向路的另一端,人生是个玩笑,现在磊明白了。

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一千只纸鹤,在天上飞呀飞,越飞越远……

非现代性的

丁慧真/重庆北培西南师范大学

我并不是靠回忆或翻看日记才能想起初遇他的情景,那些都还没有我现在的感觉来得真切。对我来说它总是那么真切地存在,假设要是去忘掉或模糊的话,我就不是正常理智的我了,一定是我得了遗忘症抑或是成了不会思考的植物人。可惜这些都没有出现,我仍然正常得要命,没有丝毫的混乱,我的并不聪慧的脑子并不在这上面添点儿乱。你想这时我的脑子能添点乱多好,那就没有人记住这个开始了。

可是打一开始我就不打算用深沉的调子写出来,我认为这终究错了,我打算用神经质的思维迷乱地描述它,这样才能让你明白最初最原始的情形,假若你不屑于我的良苦用心,我不知道该怎样让你静下心来。我想我们首先就应该建立一种和谐和信任,这很重要。

那时我很着急我们中文系九九级的男生怎么老不进球,我直觉得他们个个打得都很不错,相当沉着冷静,有时机敏得像个猴子。如果你认为我对他们的称赞仅是为衬托金毛的更好的话,那我就显得太小气,况且生怕落俗的心讨厌这种烂三货的伎俩。我完全是用欣赏的态度真诚地称赞他们,这仅仅是因为我的篮球打得臭得很,而他们个个比我强。但我的焦急丝毫没有一点儿用处,我们九九级的比分和九八级的越拉越大,像现代的乌龟与兔子赛跑一样。看着比分的距离越拉越大,我的焦急却不见了。我也很好奇自己怎么就放弃了。我当时就审视自己,发觉我的放弃完全不是因为我对九九级的失望,我很心安理得地站着,很心平气和。要是我当时有消极性的不怀好意的想法,我当时就能看出自己的羞愧,既然我不羞愧,那么我的放弃就是光明正大的。我的放弃丝毫没有影响我看比赛的兴致,我怀着多么敬仰的心情看他们比赛,并且我把他们都神圣化了,我跟自己打赌这一定是英雄与英雄的友谊赛。

在我的敬仰让我欢天喜地时,我开始注意到金毛。他除了篮球打得很从容很谦和外,打球时爱笑爱露他的白牙齿,有着有点儿长的乱发外,简直没什么特别了。他总爱笑,特别是他球没有投进的时候,我从没有见过这么谦和的神情。他球打得很棒举手投足间都能显现他的从容,还有他凌乱的长发,我不明白眼睛怎么老盯着他看,我不知道除了做这些我还能干什么,这就足够我忙活的了。我的眼睛始终放不开他而注意别的东西,我真的说不清,跟我一块儿来的朋友说我不害羞盯着人家大男生看,而她自己何尝不是呢,我不喜欢跟金毛打配合的那个高个子,那人好高,伸手能摸到篮板,但是他看到金毛没投进时不是皱眉头就责怪金毛,没有一点儿涵养。没进球又有什么关系,就是输掉这场球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根本就不会输。金毛进球时我拼命鼓掌,看都懒得看我的手掌是否拍红了。

男生比赛完后金毛边抽烟边看女生打球,他把篮球当作了椅子来坐,我注意到他在盯着一个九七级的女生看,盯着眼睛还不时吐着烟圈,那女生窗的是短衣短裤,身材好,长得也漂亮。我那时就站在他旁边,能清楚地看到他抽烟时眯起的眼睛上的睫毛。他很专注地看着比赛,说专注或许不好,用投入更好吧。这种神情很像他一贯的作风,不像装出来的。我深深惊呀他的投入,这让我既嫉妒又崇拜。但我由此推断他不是清教徒,连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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