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犯逻辑同一律
科学的理性逻辑,最起码最根本的,就是思路要一贯,不能转移论题,只有在无法正话正讲的情况下,为了照顾面子或者为了不把事情弄僵,人们才能有限地容忍“王顾左右而言它”的事。
“顾左右而言它”,违反最基本的形式逻辑规范,这个规范叫做“同一律”。它要求概念一贯,不得悄悄偷换;要求思路一贯,不得偷偷转移。在生活中,如果不遵守这个规范,人与人之间就没有办法正常对话,更没法讲道理;商务和行政管理活动,藐视同一律就无法进行;在法律和政策条文、外交文件中,对一个词的理解误差,可能导致很大的纠纷、损失或灾难。所以,在科学研究中为了防止这样的事发生,为积累科学研究成果,对每一个基本概念、术语都要下定义。
不遵守理性思维的规律,人类的文明、文化、科学都可能遭受毁灭性的损害,但是,把理性的规律不问青红皂白硬加给人的情感活动,也可能导致人类情感枯竭。假如文学艺术退化,幽默,当然也就很难有生存之地了。
一条逻辑贯穿到底,一元化的思路,有科学发明和理性创造的价值,但没有情感交流的幽默价值,而幽默逻辑没有科学价值,实用意义,却有交流难以言传的幽默情感的价值。
对于这种现象,弗洛依德在《笑话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中,曾作过解释。他说,成年人都有一点厌倦社会所要求的严格的思维逻辑和理性的道德规范,他们想暂时从这种紧张中逃脱一下,因而人们就不是考究实用而是去享受小孩子式的“好玩”了。所有这些,以及类似的解释都是从幽默心理学出发的。但是由于幽默心理学至今仍然缺乏充分的实验心理学的基础,因而其猜想性往往大于实证性。在我看来,光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研究幽默是有局限的。
非一元亦非二元的二重复合逻辑
我们不能满足于幽默是抒发感情的而不是表达理性的这样一种心理学论断。问题在于抒发感情并不是幽默才有的功能。抒情诗也能抒发感情,中外许多幽默理论都习惯于用幽默心理学的方法去解释幽默,因而每逢讲到幽默本身的逻辑特征时,常常就没有多少话说了。问题在于,如果幽默有它不同于理性逻辑学的特殊矛盾,为什么不从幽默逻辑的角度去分析它的特殊规律呢?
为了把这个问题说得透澈一些,我们还是从一个最为“细胞形态”的故事开始:
在一个小学课堂里,数学老师当众宣布,今天讲减法。为了便于让小孩理解,她采取从感性开始的办法。她说,如果你哥哥有4个苹果,你拿走了3个,结果怎样?许多小生都回答:“还有一个。”老师很满意,但是这时一个小孩高叫了一声:“我被哥哥狠揍了一顿。”于是大家很开心地笑了起来。
4个苹果减去3个苹果,还剩下一个,这很符合科学逻辑,但它并不好笑。4个苹果减去3个的结果是被哥哥狠揍了一顿,这不符合科学逻辑,但是很好笑,而且有一点幽默感。
这就给我们以启示:第一,幽默的逻辑和通常我们熟知的科学逻辑不同,科学逻辑以遵循同一律的一元化为特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幽默根本不合逻辑。第二,如果光是不合逻辑,也不好笑,因为一切数学的错误都只是错误,并不好笑。第三,这个孩子也有他的逻辑:哥哥有4个苹果,你没有征得他同意,擅自拿走了3个,当然要引起他的情绪膨胀,甚至野性爆发,擅自拿苹果的原因,产生了动武的如果,很符合逻辑上的充足理由律。第四,但是光有这样的因素关系,你拿的是他的东西,他就揍你,而不是在数学课堂上回答的问题,这是激化对抗,明显与幽默无缘。也就是说,当这个因果关系和另一个因果关系(四个苹果减去三个苹果等于一个苹果)两者相互独立,各不相干,这样的情况,叫做二元逻辑,这也没有任何幽默感。第五,这个孩子的回答之所以有一点幽默感,是因为这里两条思路,两种逻辑被一个概念联系在一起,发生了交错。在这里,“结果”这个概念就是两条逻辑的交错点。
老师说的是哥哥有4个苹果,你拿走3个,“结果”怎样,而不是“等于”多少,她如果说“等于”多少,那么,一元化的科学逻辑只能有一个正确答案,那就是只还剩一个。可是老师说的是“结果”是怎样,这里就有另一种可能,不仅是数量的减少,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这样的逻辑就不是一元化的。
由于老师是在上数学课,不言而喻地是指数量关系,所以小学生和老师都在期待一种数量关系变化的一元逻辑,当另一个小学生作出“被哥哥揍了一顿”的答案时,这个一元逻辑的期待落空了。如果光是这样的一元逻辑落空,就没有什么幽默意味,但是在这个期待落空以后,他们又发现这条落空的一元逻辑在另一种逻辑上又“落实”了。因为从人际关系来说,这样的因果关系是很自然的,正是这两条逻辑的“结果”在这一点上交错了,才产生期待的落空,和意外的顿悟的统一。这样的逻辑特点就不是一元的,但也不是二元的,(二元化就互相没有关系了),而是二重复合的。
在一条思路,一条逻辑上落空的同时,又在另一条思路上突然领悟到逻辑的落实,瞬息之间,不但体验了康德说的失落的惊异,而且还有顿悟的惊喜,如果光有失落的惊异,最多不过是滑稽而已,有了另一逻辑的顿悟,才可能产生意味隽永的笑,这里可笑的不光是小孩子的错误,而是从一种逻辑滑向另一种逻辑的机灵,那个偷了哥哥苹果的孩子的天真,他的馋,他和他哥哥亲密又紧张的关系,尽在不言之中。这种逻辑现象,我称之为“逻辑错位”。所谓错位,是一个比喻的说法,本来是指关节脱了榫,不那么天衣无缝地结合了。在正常的直路上,跛脚了,路就走不成了,可在特殊弯曲的路上,脚步的扭曲,正好与道路的弯曲巧合。这个比喻性的说法并不准确,把它改成“逻辑篡位”可能更贴切些,从字面上来看,一种逻辑被另一种逻辑篡了位。但是这样说法作为一个基本范畴的定义又可能显得不够庄重。所以还是用“逻辑错位”比较好。
幽默的逻辑结构是一种二重的错位结构,它不遵守理性思维一元化的同一律,但这并不是说它就没有逻辑,它的逻辑特点是二重错位,所以就简称“错位律”。
错位得离奇巧合得精致
错位逻辑的心理冲击力包含着两个方面,一是两条思路错开的幅度越大,失落感越强;二是思路转移越是自然,越是隐蔽,顿悟的惊异就越是强烈。
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别人讲错了话时,不外两种反应方式:第一,一本正经地向对方指出。这种方法从理论上讲无可指责,但在绝大多数场合下不适合,效果也不一定太好。第二,故作不知,看着或帮着人家掩饰过去。这种方法不理想,可在许多场合下,不得不如此。但是,如果与对方有争议,却不加指出,就有损自己的利益,这时最理想的方法就是不动声色地导致荒谬,导致荒谬本来是一般逻辑反驳方法,幽默的导致荒谬有它的特点,那就是通过逻辑错位导致荒谬,而一般的导致荒谬方法是一元逻辑的演绎,而幽默则是二重逻辑交错的。
在一次大学生演讲比赛中,有一位演讲者讲到他当了寝室长以后,要发动寝室的同学大扫除,但有些调皮的同学很懒,拒绝扫地板,理由是他们住在上铺,已经吃亏了,他们提出:“住下铺的扫地板,住上铺的扫天花板”。事实上,大扫除是不用扫天花板的。这种表面上似乎平等的要求,掩盖着真正的不平等的荒唐。这位室长很聪明,表面上顺着他们,实际上用导致荒谬逻辑错位的方法去调侃他们,他说:“那很好,扫地的,走地板;扫天花板的,走天花板。”这位同学的成功不但在于他导出的结果荒谬,而且还在于他两条逻辑的错位模式的交台。他从对方的“住上铺,扫天花板”,这一推理模式中导出要“扫天花板的走天花板,扫地板的走地板”的结论,这么一来,就从“扫天花板”的现实性错位到“走天板”的荒谬性上去了。幽默之不同于滑稽,主要在于是否有深长的意味;是否有深长的意味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逻辑错位的幅度和推理模式的精致的统一,这种统一的模式集中了扭曲和巧合,惊异和惊喜。
美国独立初期,法律规定要有30美元才能当选议员,这实际上是把穷人排斥在外了。当时的革命家富兰克林反对这个规定,他用了逻辑错位来导谬的方法,从那看来神圣的法律中引伸出荒谬的结论来。他说,要想当上议员,得有30美元。我用30美元买一头驴,那么我就可当议员了。一年之后,我的驴死了,那么,我那议员就不能当下去了。请问,这究竟是谁当议员呢?是我,还是驴?
富兰克林用了两个假定:第一,30美元等于一头驴。这是二重逻辑错位的起点,其中一重被隐藏着。因为30美元本来也可以等于一只天鹅或者一群鸽子,但是,天鹅和鸽子并不蠢,因而很难有荒谬感,富兰克林的幽默就在于把一个蠢东西与神圣庄严的法律扯在一起,虽然在理性逻辑上犯了无类比附的错误,不伦不类,但却是符合等价交换的规律的。第二,他又很自由地让驴子死去,这样一分一合,逻辑错位了,美元和议员的关系变成了议员和驴子的关系了,这既是大幅度错位的,又是交合的。一方面在表层逻辑上是荒谬的,另一方面在深层上又是交合的。
由此可见,幽默错位逻辑也不是任意性的,它也有它的严密性。这种严密性,是错位模式上的严密性,在一条思路上它越是交合,和另一条思路的荒谬反差越大。换句话说,错位得越离奇,交会得越精致,就越有味道。
同一律和二重复合逻辑的错位律
两个世纪以前,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就研究过笑,并且说过以下一段在西方喜剧美学史上相当经典性的话:“在一切引起活泼的感动人的大笑里,必须有某种荒谬悖理的东西存在着。(对于这些东西自身,悟性是不会有任何愉快的)笑是一种从紧张的期待突然转化为虚无的感情。”正是这一对于悟性绝不愉快的转化却间接地在一瞬间极欢跃地引起欢快之感。康德的这一著名定义带着西方古典美学的常有的心理学色彩,其核心是由于期待落空(虚无)而突然产生意外的惊奇。康德指出,期待的落空是由于荒谬,也就是由于不合惯常的理性(或智性)。如果合乎理性期待就不会落空了,也就不会笑了,例如伍子胥过昭关,一夜愁白头并不能使我们发笑,但是如果有人告诉你,他是陷于不幸,以致他的假发全都白了,我们自然就会被逗笑。康德的“悖理——落空”原理的背后,还有一个游戏的原则。如果不是假定的游戏则不是错误,就是欺骗。康德说,“被欺骗的期待怎能享乐”。而纯粹的错误只能造成“自己比这个无知的人更聪明”的感觉,也不会导致人发笑。
康德的这个定义有它的深刻之处,但他实际上并没有分清游戏性的笑与非游戏性的笑。一个人正在走路,由于没有看到脚下的坑,跌倒了,人们本来期待着他平安地走过去,可是期待落空了,如果他跌得不是太重,人们包括他自己就会笑起来;或者一个人正在演说,很起劲,可突然打了一个喷嚏;一个中学生走向黑板去做练习,突然停下来说鞋子里面有一块小石头等等,都可以引起期待的落空而笑。然而,这些对于行为主体而言,都不是游戏。
康德在理论上把游戏性与非游戏性混为一谈。但是在实际上,他论述的重点却是游戏性的。他举过一个例子:“一个印地安人在苏拉泰(印度地名)一个英国人的筵席上看见一个坛子打开时,啤酒化为泡沫喷出,待英国人问他有何可惊之时,他指着酒坛说,我并不是惊讶那些泡沫怎样出来的,而是怎样搞进去的。”
这可能是因为康德研究的只是笑而已,因而没有特别注意到假定性的游戏和现实生活中意外之分。今天,当我们拿它来研究幽默的笑时,就不可能不感到其局限了——首先,它不能划清滑稽的笑与幽默的笑之间的区别;其次,从方法上说他们限于心理哲学的阐述,缺乏逻辑的实证性,而对于幽默作家演员来说则缺乏可操作性。
与康德不同,柏格森以个性心灵被歪曲这个角度得出结论说:笑产生于“镶在活的东西上的机械的东西”。也就是在活生生的社会、活生生的人的言语动作中看到造作的东西、刻板的东西。表现出某种“僵硬,它和内在生命不相调和”,就有潜在的滑稽的因素,在柏格森看来,这并不一定与期待失落有关,有时,恰恰相反。如果一个演说者的思想丰富,变幻多端,毫无重复,而他的动作“却周期性地重复着,而且毫无变化”,当我注意到这个动作,“等待这个动作,而它果然在我预期的时刻出现,那我就要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在这里,柏格森强调的不是期待的落空,而是期待的落实而引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