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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阴厥阳厥(三十九附脏厥蛔厥)

厥有二证,曰阳厥,曰阴厥也。阳厥者,热厥也,必其先自三阳传入阴分,故其初起,必因头疼发热,自浅入深,然后及于三阴,变为四肢逆冷,或时乍温,其证必便结躁烦,谵语发渴,不恶寒,反恶热,脉沉有力。此以传经热证所化,外虽手足厥冷,内则因于热邪,阳证发厥,故为阳厥,乃阳极似阴也。其证由邪热内结,或伏阳失下之所致也。凡厥微则热亦微,宜四逆散之类;厥甚则热亦甚,宜承气汤之类也。阴厥者,寒厥也,初无三阳传经实热等证,而真寒直入三阴,则畏寒厥冷,腹痛吐泻,战栗不渴,脉沉无力者,此阴寒厥逆,独阴无阳也,故为阴厥。轻则理中汤,重则四逆、回阳等汤主之。

成无己曰:四逆者,四肢不温也。伤寒邪在三阳,则手足必热,传到太阴,手足自温,至少阴则邪热渐深,故四肢逆而不温也。及至厥阴,则手足厥冷,是又甚于逆,故用四逆散,以散其传阴之热证。

《论》曰: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成无己注曰:四逆者,四肢不温也;厥者,手足冷也,甚于四逆也。皆阳气少而阴气多,故不可下,虚家亦然。《金匮玉函》曰:虚者十补,勿一泻之。

《论》曰: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论》曰:少阴病,下痢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痢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痢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大汗,若大下痢,而厥逆者,四逆汤主之。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痢也。下痢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呕而脉弱,小便复痢,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按:阳厥阴厥,其辨如前,此先哲之大法也。然愚则犹有所辨,如阴厥一证,既无阳证阳脉,而病寒若此,明是阴证,今人但曰中寒者,即其病也。然犯此者无几,知此者无难,治宜温中,无待辨也。惟是阳厥一证,则有不得不辨者。夫厥由三阳所传,是为阳厥,此固然矣,即以传经者言之,又岂尽无阴证乎?故凡病真阳不足者,即阳中之阴厥也;脉弱无神者,即阳中之阴厥也;攻伐清凉太过者,即阳中之阴厥也。四肢为诸阳之本,使非有热结、烦渴、胀实等证,而见厥逆者,皆由阳气不足也。成无己曰:大抵厥逆为阴所主,寒者多矣。又曰:厥为阴之盛也。故凡属挟虚伤寒,则虽自阳经传入者,是亦阳中之阴厥也。阴中之阴者宜温,阳中之阴者,果宜凉乎?学人勿谓其先有头疼发热,但自三阳传至者,便为阳厥,而寒因热用之,则为害不小矣。

一、脏厥证。仲景曰: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脏厥者死,阳气绝也。

一、蛔厥证。仲景曰: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成无己曰:脏厥者死,阳气绝也。蛔厥虽厥而烦,吐蛔已则静,不若脏厥而躁无暂安时也。病患脏寒胃虚,故宜与乌梅九温脏安虫。

谵语郑声(四十)

《论》曰:实则谵语,虚则郑声,此虚实之有不同也。夫谵语郑声,总由神魂昏乱而语言不正,又何以分其虚实?但谵语者,狂妄之语也;郑声者,不正之声也。谵语为实,实者邪实也。如伤寒阳明实热,上乘于心,心为热冒,则神魂昏乱而谵妄不休者,此实邪也。实邪为病,其声必高,其气必壮,其脉必强,其色必厉,凡登高骂詈,狂呼躁扰之类皆是也。此之为病,有燥粪在胃而然者,有瘀血在脏而然者,有火盛热极而然者,有腹胀便秘、口疮咽烂而然者。察其果实,即当以三承气,或白虎汤、凉膈散之类治之。郑声为虚,虚者神虚也。如伤寒元神失守,为邪所乘,神志昏沉而错乱不正者,此虚邪也。虚邪为病,其声必低,其气必短,其脉必无力,其色必萎悴,凡其自言自语,喃喃不全,或见鬼怪,或惊恐不休,或问之不应、答之不知之类皆是也。此之为病,有因汗亡阳,因下亡阴而然者;有焦思抑郁,竭尽心气而然者;有劳力内伤,致损脾肾而然者;有日用消耗,暗残中气而然者。凡其或虽起倒,而遏之即止,终不若实邪之难制者,即虚邪也。察其果虚,最忌妄行攻伐,少有差谬,无不即死。治此者,速宜察其精气,辨其阴阳,舍其外证,救其根本,稍迟犹恐不及,而况于误治乎。甚至有自利身寒,或寻衣撮空,面壁啐啐者,尤为逆候。盖谵妄一证,最于虚损者不宜有之,故凡身有微热,脉见洪滑者生,心多烦躁,脉见微弱细急而逆冷者死。所以证逢虚损,而见有谵妄者,即大危之兆,不可不加之意也。

衄血(四十一)

杂病衄血,责热在里;伤寒衄血,责热在表。《论》曰:伤寒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发其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曰: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此以伤寒之衄,为其热不在里,在表而然也。然又《论》曰:衄家不可发汗。而何以复用桂枝、麻黄等汤?盖衄由乎阴者,以阴虚火动也,故不宜再汗以亡阴;衄由乎阳者,以表邪未解也,故当用桂枝、麻黄以发散。又《论》曰: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此以表邪欲解,不从汗而从血,俗人谓之红汗,所以衄后当愈也。由此观之,则有因衄而愈者,以经通而邪散也;有治衄仍当发散者,以邪之将解未解,而因散其余邪也。治衄之法,于斯可见。若寒气不甚,而用麻黄、桂枝,似属太刚,或易以柴葛之类,自无不可,用者其酌之。

《论》曰: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盖阳明之脉络于口鼻,今其漱水不欲咽者,以热在经而里无热,故当鼻衄也。

一、有动阴血者,又非衄血之谓。《论》曰: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故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此阴血也,乃为危证。

蓄血(四十二)

伤寒蓄血者,以热结在里,搏于血分,留瘀下焦而不行也。《论》曰: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又曰: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

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大抵热蓄血分,留结下焦则生狂躁,《论》曰: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者是也。然又有阳明证,其人喜忘,屎虽硬,而大便反快,其色黑者,是亦蓄血之证。故凡诊伤寒,但其少腹硬满而痛,盒饭问其小便,若小水自利者,知为蓄血之证,盖小水由于气化,病在血而不在气,故小便利而无恙也。血瘀于下者,血去则愈,其在仲景之法,则以抵当汤、抵当丸主之。愚谓但以承气之类,加桃仁、红花以逐之,或其兼虚者,以玉烛散之类下之,则蓄血自去,而病无不除矣。

成无己曰:伤寒衄者,以邪气不得发散,壅盛于经,逼迫于血,因而致衄也。蓄血者,下焦结聚,而不行不散也。血菀于上而吐血者,谓之薄厥,留瘀于下者,谓之蓄血。此由太阳经瘀热在里,搏蓄下焦所致。

《经》曰:太阳病七八日,表证仍在,脉沉而微,反不结胸,其人如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

热入血室(四十三)

《论》曰: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是兼男女而言也。曰: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其血必结,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曰:妇人中风,脉迟身凉,而证如结胸者,当刺期门。曰:妇人伤寒,经水适来,昼日了了,暮则谵语者,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按:血室者,即冲任血海也,亦血分也。凡血分之病,有蓄血者,以血因热结而留蓄不行也;有热入血室者,以邪入血分而血乱不调也。故血蓄者,去之则愈;血乱者,调之则安。调之之法,则热者宜凉,陷者宜举,虚者宜滋,瘀者宜行,邪未散者宜解也。然此皆病在下焦,故曰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是又不可不察。

胸胁腹满(四十四)

凡邪气自表传里,必先入胸膈,以次渐从胁肋而后入胃,邪气入胃,乃为入腑,是以胸满者犹属表证,胁满则半表半里也。大抵胸胁满者,以邪气初入于里,气郁不行,所以生满,尚未停聚为实,故但从和解,以小柴胡之属则可愈矣。若果实邪在上,留滞不能散者,乃可吐之。华元化曰:四日在胸,吐之则愈。是因邪已收聚而未及散漫者,乃可吐也。在仲景用栀子豉汤,或瓜蒂散之属,栀子豉汤可吐客热,瓜蒂散可吐实痰。其或一时药有不便,余有吐法在新方攻阵中,可以代之,或即以和解之药探而吐之,无不可也。

一、腹满证,按华元化曰:伤寒一日在皮,二日在肤,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在腹,六日在胃,入胃即为入腑,入腑即在腹也。若腹虽满而未甚者,犹是未全入腑,不可攻也。然腹满之证,有虚实也,有寒热也,不可一概皆以实论。观《金匮要略》曰: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是不减者为实满也。又曰:腹满时减,复如故,此虚寒从下上也,当以温药和之。是或进或退,时或减而时复如故者,本非结聚实邪,此虚满也。大抵腹满之证,本属太阴,若是阳邪,则必咽干烦热,脉实有力;若是阴邪,则必腹满吐食,畏寒自利,脉息无神,可以辨之。实热者可清可攻,虚寒者宜温宜补也。

呕吐哕证(四十五)

呕者,有声无物;吐者,吐出食物也。呕者有寒有热,吐则皆因胃寒也。凡呕而发热烦闷者,邪热为呕也。

呕而吞酸冷咽,涎沫 一者,寒邪为呕也。大抵伤寒表邪将传入里,里气相逆则为呕,是以半表半里之邪,其证多呕,若邪全在表,无是证也。凡邪在半表半里者,和之散之,气逆者顺之,有痰者降之,热者清之,寒者温之。《千金》云:呕家多服生姜,此是呕家圣药。然呕家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盖其气逆在上,而邪未入腑,本非胃实证也。气逆于上而攻其下,下虚则逆气乘之,势必大危,若脉微弱者,乃为尤甚。

凡伤寒三阳传毕,三阴当受邪矣,若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邪不入阴,是知邪之传里者,乃致为呕也。观干姜附子汤证治云:不呕不渴者,为里无热。十枣汤证治云: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即此观之,则凡呕者,知为里证,而兼烦渴者,方为内热也。

仲景《论》曰:食谷欲呕者,属阳明也,吴茱萸汤主之。得汤反剧者,属上焦也。曰:少阴病,吐痢,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论》曰: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饮,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东垣曰;邪热不杀谷,故热邪在胃则不食。

《论》曰: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哕。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饮水则哕。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

《论》曰: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治哕诸法,详呃逆门。

劳力感寒(四十六)

凡因辛苦劳倦而病者,多有患头痛发热恶寒,或骨腿酸疼,或微渴,或无汗,或自汗,脉虽浮大而无力,亦多紧数,此劳力感寒之证,即东垣云内伤证也。宜补中益气汤,或补阴益气煎,及五福饮等剂为良,所谓温能除大热,即此类也。若或邪盛无汗,脉见洪数,而当和解者,即当用新方散阵诸柴胡饮之类主之。

一、凡劳力感寒一证,人皆以服役辛苦之人为言,而不知凡为名利所牵,有不自揣,以致竭尽心力而患伤寒者,皆其类也。故凡有形劳而神不劳者,劳之轻者也,若既劳其神,又劳其形,内外俱劳,则形神俱困,斯其甚矣。今人之病伤寒者,率多此类,轻者和解,治宜如前,重者速宜救本,当于后开培补诸方,择而用之,庶乎有济。倘不知其所致之由,而概施混治,但知攻邪,则未有不误人者矣。此即劳倦内伤之类,诸义俱详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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