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4862200000058

第58章 高宗肜日

高宗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耳不聪之异。雊,鸣。雊,工豆反。祖已训诸王,贤臣也,以训道谏王。己音纪。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所以训也,亡。肜音融。

[疏]“高宗”至“之训”正义曰:高宗祭其太祖成汤於肜祭之日,有飞雉来升祭之鼎耳而雊鸣,其臣祖已以为王有失德而致此祥,遂以道义训王,劝王改脩德政。史叙其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二篇。传“耳不”至“雊鸣”正义曰:经言“肜日,有雊雉”,不知祭何庙,鸣何处,故序言“祭成汤”、“升鼎耳”以足之。禘祫与四时之祭,祭之明日皆为肜祭,不知此肜是何祭之肜也。《洪范》“五事”有貌、言、视、听、思,若貌不恭、言不从、视不明、听不聪、思不睿,各有妖异兴焉。雉乃野鸟,不应入室,今乃入宗庙之内,升鼎耳而鸣,孔以雉鸣在鼎耳,故以为“耳不聪之异”也。《洪范·五行传》云:“视之不明,时则有羽虫之孽。听之不聪,时则有介虫之孽。”言之不从,时则有毛虫之孽。貌之不恭,时则有鳞虫之孽。思之不睿,时则有倮虫之孽。”先儒多以此为羽虫之孽,非为“耳不聪”也。《汉书·五行志》:“刘歆以为鼎三足,三公象也,而以耳行。野鸟居鼎耳,是小人将居公位,败宗庙之祀也。”郑云:“鼎,三公象也,又用耳行,雉升鼎耳而鸣,象视不明,天意若云当任三公之谋以为政。”刘、郑虽小异,其为羽虫之孽则同,与孔意异。《诗》云:“雉之朝雊,尚求其雌。”《说文》云:“雊,雄雉鸣也。雷始动,雉乃鸣而雊其颈。”传“所以训也,亡”正义曰:名《高宗之训》,所以训高宗也。此二篇俱是祖己之言,并是训王之事,经云“乃训于王”,此篇亦是训也。但所训事异,分为二篇,标此为发言之端,故以“肜日”为名。下篇总谏王之事,故名之“训”,终始互相明也。《肆命》、《徂后》,孔历其名於《伊训》之下,别为之传。此《高宗之训》因序为传,不重出名者,此以训王事同,因解文便作传,不为例也。

高宗肜日祭之明日又祭。殷曰肜,周曰绎。绎音亦,字书作释。《尔雅》云:“又祭也。周曰绎,商曰肜,夏曰复胙。”

[疏]传“祭之”至“曰绎”正义曰:《释天》云:“绎,又祭也。周曰绎,商曰肜。”孙炎曰:“祭之明日寻绎复祭也。”“肜”者,相寻不绝之意。《春秋》宣八年六月“辛巳,有事於太庙。壬午,犹绎”。《穀梁传》曰:“绎者,祭之旦日之享宾也。”是肜者,“祭之明日又祭”也。《尔雅》因绎祭而本之上世,故先周后商,此以上代先后,故与《尔雅》倒也。《释天》又云“夏曰复胙”,郭璞云“未见所出”,或无此一句。孔传不言“夏曰复胙”,於义非所须,或本无此事也。《仪礼·有司彻》上大夫曰“傧尸”,与正祭同日。郑康成注《诗·凫鹥》云,祭天地社稷山川,五祀皆有绎祭。

高宗肜日,越有雊雉。於肜日有雉异。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言至道之王遭变异,正其事而异自消。

[疏]“高宗”至“厥事”正义曰:高宗既祭成汤,肜祭之日,於是有雊鸣之雉在於鼎耳,此乃怪异之事。贤臣祖已见其事而私自言曰:“惟先世至道之王遭遇变异,则正其事而异自消也。”既作此言,乃进言训王。史录其事,以为训王之端也。传“言至”至“自消”正义曰:“格”训至也。“至道之王”谓用心至极,行合於道。遭遇变异,改脩德教,正其事而异自消。大戊拱木,武丁雊雉,皆感变而惧,殷道复兴,是异自消之验也。至道之王,当无灾异,而云遭变消灾者,天或有谴告,使之至道,未必为道不至而致此异。且匆寻戒之辞,不可执文以害意也。此经直云“祖己曰”,不知与谁语,郑云“谓其党”,王肃云“言于王”。下句始言“乃训于王”,此句未是告王之辞,私言告人,郑说是也。

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祖己既言,遂以道训谏王,言天视下民,以义为常。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言天之下年与民,有义者长,无义者不长,非天欲夭民,民自不修义以致绝命。中,丁仲反,又如字。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不顺德,言无义。不服罪,不改修。天已信命正其德,谓有永有不永。

[疏]“乃训”至“厥德”正义曰:祖己既私言其事,乃以道训谏於王曰:“惟天视此下民,常用其义。”言以义视下,观其为义以否。“其下年与民,有长者,有不长者”。言与为义者长,不义者短。“短命者非是天欲夭民,民自不修义,使中道绝其性命。但人有为行不顺德义,有过不服听罪,过而不改,乃致天罚,非天欲夭之也。天既信行赏罚之命,正其驭民之德,欲使有义者长,不义者短,王安得不行义事,求长命也?”传“言天”至“绝命”正义曰:经惟言“有永有不永”,安和由义者?以上句云“惟天监下民,典厥义”,天既以义为常,知命之长短莫不由义,故云“天之下年与民,有义者长。无义者不长”也。民有五常之性,谓仁义礼智信也,此独以“义”为言者,五常指体则别,理亦相通;“义”者,宜也,得其事宜;五常之名,皆以適宜为用,故称“义”可以总之也。民有贵贱贫富愚智好丑,不同多矣,独以夭寿为言者,郑玄云:“年命者,蠢愚之人尤愒焉,故引以谏王也。”愒,贪也。《洪范》“五福”以寿为首,“六极”以短折为先,是年寿者最是人之所贪,故祖己引此以谏王也。传“不顺”至“不永”正义曰:传亦顾上经,故“不顺德,言无义”也。“听”谓听从,故以“不听”为“不服罪”。言既为罪,过而不肯改修也。“天已信命正其德”,言天自信命,赏有义,罚无义,此事必信也。天自正其德,福善祸淫,其德必不差也。谓民有永有不永,天随其善恶而报之。劝王改过修德以求永也。

乃曰:‘其如台。’祖己恐王未受其言,故乃复曰,天道其如其所言。台音怡。复,扶又反。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无丰于昵。”胤,嗣。昵,近也。叹以感王入其言,王者主民,当敬民事。民事无非天所嗣常也,祭祀有常,不当特丰於近庙。欲王因异服罪改修之。丰,芳弓反。昵,女乙反。《尸子》云:“不避远昵。”昵,近也。又乃礼反。马云:“昵,考也,谓祢庙也。”

[疏]“呜呼”至“于昵”正义曰:祖己恐其言不入王意,又叹而戒之:“呜呼!王者主民,当谨敬民事。民事无非天所继嗣以为常道者也。天以其事为常,王当继天行之。祀礼亦有常,无得丰厚於近庙,若特丰於近庙,是失於常道。”高宗丰於近庙,欲王服罪改修也。传“胤嗣”至“改修之”正义曰:《释诂》云:“胤、嗣,继也。”俱训为继,是“胤”德为嗣,嗣亦继之义也。《释诂》云:“即,尼也。”孙炎曰:“即犹今也,尼者近也。”郭璞引《尸子》曰“悦尼而来远”,是“尼”为近也。“尼”与“昵”音义同。烝民不能自治,自立君以主之,是“王者主民”也。既与民为主,当敬慎民事。民事无大小,无非天所嗣常也,言天意欲令继嗣行之,所以为常道也。“祭祀有常”,谓牺牲粢盛尊彝俎豆之数礼有常法。“不当特丰於近庙”,谓牺牲礼物多也。祖己知高宗丰於近庙,欲王因此雊雉之异,服罪改修以从礼耳,其异不必由丰近而致之也。王肃亦云:“高宗丰於祢,故有雊雉升远祖成汤庙鼎之异。”

同类推荐
  • 太公阴谋

    太公阴谋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芝园遗编

    芝园遗编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定川遗书

    定川遗书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纳兰家族墓碑铭文

    纳兰家族墓碑铭文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中阴经

    中阴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热门推荐
  • 初夏遇见他

    初夏遇见他

    一个是浑身散发着高贵气质的偶像明星,冷酷帅气的他在三年之内就成为演艺界最有才能的演技派演员。对于外界他还有个夏氏集团少爷的身份,只是他从不和人提起。在别人眼里他冷酷,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性格让人们无法靠近他,但这只是他用外表来掩饰自己,其实他却是个外冷内热的人;一个是从小就生活在小渔村的土包子,热心活泼无忧无虑的性格让她成为全渔村的“开心果”,由于生活在渔村里就养成了积极乐观的对待生活。在一次奇妙的偶遇,完全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两个人撞到了一起,土包子骑着电动车撞上了大明星的豪华车,就此两人命运般的缘分展开,当土包子遇到冷酷帅气大明星时,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两人又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
  • 相思谋:妃常难娶

    相思谋:妃常难娶

    某日某王府张灯结彩,婚礼进行时,突然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个小孩,对着新郎道:“爹爹,今天您的大婚之喜,娘亲让我来还一样东西。”说完提着手中的玉佩在新郎面前晃悠。此话一出,一府宾客哗然,然当大家看清这小孩与新郎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面容时,顿时石化。此时某屋顶,一个绝色女子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儿子,事情办完了我们走,别在那磨矶,耽误时间。”新郎一看屋顶上的女子,当下怒火攻心,扔下新娘就往女子所在的方向扑去,吼道:“女人,你给本王站住。”一场爱与被爱的追逐正式开始、、、、、、、
  • 青春记录本

    青春记录本

    同是夏天,一场开学,让青涩的他们聚在一起,充满朝气的少年们,开始了属于自己的青春之旅…“青春,本就是一场冒险,在这场冒险中,你会得到许多,同时也会失去很多,无悔的青春,就让我们放肆的嗨,我们不怕失败,因为我们有青春…”
  • 五大家族的爱恋之旅

    五大家族的爱恋之旅

    此书讲霜家、南宫家,欧阳家、凌家、叶家这五大家族的故事,是我的处女作,写的不好请大家谅解,并多给些建议!PS:主角有点多,我不可能顾的上所有的主角,所以请谅解,但霜冰月是真正的主角,她的镜头会有点多!
  • 墓中有妃,喵喵喵~

    墓中有妃,喵喵喵~

    新文上线:《侯爷宠妻成瘾》http://novel.hongxiu.com/a/1414537/他是权利滔天的摄政王,是当今圣上也要让之三分的亲弟弟。喜怒难测,不爱女色,跺一跺脚整个皇都都要变天的人,有一天却对一只从墓中带回的猫疼到了骨子里。*[片段一]严谟提着小奶猫塞进衣襟里,软软的毛紧贴着他的皮肤,一片温热,十分舒服。“喵呜!放我出去!”沅言挣扎着探出头要往外爬,惹来男人威胁的一眼,“本王不介意剪了你的爪子。”“喵呜~”沅言低呜一声,相信男人绝对是说到做到,为了留着爪子吃鱼,只得老老实实缩回探出一半的锋利,四只小肉垫贴着严谟的胸口。从此摄政王走哪衣襟里都揣着一只小奶猫。[片段二]“王爷,找到猫了。”“在哪?”严谟微眯眸子,继续手中的书画。严六犹豫了一下,还是硬着头皮说道:“在郡王府,和凌素郡主养的波斯猫在一起。”顿了顿,“是只公猫。”“咔嚓!”严六闻声抬头,却发现王爷已经不在,而书桌上正躺着一根断裂的毛笔。等严谟在郡王府花园找到某只猫时,她正被那只波斯猫突然的猛扑压在身下……“喵呜!严谟救命!”沅言看着如天神出现的男人,眼泪汪汪。*沅言以为在遇到严谟之后,她醒来发现自己附身在一只猫上的事情也不是那么糟糕了,可后来一件件的真相摊开,她觉得,能遇见严谟,一定是将她所有的坏运气都用上了。那个觉得天下所有生物都是蝼蚁的男人,他的心从来都是冷的。*当木娘将她死死掐在地上,那个平日里纵容她的男人,冷冷的站在一旁,扫她一眼,眸中布满寒星:“木娘,今夜子时之前我要她的心头血。”直到银制的针管插入心口,沅言疼得小小的身子不断抽搐时,才愿意相信原来他待她的好都是裹着糖衣的毒药,为的不过是在这个特殊的时间里取了她的心头血,去救一个女人。那个本是这王府的女主人,他的心头朱砂。*后来再见,她狠狠朝着他的喉咙扑上去,却被他轻易捞住抱在怀里。她听见他似庆幸的话,“我就知道你还会回来的,我对你那么好,你怎么舍
  • 耀世拳皇

    耀世拳皇

    倘若日月遮我眼,敢教天地换新颜!本是寒门孤子,却偏要寻那登天之途。阴谋诡计,利诱威逼,当一个个危险来临,是选择放弃心中坚持,还是用这双铁拳,打出一片新的天空....
  • 大荒战纪

    大荒战纪

    纵使天命不可欺,我也要逆天而行,以我蝼蚁之身,成就千古霸业,封你天帝万万年!(感谢阅文书评团点评支持)
  • 龙山太古情

    龙山太古情

    不管是不是真的,我们始终愿意相信,尘世之中有一处不为人知的净土,那里有我们所有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情感体验。与龙玄为伴,揭开故事的谜底,和他一起踏上旅程。
  • 玄门大仙

    玄门大仙

    重生一回,楚南华还有许多事情要做。那是数百年的情与仇,爱与恨。
  • 天龙帝王

    天龙帝王

    少年林星得神奇玉佩,得上古传承,笑傲九州。戏美人,历红尘。纵远古遗迹,斩天成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