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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撒哈拉之眼(4)

结果无巧不巧,那口药的效力似乎已经过了,凤凰最后一个字出口已经是旧声音。而这声音到底是什么质地,山狗并没有听得太仔细,因为在那个字脱离凤凰口边、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他面前那张本来固定得上好的餐桌猛然拔地而起,像一艘火箭一样直冲屋顶,咚的一声巨响,与天花板亲了一嘴,然后摔落地上,变成八片。

与此同时,所有在餐厅中吃着饭的人都飞了起来,连山狗在内。大家对这突如其来的自由显然不是很习惯,撞来撞去,拉拉扯扯,很快各自头上就多了几个包,衣服都烂掉不少。同时,沙拉和蒜香面包愉快地在空中结伴而行,擦过山狗嘴边的时候躲闪不够快速,被他咬了一口。其他无数菜肴米饭,连同厨房设备,还有服务员,都一起跑到了地板以上、天花板以下。场面之热闹,实在前所未有。

一分钟之后,轻盈的魔力消失了,一连串的噼里啪啦,乒乒乓乓,一切落回实地。只见偌大一个食堂当中,只有凤凰和山狗是直立的。前者倒是一直都站在地上没动过,后者则是属于学习能力特别突出的人物,即使是学飞,也很快掌握了无保护安全着陆的高深技巧。他双脚一沾地面,立刻就吼起来:“怎么回事?”

凤凰掩着自己的嘴,脸上满是尴尬之色,听他问,连忙从口袋里摸出一小瓶糖浆状的东西,喝了一口。然后小心翼翼地低声咳嗽了一下,发现自己的声音又变成了最初的清脆状态,于是大喘了口气,说:“想不到药力过得那么快,忘记跟你说了,上次涅槃之后,我的声音不知怎么就可以让四周一百米以内的东西暂时失重。”

山狗一听,挽了挽袖子,二话不说,上前把凤凰的脑袋一把抱住,抢过那一小瓶川贝枇杷膏,往她嘴里就灌。不顾四周人侧目,也不顾凤凰的白眼可以把视网膜都翻出来,硬是一口气灌完了。然后跑去兑了点水进瓶子,回来继续灌。一边灌他一边想,我的天,要是那三条蚯蚓走掉了,那我过两天,不是要搬到大气层之外去住?那里可连电视都没得看啊!

受了这个刺激,山狗要去搞掉伦敦烟火、将蚯蚓留下的愿望更加强烈,行动也就更加坚决彻底。他回到自己宿舍,从铺天盖地的破烂家当中找出一身夜行衣来穿上,蹲在地上看了两集《情深深雨蒙蒙》,擦鼻涕眼泪用完了最后一卷手纸之后,终于等到天足够黑,可以出门去做贼了。

05温控中心的这个晚上

天足够黑,是每天会出现的一个客观事实,在撒哈啦之眼,却永远是一种个人化的感觉。即使是凌晨两点出门,闭着眼睛走在街道上,黑暗的感觉也只留存在记忆中。提醒你,地球始终在转动,当转动到太阳背面的时候,我们会得到一样叫做夜晚的礼物,用以恢复体力,藏匿悲伤,放大孤独,寻找心事。而如此恩赐,在撒哈拉之眼,被剥夺已久。

山狗的生活,其实一直都极为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看电视,的确已经很久没有在这个时候出过门了。他毕竟是受过严格训练的前猎人,因此也是城中少数几个不用带绳子就找得到目的地的人。此时天光如水,夜风微微,空气清凉,他一路慢慢地走,放眼望去,两侧路边零落着许多建筑物,创意设计本来皆足惊人,外在形容却都已经相当破败。更要命的是,这城市里有太多跑来跑去的花花草草,跑累了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见缝插针,随地睡卧,整个环境面貌因此完全杂乱无章。令人不由得叹息一声:糟蹋啊!

当年负责撒哈拉之眼整体规划项目的设计团队,汇集了五十年来建筑界最顶尖的高手。领衔设计师是法国人,另外有几个人来自五湖四海,素来艺术识见不合,各自在公众场合撂过狠话,说这辈子要正眼看了对方,就把眼角膜捐献出来造福社会。说实话,现在医学界正愁没有活体移植资源,听到此类宣言,大家都蛮高兴的。HSC不晓得砸了多少银子,请了多少说客,雇了多少杀手,终于汇集他们协同工作,历经七个月,拿出了一份完美的方案。多完美?如果拿给上帝,上帝会重新装修自己家的房子。

可惜,彩云易散琉璃碎,从来好物不坚牢!这一份罕见的完美,轻易就被毁灭了,下手者不是别人,正是建设此城功劳最著者——那三条蚯蚓。倒不是说它们嫉妒人类的艺术成就,召来一阵沙漠龙卷风把撒哈拉之眼变成了庞培第二,它们只是创造出了许多奇怪的植物而已。

当满池的莲花发现自己有能力长途跋涉的时候,你怎么能指望它们永远待在十米见方的水塘里,充当几个酸人念念诗歌的背景呢?世界多么广大而神秘,人家想去爬爬喜马拉雅山也是可以理解的。就更不用说,栽种在中心花园里的那许多棕榈,纷纷出发去了夏威夷做日光浴了。

自从蚯蚓们开始恶搞,不出两年,撒哈拉之眼与当初设想,终于天上人间,不堪回首。也就造就了今天晚上,山狗在漫步中所眼见的凌乱风景。一只冬瓜忽然在旁边哼着小曲儿滚了过去,看来是在葡萄那里喝了点新鲜红酒,整个外皮都变成了红的——明天别给厨师当成巨型柿子辣椒给弄去配菜啊!

目送着快乐冬瓜远去的身影,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击中山狗,他想起很久以前,自己也看见过同样的一幕。而那个时候,身边还陪着另一个人,是那个人依稀说过:喂,冬瓜,别给抓去当大辣椒啊!

仿佛是隐藏在脑海中的一部电影,在按下播放键的时候清晰地显示出一幕幕影像,却又像是一个非常逼真的梦境,纤毫可见的时候还是带着不容放心的虚幻气息。到底是哪一样,山狗觉得非常迷惘。

他站在那里,偏着头,想了很久,希望确认自己回忆的真实性,直到一束刺眼的光线照上了他的脸。

执法灯笼草。

首先,这是一株草;其次,它很亮;再次,它非常敏感。

这蓬闪闪的,活像一个灯笼的东西,每天半夜后就开始出现在撒哈拉的街道上,它四处滚来滚去,悄悄咪咪的,一点声音都没有。而其他任何东西所发出来的声音,都瞒不过它的感应叶,只要有点动静,它就会猛然光彩大盛,腾跳而起,以200公里的时速向现场挺进。谁给它逮住,麻烦就大了:它的光芒会一直笼罩着你,无论天涯海角,拳打脚踢。总之,你都处于它的势力范围之下,无所遁形,直到自己跑去投案自首为止。

想山狗何等人物,当然不会轻易就束手就擒,当下咳嗽一声,招呼道:“阿SIR,你好。”

灯笼草不理他。人家清正廉明,耳根特硬,在执法界是闻名遐迩。人类的执法部门这些年来多了一句口号,叫做“像灯笼草一样坚持原则”,那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山狗磨磨蹭蹭地走了过去,似乎要和灯笼草说几句悄悄话,手在裤兜里摸着摸着,猛然摸出一样东西,植物警察唰地滚出两步,显然以为他会掏出AK47之类的东西。其实,那只是一个圆圆的透明玻璃瓶子,上面印着英文标签。不过,这个瓶子的威慑力比冲锋枪显然要大很多,因为灯笼草瞄到以后,二话不说,一下子就跑掉了。

草本炭疽菌种,传染力超强,凡是拥有生命基因的变种植物,一沾就死。撒哈拉之眼禁物之一。山狗知道它跑掉后一定会去向植物仲裁委员会告状,不过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先去干点正经事吧。

温控中心沐浴在严格控制过的光影中,内外都很安静——要知道那三条嗜糖蚯蚓都是积年的神经衰弱患者,绝不容许任何噪音存在。

凭借自己对地形的熟悉,山狗摸到最为隐蔽的东北角落里,把反向溶解液小心地滴在墙壁上。那晶莹的液体挂壁能力之强,任何年份、任何配方的红酒都无法望其项背。它们像泪珠一样悬在山狗眼前,慢慢地,慢慢地,渗入最顽固的表面,融化,瓦解,消灭,默然无可御。这个世界上,比它力量更强大的,只有爱情。

等待倘若太漫长,就会忘记自己当初等待的到底是什么。四个小时后,当墙壁终于出现一个拳头大小的洞口,而山狗也被自带的小闹钟震得从瞌睡中醒来的时候,他居然有点不解:“咦,我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面前会有个洞?”

换了一个聪明人,接着就会开始想宇宙与人生的大道理,最后搞得五迷三道,非送精神病院不能解决问题。可是山狗是个粗人,很快把迷糊犯完了。四处看看,确认无人窥视,各处关节便训练有素地一起发出喀喀响,身体迅速缩成比洞口略小,山狗姿势优美地原地起跳,化身为小皇帝詹姆斯手里的一只篮球,咻的一声,投了个漂亮的空心,掉进了温控房。然后,被人抢了蓝板……

在应该翻身落地的那一瞬间,山狗忽然感觉到自己身子一沉,接着一定。脸上阵阵凉意抚过,好似三月微风吹拂,周围忽然蓝光幽幽闪现,那是温控中心的热量灯,在灯下,那三条小蚯蚓正笑嘻嘻地看着山狗——躺在一大丛凤仙花中间。

一看乃是凤仙花将自己生擒之,山狗就忍不住惨叫一声。他顾不得会压坏人家,一个弹跳,奋勇挣扎起来,直奔到角落的幽暗处。掏出自家带的小闹钟当镜子一看,果然,满脸桃红,有如新嫁,随便他怎么拿袖子蘸口水擦,都丝毫无损其颜色的鲜艳程度。凤仙花的“即沾即染,永不褪色”功能,近来是越发长进了。

他人即地狱,显然,此刻蚯蚓们就是山狗的地狱,反之则大大不然。

伊们气定神闲,大有诸葛孔明城门退敌的风度,轻袍缓带——睡衣,对着山狗笑:“嘿嘿,就知道你会来这一手,等你好久了。”

山狗哭丧着脸:“早打个招呼嘛,害我花这么大的力气,还欠下牛花花的人情。”

桃红蚯蚓一摆头:“这倒不会,牛花花是我们这边的,给你的那瓶反向溶解液掺了大半水。”

山狗摸摸头,看看那个被溶解出来的大洞,真心佩服:“天哪,掺了水都这么了不起,要是原液呢?”银灰蚯蚓对他的无知深为不满:“猪,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拿来接原液,必须要花花亲身来到才行。”

这么闲扯了一会儿,山狗行动计划失败,自己认栽,还是赶紧回家补补瞌睡吧。看天色已经不早,很快就有人要跑出来锻炼身体,在街上绕绳子玩。这段时间牛花花到处大兴土木,城市结构越发复杂,不小心被绕进去就不好了。他刚一回身,却被蚯蚓拉住了:“你干吗?”

回去啊,不然你请我吃早饭?

你真的要回去?你想起什么没有?

山狗对它们的反应有点不理解:“不回去做什么?未必你们要私设公堂?喂,乱杀人是犯法的!”

他抽身撤步,摆出一套虎鹤双形拳的架势,到处看,生怕一颗大榴莲会临空飞来,在他头上扎出一串眼眼。碧绿蚯蚓木木地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回身对自己的伙伴说:“喂,不用等了,他自己搞不定,我们动手吧。”

06人头花瓶

很多年前,我住在一个很偏远的地方。群峦所围,合抱为谷。

我住的屋子很小,不过周围却有很多空地。我猜这些地大约都是没有主人的,即使有,也不会跑来和我理论租金,因为他们都死了。我曾有过父母,一早也都死了。对他们的印象,后来都不太清晰,我只记得父亲总是随风飘荡,没有形体。母亲是脚踏实地的,却也从不说话,对着空中微笑叹息。后来,我只剩下我自己,还有周围这片坟地。

不错,那是坟地。整整一大片,一大片的乱葬坟。寥寥几块墓碑竖立在无数鼓起的土包中,那假面的矜持分外凄凉。有一块上面写着:陈氏。就这两个字。陈氏,也许这是个姓陈的少妇,也许是个姓陈、叫氏的男子。也有可能在这墓碑下面,其实埋了一大群同姓的人,他们在生的时候就觉得取名字麻烦,下葬时想法仍然没有变。无论如何,它留了很多可以猜测的东西给我。为了这猜测的乐趣不要太早失去,我规定自己一天只许去看它几分钟。

春天的时候,我总是起得很早去开垦我的土地。大多数时候我会在地下挖出残留的骨骸来,白森森的,看上去不是太高兴。一开始我会跟他们聊聊天,诉说一下最近天气暖和,可以下种了,不然到秋天的时候,我的口粮就没有保证。要不就问问他们地下的生活如何,阎王有几个老婆,争风吃醋是否也难以幸免。我曾经很期待他们会开口应我,不过,期待是用来落空的,四周仍然是千秋万代的沉默。后来,我只是把他们埋到另一个地方去,也许有天再见面的时候,会有点奇迹出现。

我种了很多东西在地里,土豆,萝卜,西红柿,芋头,还有一棵枣子树。看着植物生长是一种美妙的经验,生命倘若是幻觉,最少这些幻觉可以拿来吃掉。我很喜欢西红柿,因为它是红色的。成熟的时候一颗一颗挂在那里,不知为什么,从我眼里看上去很像是人的心。最冷的秋夜里,我拿着一颗西红柿在坟地中慢慢地走,我想,如果我的心可以这样拿在手上的话,那多好。我可以捏碎它,也可以洗净它,可以埋葬,也可以遗弃。我将可以离开这里。

有一天,终于有一个人经过这里。

他问我,给口水喝行不?好渴。

那天是清明。我正在坟地里溜达着,死人是怎样过节的呢?我一直都很有兴趣知道。我的求知欲如此旺盛,无论他们是否回应我,我都很执著地问个不停。不过当真的有声音从背后传来的时候,我难免吓了一跳。

转过身来,视力一向是5.0的我,却没有看到自己的命运在这一秒钟露出温和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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