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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先敬罗衣后敬人——《甄嬛传》里的女子修为艺术(1)

1.做个会穿衣的女人

以色事人,不能长久,但并不是说不让你美化自己了。

香奈儿曾霸气十足地宣布:不用香水的女人没有未来。要我说,此言在咱们这块地界儿上未必适用,但不会穿衣打扮的女人没有未来是一定的。这一点,齐妃已经以身试法替我们验证过了。

齐妃被网友恶搞为整部《甄嬛传》最二的角色。她说话二,办事二,穿衣服也二,简直是二到家了。被网友传得沸沸扬扬的“粉红色事件”您听过了吗?

那一日,皇上忽降长春宫,齐妃喜出望外,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接驾是好。关于穿衣,她吩咐宫女:“快去,给我拿件衣裳,要粉色的,皇上最喜欢本宫穿粉色的了。”

对于她这身行头,皇上感官如何?

皇上:“这身衣服不好看,以后别穿了。”

齐妃:“皇上,臣妾记得,皇上最喜欢臣妾穿粉色了。”

皇上:“粉色娇嫩,你如今几岁了?”

齐妃:“皇上是嫌臣妾老了?”

皇上:“朕说的是实话。你穿湖蓝、宝石绿要合身份得多。”

再加上她说话不靠谱,什么糟心她说什么,硬是把皇上给气跑了。我当时都笑喷了,我就纳闷她当初是怎么混进宫的。

在后宫,齐妃是最不招皇上待见的一个女人,尽管皇后器重她,尽管她有三阿哥,可这阻挡不了皇上对她的厌弃。皇上为何讨厌她?是因为她年长色衰了吗?不是,端妃也不嫩不俊。是因为她不够聪明伶俐吗?也不是,淳贵人这个吃货也不机灵,还是个大嘴巴。皇上之所以不待见她,是因为她又笨又不会打扮。她不会说话,不会办事,还不会穿衣,从内到外,没有一点美感,也没有喜感,这样的女人,换了你是皇上,你也不会喜欢。

齐妃那不合身份和年纪的打扮,顿时让我想起了《小二黑结婚》中的那一段描述:“虽然已经四十五岁,却偏爱当个老来俏,小鞋上仍要绣花,裤腿上仍要镶边,顶门上的头发脱光了,用黑手帕盖起来,只可惜官粉涂不平脸上的皱纹,看起来好像驴粪蛋上下了霜。”

相比邋里邋遢的齐妃,甄嬛就抢眼多了,她是宫里最会穿衣的女人,她懂得“先敬罗衣后敬人”的生存细则。还是在海选的时候,甄嬛见不得夏冬春恃强凌弱,在替安陵容打抱不平后,见她穿得不靠谱,规劝道:“先敬罗衣后敬人,世风如此,到哪儿都一样。姐姐衣饰略素雅了些,那些人难免会轻视了姐姐,这对耳环就当今日见面之礼。”

安陵容这边儿“不不”地推辞,那边甄嬛落落大方地提醒她:“希望姐姐心想事成,一朝扬眉。”

世人都爱以貌取人,男人大多数都是登徒子,好色,靠眼睛恋爱这是注定了的,你能做到的,就是尽可能地让自己美一些,看起来更养眼。你可以不年轻,可以不漂亮,可以不富有,但一定要会穿衣会打扮,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观众。你对不起观众,那观众也会对不起你。

因为老婆邋遢而离婚的事件我听说不止一次了,最近,杨先生就因为老婆不会穿衣而决意与他离婚。

去年底,公司召开团拜会,总公司的老总都要莅临现场。团拜会现场可谓灯火通明、高朋满座。像这样的社交场合,用不着谁提醒,在衣着上一定要认真打理一下。男人好说,深色西装打领带,注意皮鞋整洁就可以了,女人就要注意一些,太花哨、太暴露、太休闲肯定不行,这毕竟不是娱乐场所。

杨先生提前跟老婆打了招呼,让她穿着精心一些。可是,那天老婆穿着仍然很失败,她穿了一件绿色长袖衬衣,领口有那种纱制的花边,绿色的上衣还有浅白的碎花图案;下装是白色的裤子。整个人看上去非常清爽、干净,可是,来到团拜会这样的场合,这身打扮的“乡土气息”就显得很浓郁了,平日里,戴顶草帽,到郊外休闲,这么打扮还行,可是,那天是咖啡和西餐啊,不是席地而坐吃快餐。

一开始的时候并没出丑。但是,在团拜会拜年仪式完毕、等待就餐的时候,一位老总竟冲着杨先生的老婆喊,叫她来一杯香槟。原来,老总把杨先生的老婆当成服务员了。

场面尴尬极了,杨先生尴尬,老婆也尴尬,关键的是那位老总也非常难堪。一个年薪百万的CEO,就像做错了什么事情一样,连连向杨先生夫妇赔罪,道歉,后来竟惊动了杨先生的顶头上司。因为这件事,杨先生被上司狠狠地臭骂了一顿,说老婆孩子的形象也是公司的形象,说起来都是文化人,可怎么这么没素质。

杨先生无地自容,爱人的服装品位已经影响到了他的审美情趣和职业发展,所以他要好好进行“宏观调控”了。可是当他对爱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时,老婆竟然不屑一顾地批判他浅陋,甚至怀疑他移情别恋了,老婆暴跳如雷地指责他:“你累不累啊,章子怡很得体,会打扮,你去找她啊!”

其实,杨先生忍耐爱人不修边幅邋里邋遢已经多时了,被爱人这么一激,还真的找类似“章子怡”那样的女生去了。

我很理解这位杨先生的感受,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身边的女人浓妆淡抹总相宜,衣着得体大方啊?谁都不希望带一个邋邋遢遢的女人出去丢脸。用华妃的话说就是“谁不喜欢自己的女人在身边坐着光彩夺目呢?”即便聪明美貌如甄嬛,不也得靠容色才能打赢翻身仗吗?那一日,甄嬛决计好好捯饬自己,重新吸引皇上,她揽镜自语:“明明最恨以色事他人,可如今,我却只能以容色吸引他。”

其实,这点心理障碍实在是没有必要,天下没有一个男人不爱美女,我可以替男人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们都爱看美女。假如男人说他就喜欢你的气质,你若信以为真,那你就是傻瓜。假如夫君说就爱你的小肚腩,你从而放弃减肥,那你就是个蠢货。假如男人说就爱你的懒惰,你从而邋里邋遢,那你就是个白痴。

我同样可以对女人说句负责任的话:无论底子好不好,都要尽其所能地把自己打扮得好看些。即使不是为了愉悦男人,哪怕是讨好自己,也要好好美化自己。

2.做个惊艳的女人

北方有佳人,

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李延年就是靠这首《佳人曲》,让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对自己的妹妹李夫人生出一见伊人的向往之情的。李夫人也确实没让汉武帝失望,楚楚动人,巧笑妩媚,美目顾盼……汉武帝一见之下何止是怦然心动、心驰神往,简直就是惊为天人,从此难以忘怀。

我常想,古时女子是不是有什么特异功能或有什么秘籍,所以才会有许多男人在惊鸿一瞥后就失了魂魄,比如跳惊鸿舞的甄嬛,招引蝴蝶的甄嬛……

这特异功能说白了就是惊艳。惊艳是最能形容女人功力的一个词汇,是最要男人老命的一种姿态。让人惊艳的女人是月光下的游园惊梦,是黑夜里乍放的烟花,她的不同凡俗的美丽让观者惊羡,久久不能忘怀,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甄嬛因为自己的孩子流产,而皇上没能替她出气责罚华妃,对皇上耿耿于怀,一度消沉,素服数月。眼瞅着这美人胚子就毁了,为了激发她的斗志,沈眉庄带她去了趟冷宫,甄嬛大受刺激,决计复出。如何复出呢?这个聪明的女人很会为自己谋划,她用十七爷从圆明园里捉来的蝴蝶,在众人的协助下,下雪天在倚梅园演出“蝴蝶计”,时隔多日,我依然记得那一幕的惊艳。

初雪,地白,红梅怒放,她身着云雁细锦的斗篷,天水碧的颜色,丁香紫的宫花,虔诚地跪在地上许愿。楚楚可怜地说着动听的情话。当皇上见状犹怜地搀扶握住她的手时,她华丽地转身,裙裾飘飘,蝴蝶翩飞。这一切美不胜收,皇上彻底被电晕了,惊异地说:“这时候哪里来的蝴蝶?蝴蝶亦为你倾倒。你让朕心醉。”遂脱下龙袍给她披上,抱得美人归,甄嬛咸鱼翻身,得偿所愿。

说实话,此情此景,作为一个女人,我都被电晕了。毫不夸张地说,惊艳的女人,真能要了男人的老命。埃及艳后克丽奥佩托拉就是个能让人惊艳的女人。当她以毛毯裹身出现在恺撒面前时,恺撒立刻臣服在了她的石榴裙下。当恺撒被刺身亡后,她的迷人风姿、优雅谈吐又让马克·安东尼神魂颠倒,不知所措……她凭借自己倾国倾城的姿色和智慧,让强大的罗马帝国的君王心甘情愿地为其效劳卖命,为弱小的埃及赢得了22年的和平。

名女人有名女人的惊艳,普通女子也有普通女子的惊艳。比如明人李渔笔下的女子。

李渔写春游遇雨,避一亭中,见无数女子妍媸皆慌忙奔至亭内。其中一三十岁贫女子独立檐下,并不往亭内无隙地再挤。人皆抖湿衣,她则听其自然,因檐下雨侵,抖之无益。一会儿,雨将止,人匆散,她仍立于亭中。不一时,雨复作,众人奔回,那些女子衣衫之湿,数倍于前,姿态百出,其状甚狼狈。而那女子仍平和而立,自有从容之态。

李渔为此感慨,此女子之态缘自平素之养,虽贫并年三十,“然使二八人与颈珠顶翠者皆出其下”。女人生命中的颜色来自“态”。李渔笔下的女子无华中有态,故佩珠翠者不及之“惊艳”。

想来,女人之让人惊艳,不止是绝世美貌,不是出奇的扮相,而是那一种“态”,如埃及艳后深藏于美丽之后的智慧和心机,如李渔笔下布衣女子的自在从容,不惊处自有一番惊心……女人之让人惊艳,是一种心性,一种态度,一种对真美的深刻理解后的本真表达。

从进化论角度讲,人对美的追求能力应该是越来越胜及前人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当下盛世之中,却有无数女子不知道如何让自己“绝世而独立”了。头发染得五颜六色,衣服穿得奇形怪状,无所顾忌地追求性感,露胸、露背、露臀,该露的露了,不该露的也露了,使尽了手段,就是收不到让人惊艳的效果。

我身边就有个女孩,总爱把自己打扮成一只花枝招展的“孔雀”。紫色的大衣、黄色的衬衫、色彩斑斓的长裤、粉色的皮鞋,还要再配上一个红色的背包……别人经常打趣她,背地里还给她取了个“花姑娘”的绰号,可她毫不在乎。最让人惊诧的是,当有人提醒她时,她不但不领情,还骄傲地说:“要的就是这效果,知道什么叫‘惊艳’不?我要让见过我的人永远也忘不了我。”原来她追求的是这样一种效果。但她那打扮能让人惊艳?让人过目不忘倒是真的,但人所不能忘的恐怕是她的艳俗,甚至是如三仙姑一般的恶俗吧。

3.做个正能量的女人

坊间女人都在商讨着女人要找正能量的男人,积极阳刚、有实力,有信心,令女人有安全感,跟着这样的男人过日子才幸福。其实,男人也一样,他们也喜欢亲近正能量的女人。

皇上为何老往甄嬛宫里跑?因为她是正能量,是温柔乡,是充电器,是智囊,是后花园。

而果郡王欣赏叶澜依,也是如此。“我印象中的叶澜依,笑容美好、性格坚毅,哪怕再苦,她都会寻得一点甜蜜让自己高兴起来。”这是果郡王对叶澜依的评价,从果郡王看叶澜依赞赏的眼神和他形容她的言辞,就能看出,假如他没有遇见甄嬛,十七爷这个大龄剩男一定会娶她为妻。果郡王也知道,宫里的日子不好过,皇兄身边不好混,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还得想方设法避免他的猜疑。虽是皇家血脉,他们娘俩儿和嫔妃奴婢一样不安稳,时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而叶澜依则会让他眼前一亮,这个驯马女身上有不服输的精神,且一见他就笑。这个另类女子带给他的美妙感觉还可以使他在深宫中聊以慰藉。

一句话,男人既喜欢,也需要正能量的女人,尤其是这个人类普遍过劳的时代,男人也信仰哭吧哭吧不是罪,再阳刚的男人也有脆弱无助的时候,再爷们儿的男人也有怂包无奈的时候,当他们在人生的沙漠里踯躅不安时,也希望女人能够小温柔小清新小明媚,绝不是病怏怏的西施,不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不是惹得他闹家窝子的董鄂妃,这样的“无骨女”只会把男人拖进万丈深渊,她们会让最强大的男人崩溃。

咱就说说林黛玉吧,她是负能量女人的典型代表。这位冰清玉洁、纯真高雅、娇柔百媚的妹子,不知迷倒了多少人。她才思敏捷、出口成章,是典型的才女形象;她追求个性,向往自由,敢于挑战封建权威,不屈服于传统世俗,具有进步思想;同时又是个十分标致的大美人。可是这样一位天人,却生性敏感,疑心过重。总觉得世界对她不公平,别人都不和她一心,“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她心胸狭窄,爱使小性子。经常因为一些琐事而伤怀落泪;她还言语尖酸刻薄,得理不饶人。一言既出全然不管对方能否接受,等等。如此一个悲观消极、小肚鸡肠、敏感多疑的女人,不仅害了自己,也拖垮了宝玉,其情路坎坷,命运多舛,自是情理之中。

事实也正是如此。宝黛爱情从一开始起,就甜蜜伴随苦涩、幸福夹有痛苦,两个人即既爱得死去活来,又累得心力交瘁。一方面,两人的确有着共同的志趣和理想追求,相互吸引和倾慕,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信誓旦旦永结同心。另一方面,由于林黛玉的敏感和多疑,两人见了面后,更多时候是在误解、争吵。一个愁得长吁短叹,一个委屈得双泪长流;一个恨不得扒开心来给对方看,一个却倔强任性地不依不饶。正所谓“相见不如不见,不见心里思念”,“爱之愈深,怨之愈重”。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倘若林黛玉没有病死,而是最终和贾宝玉结合了,那么她的爱情会幸福吗?当然不会。或许他们会同甘共苦度过一生,但更多的可能是他们会因爱得死去活来、累得心力交瘁而最终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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