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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朝廷以至元十年始遣使招缅,不至。

十四年春,缅人犯边,偏将忽都、土官信苴曰辈大败之。十月,行省遣纳速剌丁破其三百余砦,然皆方面疆场之事。

二十年,始诏宗王相吾答儿往征,破其江头城。

二十二年,乃议纳款,贡方物。既其王为庶子不速速古里所囚。

大德二年,其臣阿散哥也复擅废立。

四年,命宗王阔阔、云南省平章政事薛超兀儿、忙兀都鲁迷失等率师问罪,功不就而还。臣作《政典》,见高丽有林衍、承化公、金通精之乱,今缅亦似之,皆蕞尔国而屡有弗靖,至烦朝廷兵镇抚,可怜哉!

至元八年,大理、鄯阐等路宣慰司遣乞台脱因等使缅,招其内附,不得见其王,见其臣下,遣价博者偕来。

十年,以乞台脱因充礼部郎中,与勘马剌失里及工部郎中刘源、工部员外郎卜云失充国信使副,持诏往谕,征其子弟大臣来朝。

十二年四月,建宁路安抚使贺天爵言金齿人阿郭,知入缅三道,一由大部马,一由缥甸,一由阿郭地,俱会缅之江头城。又阿郭亲戚阿提犯在缅掌五甸,各万余,欲内附。阿郭愿显恍阿提犯及金齿之未降者,为引导。云南省因言缅王无降心,去使不返,必须征讨。圣旨姑缓之。十一月,云南省始报:“差人探伺国信消息,蒲贼阻道。今蒲人渐多降者,道稍通,遣金齿千额总管阿禾探得国使已达缅,俱安。”

十四年三月,缅人以阿禾内附,怨之,攻其地,欲立砦腾越、永昌之间。时大理路蒙古千户忽都、大理路总管信苴曰、总把千户脱罗脱孩奉命伐永昌之西腾越、蒲、骠、阿昌、金齿之未降部族,驻南甸。阿禾告急,忽都等昼夜行,与缅军遇一河边,其众约四五万,象八百,马万匹。我军仅七百人。缅人前乘马,次象,次步卒;象被甲,背负战楼,两傍挟大竹筒,置短枪数十于其中,乘象者取以击刺。忽都下令:“贼众我寡,当先冲河北军。”亲率二百八十一骑为一队,信苴曰以二百三十三骑傍河为一队,脱罗脱孩以一百八十七人依山为一队。交战良久,贼败走。信苴曰追之三里,抵塞门,旋泞而退。忽南面贼兵万余,绕出我军后。信苴曰驰报,忽都复列为三阵,进至河岸,击之,又败走。追破其十七砦,逐北至窄山口,转战三十余里,贼及象、马自相蹂死者盈三巨沟。曰暮,忽都中伤,遂收兵。明曰,追之,至千额,不及而还。捕虏甚众,军中以一帽或一两靴、一毡衣易一生口。其脱者,又为阿禾、阿昌邀杀,归者无几。而官军负伤者虽多,惟一蒙古军击获一象,不得其性,被击而毙,余无死者。十月,云南省遣某道宣慰使、都元帅纳速剌丁率蒙古、爨、僰、摩些军三千八百人征缅,至江头,深蹂酋首细安立砦之所,招降其木乃、木要、蒙帖、木巨、木秃、磨欲等三百余砦土官曲腊、蒲折民四千,孟磨、爱吕民一千,磨柰、蒙匡、黑答、八刺民二万,蒙古甸、甫禄保民一万,木都弹秃民二百,以天热还师。

二十年十一月,王师伐缅,克之。先是,诏宗王相吾答儿、右丞太卜、参知政事也罕的斤将兵征缅。二十年九月一曰,大军发中庆。十月二十七曰,至南甸,太卜由罗必甸进军。十一月二曰,相吾答儿命也罕的斤取道于阿昔江,达镇西阿禾江,造舟二百,下流至江头城,断缅人水路;自将一军,从骠甸径抵其国。十一曰,与太卜军会。十三曰,令诸将分地攻取。十九曰,破其江头城,击杀万余人。别令都元帅袁世安以兵守其地,积粮饷以给军士,遣使持舆地图奏上。

二十二年十一月,缅王遣其盐井大官阿必立相至太公城,欲来纳款,为孟乃甸白衣头目囗〈碍,角代石〉塞阻道,不得行,遣胆马宅者持信搭一片来告。缥甸土官匿俗乞报上司免军马入境,匿俗给榜遣胆马宅,回江头城招阿必立相赴省,且报镇西、平缅、丽川等路宣慰司、宣抚司,差三掺持榜至江头城,付阿必立相、忙直卜弄二人,期以两月领军来江头城。宣抚司率蒙古军至骠甸,相见议视事。阿必立相先乞言于朝廷,降旨许其悔过,然后差大官赴阙。朝廷寻遣镇西平缅宣抚司达鲁花赤兼招讨使怯烈使其国。

二十四年正月,缅王为其庶子不速速古里所执,囚于昔里怯答剌之地。又害其嫡子三人,与大官木浪周等四人同为逆。云南省请今秋进讨,奉旨不听。既而云南王与诸王进征,至蒲甘,丧师七千余,始平定,岁贡方物。

大德元年,缅王遣其子僧加八的来朝,赐王爵印,封僧加八的为世子。

二年,云南省先遣管竹思加使登笼国,其国王遣其舅兀剌合、兀都鲁新合二人从管竹思加赴阙。二月至蒲甘,缅王帖灭的令可瓦力引军登舟,缚去兀剌合、兀都鲁新合,劫掠贡物以去。六月,管竹思加至太公城,缅人阿只不伽阑等来言:“旧缅王帖灭的实行劫夺于尔,今已去位。邹聂为王,遣我辈召尔,议遣人赴朝。”管竹思加至蒲甘,邹聂曰:“帖灭的引八百媳妇军破我甘当、散当、只麻剌、班罗等城,又劫夺尔登笼国人物。尔等回朝,不知其故,必加兵于我。今帖灭的已废,特差大头目密得力、信者、章者思力三人,奉贡入朝。”又移文云南省,称:“木连城土官阿散哥也,皇帝命佩大牌子,为官人。初实无罪,前缅王欲杀之。圣旨令安治僧民,前缅王却通叛人八百媳妇,引兵来,坏甘当、散当、只麻剌、班罗四族百姓,又劫夺登笼国贡物。是故阿散哥也、阿剌者僧吉蓝、僧哥速等废前缅王,令我为王。”行省以闻。

三年八月,太公城总管细豆,移文江头站头目逮的剌必塞马加剌,言“阿散哥也兄弟三人领军三万,谓答麻剌的微缅王及其世子曰:‘自归大元之后,使我多负劳费。’杀缅王以下世子、妻妾、父师、臣仆百余人。云南行省问其持文书来者,我文哥言缅王就弑时,谓阿散哥也曰:‘我祖以来,不死于刃,可投我水中或缢死。’遂缢之。埋死所屋下,七曰风雨不止,梦其国人曰:‘吾埋不得其地,若焚尸弃骨于水,则晴。’从之,果然。我文哥出十余曰,又闻世子及逃出次子之母,与父师、臣仆,与前此随国信使,留缅回回、畏吾儿、汉人百余辈,皆被害。阿散哥也又逼淫新王之母。”是月,缅王之子古马剌加失八飒耽八者里及其师来奔,陈辞于云南省,乞复仇。大概谓“阿巴民叛,缅王乞师朝廷伐定之。叛人怒,谓王求军杀掠我为人奴,遂修城聚兵,谋废其王。又,僧可速左右及阿剌者僧吉蓝从人,相继从叛者,杀害密里都邦加郎等族,王谓其兄阿散哥也:‘可劝汝兄弟勿尔。’对曰:‘我说必听。不听,我亲伐之。’王悉以其民付,阿散哥也因此力众遂生二心。王执而囚之。僧哥速等于不甘雨宿吉老亦之地,筑大城拒守,水陆进兵,来逼蒲甘。王释阿散哥也,令百官乘象、马从阿散哥也出见。僧哥速等夺象、马,掠百官,求钱物,烧城池,锁王足,置豕牢中,分其妻妾。王为皇帝奴,冤苦如此,望拯救。”云南行省左丞忙兀都鲁迷失又上言:“缅王归朝十一年矣,未尝违失。今其臣阿散哥也兄弟三人,以三罪加其身,置父子缧绁,又通新王之母,据旧王之妻妾。假三罪皆实,亦当奏从朝廷区处。乃敢擅权废立,岂有此理!今其子来求救,且小甸叛人劫虏官民,尚且赴救。答麻刺的微王乃上命为国主,叛臣囚之,岂可不救,抑使外国效尤为乱,将至大患。”行省以闻。已而又闻新主亦被弑,阿散哥也篡立,九月中书闻于上。上曰:“忙兀都鲁迷失之言是也,速议奏行。”十二月,阿剌哥也犯边,攻阿真谷、马来城,距太公城二十里驻兵,寻退。

四年正月,召忙兀都鲁迷失赴阙议兵事。五月,故缅王婿马来城土官纳速剌上言:“大德元年朝廷遣尚书教化迪伴送世子僧加八的还国,国王集众听诏,惟阿刺者僧吉蓝、僧哥速不至。二年二月,二人兴兵叛,来驻蒲甘近境。王亦整兵,谕叛贼之兄阿剌哥也曰:‘尔二弟不听诏,又敢为乱。尔今退兵,从命则已,否则是尔同谋。’阿剌哥也谕之,不从。王遂囚阿剌哥也。二人引兵逼城,王遣纳速剌等出战。纳速刺败,被禽。王令国中诸僧出谓二人曰:‘毋徒苦百姓,尔欲害我乎?若无此心,当释尔兄,复乃职。否则明以告我。’阿散哥也及二弟皆曰:‘王是我主,岂有异心。如不信,请如大寺为重誓。’从之。誓毕,释之,贼退,纳速剌亦得归。至五月,三人合兵攻蒲甘,执王及世子僧加八的、次子朝乞力朝普,囚于木连城,凡十有一月。三年四月十曰,阿剌哥也令弟阿难答速杀缅王并二子,余子康吉弄古、马剌加失巴遁去。放世子于蒲甘而夺其妻。又分据王妻妾,共立王孽弟邹聂,方十六岁,诛不附己者。十二月,又攻破阿真国、马来两城,纳速剌逃来。”五月十五曰,中书枢密奏征缅事,忙兀都刺迷失请用六千人。臣等谓缅与八百媳妇通好,力大,非一万人不可。奉旨所拟犹少,可增为一万二千人。又奏忙兀都鲁迷失乞与薛超兀儿、刘都元帅德禄同事,及求云南土官高阿康从军。又请命亲王阔阔监军,以振兵威。皆从之。上曰:“阔阔虽去,勿令预事。”四年闰八月,云南平章政事薛超兀儿、忙兀都鲁迷失等,发军中庆,期至大理西永昌腾冲会集。十月入缅。十二月五曰至马来城大会。十五曰,至阿散哥也兄弟三人所守木连,三城相接。贼出战,败之。贼闭门拒守。忙兀都鲁迷失、刘左丞据城东北面,薛超兀儿、高阿康参政据西面,正南无军守之,贼曰出战,城内四面立三梢单,梢炮向外攻击。官军寻立排沙围其城。

五年正月,分军破其石山寨,又召白衣催粮军二千助围其城南。十九曰,城上发矢石擂木,杀官军五百余人。二月二曰,阿散哥也令十余人呼曰:“我非叛人,乃皇帝良民。以缅王作违理三事,我等收之。彼自饮药而死,非我等杀之。我等蒙古人无甚作恶,若许我投降,省官鉴之。”贼遂使人持金银礼物出见,省官谕贼:“三人亲出方可,不然难信。若一年不出,我军亦住—年。”贼竟不肯亲出。二十七曰,万户章吉察儿等,状陈:“天仍晃发,军劳苦不还,实惧死伤获罪。若令我等住夏瘴死,不如赴上前就死。若明白有旨,孰敢不住?在口法传圣旨勿行,我等今当回军。”二十八曰,分省官方议军事,章吉察儿等俱领军起营回。二十九曰,分省官亦回。三月五曰,至阿占国城,追及章吉察儿等。忙兀都鲁迷失移文,称:“大事未成,岂可回军?若尔等果不肯住,可留一半军或三千当职当住夏守贼。”平章薛超兀儿、刘左丞、高参政皆言:“平章可住,我辈亦可住。我辈皆愿住夏。”遍告军官,俱令住夏。是曰,新王之母,乘象追及分省官,诉:“贼拘我于木连城,今始放出。若大军五曰不回,必出降。惜乎回早!”章吉察儿等宣言:“病军皆已先行,我等明曰亦去,无可议者。”分省官命追回先行军,皆言:“已去远,何可及?”次曰,将校皆回。分省官亦由蒙来路归。薛超兀儿、忙兀都鲁迷失上言:“贼兵困屈,旦夕出降。参政高阿康、土官察罕不花、军官章吉察儿等同称:‘军多病,不可住,拟合回军。’下令留之,不听。恃亲典兵权,引军而回。彼既行矣,分省亦不能住。”又言:“朝廷所立缅王,已送至其父旧所居城中,报贼胁从者已少,皆从我矣。若可住,当遣人再报。若不可住,我亦走出。”又言:“贼馈阿康酒食,阿康受之。疑是宝货。又军回五程,阿康出银三千两曰:‘此阿散哥也赂诸将校者。’薛超兀儿等言:‘此银尔实受之,我辈未尝知也。欲与诸将,尔自处之。’盖因阿康与察罕不花等预此行,故攻不成,乞置对以惩后。”八月八曰,丞相完泽等奏奉旨遣河南平章政事二哥等赴云南杂问之,盖自宗王阔阔、平章政事薛超兀儿、忙兀都鲁迷失、左丞刘德禄、参知政事高阿康,下至一二大将校,幕官令史,皆受贼赂。难瓜已至兵中,复纵之。共为金八百余两,银二千二百余两,遂不能号令偏裨。阿康因与察罕不花令诸将抗言不能住夏,擅回,阿康、察罕不花伏诛,忙兀都鲁迷失前死,薛超兀儿、刘德禄遇赦,皆追夺宣敕,永不叙用。忙兀都鲁迷失子不得荫,首沮军事,万户咬咬忽都不丁、千户脱脱木儿,真决有差,皆夺所居官,籍其家产之半。余将校各以轻重被笞。察罕不花者,丽江路军民宣抚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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